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30 08:20:09 来源:网友投稿

兵猴传奇读后感1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范文推荐)

兵猴传奇读后感1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2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兵猴传奇读后感3

  在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是一只金丝猴的故事,因为它的嘴里长着两排锋利的白牙,所以猴群里的猴都叫它“大白牙”。大白牙从小就没有了父母,经常偷其他猴子的食物,常常被那些成年猴打得遍体鳞伤,长大后便对疼痛麻木了,不怕疼使它成了萨蛮猴群里最优秀的兵猴。

  大白牙十分的勇敢,它为了保护其他猴子,不惜自己,最后英勇牺牲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只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因为需要大量的食物,所以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被叼走,就连猴王最爱的王子“白项圈”也未能幸免。猴王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打算杀了两只小雕。众猴为“大白牙”架起了猴梯,这样好让它登上雕巢,“大白牙”杀死了小雕,即将凯旋而回,就在这时绿头乌雕回来了,众猴都吓跑了,“大白牙”便和乌雕展开了搏斗,它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乌雕,把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拼命撕咬着乌雕的胛骨,牙一颗颗的掉落最后与乌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我想起了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失败了又十分的不干心,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要经历困难,当困难来临时我要坚强面对勇敢的去挑战,就算失败了也就不会遗憾了。

兵猴传奇读后感4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5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6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7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名叫《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它是一只在猴群里末等的猴子,但它为了让所有的金丝猴不被乌雕吃掉,勇敢地同乌雕进行战斗。战斗中,它不顾及自己势单力薄,勇于战斗。在自己生命垂危的时候,坚持用自己的.牙齿把乌雕的肩胛骨给咬碎了。最终他与乌雕一起同归于尽。

  这本书不是很长,但看完这本书后,我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我不禁对大白牙那为了团队而牺牲自我的精神肃然起敬!要是没有兵猴大白牙整个猴群都会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它虽然在猴群里地位是最末等的,但却是猴群里最勇敢的金丝猴!

  《兵猴传奇》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看这本书。

兵猴传奇读后感8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 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吗?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兵猴传奇读后感9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兵猴传奇读后感10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1)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

兵猴传奇读后感1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名叫《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它是一只在猴群里末等的猴子,但它为了让所有的金丝猴不被乌雕吃掉,勇敢地同乌雕进行战斗。战斗中,它不顾及自己势单力薄,勇于战斗。在自己生命垂危的时候,坚持用自己的牙齿把乌雕的肩胛骨给咬碎了。最终他与乌雕一起同归于尽。

  这本书不是很长,但看完这本书后,我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我不禁对大白牙那为了团队而牺牲自我的精神肃然起敬!要是没有兵猴大白牙整个猴群都会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它虽然在猴群里地位是最末等的,但却是猴群里最勇敢的金丝猴!

  《兵猴传奇》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看这本书。

兵猴传奇读后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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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4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不畏强者,敢于“亮剑”!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

兵猴传奇读后感5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名叫《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它是一只在猴群里末等的猴子,但它为了让所有的金丝猴不被乌雕吃掉,勇敢地同乌雕进行战斗。战斗中,它不顾及自己势单力薄,勇于战斗。在自己生命垂危的时候,坚持用自己的.牙齿把乌雕的肩胛骨给咬碎了。最终他与乌雕一起同归于尽。

  这本书不是很长,但看完这本书后,我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我不禁对大白牙那为了团队而牺牲自我的精神肃然起敬!要是没有兵猴大白牙整个猴群都会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它虽然在猴群里地位是最末等的,但却是猴群里最勇敢的金丝猴!

  《兵猴传奇》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看这本书。

兵猴传奇读后感7

  《兵猴传奇》与《第七条猎狗》、《狼王梦》……一样,都出自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兵猴传奇》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是它们萨蛮猴群的兵猴。兵猴,顾名思义,就是冲锋打仗的猴子。它之所以叫大白牙,是因为它的牙是萨蛮猴群里最坚固、最大、最锋利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大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与金丝猴的天敌—— 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它用自己的牙咬碎了金丝猴们的恐惧,咬碎了笼罩在金丝猴群头上那层死亡的乌云,为金丝猴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正是*人乃至地球人一致倡导的雷锋精神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吗?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不小心跌入寒冷刺骨的水中,一位带着三岁女儿路过的军人,立刻跑下自己的女儿,跳进水里,把人救了上来,可他自己却壮烈牺牲了。

  我们一定要弘扬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与关怀,让自己成为第二个雷锋。

兵猴传奇读后感8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9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传奇读后感10

  最远,尔读了一原《兵猴传偶》,尔很怒悲那原书模板,他给人鼓励战封迪。

  《兵猴传偶》讲诉了一个没有谦五岁的金丝猴明白牙的故事。那故事领熟正在下黎贡山上,明白牙是一个兵猴。他瞥见了三枚鸟蛋,而他借不克不及吃,他失给猴王吃。而猴王本人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初一枚给了明白牙。明白牙知叙,蛋没有是皂吃的,必定是要本人来临阵脱逃。它没有是胆怯,而是快乐。

  它之以是是兵猴是果为它杀敌英勇,并且另有二颗尖尖的明白牙。到了早晨,萨谦猴群一个个的爬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分他们皆停了高去。本去山顶有一只绿头黑雕,绿头黑雕不断以去对萨谦猴群高脚,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其实不会飞,也总追不外绿头黑雕的逃捕,它们也拿绿头黑雕出有规定,因而,才派明白牙来。明白牙思维上也开端奋斗起去,来,借是没有来,他知叙他基本便没有是绿头黑雕的敌手,但为了族群,他来了。地一明,他便要来送命。天黑了,绿头黑雕进来寻食了,明白牙下来了,自杀死了二只小绿头黑雕,他战绿头黑雕异回于尽了。

  尔钦佩明白牙的英勇,为了团体,没有怕就义本人,尔钦佩明白牙的贡献,为了团体一往无前。尔要教明白牙的英勇,对峙,贡献精力,是本人成为有效之才,为班级,为教校。为故国做没奉献。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2)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

兵猴传奇读后感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名叫《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它是一只在猴群里末等的猴子,但它为了让所有的金丝猴不被乌雕吃掉,勇敢地同乌雕进行战斗。战斗中,它不顾及自己势单力薄,勇于战斗。在自己生命垂危的时候,坚持用自己的牙齿把乌雕的肩胛骨给咬碎了。最终他与乌雕一起同归于尽。

  这本书不是很长,但看完这本书后,我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我不禁对大白牙那为了团队而牺牲自我的精神肃然起敬!要是没有兵猴大白牙整个猴群都会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它虽然在猴群里地位是最末等的,但却是猴群里最勇敢的金丝猴!

  《兵猴传奇》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看这本书。

兵猴传奇读后感2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兵猴传奇读后感3

  在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兵猴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是一只金丝猴的故事,因为它的嘴里长着两排锋利的白牙,所以猴群里的猴都叫它“大白牙”。大白牙从小就没有了父母,经常偷其他猴子的食物,常常被那些成年猴打得遍体鳞伤,长大后便对疼痛麻木了,不怕疼使它成了萨蛮猴群里最优秀的兵猴。

  大白牙十分的勇敢,它为了保护其他猴子,不惜自己,最后英勇牺牲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只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因为需要大量的食物,所以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被叼走,就连猴王最爱的王子“白项圈”也未能幸免。猴王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打算杀了两只小雕。众猴为“大白牙”架起了猴梯,这样好让它登上雕巢,“大白牙”杀死了小雕,即将凯旋而回,就在这时绿头乌雕回来了,众猴都吓跑了,“大白牙”便和乌雕展开了搏斗,它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乌雕,把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拼命撕咬着乌雕的胛骨,牙一颗颗的掉落最后与乌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我想起了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失败了又十分的不干心,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要经历困难,当困难来临时我要坚强面对勇敢的去挑战,就算失败了也就不会遗憾了。

兵猴传奇读后感4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5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6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近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兵猴传奇读后感7

  咱们的年夜脑仅仅只谢领了4%,否是若是把剩高的后劲全副谢收回的话,咱们的智商战体能城市晋升,但咱们的潜正在力气年夜局部皆正在戚眠形态,以是只要正在要害时辰能力阐扬,但咱们正在要害时辰老是畏缩,让咱们的`后劲质永近戚眠。

  兵猴是正在猴族外掩护种族壮士,每一当猴群有保存答习题的时分,兵猴老是冲正在闻后面。正在猴群逢到地敌——鹰时,兵猴明白牙依托本人有二颗宏大坚挺的门牙,趁鹰一没有留,跳上鹰向,正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治撕咬,终极取鹰异回取尽!

  那须要莫年夜的怯气呀!明白牙为了族群,不吝就义本身的熟命取鹰——猴群的猎食者异回取尽,明白牙尾先克服了熟的欲视,果为取鹰专斗,无信是战死神提早签定灭亡左券,并且明白牙按捺住了对地敌的恐怖,敢战地敌做奋斗曾经是怯者了,并且猴取鹰力气迥异,简直出有成功的否能,但明白牙取鹰异回取尽,力气也是很凶猛的,那便是后劲质,置信本人正在要害时辰能止的人,才有否能胜利,本人便出有自疑,他人怎样会置信您呢?以是尾先置信本人,他人才会置信您!

兵猴传奇读后感8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兵猴传奇》,本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多处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文章写得栩栩如生。

  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做大白牙的猴子,它是猴群中的兵猴,它机智、勇敢,可抵挡其它猴群地侵袭,猴王很欣赏它。一天,猴王把所有食物拿给大白牙,让它大吃一通,大白牙知道猴王肯定有事让它做。等它吃完后,猴王带领它和众猴向一座高山走去。这时,大白牙明白了:猴王想让它消灭三只金雕,金雕对猴群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必须除掉。面对强敌,大白牙想:这可是很麻烦的,有可能自己也会死,要不要逃跑。但大白牙没有这样做,它趁三只金雕熟睡之际,用锋利的牙咬断了其中两只金雕的脖子,最后一只太过于挣扎,大白牙和那只金雕一起掉下悬崖摔死了。

  一只猴子,它那么小那么*凡,在我们看来,它弱不禁风,很容易就被打败。但是,大白牙面对自己强大的敌人金雕,它毫不畏惧,把自己的生死抛之脑后,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猴群的安全,换来了他人一片和谐。

  我们人类也要这样,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努力克服,胜利一定会属于自己。

兵猴传奇读后感9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兵猴传奇读后感10

  最远,尔读了一原《兵猴传偶》,尔很怒悲那原书模板,他给人鼓励战封迪。

  《兵猴传偶》讲诉了一个没有谦五岁的金丝猴明白牙的故事。那故事领熟正在下黎贡山上,明白牙是一个兵猴。他瞥见了三枚鸟蛋,而他借不克不及吃,他失给猴王吃。而猴王本人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初一枚给了明白牙。明白牙知叙,蛋没有是皂吃的,必定是要本人来临阵脱逃。它没有是胆怯,而是快乐。

  它之以是是兵猴是果为它杀敌英勇,并且另有二颗尖尖的明白牙。到了早晨,萨谦猴群一个个的爬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分他们皆停了高去。本去山顶有一只绿头黑雕,绿头黑雕不断以去对萨谦猴群高脚,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其实不会飞,也总追不外绿头黑雕的逃捕,它们也拿绿头黑雕出有规定,因而,才派明白牙来。明白牙思维上也开端奋斗起去,来,借是没有来,他知叙他基本便没有是绿头黑雕的敌手,但为了族群,他来了。地一明,他便要来送命。天黑了,绿头黑雕进来寻食了,明白牙下来了,自杀死了二只小绿头黑雕,他战绿头黑雕异回于尽了。

  尔钦佩明白牙的英勇,为了团体,没有怕就义本人,尔钦佩明白牙的贡献,为了团体一往无前。尔要教明白牙的英勇,对峙,贡献精力,是本人成为有效之才,为班级,为教校。为故国做没奉献。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3)

——《兵猴传奇》读后感3篇

《兵猴传奇》读后感1

  《兵猴》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石溪的.作品,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本书讲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生动感人,催人泪下,也有的故事令人震惊,令人愤怒……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人类对许多动物存在误解,比如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意思,从远古时代起,人就把狼当做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生存下来了,人们看着无法把狼消灭掉,就指责狼是一种狡猾残忍的动物,是恶的化身,坏的代表,假如,我是一匹狼,我会为我的种族如此受人类的重视而感到骄傲,其实,狼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里起很大的作用,说狼是恶,这是人的一种偏见,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人甚至还吃猪,马,狗,鸡等等,与狼袭击人相比,人类大面积捕捉狼比狼袭击人更残忍,所以我们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动物,看动物的闪光点,看出某种动物的重要性。

《兵猴传奇》读后感2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近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兵猴传奇》读后感3

  妈妈从电脑里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其中一本《兵猴传奇》让我看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为几个小章节,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仇恨》等。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梅里山鹰》。它主要写了金蔷薇和它的儿子金追和蓝灿之间和经历。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从出生开始为了夺取母亲的爱互相伤害母亲金蔷薇为了俩兄弟能和睦相处费劲心思,终于在一次与双尾蝮蛇的争斗中,俩兄弟齐心协力终于收为囊中之物。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丰盛晚餐,也让母亲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

  这篇,《梅里山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4)

——好兵帅克读后感10篇

好兵帅克读后感1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知识。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出自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妙手中。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应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下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的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帅克经常遭到别人的辱骂和误解,但是他的生活依然十分充实,应为他有别人做不到的诚信。作者的生动描绘把我牵引到了这个奇幻而又有趣的地方,好像作者所想象的这一切都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好像又都是在我眼前发生的。在我的双眼碰到这本书时,我就再也无法自拔了,帅克在笑时我也在捧腹大笑,他在发怒时我也觉得有一股怒火即将爆发……这本书形象的刻画出了一个天真风趣、言而有信、毫无心机的老实人,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脑海里还不时会浮现出帅克可爱、有趣、纯真的模样和一些记忆幽深而足以让人喷饭的情景,想到后我又会一个人独自傻傻地笑起来。

好兵帅克读后感2

  今天我看完了《好兵帅克》这本书,觉得十分好看。这本书是捷克讽刺小说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写的,帅克的经历也是他按照自己的经历改写的。

  一开始,帅克就因“萨拉热窝”事件而被抓进监狱,后来几经周折去当兵,却成了逃兵,最后,当上了一个随军神父的勤务兵,这个神父的爱好是喝酒,有几次他醉得正不起腰了,帅克把他拖了回去,后来神父打牌时把帅克输给了鲁舍加中尉。可是帅克没当几天鲁舍加的兵就因偷狗一事被狗的主人—齐谷拉上校派去了前线,半路上,帅克又被扣留,好几天后才到,一到,就从勤务兵变成了传令兵,然后他们继续开拔到了奇罗拉西里达,然后帅克再次进了监狱。

  最后一卷光荣的败北还没写完,作者就因病逝世了,留下了遗憾。此书文笔风趣、幽默,有的故事情节让人捧腹大笑,同时深刻剖析了、讽刺了旧社会混乱阴暗的一面。

好兵帅克读后感3

  今年寒假,我读了雅·哈谢克的经典名著:《好兵帅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帅克在第一起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事,本来帅克是一名士兵,可后来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白痴而退伍。靠贩狗维生。后来因为军医不知道他真的有风湿病,结果被军医的洗胃、

  灌肠和吃药弄得很难受。后来作了一个随兵神父的勤务兵,神父把他赌输了,结果变成了上尉的勤务兵。他最后以传令兵的身份结尾。

  当我读到:“我真高兴,又回到自己人中间来啦!”我似乎感觉到他对战友之间的情感和对连队的热爱,他对祖国的热爱和连队的热爱一样。我觉得没有一个士兵能像他那儿样对战友有这么大的情感,就算有也肯定没那么深。他以自己的方式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我非常欣赏这种方式既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又可以满足自己的想法。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帅克对祖国的热爱是我们都要学习的。他是我们的学习的榜样。他对任何事情都很冷静,在枪毙时也很冷静,还讽刺军事法官的行为。哪像我,期末考试的时候,因为不冷静,所以在短文上扣了很多分。在火车站见到了昔日的主人卢卡什中尉,把午餐给了他。哪像我连见到了妈妈却连口水也没给她喝。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其中最大的是帅克,他的冷静令我非常佩服他。作文

好兵帅克读后感4

  《好兵帅克》,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想:要是全世界的人民为了安详,为了宁静,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别再点燃战争的导火线,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和政治。让世界永远处于和*之中,那该是多好啊!作文

好兵帅克读后感5

  读完《好兵帅克》后,我想:“瑟夫·帅克和士兵在战场上,要是打了胜仗,皇帝会赏帅克和功兵一杯*甜酒、南斯拉夫樱桃酒、白兰地或胡桃酒吗?上尉、中尉会送些克朗给帅克和士兵当奖赏吗?士兵们和帅克会狂欢吗?皇帝会把他们官位提升吗?要是打了败仗,士兵和帅克会被上尉、中尉、将士毒打吗?要是皇帝听见这种凶多吉少的事会突然病死吗……这让我产生了遐想。”

好兵帅克读后感6

  我第一次读《好兵帅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个帅克非常的*常,根本没有任何的突出。而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后,却被这个大智若愚的帅克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这个*凡,朴实,而又机智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帅克本身是一个属于捷克民族生活在底层的买狗人,后来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成为了一个传令兵。像他这种人,*常是再多见不过了,简直就是沧海中的一栗。可是他还在以行动保卫着世界的和*。他越是服从长官的命令,就越是惹出更大的祸。他的长官们都骂他是“傻瓜、笨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一点也不笨,而是非常的机智、勇敢。每次闯祸时,他都能机智地应对,勇敢的把实话说出来。作者还利用此书讽刺了奥匈帝国的腐败,和他发起的不正义的战争。虽然因为身体原因本书的作者未把本书编好就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给这本书留下了遗憾,但也留给了我们自己思考的空间。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帅克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尊敬。

好兵帅克读后感7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讽刺小说。但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同时也是一部历史巨著。因为它描写了欧洲近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的崩溃过程。而这部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遵从于史实,而在于作者用卓越的戏谑、漫画式的笔法,以一个军队中的小人物,深刻准确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军队、法院、警察机关、教会等各类*黑暗而又虚伪的本质。小说幽默无处不在,然而字字浸着血泪。小说语言质朴无华,*静认真地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哈谢克在塑造帅克这个*凡而又大智若愚的形象的同时,也揭露了帝国丑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捷克退伍兵帅克,贩过狗,患有风湿。因出言无忌,再以战争爆发的导火索——萨拉热窝暗杀事件被怀疑送入警察局。后辗转参军,上演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虽然帅克被一些官老爷们看作白痴,但他以他率真的品性,赢得了广大下层人民的喜爱。他天真、善良、幽默、诚实、忠诚,生活简单而又快乐。

  他天真。当帅克被送进警察局,面对警署满脸凶相、咬牙切齿的官老爷们,他“胸怀坦荡,满面春风地跨进传讯室,问候道:‘诸位先生晚安!祝大人们万事如意!’”毫不惧怕,因为天真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惧怕什么。帅克后来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为了满足上尉想养一条狗的愿望,他间接地偷来一位军官的狗给上尉做宠物。在上尉得知这条狗的来历以后,他怒气冲冲地要严厉惩罚帅克。面对眼射凶光的上尉,帅克竟然“用那对善良纯真的眼睛坦率真诚地望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继续放射出和善温柔的光芒”,用他“善良而温柔的眼睛直盯着上尉的脸”。卢卡什上尉提不起气来了,沮丧地瘫坐道圈椅上*“上帝为什么让这个家伙来惩罚我呀?!”,他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力气揍帅克,连卷一根烟的力气也没有了”。帅克的天真化解了迎面而来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张善良的脸庞,日后成为军官们可怕的梦魇。

  他善良。书中一个情节是帅克带领杜布中尉的勤务兵古纳尔特去找卢卡什上尉告状,因为古纳尔特的上司是个歇斯底里的白痴,经常扇他耳光。尽管这次起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也足以表现出帅克的善良——路见不*拔刀相助,对战友的仗义以及不屈于恶势力的正义感。

  他幽默。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就会滔滔不绝、无所不知般地举出一大串充满人民智慧的传闻轶事。翻看此部小说,便会发现,凡是帅克说的话,几乎都有一大串故事作为提高自己所言可信度的证据。他的每一次讲话、每一次漫谈,都像是一片合格的议论文——论点明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但是论据过于充分,以至于每一次和帅克谈话都很漫长,很拗口。有时候他会突然把话锋转向一个与正谈论的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要过好大一会儿才能言归正传。这样的话与士兵聊天固然惬意,但如果用长篇大论回答长官传达的命令就让人很不耐烦了。可是帅克说话的风格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他总是慢慢悠悠,娓娓道来……我想,这估计是他颇受士兵欢迎,而被一些军官认为是白痴的主要原因所在吧。这就叫“大智若愚”!我们的好兵帅克可以毫不费力地使一个班长抓狂,或者让一个上尉颓废——而他,仍然倾泻不止:“想当初,战前我服役的那时节,我们连里有一个叫达夫拉德巴莱依·鲁尔达戛莱耶夫的家伙……”

  他诚实。无论面对多么严峻的场面,无论事情发展得对自己有多么不利,他为人正派,永远不会说假话。甚至有些时候,我都为他干着急,他还是口口声声、字正腔圆地说到:“是的,法官大人,我承认我是那么做的,您说的没错!”但是正因为帅克的诚实,加上一些特有的品质,他总能危急关头化解困难,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他忠诚。帅克对国家忠诚。尽管奥匈帝国残酷地压迫捷克族人民,战争当中,他仍然对国家忠心耿耿。他发起那股效忠皇上的傻劲来,连那些身配黑黄绶带的*也自愧弗如地低下头来无以言对。帅克患有间歇发作的风湿症,按理说残废可以免服兵役,然而我们的好兵帅克却在国家须要战斗时,英勇无畏去参军。他在轮椅上引吭高歌,爱国之热忱无人能及。帅克对上司忠诚。在征兵路上的一个火车站处,他被落到了月台上,与卢卡什上尉失散了。尽管上尉对他恶心透顶——他实在受不了帅克的唠叨,和办起事来的一股傻劲——帅克依然追寻着上尉。历尽千难万苦(途中还被误认为是逃兵而进了看守所),终于在团部大本营与上尉会合。帅克对军纪忠诚。行军路上的一个小镜头让我很是感动:“从巴伦一直到霍托翁斯基,大家都把背包扔在双轮车上,唯独帅克在不畏艰难地背着背包行走,枪也跟龙骑兵一样挎得好好儿的……”这在那群投机取巧的士兵们看来,纯属愚蠢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兵才是好兵,不愧为“好兵”帅克!

  总之,帅克身上的一切值得人们称赞的品质,都源于他简单的性情。帅克一直本分地当着大兵,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怕自己战死沙场。他的心间是坦然的、轻松的,不用考虑战局变化、怎样才能攻破敌军——他也没这个权利;不用考虑战场上血肉横飞,魂消魄散——他压根就不怕死;也不用考虑怎样对长官阿谀奉承——当官升迁更不是他所求。简简单单的思维,简简单单的生活。我不禁把帅克和电影《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阿甘联系到一起了,简单就好。

  我一直记着帅克说过的一句话:“这就够多的了,凡事太多了反而不妥”。

  谁能像帅克那样“没心没肺”、泰然自若面对生活,那么所有所谓的屈辱、恐惧、忧愁、不幸将被消解殆尽:生活成了骨架,干瘪而快乐;谁能像阿甘那样单纯执著、心无旁鹜,沿一条路永不停歇地跑下去。那么,生活之路在奔跑之中会日渐开阔。生活,简单些会更快乐,而惯于复杂一切的我们,都过于聪明了。

好兵帅克读后感8

  帅克,一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应征入伍,在部队里有着种种令人捧腹的表现。帅克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却非常善于运用民间谚语、笑话,接过上司的口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同奥匈帝国统治者展开斗争。以帅克为代表的捷克人内心充满了鄙夷和憎恨,采取种种使统治者哭笑不得的方式进行消极的抵抗。

  雅·哈谢克(1883—1923),捷克著名作家,生于布拉格。早期作品以讽刺笔调揭露奥匈帝国的腐败和资产阶级的虚伪。反映了人民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憎恨。

  我刚开始读《好兵帅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位叫帅克的士兵非常*凡,但是等我把这本书看完以后,却被这个非常*凡、大智若愚的帅克深深吸引住了。他那*凡朴实,却又有些机智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帅克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卖狗人,后来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成为了一个传令兵。像他这种人,*常是再多见不过了,简直就是沙漠里的一粒沙。他的长官们都骂他是“傻瓜、笨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一点也不笨,而是非常的机智、勇敢。每次闯祸时,他都能机智地应对,勇敢地把实话说出来。

  作者给这本书留下了遗憾,但也留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帅克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尊敬!

好兵帅克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好兵帅克》的书。里面讲的是帅克经历的一次世界大战。

  《好兵帅克》是一本有趣的书,帅克对什么都不在乎。他会微笑着听别人宣布他是个大白痴。他被别人送进疯人院后,他还说疯人院才是他身存的地方。当有一天帅克去卢卡什上尉家当勤务兵时,他想让猫和金丝雀熟悉熟悉,结果猫把金丝雀给吃了。

  《好兵帅克》分四卷,从在后方到光荣的败北后方续篇都是讲帅克的故事。

好兵帅克读后感10

  我记得以前读过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的书,原著是雅洛斯托夫·哈谢克。这是一部讽刺小说。一共有三卷,第一卷分十五章节,第二卷主题是在前线,一共分五章,第三卷写战争光荣失败,共有三章。

  帅克几乎干什么都是带一番好意去做,可办完每件事的最后结局都是一塌糊涂,把那些军官、*弄得气急败坏,他最后受的惩罚却轻如鸿毛。他先是干预了世界大战,又被警察送进了疯人院,接着又跑了一趟警察所,后又刚回家,又被征召入伍,接着又转了一趟军事监狱,紧接着跑到了警备司令所里。在哪里被随军神父选中当了勤务兵,才干了几天,就又被随军神父在打牌时输给了鲁舍加上尉当勤务兵。在那里他又惹了一桩事,被调到了前线。

  到了前线,他又在帮鲁舍加上尉传递信件的过程中在街上和匈牙利的人打架,后来场面逐渐变成大规模的斗殴。打了好一阵子,警察局里的巡逻队来到了,把他们都带到警察局转了一整圈,最后又回到了军队里。只是他由鲁舍加上尉的勤务兵变成了十一连传令兵了。(鲁舍加上尉所管辖的就是十一连)鲁舍加上尉的新勤务兵叫做伯仑。说实话的,说伯仑为勤务兵还不如叫他贪吃鬼。因为他几乎把鲁舍加上尉的每一顿饭都给报销了——每顿饭只留一点饭渣子。鲁舍加上尉除了见到点饭沫子之外见不到其他东西了。

  “我是一个官定的白痴”,这句话几乎成了帅克的口头禅,动不动就来上一句,但是从来没人相信。的确他天天总是傻里傻气的,实际上,他机灵的很呢!他差不多是专门来对付恶人的,他在军队里时常把杜宾中尉气地牙根疼,可又让杜宾中尉对帅克进行任何报复,也就相当于让杜宾中尉生了一回闷气。还把秃头少将气的指着帅克直骂,只好最后把帅克赶出去。

  帅克对付那些恶人、军官、*简直像猫捉老鼠一样容易,一治一个准。帅克就是这样一个人。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5)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5篇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1

  寒假,我读完了《王阳明》这本书,书中讲述的王阳明生*经历令我印象深刻,而他所崇尚的观点“知行合一”四个字更是给我极大的"启发。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好书。

  王阳明是谁?首先他是明代有名的大臣,其次,他是一个文坛大家,是一位用兵如神的将领,是被称为*上下五千年两个半“完人”中的一位,是孙中山、蒋介石等人心中的偶像。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王阳明所提出的“知行合一”的理论。在提出这个观点之前,王阳明曾反复实践了朱熹所提出的“格物致知”,他勇敢地反驳了这个观点,也随即提出了“知行合一”。什么是“知行合一”?便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要到生活中实践,才能够体现出它的真实价值。朱熹在儒家学术地位极高,王阳明提出了这个超过朱熹的观点,在当时令所有儒家学子难以接受,他是冒着死提出并坚持的,他的勇气和对真理的执着令人赞叹。

  我也要学*阳明先生善于思考的品质,在学习中思考在生活中实践,做到真正的“学以致用”。

  另外,作为一个学生,我还应该学习的是王阳明不放弃、不气馁、昂首苦读书的精神。王阳明曾经两次考进士落榜,他却说“世人以不得第为耻,吾以不得第动心为耻”,他在挫折面前不畏怯,凭借自己的努力战胜失败,向下一个困难发起挑战,最终获得金榜题名。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所有人去阅读,也值得所有人去学习阳明先生“知行合一”的真理。我在此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百家讲谈——传奇王阳明》的书。这本书是讲明朝最伟大的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战术家,他还创立了“心学”这一学派,他是谁?他就是——王守仁。

  王守仁一生坎坷,坚持不懈的他打败了许多年都无法消灭的少数民族武装,*定朱振濠准备十年之久的谋反却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创立心学收了无数弟—子,身有疾病却在钱宁、江彬这帮小人的排挤、陷害却坚强的挺了下去……

  而且王守仁是带着忧虑、神奇、不可思议来到世上的,你们想不到的事就要发生了……

  一天,一位老太太正在担心:这儿媳妇都怀了十四个月的胎了,咋还不生呢?

  正在担心的这位老太太是王守仁的祖母,她姓岑,我们就叫她岑老太太吧。

  岑老太太所指的儿媳妇正是王守仁的妈妈,叫郑氏。

  和岑老太太同样担心的,是她的丈夫。叫王伦。

  他(她)们就急啊,可是,急有什么用啊!恰巧就在这天夜里,岑老太太梦见一位仙人踏着祥云下来把一个孩子塞到她手里,据说,注意,这是据说,据说就在这个时候,郑氏的房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把她吵醒了。

  看,王守仁的出生是多么奇妙啊!我再讲一讲王守仁在贵州龙场驿站悟道的故事吧。

  驿站,实际上就是招待所,王守仁被派去当的是驿城,就是招待所所长。

  当所长是件好事,但在王守仁这边那就是件苦差事,因为贵州龙场是十分贫困的地方,而且凶悍的苗族人时不时的就来打闹一下,那里也没房子,无法看书、避雨呀!

  我就不多说了,一天夜里,王守仁正在想着:我终于悟道了!当然,他到底悟了什么道,我不知道。

  王守仁的一生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并且知道了“道”是什么意思:就是“知行合一”。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3

  当时南、赣、汀、漳一带匪患丛生,已经形成燎原之势,大小土匪数十股,主要的有四股。离王阳明驻军的上杭最近一股士匪的头子叫谢志珊。最远的在闽粤交境的地方,土匪的头子叫詹师富。最弱一支土匪的头子叫卢珂,最强一支土匪的头子叫池仲容。

  王阳明打下坚实的基础,制定好作战方针之后,究竟要先打哪一股呢?大家都认为,毫无疑问,要么打最近的,要么打最弱的,要么打最强的,都有作用,为什么呢?打最近的,顺手;打最弱的,容易取胜;要么打最强的,可以趁着自组新军的势头,把最难啃的骨头先给啃下来,对其他士匪有震慑作用。这样都能够起到到良好的效果。

  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王阳明的选择居然是打最远的詹师富这一支。所有人都不解,打最远的,势必劳师远征。打最远的未必能取胜;不像打最弱的,保证可以致胜。再说,打最远的那股土匪就算胜了,也起不到震慑效果。为什么选择打最远的那支呢?王阳明白有他的想法。

  为什么呢?就因为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出乎意料。“兵者,诡道也。”因为最近的、最弱的、最强的那几支都有提防,唯独詹师富这一支因为最远,又不是最强,又不是最弱的,最想不到会被出兵剿灭,因此最没有防备。王阳明定下作战方案,第一个就打最远的詹帅富。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4

  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起伏跌宕的曲折生涯,知行合一的生命智慧。

  说起王阳明,可以叙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明史》评价王阳明:“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当危疑之际,神明愈定,智虑无遗,虽由天资高,其亦有得于中者欤。”这是一个完整的时代的呈现,王阳明的一生传奇色彩很是浓烈,在*历史上,阳明先生是唯一一个文学、武功都开宗立派的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与之比肩。在明朝的弘治年间,王阳明的故事可以讲述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宸濠之乱”时候的建功,精谋善略下的夺取,足以让后世仰慕的人感念不已。然而,如此出色的一个人,如此波澜壮阔的一生,如此复杂多智的一个人,让人着实也头疼,如何读懂王阳明呢?如果你也是这么困惑,那么,孟斜阳的《王阳明传》值得一读。

  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白无故就得以展现,然而我们要了解一个人,必然要去除那些无相干的细节,保留的是那些足以呈现这个人最精彩一面的内容,王阳明的一生历经了许多大事,廷杖、下死狱、遭贬谪,被诬陷……几乎每一个文成武将在人生经历的各种大小挫折,王阳明几乎都承受过了。但也正因此而成就了他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古今人格的崇高理想就在他身上有了最佳的范本。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是不可能*常的,无论是正史或者野史都必然是值得后世的人大书特书的。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下,想要多了解一下一些人,那么也许你需要参照一下一些正史之外的资料,所以孟斜阳在写作《王阳明传》的时候采用一个大胆的写作方式,先参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然后以详尽考证的事实为基础,把王阳明的一生用故事的方式来讲述,章回体的方式让故事结构和情节在开展的时候不会单纯阅读的是一本传记,更多的是一个传奇色彩的故事。而在另外一个比较创新的角度是,采用了很多有依据的史料,王阳明在经历过哪些事件的时候就采用了哪些恰当的语言或者引用哪些具体的诗词,反而让诗歌的写作和文章的写就有了一些具体的背景。

  讲述王阳明的故事,如果将这么一个精彩而又复杂的人讲述成刻板的故事,那就实在可惜了。所以《王阳明传》在阅读的时候,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在时代场景的描摹上,单纯的王阳明的故事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小说内容,我们完全可以从个人的喜怒哀乐这里来寻求这个人的一生经历。一开始的叛逆少年,对传统道德之下那些鄙夷,然而这么一个少年最后还是走上了仕途,这一段读起来就实在很有意思,不是一个纯粹的批判然后告诉我们一个正统的人应该怎么成长,而是从一个最真实的少年郎来写作。好不容易进入官场了,这么一个人又不适应官场生活,很快变成了一个愤青,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自己的激情和愤怒,所以迎来的自然是贬黜。最终的成长,靠的还是机遇,真正的家国和情怀的觉醒是在现实生活里呈现的,心怀家国是因为对百姓的感情。而让他的成就可以最终在历史上留名的,则是因为有自己的真正思考,“格物致知”的良知和追寻,这些才是真正吸引读者的东西。

  也许你对阳明先生也很好奇,也许你也知道“心学”但是又不知道入手着手阅读,也许阅读枯燥的历史书籍比较乏味,那么,一本薄薄的小说,一幕精彩的人生,一场惊险的冒险,值得你好好去阅读的,诚如《王阳明传》中借王阳明之后所说,“人自有定盘针,万化根源总在心。却笑从前颠倒见,枝枝叶叶外头寻”,心即是理,你就是世界。

王阳明传奇读后感5

  集团号召学习阳明先生的致良知,才发现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认真的阅读学习了,长时间都处在比较浮躁的状态,现在通过学习致良知感觉真的需要让自己的心静一静,思考下自己一步的发展了,虽然是简单地阅读但也有了些许收获。

  阳明先生在37岁贵州龙场悟道后,谈到学习的四个次第: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人到中年时,如果不是因为此次学习致良知,终日为利为名所奔波劳累,早以把立志一事忘却,或者说懒得提及此一说。当阳明先生告诫学生,如不立必为圣贤之志,人生终无所成,才感知到不立志,则无志可夺,也就放弃自己、随波逐流。致良知的学习之“立志”,就如同我们工作中制定目标,只有先制定明确目标,再为达成目标制定出各种营销策略,才是我们工作业绩的基础。

  阳明先生谈到:千罪百恶,皆从傲上来。回想走过的人生中,哪一次不是因为谦虚而受益,骄傲而落败,活到老,学到老,为学处世,傲念在心则满。阳明先生谈到:千罪百恶,皆从傲上来,只要心头“傲”字不除,学习断然难进半步。我每每看到越是成功的人越谦虚、越是无知的人越傲慢。傲慢之人要么一事无成,要么就是事业停滞不前走下坡路。现在我们的工作就是处在这种状态,从事汽车行业太久,总是以为自己对行业分析的透彻,却不知现在的市场变换太快,不去深入学习和分析新的市场营销模式,沉迷在老的观念和曾经业绩中,又怎么能做好新时期的营销工作,所以只有抛开曾引以为豪的过去,低下身子踏踏实实学习才是提升业绩的最好方法。

  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至诚"都是入门修习的唯一钥匙,无诚则不得入。诚生信,信受奉行、才能实现任何一门实学至理的知行合一。现在的社会不缺聪明的人,而是缺忠诚的人,忠诚不是忠诚某一个人,而是我们学习做事的一种态度,在学习中要诚实深入,认认真真才能学到终身受用的技能,工作中我们只有忠诚对待工作和公司,时刻把自己的命运和公司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公司成长我成功的思想才能真正落实。

  自己学习致良知还很浅显,但这种正能量让我们内心开始安静下来,变得更有力量,不再轻易受物所奴,开始懂得拒绝与区分不靠谱的人与事。现在只是起点,落实到实处更没有终点,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要经营好家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我坚信,在集团领导的带领下,做好权衡和引导,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我们必将会战胜任何困难,迎来美好的明天。

  今有幸研读阳明先生《书正宪扇》受益匪浅,此文章是先生写给长子正宪的。其中以出自在《资治通鉴周纪》的“伯鲁之简”为例!表达先生其心意:人生大病皆因傲字所生,人一旦自傲便自以为是,我执太深,便会拒人千里之外!身为子女之傲必会不孝;身为臣子之傲必会不忠;身为兄弟之傲必会不恭;身为朋友之傲必会不诚。不孝不忠不恭不诚万恶之源皆为“傲”字所为!

  人一旦傲起来就会恃才傲物,目空一切,浮躁骄横;企业一旦傲起来,就会不思进取,先被超越。*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心学最高概括“此心光明,亦复何言”;这就是大道至简的道理。唯“谦”方可解“傲”。“谦”亦指“容一切之容”;“德不孤必有邻”。我们必须谦虚至诚,恭敬谦让,以温和之色,谦逊之容来对待家人、对待朋友、对待客户、对待同事,这样才能在百年远通事业中拼搏出一份灿烂天地,方可实现百年远通梦!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6)

——《动物传奇》读后感3篇

《动物传奇》读后感1

  读了《动物传奇》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有趣的知识,我对恐龙有深入认识,对曾经幻想的宇宙有了真实的“感受”,甚至对我们自己的身体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我对于动物最为好奇,我最喜欢小动物啦,我想要了解许多关于动物的知识,在书中我最喜欢《鱼中的“神*”》这个故事,故事里提到,鱼可以发射水柱,并且能够帮助它解决“肚子饿”的问题,每每它看见临近岸边,有小苍蝇,小蚊子时,便会抓住时机,发射武器,然后就可以美美饱餐一顿啦!但我也还有一些,小疑惑,它这样子的"“神射手”为什么别的小动物就没有这样的本领呢?

  《动物传奇》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快乐和知识,期待下一次和大家一起去世界探险吧!发现世界的小秘密,找到更多的奇妙。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7)

——《野马传奇》读后感

《野马传奇》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野马传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野马传奇》读后感1

  野马传奇中的那匹枣红色的汗血野马,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的主人公是君玛德力,一个与枣红汗血野马结下深深仇怨的人。他的爸爸为了抓枣红马的父母,咯血而死;而他的爷爷,在五十年前抓住了枣红马的爷爷。它的爷爷三天不吃不喝,力竭而死。现在,君玛德力要去捉住枣红马,不玷污他祖先的英名。他用了种种办法,还失去了一匹白色小母马,他在最后一次,用他失而复得的小母马成功抓住了枣红马,并成功在它身上烙下了一个印子,可被他妻子放走了,他又追上了它,最后,枣红马带着君玛德力,飞身跳下了峡谷,摔死了。

  枣红马这种追寻自由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是啊,向往自由,并有勇气冲破囚禁自己的生活的牢笼的人,估计是很少的。

  而枣红马做到了。它冲破了囚禁自己身躯的马栏,逃了出去,就算是再一次被抓到,为了自由,为了不忍受被驯服的屈辱,它宁愿去死。这种向往自由的强烈情感,是很少有人会这样的。我们这些被生活囚禁的人,就想马圈中的马,而那些追寻自由,遵从自己意愿的人,就像是枣红马,他们,是最让自己骄傲的。因为,他们追寻了自由,很快乐,冲破了牢笼,拥有勇气。

  所以,《野马传奇》带给我的启示:追寻自由,遵从自己的心,不要惧怕,要拥有勇气,拥有一颗追寻自由的心!

《野马传奇》读后感2

  我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尤其是《野马传奇》这一本,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且还让我看到了外表潇洒美丽而内心孤独坚强地汗血野马。

  故事主要讲的是汗血野马的父母都是纯种的草原汗血野马,然而,可恶的人们却开始疯狂地捕捉它们,要知道,得到了它们,就能成为整个草原上最优秀的牧人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离弦的箭还要快,但是,这些汗血野马最终还是死在了人们手中,只留下它们的儿子,这匹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

  汗血野马又回到了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们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人们又把它的妻子打死了,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报仇,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汗血野马一次又一次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只为奔向自由。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引人入胜,我为汗血野马最后摆脱了人们的捕杀,奔向自由的草原而感到快乐与激动,为它的父母死在人们手中而愤怒与落泪。

  我们要学习汗血野马这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品质,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不应该畏惧困难和挫折,要坚定目标、勇往直前!

《野马传奇》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系列之《野马传奇》。这本书里的汗血野马为了亲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让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野马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在胡杨林里孤独又顽强长大的汗血野马,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在大草原上自由的生活,但是人类的残忍却处处追随着它。草原上的牧人--君玛德力,为了不让他祖父和爸爸驯服野马的英名在他手上断送,他用尽办法,最终残忍的杀死汗血野马的妻子,如愿的诱捕了汗血野马,但是君玛德力善良的妻子,却被汗血野马的顽强所打动,并放走了它,君玛德力为了牧人家族的荣誉,奋力追赶,就在汗血野马面临选择是可以躲避追捕,进入曾经藏身长大的胡杨林,还是选择断送性命的悬崖时,最终,汗血野马为了还在胡杨林里藏身的儿子不被发现,为了像它的祖先那样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为了自由,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君玛德力骑上它的时候,它纵身跃入了千丈大断崖。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牧人君玛德力的贪婪欲望最终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动物们在面对人类的残忍时是很无奈和绝望的,同时汗血野马的不屈服和保护亲人的精神也让我深深受到感动。从我做起,做一个保护动物的人,做一个爱护大自然的人。

《野马传奇》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野马传奇》这篇小说。

  一匹漂亮而健壮的汗血宝马,终于顽强地长大了,出现在大草原上,它聪明,机智,一次又一次地摆脱了追它的人,几年后。它有了一匹和它一模一样的小马驹。它本想放下对人的仇恨,与世无争,可是一名叫君玛德力的人抓住了它的妻子,为了救出妻子,它勇敢闯进君玛德力的陷井,它带着它的妻子冲出栅栏时,君玛德力凶残地打死了它的妻子,最终,它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为了摆脱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跳下了千丈断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

  贪婪的君玛德力,明明已经向人们证明了自己的历害,还不惜用尽所有手段套住野马。为了让那些男人们女人们羡慕自己,他残忍地杀死了野马的妻子,明明自己已经有了许多好马,还嫌不够,一定要抓住这匹汗血宝马。可恶至极!

  勇敢的汗血宝马,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英勇地跳下悬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让我倍受感动。

  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珍珠鸟》,文中的作者和珍珠鸟不是和谐相处了吗?不是在一起愉快地生活了吗?君玛德力也可以和汗血宝马和*友好地相处啊。可他却一心想将汗血宝马占为已有。多么可恶!多么令人气愤!他的心理是多么的罪恶啊!

  君玛德力和野马的故事多么让人感到强烈的愤怒与惋惜啊!我喜欢野马的勇敢,憎恶君玛德力的贪婪,我们一定要做善良友好的人,与动物和*友好地相处,让世界变得更好的美好!自由!


兵猴传奇读后感10篇(扩展8)

——《传奇》读后感

《传奇》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传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传奇》读后感1

  前不久,我读了《超级控卫传奇》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活灵活现,恰到好处的描写出了篮球比赛中激烈,精彩纷呈的过程。还不忘了适当的展现出人们的悲欢离合和七情六欲。在比赛中用到各种技术名词。

  文章中主要讲了主人公薛郁从大学篮球联赛,CBA,带领山东黄金夺得CBA总冠军,再到NBA被金州勇士队以每年75万美金的薪水人率队杀进西部决赛,虽未夺得总冠军担仍将当时如日中天的湖人队拖入了抢七大战。可谓虽败犹荣。但请记住当时的薛郁才18岁。因为当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男篮最终选人阶段,薛郁被当时的*男篮主教练尤纳斯破格招入国家队。当时的*男篮巨星云集:集结了姚明,易建联,孙悦,刘煜(文章中的假设人物,2009年NBA选秀大会状元大热门,现效力于杜克大学男篮。球场上司职得分后卫),郭海云(也是假设人物,现效力于莫斯科中央陆军篮球队。司职小前锋)还有一些不错的投手如朱芳雨,王仕鹏等。可谓夺冠大热门。一路上*队过五关斩六将,以全胜战绩昂首挺进决赛,与美国捉对厮杀。尽管是拼尽了全力,比赛中甚至有人抽筋被抬下场其中就包括薛郁。但薛郁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选择了继续战斗。这种举动激励了*队上下,薛郁几度奉献绝杀。但无奈,*队还是以109:110惜败给美国队与金牌擦肩而过。后来薛郁刻苦训练终于在2009-2010赛季率勇士队获得总冠军。并在2010土耳其世界男篮锦标赛上获得冠军。他以场均21.2分,10.2助攻,2.2抢断获得MVP。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薛郁头上无数的奖项与头衔。更需要知道薛郁在这背后付出了多少辛苦与汗水,克服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很显然,这些困难是数不甚数的。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也是很多的。我们不要放弃,要像薛郁一样克服困难,逾越坎坷。因为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需要抬起头来,准备吧!

《传奇》读后感2

  对大自然我们已经越来越陌生了。

  看看上世纪初苏联作家维?比安基为孩童写的《森林报》,他虚拟现代传播方式为孩子讲述自然,在他看来只有熟悉大自然的人,才会热爱大自然,在他的“报刊”里,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爱憎分明,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追逐中包含着温情,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和猎杀,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和猎杀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衡才得以维持。再看看两个世纪前英国的一位乡村牧师怀特,他用数十年的时间细微地观察生物,详细记述自然的变化,为我们留下一本《塞尔彭自然史》,他的著作直接影响了达尔文的研究。从生态角度上说,这是一本改变世界的书。他从不曾将那些鸟兽虫鱼当做死的被生物学家分门别类的标本来研究。他将它们当做是自己的邻人,自己的朋友,或是偶然路过塞尔彭的一位客人来观察,因此书中到处充满了亲切,超越了时间和环境。

  他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物学家,但因为对大自然的爱,都在生物学历史上留下光荣的位置。

  怀特时代曾有这样的诗句他喜欢潺潺的流水,喜欢驻足歌唱的画眉,他喜欢嗡嗡的小虫,飞舞于桃树繁花间;他爱看落日的余晖,返照于爬满常春藤的果园的墙,或安神片刻,谛听远方的榉树林的布谷声。这是已经消失的生活。那如牧歌般的流韵,我们只好隔着遥远的距离与百年的光阴,向怀特们投去艳羡的目光。

  如果我们还热爱自然,那就从现在开始,从植物开始,循着叶子的绿色,嗅着花儿的芬芳。因为所有植物都是一盏明灯,让植物给未来启示,让自己从梢到根弄懂一朵小花,因为每一棵植物都是传奇。

《传奇》读后感3

  我看过的电视剧有许多,但我印象最深并最喜欢看的一部电视剧就是《楚汉传奇》了!这部电视剧主要呈现了秦末汉初楚汉相争激烈战斗的情形。

  《楚汉传奇》是一部整整八十集的大片。内容主要讲了:秦末,嬴政驾崩,在秦二世胡亥的*下,秦国一天天走向衰落。此时,楚将项燕之子项梁统领的项家军开始参与反秦,项梁死后,侄儿项羽继任他的位置。

  泗水亭亭长刘邦是一个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他在萧何和一群兄弟们的帮助下,当上了沛公,带领着一支实力非常弱的小军队参加了反秦队伍。一次,他求项羽帮助,两人联手起来,消灭了秦朝。

  刘邦因抢先到达关中,引起了项羽和范曾的怀疑。之后,项王请刘邦来赴鸿门宴,想伺机杀了刘邦,但刘邦在张良的帮助下,巧妙逃脱了。后来,刘邦被项羽分到了穷困的巴蜀地区,封汉王。汉王心中不*衡,卧薪尝胆,拜韩信为大将,讨伐各地。最终在垓下和项羽决一死战,项羽被逼在乌江自刎。刘邦称帝,始称汉高祖。

  一个布衣*民战胜了世人皆知的一代名将,简直是件无稽之谈。但是历史选择了刘邦,并证实了这一切。但这会使人们非常不解。原因就是项羽太骄傲了,虽然他的武艺是举世无双的,但他寡不敌众,还开始怀疑自己的部下,最终还是败在了刘邦的手下。刘邦为了成就大业,以屈求伸,并有很强的领导力,取得了胜利并称了王。并且,项羽随时都可以灭了刘邦,但他不机智,三番五次地放走了刘邦,还认为以后的机会多的是,何以顾及这几次。最后只能沦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

《传奇》读后感4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许多人成为了古龙的拥护者,当然也包括我。从不看小说的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借阅了站上阅览室的《陆小凤传奇》这本书,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古龙善将诗歌、推理、戏剧等元素带入小说中,并融入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让读者除了感受武侠小说的魅力外,从而对人生、情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陆小凤传奇》共有七册,每一册都是围绕陆小凤深陷奇案且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破获案件而展开叙述。在古龙笔下,陆小凤是个长着四条眉毛,风流倜傥、爱管闲事、重情重义的人,他武功高强,每每遇到困难都能绝处逢生,化险为夷,他喜欢交友,但更爱好酒。他四海为家,不为名利,正义凛然,即使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做了错事,也绝不会手下留情。天下人都喜欢陆小凤,因为有他在的地方,就不会有邪恶。

  许多人说,看武侠小说是浪费时间、玩物丧志之举,那是因为你只看到了刀光剑影,而忽略了小说中的善恶与舍得。武侠世界里的江湖豪情、儿女私情相互交织,从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英雄儿女故事。人生太短暂,又何必压抑真实情感。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凡是求个明白。“死”或许是武侠小说里最不值一提的事,因为它随时会发生,但若将死之人有悔改之心,那么宽容就是对其最好的惩罚。留下性命用一生还债让其重新做人,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珍惜,是一种大爱、大义。

  反观现实社会,若我们对各种诱惑勇敢拒绝,凡事讲求公*公正,对人若能够友善宽容一些,像个侠客,一生钟爱一件事,从一而终,岂不也快哉!

《传奇》读后感5

  在夏天的一个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赶走了闷热的天气。蒙蒙的细雨洒在大地上,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青纱。青草和野花在细雨的滋润下伸直了腰,都微笑地向小雨道谢!鸟儿们在细雨中又唱又跳。伴随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翻开了《荒野传奇》这本书,开始细细品味猛犬暴雪的故事。

  这是一篇关于一只猎犬的故事。暴雪是一只生活在牧场上的狗。它和它的母亲后来被列入专职猎犬的工作里。暴雪为展现自已的才华,独自杀了一只云南豹,让老牧民们赞叹不已。后来因为效忠于主人而弑母,被主人赶了出去,让它的辉煌猛犬生涯从此结束。

  我最喜欢里面的暴雪,我觉得暴雪的行为怪不了它。这是因为它的主人在训练它时,只训练了它的勇猛与机智,把它的天性扭曲了。把孝顺转移到了主人身上,因此当它的母亲要咬它的主人时,它效忠主人而咬死了自已的母亲。我觉得暴雪很委屈,那条以前被称为“猎犬之魂”的猛犬,敢于向豹子挑战的猛犬,却被主人强行赶出家门。而多年过去了,它在外面仍然想念主人,但它终究不懂得主人为什么将它赶出去。

  此时我想到了我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涂涂,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它有着像北极熊一般硕大的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后,我的好朋友伊伊在和涂涂尽情玩耍,你追我赶的,整个客厅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原来伊伊的腿被涂涂的爪子抓伤了。我刚要跑过去看看,这时涂涂立刻跑到厨房。我以为它是要逃跑,而我错了,只见它叼着纸巾飞快地跑到伊伊面前,把纸巾使劲往伊伊的手里塞。我欣慰地点点头,透过那金色的阳光,我看到涂涂的眼角有一丝丝泪水。伊伊临走时对我说:“涂涂真是一条既善良又温顺的小狗!”

  大自然就是这么奇妙,暴雪忠诚而勇猛,涂涂善良而温顺。如果让狗变得既忠诚又善良,既勇猛又温顺。恐怕谁都无法做到,谁都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书能供我们探所奥秘,让我们发现新知,带我们遨游世界,懂得更多的人生道理。

《传奇》读后感6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习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传奇》读后感7

  《课堂上学不到的数学传奇》果真如书的名字一样,让我在学习数学的同时了解了数学的历史、数学的发展过程、数学的原理,以及所谓的文科数学。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许多课外的数学知识。这些文字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原来发现数字,从概念变成抽象需要多么长的时间。我们现在学的数学,是经过我们人类几千年来总结出来的智慧的精华。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无限不循环小数:π。在这本书中,也有关于π的详细介绍。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π的计算经历了三个时代:几何时代、分析时代、机械时代。这也是数学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从这句话中,从这一章中,我看到了前人前赴后继、知难而进的刻苦研究数学的精神,这种精神绝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无数数学家都为了π这个难题而做出了他们毕生的奉献,才得以让后人体会到π的深刻含义。从一开始的刘徽,到祖冲之,到阿尔?卡西,到鲁道夫?范?科伊伦……再到现在,我们能通过计算机去算出π小数部分的第二十亿位。这些如果不是前人为我们发现、创造、努力去研究数字背后的真意,我们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让π运用于数学、天文、物理……华裔数学家陈省身曾经说过:π这个数渗透了整个数学。

  如果我们也有前人那样刻苦钻研的精神,我们也能创造出像前人那样的辉煌。做错了一道题,就应该认真思考自己哪里错了,不懂就问;在哪一方面不太擅长,就要深入研究。也许,经过这样一点一滴的努力和积累,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数学的辉煌!

《传奇》读后感8

  最近,我刚读完了我国当代大自然文学之父刘先*写的《大熊猫传奇》。这本书主要写了险象环生的探险之路和震撼人心的国宝传奇。

  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到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那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俊秀,以及冷俊秀的儿子果杉、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理。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并带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忍饥挨饿,正当果杉和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牛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个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原来这只“独眼”是一只金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与它斗了几十年却只打瞎了它的一只眼。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说明大熊猫现在危在旦夕……

  这本书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的描写,同时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另外,我被书中的小姑娘李心仪感动了,她为救大熊猫付出了一切,当她看到大熊猫危在旦夕时,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大熊猫的面前保护了大熊猫。恶狼眼里闪着绿光,向李心仪扑去,李心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刘先*先生曾经说过,只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之花才会遍地开放!

《传奇》读后感9

  在薄荷阅读中开始读第二本英文书《纳尼亚传奇:魔法师的外甥》,读了一半太想知道后面都讲了什么,于是一口气看完了纳尼亚,七部中有三部拍成了电影,所以只看了四本原著。

  故事情节很棒,文字难免有点儿低能,毕竟是享誉全球的少年读物,感觉可以在儿子上三年级的时候推荐给他看。

  因为从第一部纳尼亚的诞生一直到最后纳尼亚的毁灭,整个故事有一个完整的构架,甚至在最后有一个意识形态的描写。尤其是文末时这个纳尼亚灭亡了,又进入到另一个更好的世界,你也可以叫它纳尼亚,算是将之前的纳尼亚净化一遍。如果可以想见,你可以创造一个N层世界,每个世界从诞生到消亡,会由善派生出恶,到最后恶会被毁灭,善的上天堂——更纯粹的世界。在这个更好的世界里,人们也都呈现出人生中最美好的样子来,所以说这也许是天堂的影射,从这个世界看到的英国也是更好的英国。当所有七本书中的的亚当的儿子和夏娃的女儿出现在更好的纳尼亚中时,也意味着他们生命在real world 的终结,知道这个结局我有点儿悲伤,毕竟他们火车失事了现实中就没有他们了,却又很矛盾,因为他们在纳尼亚这个世界里获得了永生,并且和一众本已失去的好友团聚了。

  三部电影拍的还是很有感觉的,羊怪萌萌的,《狮子,女巫和魔衣橱》中四个小朋友颜值在线,女王诠释的也很有感觉。到目前为止第一部的英文原版才进行一半,对于其中描写的森林中转地带印象深刻,每个世界都是一个小水坑的说法也很独特。可能初次接触纳尼亚就是这本《魔法师的外甥》所以对这部最有感情。里面阿斯兰创世界的描述也是美轮美奂,不同于*的*开天地,又借鉴于西方的创世纪。又如同诺亚方舟一样,选择一对动物成为能言兽,如果不能善待、珍惜,忠于纳尼亚,还是会回到哑兽中去。

  纳尼亚,却是一场盛大的旅行。真希望有一部写白天鹅女王统治时期的故事。

《传奇》读后感10

  张爱玲把她的小说合集取名《传奇》,从此“传奇”成了她的个人标签。实际上,她写下的个个字都在反传奇。

  《倾城之恋》算是她小说里结局最圆满的,然而白流苏范柳原的恋爱,无时无刻不在勾心斗角机关算尽,两个人,哪个不是费尽心机迂回试探,谁不想在确定了自己的未来收益之后才决定是否投资、投怎样以及多少的资?流苏不过想找一个安全的饭票先生,柳原的爱——也就那么一点儿,只够跳一跳探戈舞——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所谓“倾城之恋”,并非一场旷世绝尘的爱情令满城的人倾倒不已,而是倾毁一座城这样大的外力才使得一对“爱得太精刮”的男女成了夫妻。《沉香屑,第一炉香》里与其说有爱,不如说是有爱的本性——盲目的蛮暴的热情,薇龙受制于它,也受制于女人物质主义的天性,她嫁了乔琪乔,何尝不是得其所愿?然而因为太知道对方,即使嫁了所爱,也一生不会快乐了。《第二炉香》和《茉莉香片》,都是因太可怜而太不堪,因太不堪而太恐怖的故事。倒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尽是现实普通生活里不易觉察习以为常的沉沦,不知不觉就沉沦下去。

  张爱玲自己说喜欢写“小奸小坏”,她倒不是没写过纯真的爱恋的,顾曼桢和沈世均,虞家茵和夏宗豫,但是都没好下场,和身边的奸坏相比,简直好比鸽子蛋和铁棍,经不起哪怕轻微的一触。曼桢还挣扎过一会子,家茵是连挣扎都放弃了。两对“好人”,看到终了,也觉不出他们的眉眼轮廓,都像是淡淡的人影子。倒是曼璐和鸿才、虞父和姚妈,乃至小蛮那浑浑噩噩的孩子,都是呼之欲出的,眉眼身段动作都像是立在字纸里,合上了书还兀自扭动个不了。

  但凡是小说,她全用第三人称,连自传都要用第三人称来写。第三人称,是她冷静尖利的语言之花的土壤。

  人生何曾有传奇,略有些荡气回肠的段落,不是被时间蒸发,就是被糟践殆尽。临到老了,张爱玲还写了个《小团圆》,一举反了自己的传奇,顺带扯下了一群人的遮羞布。虽然凄惨,至少图了个彻底。

《传奇》读后感11

  饮下一碗孟婆汤,前尘往事,可曾忘?对于孟婆,你的印象是什么?_?我想,如果说要说孟婆,那么有两个词是与她密不可分的:奈何桥,孟婆汤。那么你还了解其他与孟婆有关的事情吗?

  《孟婆传奇.渥丹篇》告诉你一个不一样的孟婆故事。作者李莎笔触细腻,通过一个个扑朔迷离,带有神话色彩的故事,使孟婆这个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起来。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知道孟婆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姑娘,她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看到皇帝昏庸无度,会忍不住把匕首放到皇帝身边;了解到战场的残酷。会去探究触发战争的根源,并想努力的免掉战争;看到那些因为战争而被爱情伤害的姑娘,也会发自内心的同情她们,为她们感到哀伤。在经历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之后,孟婆也有了人间所独有的情感。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专管忘记人间的是是非非的孟婆也会因为人间的事情而感到哀伤,也会伤心难过。

  《孟婆传奇:渥丹篇》将孟婆从一个存在于神话故事中的孟婆,变成了一个有爱有恨的姑娘,但最终的归宿却是一样的,都是在奈何桥上来往生的鬼魂喂食孟婆汤。或许孟婆的归宿与使命就是这样的吧!所以,她的爱情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第一世的时候,她的爱情是被算计的,爱情使得她的国家灭亡了,这个爱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她的爱人塞奎所在的国家最终还是破了她的国。她不甘心,其中的一缕魂魄又跟随着投胎转世,却遇到了和前世一样的结局。爱情可以说是惨淡收场。或许她的爱情太过脆弱,又或许,上天注定要让她成为孟婆。

  孟婆,不知道她在奈何桥上听到他人的悲欢离合,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呢?她送出的一碗碗孟婆汤是否也有强迫自己忘掉的意愿呢,这些深究都需要我们到书中去探寻。

《传奇》读后感12

  这个暑假,有一套书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刻在了我的骨头上,令我难以忘怀。它的名字非常简单,是用主角的名字与另外一本书的名字结合起来的,它就叫《汤小团两汉传奇卷》。

  在这一套书中由汤小团、唐菲菲、孟虎组成的冒险三人组来到了《 两汉传奇》书中(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他们是书世界守护者的助手),想要在这本书里找到封印书魔的"第二把钥匙__神农琴( 冒险三人组已经在《东周列国志》 中找到了第一把封印钥匙__天子剑,详情见书。)。传说神农琴是由神农大神一手制作的,只有天下太*时才会出现。它全身朱红色,上面雕有凤凰纹路,整张琴共有五根白如雪弦,每根弦都拥有不同的奇异功能。

  事实上,神农琴多次出现在冒险三人组面前。第一次,他们是和神农神殿守护者虞姬一起在秦始皇陵发现神农琴,可惜,因为水银的阻碍,他们没有取到神农琴;第二次,他们在大汉将军卫青手中发现神农琴,但是,神农琴跟着卫青将军走了;第三次,神农琴在汉光武帝刘秀手中出现,他们才成功取得了神农琴。

  为了得到神农琴,冒险三人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楚汉争雄时,他们得知张良有神农琴的消息,一个劲儿地求他告诉他们;后来,他们觉得项羽有资格得到神农琴,还跟着他去用一万兵力攻打二十万秦兵;在秦始皇陵时,他们为了拿到神农琴,差点被水银腐蚀身体;然后,他们知道了刘邦是汉高祖,又陪他赶赴鸿门宴……做了这么多,他们还是没有如愿以偿的找到神农琴。汉朝建立以后,冒险三人组又帮助汉景帝*定“七国之乱”,跟着汉武帝派出的卫青将军一起去抗击匈奴……希望唤出神农琴,但依旧没有成功。西汉灭亡以后,他们又寻找到了刘氏后代光武帝刘秀,想要把汉室江山还给他。于是,冒险三人组又跟刘秀打小长安,帮刘秀守昆阳城,迎战巨无霸、百兽大师和百兽军团……面对得到神农琴之前的一切, 冒险三人组都不害怕,因为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勇者无惧!

  勇者无惧!是的,勇敢的人又会惧怕什么呢?

《传奇》读后感13

  首次看一部文学作品获得的认识既感性又真实,所以在未第二次读书本或者看别人评论下,即动笔将感受写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故事虽简单,收获却不一般。一条胡同、三个家庭、一个“疯子”和两个娃。少量的人物,简单的人物关系,很严密推演出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我”的纯真和“疯子”交友、“我”的慧性将素不相识的母女联系到一块去,“我”的善良竭尽所能要促成秀贞一家人团聚。除了“我”,妞儿的倔强和老成、秀贞对爱的执着和对骨肉的痴想。这些人物形象在作者笔下刻画得很丰满,人物演绎的悲喜剧感人至深,意味深长。

  回忆30年前,感觉发生在今天。作者高超的文学功力展现在秀贞和妞儿相认的戏中。“我”在促成她们相认的过程中,面临身体发烧和心里“发烧”双重考验。为了给她们备足盘缠,“偷”走母亲的金手镯;尽管下着雨,有大人们的妨碍,却丝毫挡不住“我”噗吱脚步。“我”的急切想促成母女相认,却似乎被什么横亘着。“我”计划周祥,却一直持续着紧张:心跳手抖、全身都在抖、胸口发痛、倒吸着气、甚至到最后要扶着床栏才站的住。这一切让人看着都感觉心在发抖,牙齿也在发抖。

  冥冥之中已经注定。骨肉之情,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作者用了很多语言去描写、渲染和铺垫,尽管母女相认只是瞬间,却一点也不突兀。结局无比的落寞,让人无法去面对,就像“我”被迫要换个家,远离椿树胡同和“惠难馆”,忘记那些有缘无分的人,忘却那段痛苦的记忆。

  地域语言很有特色。闽南语频繁出现,如“北仔鬼”、“天黑黑,要下雨,阿公……”,丝毫没有违和感,让人读了觉着很有特色,尤其熟悉闽南语的人倍感亲切!语言也不失童趣,如“’我’给秀贞手镯时,秀贞毫不客气接过去,立刻套在她的手腕上,也没有说声谢谢,妈妈说人家给东西都要说谢谢的”,间接表达了“我”对秀贞失礼的抱怨。

《传奇》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百家讲谈——传奇王阳明》的书。这本书是讲明朝最伟大的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战术家,他还创立了“心学”这一学派,他是谁?他就是——王守仁。

  王守仁一生坎坷,坚持不懈的他打败了许多年都无法消灭的少数民族武装,*定朱振濠准备十年之久的谋反却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创立心学收了无数弟—子,身有疾病却在钱宁、江彬这帮小人的排挤、陷害却坚强的挺了下去……

  而且王守仁是带着忧虑、神奇、不可思议来到世上的,你们想不到的事就要发生了……

  一天,一位老太太正在担心:这儿媳妇都怀了十四个月的胎了,咋还不生呢?

  正在担心的这位老太太是王守仁的祖母,她姓岑,我们就叫她岑老太太吧。

  岑老太太所指的儿媳妇正是王守仁的妈妈,叫郑氏。

  和岑老太太同样担心的,是她的丈夫。叫王伦。

  他(她)们就急啊,可是,急有什么用啊!恰巧就在这天夜里,岑老太太梦见一位仙人踏着祥云下来把一个孩子塞到她手里,据说,注意,这是据说,据说就在这个时候,郑氏的房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把她吵醒了。

  看,王守仁的出生是多么奇妙啊!我再讲一讲王守仁在贵州龙场驿站悟道的故事吧。

  驿站,实际上就是招待所,王守仁被派去当的是驿城,就是招待所所长。

  当所长是件好事,但在王守仁这边那就是件苦差事,因为贵州龙场是十分贫困的地方,而且凶悍的苗族人时不时的就来打闹一下,那里也没房子,无法看书、避雨呀!

  我就不多说了,一天夜里,王守仁正在想着:我终于悟道了!当然,他到底悟了什么道,我不知道。

  王守仁的一生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并且知道了“道”是什么意思:就是“知行合一”。

《传奇》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纳尼亚传奇》,《纳尼亚传奇》是由《狮王、女巫、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银椅》、《最后一战》组成的七部书。

  我读的是《狮王、女巫、魔衣柜》,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世界大战的时候,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叫: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 他们被送往一位老教授的家里。有一天,小妹露西意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衣柜,而它正是魔法王国纳尼亚的入口,露西进入这个动物也能说话的奇幻世界,并且与和蔼可亲的羊怪图姆纳斯先生成为了好朋友。当露西返回现实将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哥哥和姐姐时,他们并没有相信这个特别爱幻想的妹妹,不相信露西。有一次,他们决定玩捉迷藏的游戏时,露西有一次去了纳尼亚,这会爱爱德蒙看见露西消失在衣柜里,他也去了纳尼亚。在纳尼亚,爱德蒙碰见了白女巫,白女巫,给他喝饮料,给他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不知道这是施了魔法的糖,吃了以后越想吃,白女巫对他说:“下次再来,一定要带彼得、苏珊、露西、过来才可以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露西,他们一起回去了。他们再一次不相信露西的话,爱德蒙也坚决不说。而由于一次意外情况,他们也进入魔衣柜,并随着里面幽暗的灯光踏上纳尼亚的路,开始了四个孩子在魔幻王国的冒险。他们发现图姆纳斯先生被被白女巫抓走了,他们发现海狸,海狸试图暗示让他们跟着他走,告诉他们阿斯兰马上就到了。他们准备发上出发去找阿斯兰时,爱德蒙跑走了,他去找白女巫了。他们收拾东西出发了。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告诉你了,自己去看吧!

  《纳尼亚传奇》这套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作家写的,我很喜欢C?S?刘易斯作家写的书,让我受益回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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