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雨读书心得(合集)

时间:2023-05-27 16:2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桂花雨读书心得(合集),供大家参考。

桂花雨读书心得(合集)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桂花雨的读书心得篇一

在〈隐公〉里面,[臧僖伯谏观鱼]中,鲁隐公要到棠地以射鱼为娱乐,大臣臧僖伯奉劝他要把精力集中到国家大事上,而不要荒怠正事,指出:“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臧僖伯虽未能阻止隐公的行动。但他的话足以训诫。这里了告诉我们,若要作为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必须学会察纳善言,广纳贤言才能使自己的权威得到承认,更好的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

在〈桓公〉篇里,[臧哀伯谏纳郜鼎]中,宋庄公为了取得鲁国的支持,把郜国的大鼎送给了鲁国作为贿赂,鲁庄公将它置于太庙中。鲁大臣臧哀伯这是明示百官可以纳贿,是国家衰败的象征。“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这个道理不仅对那时的鲁国有用,即使拿到现在也一样具有普遍意义。就如一个当代的管理者,如果自己不能做到以身作则的话,那么他的下属也同样这么做,那么他的管理可以说是一个失败。同样在我国现在的反腐进程中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国的反腐要从高层抓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治本,哪些地方的官员也就不会腐败,所以我们要做好榜样,发挥领导作用。

在〈襄公〉篇里,[子产问政]中,郑国的执政者子产遵循“爱民如子”的原则,把政事当作农事,精心料理,表现出他一心为国的品质。从子产的作为上看出,我们的当权者应当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用群众观点去看待问题,要爱民如子,不能背弃群众为中心的倒行逆施,要勤政爱民。作为一名管理者更应如此,学会体恤下属。

读到《郑伯克段于鄢》一文,庄公,一出世即为母所恶;段,庄公之胞弟也,为其母所偏爱。先王在世,其母就有废长立幼之意;庄公即位,段又恃母爱骄纵无忌。大臣们恐酿祸患,纷纷请除之,庄公却处之泰然。庄公不是不明白段的祸心,但他的策略是,令其养痈成患,“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段为庄公表面宽容的假象所蒙蔽,利令智昏地率兵伐京。好,机会终于成熟了,庄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堂堂正正地伐灭段叔而免去了来自任何一方的谴责了。庄公故意放纵其胞弟的篡权之心,并为之“创造”条件、“创造”机会(当然是设置的圈套),培养之,引导之,令其事发后再予收拾,其居心可谓险毒阴深矣。难怪有人评说,郑庄公乃天下第一大毒人也。联系到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颇有感触。某些调皮顽劣的学生,不是那么愿意听取老师的批评,有的则视老师的苦心劝告为儿戏,更有的则干脆顶牛,他们对老师的教诲是那么的反感。教育者见教育不见成效,

也就有丧气、赌气的时候:算了,让他去。甚至想,平时里小打小闹敲他一下也不痛不痒,不如“穿疱”彻底整治痛快。或曰,学校管不了他,将来让社会去管他,让法律去管他吧。君不见,不是终于也有那么几个人,果真被法律“管”上了吗?

但我窃以为“做人须当讲人品,为师更应尚师德”,为师者而放弃了教育的职责,是为失德也。对于班中一些顽劣调皮的学生,尽管有时明知有些话讲了也是白讲,但作为一名老师,教育乃是我的职责,我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

而同学们尤其是那些经常挨老师“训斥”的“差生”们呢,听了这段故事,难道就不生一点新的感触?难道还能高兴于老师对自己的不管不问、或曰不敢管不敢问、或曰不愿管不愿问?难道还能将老师对自己的这种听之任之作为炫耀于同伴的本领?难道还能憎恨那些敢于管教你们的师长并伺机对他们施以报复?难道竟希望教育你的老师变为郑庄公?

郑庄公其人,学生莫爱,老师莫学

桂花雨的读书心得篇二

读完巴金的《家》,使我了解了许多从前从未了解过的东西。有些事情似乎听大人门讲过,但对此并不清楚,然而《家》正是记录了那个封建时代的黑暗,记录了一个时代的破灭,控拆了一个不合理的制度。

剪发

从现代人的观点看,剪发是非常正常的事了,女子如果觉得头发累赘随时都可以剪。而在当时的封建时代,女子如果剪发的话,那就成了天大的事,长辈的面子会不保。但总有人要开路,于是许倩如便站了出来,她带领着剪发。然而当她带着一头短发上街,却遭到了路上行人的另眼相待,甚至还有人追在后面骂:“娼妇”之类的话语,当时的观念就是这样的,长辈们为此说这个女孩没教养。

而现在呢,各种各样的发型都可以看见,甚至还出现了染发,红橙黄绿青蓝紫都有。观念的改变实在太大了。

上学

中国的封建制度历来是女子主内,女子无才便是德。家中也有许多这样的描写。琴却是一个例外,她就热爱读书,接受着新文化。当时女子读书已经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事了。而她还想着等学校开放女禁后到男校读书。而现在呢?现在都是男女生在一个课堂读书,男女平等越加显现出来,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进步。

缠足

从小就听说过缠足,现在想想也觉得可怕,好生生的把个脚弄成畸形,多么残忍呢。小说中就有许多女子缠足,然而随着观念的改变,那个时候已经有人不缠足了,琴和许倩如就是其中的代表,她们不屈服于旧制度,而立志要为后来的姐妹开创一条新道路。她们就是天足。

而如今,根本不可能有人缠足了,男女皆是天足,我还是觉得天足漂亮。

婚姻

封建时代的切肤之痛就是婚姻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决定。女子甚至当作礼品嫁给他人。其中觉新与梅就是一个悲剧,觉新的不反抗主义使他断送了自己的爱情。而觉新则是一个反抗的代表,他和鸣凤的爱情原本是非常好的,但最终还是由于当时的婚姻制度,鸣凤为了不嫁给那个老头子而投湖,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然而这个悲剧只是千千万万中的一个,自古有多少女子经历了这样的悲剧呀。而觉民与琴可以说是最美满的一对了,这也是他们反抗的结果,他们反抗这个制度,最后获得了成功,如果像觉新一样“不反抗主义”,能取得最终美满的爱情吗?

如今的婚姻制度那是大变样了,不仅婚姻自由,而且可悲可笑的是离婚也自由,甚至流传着:“今天你离了吗?”这样的话,对此我也觉得非常不满。虽然人们婚姻观念改变了,但我想体现这个的不是整天的离婚吧。

迷信

最后谈谈迷信,这个封建时代的产物至今仍能在一些地方看见他的影子,仍有许多人在追着它。因为迷信,已经害了觉新的妻子瑞珏了,这个是非常明显的。觉慧仍是其中的反抗代表,当家人带着巫师要到他的房间来驱鬼时,他拦在门口不让他们进来:“这哪是什么驱鬼,简直就是担心老太爷还不死,想要吓死他。”

迷信在这个时代仍有影子,甚至我的母亲还相信算命,我的同学也有一些相信这个,还有相信世上有鬼的。但我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它一定会最终消失的。迷信,见鬼去吧!

《家》就是记录了这样一个不合理的时代。对照着《家》,使我们更了解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一个时代的到来牺牲了多少的人那。

桂花雨的读书心得篇三

“岑帜,你还让不让我进去?”同桌在我耳边大叫。噢,原来上课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合上手中的书,侧过身子让同桌回到位子上。

这节课漫长又无聊,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时我才五岁,对于我来说,读书简直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我的哥哥当时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那晚去他家玩的时候,看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迷,而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翻翻简单的连环画,从那时起,我对书充满了向往。

总算到一年级了,哥哥把那些他看过的童话书送给了我。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写作手法,更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只为小女孩的处境感到心酸,恨不得能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尽自己所能来帮助她。

这第一篇童话,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这就是书的神奇魅力所在。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那一篇篇童话,带领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些短短的文章,却总是能牵动我的心。我像是一滴水,从山间小溪汇入河流。我已经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四年级,就像是昨天一样,一晃而过。对于书,我简直是饥不择食的,大到文学名著《骆驼祥子》、《红与黑》,或是儿童书籍《小香菇新传》、《淘气包马小跳》,我都爱看。

在我家,妈妈爱看一些名著,如《红楼梦》等,于是我就跟着看,她看完的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宝贝一样,尽管很多书的书页已泛黄,书页掉下,我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大仲马写的《基度山恩仇记》。主人公受当时的伯爵诬告,被关进牢房,认识了长老,得到了长老的一部分遗产,逃出监狱,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恩与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能放弃生的希望。

这虽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名著,却令我印象深刻。我第一次饶有兴味地去网上查了当时的法国的政治环境,故事发生在法国波旁复辟王朝和7月王朝这两个时代,那还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我养成了看什么书都要了解作者的背景,去看看每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体会作者的感受。

转眼已是六年级了,我更加热爱读书了。一本接着一本,我的读书欲望更强了,每天一有空我就捧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的抽屉里每天有六七本书,《精美散文》、“新概念”作文选、《亚森·罗宾探案集》······

现在我最痴迷的是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里面有10本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代表作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我佩服文中的阿龙纳斯教授的知识渊博,向往尼摩船长的冷静与聪明才智,更佩服凡尔纳能将幻想的内容写得那么详细准确。他在1844年就写到了潜水艇,而潜水艇是多年之后才研制出来,这不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吗?

这本书让我明白探险的乐趣,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像尼摩船长那样果断。凡尔纳写得《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要执著、不放弃;《神秘岛》则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自立······

书是海洋,而我们就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那一本又一本的书,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道理。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感悟。

桂花雨的读书心得篇四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麦克白因为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墨登场,历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后记

桂花雨的读书心得篇五

我在教师给我们借的《三国演义》,是我深有感触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讲的是关公关云长自从不把曹操赠袍的事讲给了刘备的两位妻子。然后就往洛阳而来,前至一关,名叫东岭关。守关的名叫孔秀,招了五百个官兵,孔秀下马要文凭,关羽没有,孔秀就不放行,说如果要走,就差人去想丞相禀报,关羽嫌太慢,孔秀就一身披挂拦住不让过,关羽大怒,举起青龙偃月刀,一刀就把孔秀劈死了。

关羽于是就带着刘备的两个妻子向洛阳进发早就有洛阳的探子报知洛阳太守韩福,韩福急忙把驻在洛阳的将军招到一齐,牙将(偏将)孟坦说先要他去和关羽打。假装落败让他追进关里,主公就要暗箭把他射死。

就在这时关羽到了,孟坦引了一千名官兵排列关口,不让关羽过去过去。关羽怒说东岭关孔秀已经被我所杀,你要找死吗?孔秀大怒,抡起双刀朝关羽天灵盖劈去,关公就举刀来迎。不到三回合,孟坦拨马就跑,关羽拍马追来。孟坦只是想引着关羽走,没想到关羽的坐骑是赤兔马,比他的快,只一刀,就送他回老家了,关羽收马回去。门后的韩福尽力地放了一箭,正中关羽的左臂,关羽用嘴巴箭拔了出来,血流如注,关羽冲到韩福面前,也是一刀就劈成了两半,关公用一块布包住伤口,担心又遭别人暗算。骑马直接到了下一个关口—是汜水关,守关者乃是卞喜。

他为关羽布了一桌酒席,暗中布下二十名刀斧手。吃着吃着,卞喜突然把杯子一摔,那二十名刀斧手一齐冲了进来,来砍关羽,关羽急忙把佩刀拔了出来,几下子那二十名刀斧手就“没了”,卞喜当然不能也没例外。从汜水关出来就奔到了荥阳,荥阳太守王植把关羽接到城里去休息,半夜却让胡班去放火。胡班看关羽一表人才,就把放火的事给关羽说了说。关羽大惊,连忙披挂逃出

城,刚出城,王植就带了一队人来赶来追击,关羽又怒,拦腰把王植砍成了肉条。又来到滑州地界,守关者刘延、秦琪拦住不让走,还大骂关羽忘恩负义,关羽刀起,刘延头落,刀落,秦琪头落!关羽所过关口五处,斩将六名,后人称之为—过五关斩六将。有歌曰:

挂印封金辞汉相,寻兄遥望远途还。

马骑赤兔行千里,刀偃青龙出五关。

忠义悍然冲宇宙,英雄从此震江山。

独行斩将应无敌,今古留题翰墨间!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的我们之间有些人中所不重视的友谊对于关羽来说居然是这么重要,即使过五关斩六将也要去见,这篇文章读完竟然有一种催人泪下的感觉。这就不仅仅是友谊了,而是同生死的那种友情,那种敢为朋友而去死的友情,而在我们此刻是绝无仅有的。而关羽居然肯为朋友而去死!这种精神是可歌可泣的,可见他们的友情是多么的无私啊,关羽为了刘备,宁可丢弃三等大爵位、赤兔马、和荣华富贵,也要去见他,这也表现出关羽和刘备的友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我们此刻许多人人生在世,求的就是官位、房子、车和钱,其实我也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要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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