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13篇

时间:2022-11-05 16:30:08 来源:网友投稿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13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养老诈骗的议论范文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务实之举,各地各部门更要提高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13篇,供大家参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13篇

篇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养老诈骗的议论范文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务实之举,各地各部门更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打击要严,实现“不敢骗”的目标。当前各种涉老骗术让人防不胜防,有销售“养老产品”的,有宣称“以房养老”的,但这些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养老”的旗号,行着“坑老”的勾当(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调集精锐力量,实施精准打击,不放过任何一条犯罪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打出声威,让诈骗者付出严重代价,让意欲诈骗者胆颤心惊,断其后路,绝其幻想。

  机制要全,扎紧“不能骗”的笼子。制度事关根本,关乎长远。养老领域诈骗现象丛生,群众深恶痛绝。要坚持边打击边规范,把“不能骗”的笼子扎紧扎牢、扎细扎密。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做到管行业管安全,从市场准入、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入手,完善已有的,废止不适应的,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只有制度完善了,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苍蝇”找不到“有缝的蛋”,让胆敢诈骗者无机可乘、无处可骗,天下才能无骗。

  宣传要广,构筑“骗不了”的堤坝。为什么老年人容易受诈骗,无外乎这么几个原因,一是认不清“套路”,对五花八门的诈骗“套路”认识不清;二是挡不住诱惑,诈骗主要是以高回报、治百病等为

  诱饵,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等等(分析问题的原因)。要改变这种现状,除严厉打击和健全制度外,也要把功夫下在室外,抓好宣传教育,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家庭。只有宣传覆盖面广了,群众知晓率高了,识骗防骗能力强了,才能最大限度挤压骗子的“行骗空间”。

  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是“三箭齐发”的“靶向所在”,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让“养老”变“坑老”。

  

  

篇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防止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保人民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养老机构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清理,全面净化了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了全县经济金融秩序。现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范围,深入摸排。此次排查范围是全县范围内民办养老机构。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XX所,公办养老机构XX所,共收社会供养人员XX人,所有收费均由物价部门审核制定收费标准。全县农村福利院XX所,集中特困供养对象XX人,享受政府兜底保障,不存在收费问题。经过各养老机构自查与工作专班排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全面了解利用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的情况、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方式是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检查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全县所有民办养老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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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将及时上报,同时通报所在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养老机构领域没有非法集资现象,切实保障了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了全县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营造氛围,警示风险。加强居民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危害的认识,联合县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社会养老机构、公共场所、县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宣传或悬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帐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警示标语,提升民众的防范意识。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强化辖区内和养老机构领域集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封堵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切实保障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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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八篇

  篇一: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月**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

  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月**日、*月**日、*月**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余册,普法手提袋***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个,宣传展板**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篇二: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依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

  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接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即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证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

  序开展。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

  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接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接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接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接合疫情防控工作,经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且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导致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经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关于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勾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顿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接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顿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证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三: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官渡区文化和旅

  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深入推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职责职能拟制行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022年以来,出动工作人员***人次,检查旅行社124家次。围绕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与老年群体旅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通过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对涉及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注重发挥监管作用。扎实推进辖区内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篇四: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今年年初,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件,嫌疑人以投资“养老项目”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中老年客户***人共计2***万元。这是在5月26日召开的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披露

  的1起涉养老诈骗的刑事案件。此次调度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强大攻势,有力有序有声有色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局良好,呈现出安排部署有速度、宣传发动有热度、线索摸排有精度、依法打击有力度、整治范围有广度5个特点。全区累计受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三批次56条线索,均第一时间分流交办各市核查,全区摸排的34条线索均在核查办理中。目前在侦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起,涉案金额2***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案件4件9人,追赃挽损182。8万元,法院在审案件1件1人,涉案金额73。8万元,依法打击战果初显。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已进入打击整治阶段关键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再提高,工作节奏再加快,推进力度再加大;进一步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线索核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等核心环节工作,出重拳、下重手、出实招硬招、下真功夫;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聚焦本行业本领域易诱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隐患,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协同推进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提升宣传发动针对性,持续营造舆论热度;强化线索筛查甄别,提升摸排核查质效;持续保持打击声势,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问题隐患。

  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办作用,全力统筹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突出科学谋划,

  强化常态督导,统筹协调推进,压茬用力,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有序。

  篇五: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诈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篇六: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篇七: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

  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

  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篇八: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

  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诈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机制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发挥审判职能,全力追赃挽损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发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诈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诈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篇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县文化执法大队文化结合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在文化娱乐行业重点排查收取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滋事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全面清查娱乐演出上网服务等行业欺行霸市和幕后保护伞等行为二是开展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文化和旅游领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结-其他工作总结范文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扫黑除恶”办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紧密结合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迅速开展了我县文化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一、成效与做法(一)宣传发动铺天盖地。我们利用文化旅游系统得天独厚的宣传资源和平台,创新宣传办法,进行了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一是在文旅系统内宣传。文化旅游组织庞大,有关的单位、站、所、队等网点上千个,文化旅游相关人员数万人,我们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发放传单、微信群、QQ群等载体,文化旅游系统内数万人对扫黑除恶斗争有关知识家喻户晓。二是我们借助文化平台宣传。2018年以来,我们利用送戏、送电影下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契机,开展200余场扫黑除恶专题活动,数十万人直接和间接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影响;利用全县410个“村村响”广播进行了大力宣传,每天的播出节目中安排了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农村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行动人人皆知。三是狠抓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我们要求全县所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LED显示屏刊载宣传标语,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脑桌面,娱乐场所、院线影院LED屏和屏幕开机画面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旅游景点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等方式,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每天有数万人可接受到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二)黑恶线索深挖细查。我们通过开展行业专项斗争、充分发动群众等,聚焦行业重点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行业监管督查同部署同推进,对黑恶线索进行了深入挖掘和认真排查。一是开展文化娱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文化执法大队文化结合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在文化娱乐行业重点排查收取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滋事,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全面清查娱乐、演出、上网服务等行业欺行霸市和幕后“保护伞”等行为,二是开展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旅游行业重点清查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旅游景区内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对旅游行业黑导、黑车、黑店进行全面摸排。三是充分发动业主和群众。我们对文化旅游经营业主进行了扫恶除恶斗争的专门培训,及时与引导广大业主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主动投身扫黑除恶斗争,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充分发动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广大干部群众查找、检举在本行业、本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形成文化和旅游行业广泛严密的宣传、摸排、举报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二、问题与不足虽然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动员能够调动的一切资源,打响了这场气势磅礴的文化旅游系统领域扫黑除恶战役,在行业内形成了巨大的威摄力量。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与上级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摸排出来的线索不够。因为我们工作方法存在不足,部分群众和业主因为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等因素,不敢大胆检举揭发行业的黑恶势力,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本行业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二)对下属单位指导不力。虽然各单位都开展了专专项整治行动,但是对各单位行动要求不严、督导不够,对个别单位工作推进不力、摸排线索不清、整改落实不彻底的单位没有严

  格追究。(三)、宣传报道严重滞后。文化旅游系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典型经验、非凡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没有及时总结,向有关及时媒体和部门报送和宣传。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扫黑除恶战役进行了攻坚克难阶段,我们将利用这个节点,正视问题与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压实责任,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成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住抓好。(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线索摸排。深入查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改进,增强敏锐度,加强行业监管、行政处罚与扫黑除恶的关联性,一案三查,在做好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深挖涉黑恶霸痞现象和线索。局领导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指导和调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领域和单位作为联络点,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剖析具体案例,分析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的重点行业、地段和典型表现,从中深挖案件线索。(二)、重视舆论宣传,推介经验典型。要进一步研究设计具有文化特色的宣传海报、标语口号,在全系统有关单位和文化经营场所张贴,突出对举报电话、举办人保密的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对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感人事迹、先进人物要进行及时梳理总结,向有关媒体和部门报送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局属各单位和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市场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4月4日

  

  

篇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全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预防、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并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及时、有效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减少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增强老年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处置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隐患和事件,逐步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排查主体一是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二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老饭桌

  等);三是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二)重点排查行为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的下列行为:一是养老机构以“办卡”“养老地产”“保险理财”“养老养生”“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金回报的行为;二是有信F反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者公安前期已介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及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营业场所)之外单独设立经营网点的行为;三是在养老机构内部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各类融资广告咨询信息的行为。(三)摸排重点和方法1.对照《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调查表》(附件1),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网站、裁判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对养老机构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吸收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涉嫌非法集资内容进行督查,掌握风险底数,全面分析监测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状况。重点防患以“养老投资”“会员卡”“预付费”和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

  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县区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形成排查合力。排查结束后,规范填写《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建立详细排查工作台账,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后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摸排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2月21日至5月底)1.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登记

  从低到高“绿黄橙红”管控名单,视情节轻重,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协同分类处置工作。

  (1)纳入“绿”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存在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纳入“橙”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篇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详细版)

  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自专项行动开展三个月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以下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本周按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二、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

  

  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具体落实了专人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召开县文旅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2次,传达学习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旅系统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及有关要求;召开业主培训会议1次,宣传有关外出旅游、购买工艺品相关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督导落实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盯市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以老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加强艺术品经营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累计派出文化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古玩市场、网吧等进行日常执法检查,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没有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和相关投诉举报;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6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及县城内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

  (一)为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形成文化和旅游市场“养老诈骗”的舆论声势,省文化和旅游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设计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市文化和旅游局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我局同时也制作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一并在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书店、旅行社、景区、网吧、星级宾馆、车站、游客集散地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投放250余张,累计利用滚动电子屏、手写宣传标语、海报、大喇叭等累计宣传15余次。旨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场所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有序,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结合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和“进、知、解”入户开展养老诈骗风险线索排查,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结合主题党日+、村民小组会、院坝说事会进行宣传养老诈骗。

  (三)在略阳旅游公众号上累计宣传刊发养老诈骗信息8条,在陕西法制网今日头条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稿1篇。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旅游时报备不及时,服务游客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不固定,不便于日常监管。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隐患排查再深入。对摸排涉诈风险隐患数明显偏少的地方,重新摸排起底,深入现场明查暗访,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二)反诈宣传再加强。要以案说法,深入揭批不法分子打着“贴心服务”幌子诈骗钱财的“套路”,让老年人自觉远离“亲情服务”陷阱。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看好自己的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养老场所诈骗老人。要协同宣传网信部门,加强对荧屏、报纸、网络养老服务宣传监管,掐断虚假宣传传播渠道。

  

  

  

篇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楼盘防养老诈骗报告

  案例一: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以及识骗、防骗等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有序社会氛围,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反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相关案例、打击重点和范围等,向小区老年人详细讲解了“养老诈骗”的常用套路,例如:“免费试吃试用局”“养生排毒局”“免费旅游局”等,提高老人识骗、防骗等意识。宣传过程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醒广大老年人切实保护好个人隐私,警惕陌生短信、陌生来电,不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如遇可疑人员应加强防范并及时报警,不要抱有“占小便宜”“以小博大”的侥幸心理,牢记不贪、不给、不上当。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下一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了解,以及老年人的识骗、防骗的能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案例二:

  为有效应对当前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高发频发的形势,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社区居民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科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辖区内广泛开展“诚信315防电信诈骗宣传进小区”志愿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张贴防电诈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页,重点对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的老年人群体进行电信诈骗手段及案例讲解,提醒大家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等情况。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商议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此次活动,志愿者们为辖区居民普及防电信诈骗知识的同时还提升了广大居民的反诈骗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防骗意识,为辖区营造诚信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奠定了基础。

  

  

篇八: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两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

  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

  经验,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

  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我国**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今年**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月**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

  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20**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XX县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相关指示精神,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为指导,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实现我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有效化解、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保护。二、重点内容(一)摸排对象和主体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2.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摸排,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二)摸排重点和方法1.对照《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调查表》(附件1),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

  收费方式,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网站、裁判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

  (三)综合评估和分类处置在县委和的统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存在虚假或扩大宣传,欺、诱导老年人养老服务或养老产品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投资“养老床位”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投资回报,吸引老年人和社会投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要及时向县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要及时向县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我县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

  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依法查处。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

  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三、开展时间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摸排阶段(20XX年1月至2月)。民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动员部署,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等;对照摸排指标内容,对我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个摸排,汇总摸排情况,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二)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在县委和的统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民政部门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XX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民政局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向县委和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报告。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部门之间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养老服务机构信息,依法依规开展摸排和监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和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F和热线、

  

篇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会议主持词

  主持人:___________主持语:为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要由哪些部门实施?如果群众要提供举报线索,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相关问题,**邀请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做解答。嘉宾:___________主持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要由哪些部门实施?嘉宾: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迅速行动,摸排工作已全面开展。主持人:如今,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老年人常常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作为老年人应当如何防诈骗呢?嘉宾:广大老年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要克服贪欲的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看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送出去。不要相信有高额回报的各种投资,掉入那些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及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

  动的陷阱。平时要多关注各种新闻媒体、社区内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主持人:群众要提供举报线索,如何反映?嘉宾: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市民政局已开通打击养老机构“养老诈骗”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利益。结束语:智能时代的列车,不能落下老年人。在技术层面消弭数字鸿沟,既要对软硬件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使用的便利性,也要防止新技术沦为不法分子侵害老年群体权益的工具。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幸福指数,关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成色。在时代日新月异、不断向前的路上,我们要时时刻刻拉紧他们的手,给予他们更多保护与关爱,让他们更多地享受到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红利,而非成为被漠视的群体。

  

  

篇十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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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县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经办机构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工作,带头维护医保基金规范运行和安全,切实做好部门医疗机构存在的“购销台帐不符、串换项目及滥用抗生素等问题”的检查,做好医保基金安全“守门员”。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政治任务和局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医保基金经办管理主体责任,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医保专项治理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自查自纠,为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精心安排,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各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制定了《县医保局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形成上下一盘棋筑牢医疗保障防护网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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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工作落实处见实效。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打击欺诈骗保维护

  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设置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微信、QQ工作群政策宣传等方式,结合乡镇和两定医药机构的宣传,广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级和群众监督,增强社会监督能力,营造全社会广泛知晓,积极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承诺,警钟长鸣。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医保局及人保财险医保窗口全体人员均签订了《医保经办机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共签订***份,对违规行为坚决抵制,明确承诺,强化全体经办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服务意识,主动规范经办服务行为,时刻提醒和警示自己,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五是认真查摆,全面整改。专门制定了《县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责任清单》,自查内容和任务明确到各责任股室,自查范围和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做到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深入认真梳理排查基金监管工作短板和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政策,细化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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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基金管理,确保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医保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医保基金更加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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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府办发〔20__〕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

  

  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

  

  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

  “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

  

  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

  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区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20__年8月29日

  

  

  

篇十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旅局

 民政局关于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凉山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集中利用6月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县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凉山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

  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三、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

  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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