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13篇)

时间:2022-11-24 15:2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13篇)**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七不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XX党委的安排和部署,按照XX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积极学习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边学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13篇),供大家参考。

**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13篇)

篇一:**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七不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XX党委的安排和部署,按照XX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积极学习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边学边思,深挖思想,对标检查,剖析根源,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周围的党员同志们积极交流。通过最近的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弥补了思想上的不足,明晰了认识的模糊地带,强化了自己信仰。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不当“两面人”、不说“两面话”、不做“两面事”,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向“两面人”、向暴恐势力做坚决斗争。

  一、旗帜鲜明地对“两面人”亮剑

  我认真的阅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沙塔尔·沙吾提、阿力木江·买买提明、阿不都热扎克·沙依木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为重点的主题的要求,通过学习和反思,深刻地认识到:沙塔尔·沙吾提之流就是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他们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员意识淡薄,丧失理想信念,履职尽职不够,公然与人民为敌,传播双泛思想、为三股势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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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温床,是个十足的反革命集团,给党和人事业带来惨重损失,我们必须深刻分析其思想和行为,坚决把反分裂的意识扎根在自己思想中,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犯糊涂!

  ****在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在**看干部,首先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作为**的党员干部,更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坚持把政治坚强作为第一标准。要坚定不移地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搞台上台下“两面派”,不当人前人后“两面人”,自觉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表里如一的“老实人”、严守纪律的“规矩人”。对那些打着民族和宗教旗号,煽动民族情绪、制造民族分裂、煽动宗教狂热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予以坚决揭露、批判、抵制和斗争,以实际行动对暴恐分子进行坚决回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三股势力”说“不”,真诚服务各族群众,多办暖人心、得人心的事,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民心,让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二、实事求是地查改自身问题

  (一)不讲政治

  不讲政治,犹如蒙眼走路,掉进陷阱、误入歧途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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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内很多高级干部,就长期不讲政治,以至于'毫无政治信仰',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对照检查中,自己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学习不到位,第二是行动有缺陷。

  在学习上,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不到位,认识有短板,对宗教极端势力的危害认识肤浅。民族宗教工作的知识、理论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时更新。往往只注重身边、业务涉及的政策和理论,眼光狭窄。对于如何防止分裂分子利用国家政策,利用民族感情搞渗透搞破坏的认识不足,导致洞察力减弱,一旦遇到群众工作中的难点,便束手无策。

  在行动上,在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时,存在形式主义,有时候空喊口号,以声音落实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遇到复杂问题,没有区分不同群体、千差万别的工作,不问行事原因、不看实际需要,采取一刀切的标准,没有抓好落实。

  (二)不讲纪律

  ******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这句话深刻简明地说出了讲纪律对我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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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思想认识上,我能认识到讲纪律的重要性,但是没有牢记于心,学以致用还不够。具体表现在对于突发情况,自己不能及时有效的对照党的纪律进行认识和处置,深切的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困境。

  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于有些同志的轻微违纪行为,碍于面子没有直接提醒或者是没有马上指出,怕得罪同志,瞻前顾后;看到上级处分干部时,对于一些做出贡献的干部抱有同情心和理解,没有将他们违纪行为的巨大危害认识清楚。

  (三)不讲大局

  大局意识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反思自己,我很惭愧,在大局观方面必须要要加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忽视基础性工作,而是急于出政绩。在个别时候,热衷于“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例如在XX工作中,没有考虑XX的实际,急于求成,虽然事后XXX,但是导致了一些问题,一些本该避免的的错误没有避免,给群众和同志们带来损失。

  在有些工作中定政策、抓工作不唯实,没有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没有从上级的大局考虑,思想认识不到位,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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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怨言,工作也没做好。遇到困难工作缺乏激情,怕出乱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四)不讲团结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自治区工作,民族团结更是我们常挂在嘴边,常体现在工作中的一句话。与其他同志相比,我在民族团结上还有需要提高的地方。

  一方面,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和少数民族群众交流较少。由于工作的原因,往往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去积极的联系周边群众,和他们多说话,多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和精神状态,同时,由于了解的缺乏,也没有积极向上级反馈情况。

  另一方面,没有积极主动探索促进民族团结,增进民族友谊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满足与把上级交给的任务完成。没有将民族团结的思想入脑如心,和各族群众没有实现心与心得沟通和交流,自己的工作也就没了创造性。

  (五)不讲责任

  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这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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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而且是共产党人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干不成事不罢休的精神品质。

  在工作中,我的担当性不足,有时候缺乏无私无畏的勇气,维稳工作安好中,事情安排的过多,没有充分发挥同志们的积极性,自己一手抓,反倒越乱。

  该挑重任的时候,有点畏惧,怕自己没本事,不敢硬碰硬。例如在民族团结工作中,针对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问题,多次开会研究,但是提高效果不大,自己想不出办法,心生气馁。

  (六)不讲忠诚

  讲忠诚,就是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我认为我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随着阅历的丰富,经验的增多,或多或少产生了盲目自满心理,认为为入党时间长,受党教育多年,党性修养靠得住、过得硬,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经受住考验,但是通过对照检查发现,自己欠缺的还是很多,必须纠正自己的这些错误思想,时刻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才能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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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讲原则

  讲原则,是干部为政之德的基本要求。当干部意味着拥有一定的公权力。权力如果失去纪律、原则的约束,就会像脱缰的野马、失控的洪水,祸国殃民。我的问题在于处理人情和原则上容易在原则上退步。

  遇到情面问题,就当“老好人”,对歪风邪气不敢“批”,对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敢“碰”,对正确意见不敢“顶”,到头来,自己的工作不能正常推进,问题也没解决了;在亲情、友情、上下级之情上,有时候没有把握好尺度,不仅让大家有意见,也“玷污”的真正纯洁的感情。

  三、问题产生原因

  通过自己的总结和同志们对我的批评,我分析了自己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欠缺

  在实际工作中,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家民族政策,根基不实,知识落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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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面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把更多精力放在稳增长、促改革、保稳定这些“硬指标”上,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这个“软指标”,学习不够系统,精神“篱笆”扎得不牢对是否该继续坚持一贯的共产党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时会感到迷茫。究其根本,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牢固,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

  (二)服务意识淡薄

  对工作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表明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树立党员一面旗的良好形象。

  (三)党性修养放松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必然带来世界观改造的放松,党性修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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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锻炼也难以跟上实际的需求。在对待自己的党性修养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认为自己入党时间长,受党的教育多年,感到自己在党性方面问题不大,有自足感。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和要求,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所处的位置,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作用方面还比较欠缺。同时,不能正确分析党内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对自己的信心产生动摇,甚至怀疑自己不合潮流,跟不上时代,也不自觉地放松了自己的党性要求。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讲政治讲纪律讲原则。首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同自治区党委、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一致,要坚定原则立场,在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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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大局讲团结。解决思想境界低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围绕全处管理工作,立足本职、顾全大局、团结合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增强整体活力,杜绝自由主义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环境。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问题,从自治区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反恐意识,把反恐作为维稳工作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把工作做得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各项措施。

  讲责任讲忠诚。党员姓党,坚持党性、对党忠诚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不但要体现在思想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要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永不动摇信仰”这条主线,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自觉践行者。要增强政治定力,时刻向中央基准看齐,与中央保持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为党不懈奋斗,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在加强党性修养中提升担当的思想境界,要在勤奋学习中提升担当的能力素质,要在做好实际工作中提升担当的具体本领,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贤先进“四面镜子”,用“三严三实”的要求和无私无畏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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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检查、改进和提高自己;面对丑恶现象敢于亮剑,毫不含糊地作坚决斗争。

  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积极地与本单位、本行业各族干部群众一道同心同结、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负党委的重托,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共同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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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蓬溪县以“六个坚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何荣礼

  【期刊名称】《四川统一战线》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近年来,蓬溪县在开展民族工作中秉持“六个坚持”,致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

  【总页数】1页(P35-35)

  【作者】何荣礼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77.196.2

  【相关文献】

  1.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和谐稳定——在湖北省各界人士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J],赛大富2.陈豪代省长在省民宗委调研提出坚持加快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J],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J],黄雅丽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J],黄雅丽5.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写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成立55周年[J],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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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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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工作方案

  篇一: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实施方案XXX乡委员会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加强民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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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具体措施(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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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制度上墙;举办“和谐清真寺”评比活动,把广大少数民族的思想行动引导到思稳定、求发展上来。

  (三)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带到少数民族村庄。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工作。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手续,并将老弱病残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救(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小草范文网:民族宗教工作方案)助范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同样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回族重大节日期间,尤其是开斋节时进寺慰问,让广大回族群众感到党对少数民族的重视,感受到来自于党和国家的温暖。(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乡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对少数民族村落要制定宗教信息月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奖励制度、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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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四、XXX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篇二: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普及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推动民族宗教知识和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机关,切实增强各族干部明辨是非的能力,现结合我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良好的道德意识,增强识别和抵御违法活动的能力,树立讲科学、树新风的道德情操,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和健康发展的育人环境。二、组织机构成立中共恩施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学习领导小组:组长:向兴坤统战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李雪明统战部副部长、党支部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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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内容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四项基本教育。按照胡锦涛***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主要内容为:1、政策法规方面:《宪法》中关于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的条款和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正常的宗教活动提出的要求,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等。2、民族宗教知识: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构成,各占总人口的比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需注意的事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起源来历,五大教重要的节日;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举行;迷信活动的主要形式,宗教与迷信的区别等。四、方法途径(一)理论培训。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学习计划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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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实施。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二)业务竞赛。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党支部将组织

  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活动。并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奖励。

  五、活动要求1、目标要明确。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使我委各族干部了解掌握相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民族宗教意识。2、措施要细化。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民族宗教方面的知识和政策法规进行学习。认真查找影响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和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同时,要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教育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3、工作要落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对照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学习教育月”活动开展期间及时上报动态信息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篇三: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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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组长:二、主要任务(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三)、掌握动态,抵御渗透。要全面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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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不懈的向社区居民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在社区广泛开展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

  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网,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照顾利益,搞好服务。社区根据不同民族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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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同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三、工作的基本方法根据我辖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大湾清真寺,我区信教群众集中,各族居民成分复杂,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提炼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一)、明确工作重点。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范围:1、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人士。2、落实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3、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4、制止零散朝觐。5、预防青少年参与宗教活动工作。6、参与清真食品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二)、社区建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辖区单位负责人,巷道,楼栋,社区党员参加民族宗教协调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安排重要活动。(三)、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和宗教联系员都已到位,建立了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宗教工作走访制度,宗教工作研判制度等等,是社区宗教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XX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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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材料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注重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这一要求,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做好宗教工作能力十分必要冷战结束后,宗教问题重新抬头,出现了全球性宗教复兴势头,因宗教差异引发的地区冲突和社会动荡此起彼伏。一些西方国家以“宗教自由”为名,在多边领域挑起对抗,在双边关系中干涉别国内政。与此同时,宗教极端势力迅速崛起,暴力恐怖活动频繁发生,成为人类社会的重大威胁。面对西方价值观(包括宗教)的强力冲击,许多发展中国家通过振兴传统文化、扶持本土宗教进行抵御。宗教在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中的影响上升,各国政党、政府纷纷提出应对之策。我国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教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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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增加,宗教呈现发展势头,社会影响有所扩大;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布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显,围绕落实或者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总之,宗教领域矛盾更加复杂,宗教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这些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形势的发展和宗教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的把重视宗教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抓具体落实;有的认识上有误区,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简单粗暴,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还相当程度地存在;有的热衷于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客观上助长了宗教热;有的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宗教工作,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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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宗教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能否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增强做好宗教工作能力的关键环节(一)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根本指导思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首先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贯彻到宗教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要深刻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历程。马克思、恩格斯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基本原则,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但是,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并没有给出现成答案。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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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及原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宗教问题上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留下许多深刻教训。我国在处理宗教问题上曾经历过曲折,经过61年的艰辛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要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讲,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精而管用,重点应把握三个要点。一是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即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这是正确看待宗教问题的理论基点。二是全面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行动指南。三是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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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宗教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要继续推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科学理论。要洞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宗教发展的新变化,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创新宗教工作实践经验,正确把握规律,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始终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宗教工作的新实践。

  (二)善于领导宗教工作。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在宗教问题上作出了新论断,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领导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增强驾驭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要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领导班子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分析判断本地区宗教工作形势,指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宗教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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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改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现象。

  要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党政部门职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形成做好宗教工作的合力。要进一步推广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要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宗教工作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有一支专业队伍从事这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尤其要下决心改变县一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薄弱的状况,使之能够真正承担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职责。要把理论政策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宗教工作岗位上来,主动帮助宗教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开展工作创造必备条件。

  (三)带头处理宗教问题。领导同志亲自做宗教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宗教问题十分复杂,领导干部应当腾出一些时间和精力,亲自过问宗教工作,带头处理宗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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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宗教界人士对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做好宗教界人士工作是宗教工作的重要环节。领导干部应主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交朋友,了解他们的想法,倾听他们的建议,既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帮助他们进步,也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

  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信教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安排好他们的宗教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要在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正常有序地参加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要着力**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保持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根据不同宗教的不同特点、不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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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不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的症结,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宗教工作不断开拓新局面。

  要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涉及宗教的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增强正确应对能力。要深入实际,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和冲突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决纠正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现象,防止由此引发信教群众的抗议活动。面对突发性事件,要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利益的旗帜,严格依法处理,切忌简单粗暴;要动员宗教界代表人士到一线做信教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影响力;要防止伤害宗教感情,避免激化事态和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如有敌对势力插手,则坚决予以揭露和孤立打击,教育、争取和团结参与事件的信教群众。

  三、增强做好宗教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强化宗教理论政策学习培训。加强学习和培训,是增强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能力的重要方法。要把宗教理论政策教育培训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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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要组织编写适合领导干部阅读的宗教工作读本,讲解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阐释国家宗教法规,介绍主要宗教的发展历史、教规教义和基本知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开设宗教工作课程或举办专题讲座,将宗教工作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党报党刊要加大宗教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刊发有较强理论性、现实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文章,扩大宗教政策教育和宗教工作能力培养的受众范围。

  在宗教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需要在处理宗教问题的实践中不断累积。要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宗教界、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抓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不稳定动向,关注不确定性因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的本领,增强宗教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制。应当根据各地宗教状况,探讨建立宗教工作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强化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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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重视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意识。尤其在宗教传统深厚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问题比较突出的其他地区,要把宗教工作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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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

  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二)研究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验收;(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培养树立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精神。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第四章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着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三)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篇六:**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开展环境假设干问题的决定,**大学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切实解决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十八种突出问题。本人认真梳理,深刻剖析,下方将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工作作风方面工作扎实,作风过硬,能吃苦耐劳,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有时对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待人接物不够细,大大咧咧,不注重细节、小节。对年轻教师的帮助不够多。(二)在业务学习方面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拟欠缺,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有时间就学、挤时间去学的自觉性比拟差,个性是结合幼儿教育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在学习方面就存在搞实用主义,不相关的就可是问,对上级的有些重点工作了解不深不透。(三)在具体工作方面本人具有良好的效劳意识,能从效劳经济的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作好本质工作。但在工作中多数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

  不够,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工作方法不够活,自我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在处理问题上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熟悉缺乏。没有坚实的理论根底,就没有自觉地行动。工作中,只所以存在宗旨观念不牢,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要害就在于放松了自身的理论学习,有时把学习理论当作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出现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才使自我在更好地为人民效劳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也所以自我逐渐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2、无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想问题办事情依靠于服从分配,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为准那么,在用心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方面有所无视。3、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逐渐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不象过去经常自我加压,忘我、激进的工作精神有所退化。三、整改的措施1、深入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决梦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2、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自我的业务知识,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3、进一步改善作风。思想上,梦想信念坚决,精神乐观,发奋向上,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工作上,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服从组织和单位安排,效劳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生活中,同事团结,家庭和睦,为人谦虚谨慎,乐于帮助他人。

  4、经常学习规章制度。经常学习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职责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

  5、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缺乏,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我,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

  6、虚心学习身边的先进模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总之,我将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力争透过这次活动,自我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自身素质上都有明显提高。按照全市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的统一要求和践行“四个作为〞,争创“四个一流〞的统一部署,结合外侨台工作实际和我本人情况,通过学习调研,与职工交谈,专题讨论等,对自己在学习、工作、纪律、廉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我剖析,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虽然能按单位统一部署和要求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但有时因忙于业务工作而顾不上系统性的理论学习。

  二是学习上存在随意性,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没有落实到位。有兴趣、有时间时就学一下,工作忙起来就没能坚持。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把理论知识更好地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际。

  四是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够,存在满足现状的现象。五是工作思路不宽,创造性有待提高。六是工作上自我加压不够,有时甚至有“差不多就行了〞的想法。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以上问题的存在,从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二是对新形势下外侨台工作研究还不够,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对本职工作的钻研精神,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三是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三、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的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良,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

  到以下几点: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共产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并将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

  2、在强化效劳意识上下功夫。作为一名外侨台工作干部,我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效劳意识。把握工作思路,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调整工作中心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要当好部门副职,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

  3、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领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方法,多出路子。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争领先锋党员。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紧贴中心任务和本职工作。

  4、经常反思,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按照“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行有所果〞的思想和忠诚党的事业,维护党的纪律的原那么,力争成为知识型、谋划型,务实型,开拓型,复合型的干部。

  总之,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缺乏,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良、行为得到进一步标准,努力把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一、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查摆的主要问题,内容表述为:一是政治坚决性不够强。有的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决、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共产党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态度含混、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有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评头论足、阳奉阴违,当面不言语、内心藏褒贬,大会上唱赞歌,私下里、酒桌上唱反调。有的政治态度暧昧、政治立场动摇,有的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经不起考验、站不稳脚跟。有的放弃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立场,对于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在职时考虑仕途升迁、回避宗教活动,退休后忧心来生来世、寻求宗教慰藉,在职时利用职权为亲属朝觐提供便利,退休后煽动亲友笃信宗教。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的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锋利性认识缺乏,缺乏长期作战和艰苦斗争的准备。有的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的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情感搞渗透破坏活动,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甚至视而不见、麻木不仁。三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的对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片面执行。有的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有的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缺乏最根本的鉴别能力,甚至把民族分裂主义等同于民族问题,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于宗教问题。有的对“三股势力〞的政治图谋、反动本质、丑恶嘴脸、罪恶行径认识不清,甚至丧失政治立场,信谣传谣造谣,散布负面言论。四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有的对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执行无力度、落实不到位,在结合实际创新上不用心、不扎实,使决策的意图难以实现,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在执行决策部署时,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遇到困难和矛盾就回避躲闪、不敢担当。有的一手硬、一手软,对非法宗教活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能勇挑重担、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对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不及时通报,在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缓慢、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四个方面写(每个方面可分段表述):(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造成学习自觉性不强,在学习内容上偏重于经济、科技、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的学习明显

  缺乏;在学习方法上表现为外表学、零碎学、按需学,缺乏深入学、刻苦学、联系实际学,尤其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停留在凭经验办事多,紧密结合屏南的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强。如顺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趋势,如何结合屏南实际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以增强开展的人才支撑问题,做的还不够。三是不善于处理工学矛盾,缺乏“挤〞劲精神。平时较多时间忙于开会,参加会议,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评比,迎来送往,难以静下心,坐下来,学进去。如班子成员平均每月都要参加一、二十场会议,开会时间往往挤了原定学习时间,过后也没安排时间补上,造成理论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四是向先进学习还需加强。虽然这几年,县里每年都组织党政代表团到沿海县市考察学习以及学习詹红荔、李彬等先进事迹,市委市政府也时常组织学习活动,但学习的面还不广,针对性还不强,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选树宣传地方先进典型缺乏具体措施要求,平时重表彰奖励,轻挖掘宣传亮点,用先进典型来引导、教育队伍的意识不强。

  五是贯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上还存在开会过场算落实,发个文件当贯彻的现象。有时没有全面地、准确地理解上级部署要求,不能很好地把上级精神同屏南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贯彻上级政策时有时没有找准结合点,照本宣科的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少,使得政策运用不力,甚至出现偏差。六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平常面上的工作

  部署多,催促落实抓得不够,存在“以会代干〞、“发文落实〞现象。工作落实方面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尤其缺乏有效的鼓励奖惩机制,大家干好干坏没有较为明显的不一样,无法充分发挥干部真抓实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能,致使许多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一直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无法抓在实处、抓出成效。

  七是民主生活会会前查找问题不够深入、准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碍于情面,往往批评只是蜻蜓点水,说些无关痛痒的话,相互表扬的多,民主生活会达不到预期效果。

  八是有时还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由于屏南是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当前机遇又很好,县政府领导班子很想抓住机遇,加快开展,以不辜负上级组织的赋予重托和屏南人民寄予的重望,很担忧错失机遇,贻误开展,总想把屏南各项事业办得更快、更好。因此,在工作指导上,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意识还需加强。没有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同人民群众保持广泛的密切联系,许多事情与群众商量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对群众的意见和上访,存在怕麻烦的思想,有时不能沉下心来做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基层干部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到基层调查研究较少到矛盾突出、条件艰苦、生活困难的地方去。对一些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问题解决不力,对贫困户、下岗职工、困难干部职工、困难老党员的关心,

  往往只停留在年节时送去慰问金和衣物上,但从根本解决问题方

  面考虑不够,采取的措施也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下基层浮于外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多,往往是提前打招呼,按“规定路线〞走,抓住典型深入研究少。如驻乡驻村时间少,有时甚至一天跑两三个乡镇,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看不到“后院〞和“角落〞,很难听到真话、了解到实情,深入调研存在缺乏。

  二是发扬民主还不充分。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还不强,把民主当作一般的工作方法,满足于一般化执行。办公会议有时安排时间过于仓促,有关部门发表意见不充分。对重大经济决策有时民主不够,广开言路不够,致使有的工作决策存在瑕疵。工作指导和催促还不够深入,有时满足于开会布置了,领导强调了,具体要求说明了,只做上篇文章、无视下篇文章。对政策法规研究不够透,工作方法较简单;陷入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的潮流中,有时把上级的指示当教条,脱离实际,照搬照套。会议活动不够精简。文山会海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会议多、文件多、套话多的现象仍然存在,挤占了一定的办公时间,影响了工作抓落实。

  三是领导宏观经济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对全球、全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走势研究甚少,对县情了解还不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开展经济的具体措施研究不深,对经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如工业经济开展缺腿明显,产业大工程、好工程十分缺乏,工业新增长点形成缓慢;旅游开展存在十清楚显的淡旺季问题,旅游要素配套不全,文化旅游产品有待开发;经济结构特别是农业结构调

  整缓慢,现代农业开展进程不快,农民收入增加困难;县、乡、村财力缺乏,建设资金短缺,影响了经济开展。民主法制建设抓得不紧。人大、政协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学习法律不够,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不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把政府的决策贯彻下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够扎实,去年在全市综合考评中成绩不理想。

  (三)享乐主义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决。缺乏革命先辈那种为共产主义理想抛头颅、洒热血的崇高精神。由于自身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决,所以思想政治工作也相对薄弱,无视了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对雷锋精神、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等宣传教育不广泛、不深入。

  二是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太平官〞的思想,满足于过小日子、贪图安逸,工作上主动性不够,对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这些思想削弱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经济社会开展水平。思想解放不够,缺乏敢想、敢闯、敢试、敢于负责的精神,艰苦创业、敢于担责、勇为人先的精神缺乏,解放思想的实招实效亟待提高,运作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习惯于“等、靠、要〞,文件上没有的,领导没有谈到的,不敢大胆想、大胆说、大胆做,讲求四平八稳。有时觉得工作很累、压力很大,不想领先进,不敢担当,缺乏上进心,缺乏精气神,讲困难的多,讲怎么干的少,等靠要的思想在抬头。

  三是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淡化。有时存在遇到矛盾躲着走,碰到

  困难绕着行的现象,怕到寿山、路下等艰苦和遥远山区下乡,生活上有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倾向,认为社会开展了,办公条件也要相应提高。

  局部民生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好,如实小搬迁二期工程因为征地迟迟得不到突破,影响了整体搬迁进度,群众意见很大。

  (四)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缺乏,重视不够。大家自认为能够坚持原那么,把住廉洁自律关,不会有问题,但在廉洁从政方面思想上却又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倾向。如有的出差住宾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擅自提高标准,造成公务费增加。

  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到位,公款吃喝、公款消费虽得到遏制,但有时还存在下乡超标准接待姑息迁就等问题。对局部干部追求享受、铺张浪费等行为批评教育不够。

  三是“两个务必〞思想树得不牢,对奢靡之风整治还不够有力。在公务接待中,虽然注意节约,但和“光盘〞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铺张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良措施内容表述为:一是、牢固树立效劳意识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应该积极学习先进典型材料,比方我们身边的杨善洲,学习他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共产党人精神。同时,还要加强自身政治学习,让自己在思想上加强效劳于人民、效劳于教育的责任感,积极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让自己的工作能更好地为学生效劳、为学校效劳、为家长效劳、为教育教学效劳,不埋

  怨、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发挥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于律已,加强学习在工作上和学习上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得过且过。为自己制定

  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工作目标、学习目标,并根据目标扎实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不懈怠、不放松、不放弃。工作中多向同事学习、向学科带头人学习,珍惜每一次外出学习的时机,拓宽自己的学习渠道,转变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让自己的学习变得富有成效。在学习过程当中加强反思和总结,让自己得以在不断的总结中得以提高,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适应时代开展的要求,也才能更好的为师生效劳、为教育教学工作效劳。

  三是、改良方法,提高效率无论是教学工作还是学校常规事务性工作,都只有在不断的改良方法的过程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我认为所谓效率就该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时间上讲求效率;二是实效性。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的反思、总结、提高,才能在时间的效率上有所提高,也才能在实际效能上取得效果。四是、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要在工作中创新,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强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开阔自己的视野,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让自己有独特的思维,只有通过学习也才能让自己在学习中反思、提高。学习工作方法,可以提高我的工作效率;学习业务知识,可以提高我的教育教学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可以提高我的师德师风休养。同样,只有学习,才能让我

  在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不拘一格,积极创新。

篇七:**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心得体会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族宗教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解决民族的问题的基本原则。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平等和睦相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平等和睦相处。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各民族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义务。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

  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我县党组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认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使教育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我县机关党组和党支部结合实际,通过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二、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不断把教育月活动推向高—潮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我县以活动为载体,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全县举办了民族团结专题学习动员会,由相关部门领导向全县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宣讲**发展的历史及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举办了开展“四认同”宣传教育专题座谈会,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必须强化“四个高度认同”即使各族干部群众达到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的深刻内涵。通过座谈,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有责任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和辉煌成就,切实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热爱**的山山水水,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导干部职工学习英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英雄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忠诚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英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学习英雄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德;学习英雄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拼搏精神。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找差距,我县党员干部始终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通过座谈学习英雄的体会,交流各科室和个人学习情况,在全县机关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我县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认真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相结合;二是与广泛开展“四认同”教育和巩固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相结合;三是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两会”精神相结合;四是与大力学习宣传践行“三个代表”的典型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相结合,使民族团结教育更加深入人心。三、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我县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深入扶贫帮困对口支援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切切实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县今年5月的扶贫周活动,根据自治区的安排意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党组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亲自安排,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今年的扶贫周活动的方式和内容。自5月12日召开动员会开始,全县党员干部在县党组领导的带动下,人人捐款,个个捐物,让各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

篇八:**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加强民族团结是**最大的爱国主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宗教观,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它关系到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发展,民族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召唤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广大青年提供了奋斗舞台。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承五四精神,弘扬爱国主义,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要完成这一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有良好的社会条件,必须有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必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也就必须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是人民群众千百年来形成的对祖国的深厚而美好的感情。它集中表现为对祖国的山川土地和传统文化的深情眷恋,对国家的荣辱兴衰和前途命运的强烈关注,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决心和信心,以及作为祖国一员的自尊心和自豪感等等。爱国主义是动员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动力,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爱国主义传统源远流长。它像滚滚长江水一样奔流不息,也像巍巍长城一样耸立在各族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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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代爱国主义志士把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民族发展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并为实现这一崇高目标不惜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中国共产党人把爱国主义提高到了新的水平,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各族人民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在党的领导下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挫折,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的伟大胜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团结各族人民,为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而奋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爱国主义历来是引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在**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最现实的最大的爱国主义,也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生动的体现。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在**大地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各族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爱国主义,就必须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在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团结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爱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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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搞好民族团结。在中国,民族团结是和国家统一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民族不团结,国家就可能是一盘散沙,四分五裂,国不称其为国,爱国又从何谈起呢?从发展的角度讲,爱国就应该把祖国建设的兴旺发达,繁荣昌盛。要搞好建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维护各民族的团结,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有良好的社会条件。只有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搞好民族团结,才能把各民族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因此,维护民族团结是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专门强调“要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这一要求符合我国当前民族工作实际,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共同发展已成为民心所向和各族群众普遍的价值追求。通过长期扎实的工作和卓有成效地宣传教育,使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为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所掌握。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成风气,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证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团结一心,共建美好家园,创造辛福生活的共同心愿,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对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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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是**的大局。在**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干不成。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和社会稳定,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历史和现实斗争经验告诉我们,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稳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没有**的稳定和发展。

  在我市执法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中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天山雪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的思想,各族人民要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开展反对分裂主义的斗争,以增强本系统各民族干部职工的团结,使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的道理,积极维护本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构建和谐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为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奠定了基础。民族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和谐执法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各民族干部职工的团结,就不会有全市执法干部职工的创造活力,更不会有互助互利的团结风尚。也就是说,没有各民族干部职工的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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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就没有我们我市执法工作今天朝气蓬勃的发展成果,就不可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乌市的各少数民族的团结、发展直接关系到全自治区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团结才有凝聚力,只有团结才能开创执法事业的辉煌成果,通过不断学习并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民族干部职工的紧密团结、互助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我市执法局自成立以来被多次评为自治区级、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执法二大队被评为共青团乌鲁木齐市委青年文明号,零投诉执法大队,先进基层工会等荣誉。历史上,帝国主义国家曾多次侵略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渗透和分裂活动,均被各族人民之间相互团结的协作精神和和谐求发展的强大向心力挫败。近年来西方敌对势力又妄图利用我们**的民族、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利用分裂主义组织搞分裂活动,破坏**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是当前影响**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们执法干部要站在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暖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要继承和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始终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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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帜,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认真学习和深入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来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了解**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祖国的大家庭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不断增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真情实感,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热爱**、建设**统一起来,不断激发自己的爱国之心和爱国之志。要不断强化“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深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积极贡献。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武装斗脑,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认识**发展的历史,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提高维护**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政治觉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可以团结的一切力量,凝聚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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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2020年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

  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

篇十:**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六个坚持”“六个表率”对照检查材料

  乌鲁木齐市第127中学教师张帅强

  一、“六个坚持、六个表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四个意识强”的表率。存在对党的教育和理论学习在上思想上没有重视,平时的学习不深入,会后缺少深入思考,理解不透彻。(二)坚持正确的祖国观,作“维护祖国统一”的表率。存在对发声亮剑的重大意义在认识上不到位,行动上不积极,没有带领家人或亲属主动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三)坚持正确的民族观,作“巩固民族团结”的表率。存在对“三个离不开”思想认识不深入。在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四)坚持正确的宗教观,作推动宗教和谐的表率。存在对党的宗教政策、工作基本方针没有深入学习和思考,没有主动联系服务信教群众,宣传好党的宗教政策。(五)坚持正确的文化观,作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表率。没有主动在师生中宣传推广中华文化,对学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活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流于形式。(六)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作聚焦总目标的表率。在思想和行动上没有聚焦总目标,没有把学校的维稳值班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认识。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一)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四个意识强”的表率上,思想意识松懈,缺少学习的自觉性。平时放松了理论政策的学习,主观上认为学习理论政策对提升业务能力没有多大帮助,对理论的学习抓得不紧、学得不透、悟得不深。(二)在坚持正确的祖国观,作“维护祖国统一”的表率上,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缺乏。没有深刻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对发声亮剑活动缺少重视,行动上敷衍应付,致使自己没有带领家人、亲属主动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三)在坚持正确的民族观,作“巩固民族团结”的表率上,对民族团结工作思想上没有重视。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时,当自己的教学工作同学校安排的任务交织在一起时,深感任务重、头绪多,不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有图“完成任务”尽快“交差”的观念。(四)在坚持正确的宗教观,作推动宗教和谐的表率上,缺乏在党言党、为党分忧的自觉性。自身的党性意识不强,只认识到提升业务的重要性,把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普及宗教知识,联系服务信教群众当成工作以外的事,更没有上升到民族团结的高度去看待。(五)在坚持正确的文化观,作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

  表率上,缺少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推广中华文化,感觉困难重重,回避矛盾。对学生在意识形

  态领域的宣传教育没有抓细抓实。(六)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作聚焦总目标的表率上,政治

  敏锐性不高。没有深刻认识到自治区党委出台的维稳“组合拳”是基于当

  前严峻的反恐形势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的决定,没有把学校的维稳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认识。

  三、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每周认真学习一次党和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理论政策,及时阅读党报刊物,增强自身的政策理解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此项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二)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每周认真、系统地学习**“三史”一次,深刻认识**处于“三期叠加”的严重态势。积极带领家人亲属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扩大其影响。此项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每月入户走访民族家庭一次,辅导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国语,重视思想上的交流与沟通,切实增进与民族群众的感情。此项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四)增强在党言党、为党分忧的自觉性。

  每两周认真学习一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主动联系信教群众,自觉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者。

  (五)宣传好中华文化,加强对学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积极主动宣传中华文化,让各族群众认识到**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两周开展一次爱党、爱国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班会,不断增强各族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此项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六)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聚焦总目标,严格按照学校的维稳要求,做好维稳值班工作。每月一次家校联系,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的行动中来。此项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017年10月10日

篇十一:**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P>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宗教问题的指导思想。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一)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坚持各民族不论大小,不论社会发展先进还是落后,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这个问题是民族政策的核心;民族团结,即加强团结、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制定其它民族政策的总原则,因此也是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总政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全国各人民的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国家重要政治制度和一项基本法律。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们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三个不容”的理论内涵丰富和强调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们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肯定了我国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强调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作用。3、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的政策。这是根本区别于资产阶级民族政策,是国家一贯坚持的无产阶级民族政策。4、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即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各种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这是直接关系到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民族政策。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5、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政策。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6、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保障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的政策。7、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一战线政策。(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1、坚持唯物、辩证、发展地看待民族现象。(1)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2)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历史的发展的过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2、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是民族问题的基本特性。3、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时代主题。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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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繁荣的阶段,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把科学发展观引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上。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方面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发展思路和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1、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是现阶段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2、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基本原则。(1)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为动力,以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为目标。(2)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作为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开创宗教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3)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的过程中,把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思想道德基础,作为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

  3、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1)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帮助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即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主要由各宗教团体去执行。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关键。(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利益关系和价值关系问题当代**民族关系问题的核心问题。协调好民族利益关系:把加快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以经济为中心,着力把经济搞上去,另一方面,要以提高民族素质为重点,加快社会事业建设。科学合理价值关系的构建关键在于民族认同合理定位。处理原则: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防止混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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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P>  **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信仰

  正文

  **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2014年11月28日**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引诱、胁迫、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简称信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简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之间,应当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不同宗教、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第四条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宗教活动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和非法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事

  务不受外国势力、境外势力的干涉、支配。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与境外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开展友好

  往来或者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外事等有关部门同意,在平等友好、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信教公民正常宗教需求;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犯罪,有效治理宗教极端行为干预公民正常生活。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宗教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宗教事务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遏制宗教极端、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宗教团体

  第十条宗教团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机关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宗教团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团结、教育信教公民爱国守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

  定,遏制宗教极端、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二)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三)按照本团体的章程开展活动;(四)组织、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宗教团体开办经文学校、经文班(点)、修道班(点)、神学班(点)和带有宗教性质的培训班(点),应当经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办经文学校、经文班(点)、修道班(点)、神学班(点)和带有宗教性质的培训班(点),不得为未经批准开办的经文学校、经文班(点)、修道班(点)、神学班(点)和带有宗教性质的培训班(点)提供师资、资料、场所、设施、经费等帮助和服务。

  第十三条宗教团体认定宗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认定、委派、指定、聘任或者撤换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四条申请设立宗教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五条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拟同意的,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

  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对拟同意设立清真寺、寺院、宫观和教堂(以下简称寺观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批准后,宗教团体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等筹建事项。

  第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重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后,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审核意见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宗教活动场所需要整体维修的,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

  准。宗教活动场所需要局部维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批准。重建、扩建、改建、整体维修和局部维修宗教活动场所,还应当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并向该场所登记机关备

  案。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当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

  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向信教公民宣传宪法、法律和法规;(二)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资产、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

  等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三)安排处理宗教活动和日常事务,维护本场所的正常秩序;(四)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对破坏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和公共安全的言行,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传统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资、捐物,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摊派、索捐。

  第二十一条禁止利用宗教活动场所传播、煽动、鼓吹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宗

  教极端思想,禁止播放非法讲经的音频、视频。

  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尊重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遵守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第四章宗教教职人员

  第二十三条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由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通过认定并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经聘任可以在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未经认定、备案、聘任的人员或者被解职的宗教教职人员,不得进行宗教教务活动。

  除宗教团体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委派、指定、聘任或者撤换宗教教职人员。

  第二十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册封、委任、荣誉称号;(二)接受境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的指令从事宗教教务活动;(三)擅自“放口唤”、派宗教主持、恢复或者变相恢复宗教封建特权;(四)自封传道人并发展教徒、建立宗教组织;(五)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

  定;

  (六)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按照本宗教团体规定的职责,在本宗教活动场所内主持宗教活动。

  宗教活动场所出现宣扬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言论、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跨县(市、区)聘任宗教教职人员的,应当由拟聘任的宗教活动场所征得所在地宗教团体的同意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跨州、市(地)聘任宗教教职人员的,应当由拟聘任的宗教活动场所征得所在地宗教团体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后,报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宗教教职人员带培宗教学徒的,应当由宗教团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计划,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宗教学识和讲经解经能力。

  第三十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国爱教,弘扬正道,遵行教义教规,反对宗教极端。不得强制、胁迫不信教公民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不得歧视、排挤、侮辱或者煽动信教公民歧视、排挤、侮辱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

  的公民。

  第五章宗教活动

  第三十一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信教公民个人的宗教活动,应当遵守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场

  所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民教育学校、公共事业单位等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正常宗教活动与含有某些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的民族风俗习惯的界定,按自治

  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讲经、布道、传教及相关活动。

  第三十三条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未经批准,不得跨行政区域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宗教活动。

  第三十四条经批准举办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宗教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活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传统习惯;(二)具有组织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三)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四)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明确、安保措施完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赴国外朝觐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朝觐活动。

  第三十六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可以接受境内外组织或者个人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捐赠,用于举办公益、慈善事业和其他与该宗教宗旨相符的活动。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宗教捐赠、资助和传教经费。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宗教极端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借宗教名义干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涉婚礼、葬礼等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干涉文化、文艺、体育等活动;不得对未经依法登记的婚姻举行宗教仪式;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不得胁迫、强制他人穿着宗教极端服饰、佩戴宗教极端标志、标识。

  第三十九条出版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编印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准印手续,在批准的范围内发送。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编辑、制作、复制、运送、销售、散发、传播和张贴非法出版、非法编印或者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宗教宣传品。

  第四十条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破坏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三)宣扬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的;(四)影响宗教和谐,引起不同宗教之间或者宗教内部纷争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数字出版、互联网、移动电话、移动存储介质等收听、收看、存储、持有,制作、复制和传播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内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

  第六章宗教财产

  第四十二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向信教公民公布财务收支和接受社会捐赠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信教公民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因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

  的,征收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协商,并征求房屋、构筑物所在地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征收的,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的房屋、构筑物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予以重建。

  第四十四条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建设,应当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旅游经营者应当从门票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该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场所的建设、维修、文物保护。

  有关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时,应当听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宗教团体擅自认定、委派、指定、聘任或者撤换宗教教职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做出撤销该宗教团体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和登记,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有违法房屋、构筑物或者违反用地管理规定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重建、扩建、改建、整体维修和局部维修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相关设备;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由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分别作出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的处理,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宗教团体撤销其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所在地有关管理部门劝阻、取缔;对劝阻无效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擅自跨行政区域或者在宗

  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宗教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没收宗教捐赠、资助和传教经费;属于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并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教育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和宣传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没收相关设备,取缔相关网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处罚的,分别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涵义:宗教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等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设立和登记,供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的寺观教堂及

  其他固定的宗教活动处所。宗教教职人员,是指经宗教团体认定,并经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从事宗教教务活

  动的人员。宗教活动,是指信教公民按照宗教教义、教规及宗教传统进行的活动。宗教财产,是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

  的房屋、构筑物、园林、设施、文物、宗教用品、各类捐赠和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性宗教活动。

  宗教极端,是指歪曲宗教教义和宣扬极端主义,以及其他崇尚暴力、仇视社会、反人类等极端的思想、言论和行为。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6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篇十三:**六个坚持对照材料民族宗教

P>  当代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宗教已无力阻止在维护其基本立场的前提下对科学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被迫承认某些科学原理但又力图给予神学的解释并且逐步改善了同科学家的关系号召教徒和神职人员钻研科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就为宗教服务

  **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四

  单项选择题1.下列那句话的表述是正确的?(A)

  A.宗教与迷信都属于有神论B.迷信是一种文化现象C.迷信是一种由信徒组成的社会实体D.在思想体系上,宗教属于唯心主义思想体系,迷信不属于唯心主义思想体系2.江泽民同志说,“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治基础是(A)A.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B.国家不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C.宗教的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具有一致性D.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宗教已经从本质上得到改变3.(B),是指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教职人员和教徒自主办理,由中国教徒自己的组织进行管理。A.半独半自B.独立自主自办C.部分依赖外国D.完全依赖外国

  4.“三股势力”的思想理论基础是(C)和泛伊斯兰主义A.东突厥斯坦B.大伊斯兰主义C.泛突厥主义D.西突厥斯坦5.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指的是(D

  A.宗教徒不必遵守国家法律B.宗教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与唯物主义思想体系相适应C.宗教徒必须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D.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

  6.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D)A.人权问题B.宗教问题C.民族问题D.敌我性质的政治斗争

  7.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B)A.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B.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C.强制公民信仰宗教D.强制

  公民不信仰宗教8.民族分裂主义在中国的表现有,(D)

  A.西班牙的巴斯克运动B.加拿大的魁北克民族分裂活动C.俄罗斯的车臣恐怖分裂

  活动D.“**”分裂活动9.民族分裂主义来源于(C)A.地域主义B.共和主义C.民族主义D.地区主义“宗教信仰问题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可以这样看(C)A.用强制措施使人们放弃对神的信仰B.采取压制打击的方法C.只能采取说服、教

  育、正面引导的方法D.采取专政的手段多项选择题1.宗教消亡应具备两个条件,(AC)A.科学的发展使人类完全能够驾驭和征服自然B.消除迷信C在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制度D.消除邪教2.宗教的本质特征及其表现形式是(ABCD)A宗教信仰的对象实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B.人间力量采取超人间

  形式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C.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的特殊表现形式D.宗教是一种“幻想”的反映

  3.当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BCD)A.和平主义B.民族分裂主义C.地方民族主义D.大汉族主义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手段有(ABD)A.教育手段B.法律和政策手段C.强制措施D.行政手段5.宗教的社会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及同一种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形态)是不尽相同的。(ABC)A.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观)宗教本身具有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B.宗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也起过某些积极作用C.在阶级社会里)宗教往往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维护剥削阶级利益和为剥削制度服务的工具D.宗教在任何历史时期没有起过任何作用6.宗教与民族的区别表现在,(ABCD)A.二者的概念不同B.二者的社会作用不同C.二者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不同D.

  二者的构成要素不同7.民族主义的极端发展有两种趋势(BC)A.民族利益B.殖民主义C.民族分裂主义D.民族平等8.1944年)**发生“三区革命”“三区”指的是(BCD)A.博乐B阿勒泰C.伊犁D.塔城旗帜鲜明反对“三股势力”,指的是,(BCD)A.地方保护主义B.暴力恐怖势力C.民族分裂势力D.宗教极端势力10.恩格斯对宗教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进行了描述,(BCD)A.四是由资本主义宗教到社会主义宗教的发展B.二是由“自然宗教”到“多神教”

  到“一神教”的发展C.一是由“自发宗教”发展到“人为宗教D.三是由“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到“世界性宗教”的发展

  简答题1.民族分裂主义是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主要危险,其主要表现是什么?其主要表现在:一、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二、在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由于“**”、“东突独”的分裂活动,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严重的干扰。三、在国家社会稳定和社会大战方面,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活动,不仅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影响**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答:“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三股势力是影响**稳定的主要危害。

  3.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包括哪些?答: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第三、各宗教一律平等。第四、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第五、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案例分析题1.当代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宗教已无力阻止,在维护其基本立场的前提下,对科学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被迫承认某些科学原理,但又力图给予神学的解释,并且逐步改

  善了同科学家的关系,号召教徒和神职人员钻研科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就为宗教服务。由于宗教对科学的让步是被迫的,因而是不彻底的。但无论怎样,在科学面前,宗教的神圣性、权威性被彻底动摇了根据以上材料,试分析:

  (1)科学与宗教的根本对立表现在哪里?

  (2)科学与宗教的联系又在哪里?

  答:1、科学与宗教的根本对立表现在,第一、在世界观上市对立的。科学是反映客观事物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把物质世界看做认识一切事物的基石,把客观实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科学的本质特征是从物质世界本身说明其存在发展的根据和原因,否认物质世界之外存在着神的主宰,不承认任何超人间的力量,反对用超人间力量的原因说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而宗教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他以存在着决定和主宰客观物质世界的超自然力量为根据,其本质是对超人间力量的崇拜,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归结为神灵的意志和表现。因此,对超人间力量的否定与肯定,体现着科学与宗教的对立,第二、在认识理论上的分歧。科学要认识和解释物质世界的变化发展及其客观规律,,主张通过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信息收集、科学论证等方法,以事实为基础,概括综合形成科学理论。宗教则相反,其所谓神灵是一种幻想的反映,十点到了的世界观。宗教神学崇拜的对象不为人类的任何经验和理性所证实。宗教体系中有时也借助貌似理性的逻辑推理论证其教义的真理性和上帝的存在,但由于他要证明的对象根本不存在,这种纯逻辑推理只能是概念游戏。因此,宗教的信仰方法与科学的认识方法有着根本的区别。第三、在社会分工及作用上的区别。随着生产的发展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分工,各种社会意识形态逐渐分化,科学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活动,一种专门的社会职业。尤其是现代科学已经成为国家的事业和一种社会产业,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强弱和民族进步的重要标志。二宗教虽然也有一定数量的教职人员和相应的组织,但它主要是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满足信徒宗教生活的需要,局限在精神生活领域,基本上脱离社会的物质生产。因此,宗教的组织和活动不可能构成国家的事业和一种社会产业,宗教的兴衰也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民族发展程度的一项标志。

  2、科学与宗教的联系表现为,一是在原始社会,科学知识的一些萌芽基本上包容在原始宗教之中。当时无法产生和形成像现代科学一样的完证知识来帮助人们认识自然、自身、社会和世界。因此,原始宗教信仰也并非完全是胡燕落于,其中一些认识是人们探索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必然产物。可以说,原始宗教中的那种控制和操作神力的巫术活动,既是人类力图控制自然力的一种最初的幻想和原始行为,也是一种具有萌芽性质的

  原始科学的实际操作活动。二是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在从事宗教活动中也往往在客观上对科学发展做出了某些贡献,甚至许多科学家本人就是宗教教职人员,如哥白尼等。他们之所以能在科学领域做出贡献,同***关于上帝创造了按规律运动的宇宙这一观点是有关的。这种观点促使神学家们去探索宇宙运动的某些规律,以致往往得出了否定基督神学的结论,为以后科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用的资料。

  **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二

  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10题,共20分)(总分20.00)1.民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b)(2.00分)A.民族文化的发展

  B.社会经济的发展C.民族意识的提高D.社会政治的发展

  2.新形势下对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科学总结的理论成果是(b)(2.00分)A.民族团结思想B.民族平等思想C.各民族共同繁荣思想D.“三个离不开”思想3.“民族”一词最早现于(a)(2.00分)A.《荷马史诗》B.《史记》C.《历史》D.《汉书》4.民族问题产生的内在根源是(a)(2.00分)A.民族之间的差别

  9.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的区别在于(c)(2.00分)A.是否促进社会的发展

  B.是否促进了文化繁荣C.是否凭借暴力特权D.是否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中华民族大团结”思想的是(a)(2.00分)

  A.邓小平B.江泽民C.毛泽东D.胡锦涛第二大题

  1.民族同化的类型有(bc)(3.00分)A.民族融合B.强迫同化C.自然同化D.民族消亡2.民族问题产生的基本因素(ab)(3.00分)A.社会因素B.自身因素C.社会经济D.历史因素3.“三个离不开”是指(abc)(3.00分)A.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B.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C.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D.地方离不开中央

  4.民族的基本特征(abcd)(3.00分)A.共同地域B.共同经济生活C.共同心理素质D.共同语言5.伊斯兰教传入**的标志(bd)(3.00分)A.萨满王朝对喀喇汗王朝的圣战B.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C.于阗王国灭亡D.萨图克·布拉格汗接受伊斯兰教6.现实生活中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体现为(abcd)(3.00分)A.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B.国际问题与国内问题交织在一起C.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D.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7.“两个共同”是指(cd)(3.00分)A.公共富裕B.共同进步C.共同繁荣发展D.共同团结奋斗

  8.**佛教鼎盛时期形成了(abcd)等佛教中心(3.00分)

  A.于阗

  B.疏勒

  C.龟兹

  D.高昌

  9.佛教寺院的形式有(ac)(3.00分)

  A.殿堂式

  B.佛塔式

  C.石窟式

  D.壁画式

  10.**现存宗教有(abcd)(3.00分)

  A.佛教

  B.伊斯兰教

  C.东正教

  D.***

  第三大题

  简答题

  1

  第一,有几个部族在发展的过程中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民族;第二,有几个民族融合而

  形成新的民族;第三,以种族同婚后代形成的混血民族;第四,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

  民族,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民族。

  2

  第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二,民族素质的提高;第三,民族关系的和谐;第四,社

  会环境的影响;第五,自然环境的制约。

  3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

  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团结要求在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各民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国家的发展繁荣,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认为,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第四大题

  论述题

  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的理论。第一,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的出发点的理论;第二,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核心理论;第三,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实现途径的理论。

  “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第一,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的理论;第二,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前提条件的理论;第三,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内容的理论;第四,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目的和核心的理论。

  **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三

  单项选择题

  1.塔吉克语属于(D)A.阿尔泰语系B.突厥语族C.汉藏语系D.印欧语系

  2.“麦西来甫”是(C)群众性娱乐活动A.锡伯族B.蒙古族C.维吾尔族D.哈萨克族

  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B)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A.党委B.国务院C.人民代表大会D.自治区

  4.古尔邦节又称(D)A.姑太节B.开斋节C.登宵节D.宰牲节

  5.哈萨克族的(B)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发掘、整理、研究和表演A.库姆孜弹唱B.阿肯弹唱C.刀郎D.花儿

  6.**生产建设兵团是由**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发展而来是在(A)年成立的。A.1954B.1949C.D1978D.1981

  7.(A)年内蒙古成立了自治区为其他少数民族和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榜样。(A.1947B.1950C.1980D.1946

  8.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C)的自治权并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A.省级财政B.国家财政C.地方财政D.其他省市财政

  9.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D)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地方自己管理自己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少数民族地方自己自治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独立自治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10.蒙古族的英雄史诗是(A)A.《江格尔》B.《草原》C.《玛纳斯》D.《格萨尔》多项选择题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

  多项选择题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B)和(C)。

  A.法律规定B.单行条例C.自治条例D.宪法

  2.参照当今世界判断现代化水平的参数体系,结合我国民族发展程度的实际状况,在当代中国判断一个民族是否处于现代化民族的发展阶段,主要标志有一是以现代技术为支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二是产业结构层次的高低(ACD)

  A.四是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B.六是现代科技的发展C.五是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比较高D.三是内外交往程度。

  3.11世纪喀喇汗王朝的两部鸿篇巨著是(CD)在国家、政府和学者的努力下得到出版A.《江格尔》B.《十二木卡姆》C.《突厥语大辞典》D.《福乐智慧》

  4.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干部政策,这就是毛泽东提出的(C)的干部标准和(A)的干部路线。A.任人唯贤B.思想好C.德才兼备D.又红又专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A)和(D)A.人民政府B.团委C.党委D.人民代表大会

  6.根据党和毛泽东的正确主张,陕甘宁边区政府在1941年颁布的()和1946年颁布的(BD),对民族区域自治作了明确规定。A.《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B.《宪法原则》C.

  《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D.《施政纲要》

  7.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ABD)的顺序组成。A.民族名称B.地方名称C.自己命名D.行政地位

  8.在民族地区,要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可持续发展观,不断增强(ABCD)A.环境意识B.资源意识C.人口意识D.国家观念

  9.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传统节日有(AC)A.肉孜节B.春节C.古尔邦节D.那达慕

  10.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据(A)和(B)的规定行使自治权。A.《宪法》B.《民族区域自治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三简答题

  1.文化的特性是什么?

  答:⑴文化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⑵文化具有习得性⑶文化具有功用性⑷文化具有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性⑸文化具有变异性。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有哪些?

  答:从理论依据上看,马克思主义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立尽可能大的集中统一国家,同时又主张多民族国家内每个民族应该当家作主。只有民族区域自治能够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求。从中国国情和现实依据方面看,我国也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能实行别的制度我国从秦汉开始就是集中统一的国家,国家的集中统一是我国的传统从我国的民族分布看,“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也决定了我国也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近代的革命运动创造了各民族合作的条件和基础另外,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也借鉴了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政策。

  3.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重要意义?

  从理论依据上看,马克思主义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立尽可能大的集中统一国家,同时又主张多民族国家内每个民族应该当家作主。只有民族区域自治能够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求。从中国国情和现实依据方面看,我国也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能实行别的制度,我国从秦汉开始就是集中统一的国家,国家的集中统一是我国的传统从我国的民族分布看,“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也决定了我国也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近代的革命运动创造了各民族合作的条件和基础另外,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也借鉴了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政策。

  四案例分析题;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特别是要把经济搞上去。从根本上来讲,发展是当代中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和根本途径。1、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2、为什么说“发展是当代中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和根本途径”。

  1、发展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差距悬殊。二是人均GDP差距逐步拉大。三是工业化进程比较缓慢。四是对外开放差距急剧扩大。五是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突出。我们只有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推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地向前发展:2、在少数民族地区,要逐步缩小以至消除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离不开发展,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离不开发展,要识破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同样也离不开发展。随着我国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不断增长,必将大大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各名族间的团结和解奠定越来越坚实的基础。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也必将蔚然成风,并将大大推动多元民族文化的互相整合和提升,促进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民族心理素质日趋现代化。这样,各民族间的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分离性将越来越强,而且将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

  **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五

  单项选择题1.宗教最早根源于(b)(2.00分)A.神秘力量的压迫B.自然力量的压迫C.社会力量的压迫D.阶级力量的压迫2.**生产建设兵团成立的时间是(d)(2.00分)

  A.1955年10月7日B.1949年12月20日C.1955年10月1日D.1954年10月7日

  3.中央王朝在西域屯田最早始于(c)(2.00分)A.唐朝B.秦朝C.汉朝D.魏晋南北朝时期4.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b)(2.00分)A.各民族共同繁荣B.民族平等、团结C.三个离不开D.民族区域自治5.《福乐智慧》是(b)的优秀民族文学作品。(2.00分)A.哈萨克族B.维吾尔族C.藏族D.蒙古族6.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b)(2.00分)A.构建和谐社会B.维护祖国统一C.维护民族团结

  D.各民族共同繁荣7.**正式归属祖国版图是在(c)(2.00分)A.公元91年

  B.公元702年C.公元前60年D.公元1884年

  8.民族属于(d)(2.00分)A.生物学的范畴B.体质人类学的范畴C.阶级的范畴D.社会学范畴9.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b)(2.00分)A.基本经济制度B.基本政治制度C.基本纲领D.基本路线10.在**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形成于(b)(2.00分)A.公元9世纪B.公元16世纪C.公元18世纪D.公元10世纪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总分30.00)

  1.民族与文化的关系是(abd)(3.00分)A.民族是以文化来区别的,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B.文化都具有民族性,民族是文化的载体C.文化必须依赖于民族D.民族与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2.伊斯兰教传入**的标志(ab)(3.00分)A.萨图克·布拉格汗接受伊斯兰教B.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C.于阗王国灭亡D.萨满王朝对喀喇汗王朝的圣战3.宗教本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及表现形式是(abcd)(3.00分)A.宗教是一种“幻想”的反映B.宗教信仰的对象实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C.人间力量采取超人间形式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D.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的特殊表现形式4.“安西四镇”是指(ac)(3.00分)A.于阗、疏勒B.疏附、于田C.焉耆、龟兹D.鄯善、且末5.民族问题具有(abc)等特点(3.00分)

  A.复杂性、普遍性B.长期性、重要性C.敏感性、国际性D.政治性、阶级性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abcd)(3.00分)A.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B.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C.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加强边防建设,巩固国家安全,维护祖国统一

  D.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以及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7.**民族历史发展的特点是(abd)(3.00分)A.各民族相互学习借鉴是个民族不断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B.各民族团结合作始终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命线C.各民族之间文化的竞争日益激烈D.民族团结合作始终是**民族发展历史的主流8.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的差距主要表现在(abc)(3.00分)A.经济总量差距悬殊,人均GDP差距逐步拉大B.工业化进程比较缓慢,对外开放差距急剧扩大C.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突出,社会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低下

  D.思想解放程度差距不断扩大9.“三股势力”是(abd)(3.00分)

  A.宗教极端势力

  B.民族分裂势力

  C.民族自决势力

  D.暴力恐怖势力

  10.“三个离不开”是指(bcd)(3.00分)

  A.地方离不开中央

  B.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C.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

  D.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简答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的基本观点.

  答:

  、第一、所有民族在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第二、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一律平等国家应当无条件地保护盒保障一切少数民族的权利。第三、只有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才能实现真正彻底的民族平等。第四、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民族平等锁包含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理论根据和实际情况都有着河大的不同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观点是指各民族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助合作联合奋斗和谐发展。

  2.简述民族与国家的关系。

  答:第一、国家的形式与民族的形成有一定联系两者都是在氏族部落制度解体后产生的。第二、国家的发展与民族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第三、从国家和民族的构成情况来看

  个人是构成国家和民族的基本单位国民是构成国家的

  四个要素之一一个国家的国民可以是由单一的一个民族构成也可以由多民族国民构成。

  3.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答:、第一、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第三、各宗教一律平等。第四、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第五、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材料分析题

  1.1982年11月10日至15日**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了盛况空前的民族团结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会,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方面有突出成绩的183个先进集体和322名先进个人,并通过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的十条倡议,决定把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从1983年到今天已经有30个年头了,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众多感人的事迹为更多的人知晓,如王燕娜为少数民族男孩捐肾的故事、居买尔兄弟解救**大学学生王丽的故事等等。

  请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2)结合材料,请谈谈民族团结的意义。

  (3)具体说明你能为民族团结做什么?

  答:

  (1)第一、所有民族在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第二、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一律平等国家应当无条件地保护盒保障一切少数民族的权利。第三、只有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才能实现真正彻底的民族平等。第四、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民族平等锁包含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理论根据和实际情况都有着河大的不同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2)民族团结是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是事关全

  局的大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维护民族团结对于

  维护国家统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党的民族

  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强精神文

  明建设维护各民族共同利益促进各民族繁荣进步凝

  聚社会各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新时期维护民族团结成为考验党执政兴国、驾

  驭复杂国际国内环境的重要课题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处

  理涉及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的试金

  石。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我国各民族在党的

  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的面貌、

  民族关系的面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大

  变化的60年。60年来民族团结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今天我们可以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更加深刻

  地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民族团

  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国

  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团结统

  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前途命运与祖国的前途命运始

  终紧密联系在一起。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国历史发

  展的主流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族人民的

  衷心拥护。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少数民族有1亿多

  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以上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

  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

  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民族团结

  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长期稳定方面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和分

  量。6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全国各

  族人民的大团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证了国家长治

  久安。民族团结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综合国力的必

  然要求。团结就是力量。民族团结形成的力量既是民族向

  心力、凝聚力的重要体现也极大地影响着综合国力。在综

  合国力构成中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固然属于重要因素但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科技实力、军事实力没有民族团结所凝聚的力量来贯穿终究形不成合力形不成强大的国力。60年来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核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60年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大大增强这与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产生的巨大力量有着密切关系。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不懈追求的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根本动力来自全国各族人民。只有各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才能确保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使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使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因素竞相迸发其能量一切有利于造福社会和人民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真正变为现实。经过60年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靠的就是全国各族人民精诚团结、万众一心、共同奋斗。民族团结是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着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现在所处的战略机遇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要牢牢抓住并切实用好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就必须在全社会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把各民族的力量凝聚起来。

  (3)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维护着祖国的疆域共同捍卫着国家的主权。但是在当今社会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民族问题已成为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党

  和国家密切关注民族问题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与

  文化发展。

  **从古到今都是多民族共同聚居的地方

  而且是我国最大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我们当代大学

  生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地区的和谐发

  展。

  我们应从生活小事上做到民族平等。我们各民族

  生活在祖国大家庭中我们都是一家人。当我们在一起学

  习、工作以及参加各项活动时我们应互帮互助不应该

  是那种汉族敌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敌视汉族的局面。我们

  也不应该存在民族偏见整天只和本民族朋友在一起。我

  们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像一家人进行心与心的交流。

  我们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身边小事做起。当我们

  进入民族餐厅时应拒绝吸烟、饮酒不吃少数民族有忌

  讳的东西我们也不应带领民族朋友到汉餐就餐。当伊斯兰

  教民族丧葬时其他民族群众不要帮助抬尸体也不要

  去墓地看但可参加追悼会或去死者家里进行慰问。总之

  对于少数民族的生产、居住、服饰、婚姻、丧葬、节庆、娱

  乐、礼仪等方面的习俗和禁忌我们都应该加以注意切实

  做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我们应尊重少数民族的语

  言文字。汉字、汉语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就像一门外语

  但迫于当今社会的发展形势他们不得不学习汉语。我们不

  应该以此来排斥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贬低少数民族的语

  言文字。那样就会在我们民族间产生矛盾我们应尊重少数

  民族的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朋友的帮助下学习他们的语

  言文字。这才能更好地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真正做到民

  族团结。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我们应

  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维护民族团

  结促进**的繁荣发展促进祖国的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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