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11篇

时间:2022-11-08 10:15:05 来源:网友投稿

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11篇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电信诈骗的思想3篇  关于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11篇,供大家参考。

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11篇

篇一: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电信诈骗的思想3篇

  关于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

  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

  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3.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一、电信诈骗的特点(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

  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

  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

  (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

  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3.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

  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

  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九月教师思想报告***报告9月20日__教师思想报告:亲爱的党组织:一位87岁的退休教师生病了,他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足以让他安享晚年。然而,他很节俭,坚持以胡萝卜为粥。他每月的生活费不到50元。相反,他捐赠了30多万元在家乡发展教育。几天前,海口市大浦镇大浦中学退休物理教师陈其贤的故事在网上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朋友们认为陈老的无私奉献是全社会的财富,值得向他学习。——新华社《国事》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心被一种强烈的感觉所震撼。作为一名87岁的老人,陈老被邀请回任教至今,已经在海口市琼山区大浦镇大浦中学1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生活了32年。他本可以用退休金享受晚年。他本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体验一下有很多孩子和孙辈的快乐。然而,作为一名人民

  教师,他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相反,他继续将全部热情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并捐赠了数万元来支持家乡的教育发展。各种奖状和荣誉证书挂在他的小房子里。同时,还有陈老自己用毛笔写的书法。我认为这也是老人的人生信条:“热爱生活,致力于教育。”“要成为一个人,必须正直、善良、无私,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关心他人,快乐起来!”

  多么简单的人生信条如此不可或缺。自古以来,人民教师就被视为神圣的职业。孔子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说过“没有教育就没有阶级”,这给了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不管他们的地位如何。同志们说“教育应该从娃娃开始”,使我们懂得了教育的重要性。

  ”春天的丝虫会织到死去,每晚蜡烛都会抽干它们的灯芯。”“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小时候写作文时,我们总是喜欢用这样的句子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深深钦佩。在我们心中,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学生心灵的火种,学生一步步攀登的石阶。如果我们被要求用语言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爱,那么我想每个人都可以用许多美丽而华丽的句子来写引人入胜的文章,但是我们到底为我们和蔼可亲、可敬的老师做了多少呢?

  

  

篇二: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

  如今的电信诈骗已经不只是发个短信通知中奖或者“领导”打电话让你去办公室的简单伎俩了。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防电信诈骗宣传讲话稿,以供大家参考!

  防电信诈骗宣传讲话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警务区张警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

  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你发现了吗?网上购物往往要比市场价低得多,许多人为贪小便宜,谋利益,在网上汇款,数月后毫无音讯,“你上当了!”看来,不要总是想着会有好事发生哦,即使市场价贵点,但质量和品质还是有所保障的,可要当心啦!骗子无处不在,利用数不胜数的手段处处诈骗,千方百计,步步引诱,你时刻小心着吗?防止诈骗,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哟!只要我们处理得当,就一定不会上那些可恶诈骗团的“鱼钩”了。

  小心“防”诈骗,安全“0”距离,只要我们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就能远离诈骗,远离骗子!防止诈骗,防电信诈骗宣传讲话稿(2)大家上午好,我是**警务区张警长,电信诈骗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侵财犯罪,包括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纸质媒介诈骗等,是犯罪分子利用日益先进的通讯手段、银行支付渠道以及互联网技术,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诈骗,老百姓极易受骗。

  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和案例1、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犯罪分子使用任意显号网络电话,冒充邮政、工商、电信、银行以及公检法等单位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邮寄包裹涉毒、有线电视或电话欠费、信用卡恶意透支、被他

  人盗用身份注册公司涉嫌犯罪等由头,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账户。

  案例市民郝某接到电话,电话内语音播报称有个邮件需要去取,郝某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回拨,拨通后,犯罪分子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称郝某的邮件是某地工商局转来的;

  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工商局”;

  接着,冒充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有人利用郝某的身份注册公司,该公司涉嫌洗钱犯罪,随后,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公安局”;

  犯罪分子冒充公安局民警给郝某做报案笔录,并要求郝某将自己的资金转到“安全账户”,否则公安局将冻结其所有资金;

  郝某出于害怕,将自己的全部资金31万转到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后发现被骗。

  2、虚构中奖诈骗。通过向QQ、MSN、邮箱、网络游戏、淘宝等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案例王某用手机上网时,网页上弹出一个“欢乐在线腾讯QQ总动员14周年庆活动”中奖的邮件,王某打开邮件看见中了苹果笔记本电脑,经电话联系“客服”后,被以交保险及税款的名义骗取3800元。

  3、提供低息贷款诈骗。犯罪分子以贷款公司名义向受害人手机上发送低息、无需担保贷款短信或者通过网络发布类似信息,利用部分人员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支付手续费、预付利息等名义骗钱。

  案例刘某通过手机上网寻找小额贷款,对方以需要交担保费、利息、解除锁定等费用骗取刘某4356元。

  4、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拨打受害人电话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冒充熟人,之后再以出车祸、嫖娼被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汇款。目前,也出现了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有针对性地冒充熟人诈骗。

  案例某日,有人冒充石家庄市民张某的同学,称自己在秦皇岛旅游,第二天要来石家庄,次日上午,该男子以出车祸需要住院押金为由让张某给其款两万元,张某汇款后却联系不上该男子,发现被骗。

  防电信诈骗宣传讲话稿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你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部门对客户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不可能直接转接公、检、法等执法部门。

  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进行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的电话类型。

  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00019”的号码请不要理睬。

  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公证账户、安全账户进行存款保护的,千万不要轻信。

  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

  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

  认真审视分析每一条信息和每一个来电,不轻信他人之言,遇事多与家人协商、或以直接回拨号码等方法进行甄别。

  防范电信诈骗的重要性

  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

  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

  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

  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

  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

  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

  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

  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

  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

  防诈骗活动的主持人台词,急需呀~好心人帮助帮助

  骗子无处不在,手段越来越高明,要让骗子消失是不可能的。

  但我们可以自我保护,自我防范,不给骗子创造机会。

  首先,我们不要贪小便宜了,更不要做一夜暴富的美梦。

  其次,一旦暴露了信息,对方以公安、法院等要求你汇款时,千万不要听他们吓唬,而给他们汇款。

  骗子要的是财物,而不是其它。

  如何防网络电信诈骗

  克服“贪利”思想,不要麻痹轻信,谨防上当。

  诈骗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和麻痹轻信的心理,诱使受害人上当而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

  为此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信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多作调查印证,对接到培训通知、冒充银行信用卡中心声称银行卡升级和虚假招工、婚介类的诈骗。

  要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单位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

  购买违禁物品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网络“推销”特殊器材、违禁物品的短信、电话,应不予理睬并及时清除,更不应汇款购买。

  到银行自助取款机(ATM机)存取款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意外情况,认真识别自助取款机(ATM机,的“提示”真伪,千万不要轻信和上当,最好拨打95516银联中心客服电话向人工服务台了解查问,与真正的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和解决。

  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电话的普及,电话诈骗的花样也不断翻新,名堂越来越多。

  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有关专家提醒,注意防范几种电话诈骗形式。

  1、告诉家中亲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

  也许会有人以您在外发生意外情况为幌子,将您的亲人哄骗外出,或冒用您的名义骗取财物。

  接到可疑电话、短信时,保持冷静,切勿慌张,与家人、亲友多商量。

  向当地派出所、银行网点、电信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当面询问。

  2、来电显示为“0019”等开头的号码系从境外打来的电话。

  3、不法分子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要轻易相信来电显示号码。

  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的“固定电话”很可能是捆绑了犯罪分子手机的虚拟电话。

  任意显号软件不支持回拨,即使犯罪嫌疑人来电的时候显示的是110或者10000号,但只要你回拨过去就会打不通,或者转接到真正的单位。

  当您在接到来自亲友号码、公安机关电话号码以及110、95598等要求汇款的电话或短信时,请您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予以核实确认,避免财物损失。

  4、电信和公安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两个部门之间不可能实现电话转接。

  5、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如ATM机转账或网上银行功能,确有需要可咨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

  6、不要泄露您的银行卡密码。

  7、不管对方是谁,只要问及个人隐私,请务必留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账户、密码等隐私。

  如果涉及案件情况必须查询的,必须出具工作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金融机构查询。

  公安民警、税务局工作人员不会打电话指导您如何转账、设密码。

  公安部门也不可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

  8、切勿相信汽车退税的说法。

  目前我国购车退税只有三种情况,一是购买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退回销售厂商;二是购买的车辆不符合相关要求,在车管部门无法登记注册;三是国家规定的免税车型先征后退,这种情况需要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到税务部门当场办理,不可能通过电话远程操作。

  防电信诈骗宣传讲话稿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

  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

  “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

  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

  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

  你发现了吗?网上购物往往要比市场价低得多,许多人为贪小便宜,谋利益,在网上汇款,数月后毫无音讯,“你上当了!”看来,不要总是想着会有好事发生哦,即使市场价贵点,但质量和品质还是有所保障的,可要当心啦!

  骗子无处不在,利用数不胜数的手段处处诈骗,千方百计,步步引诱,你时刻小心着吗?防止诈骗,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哟!只要我们处理得当,就一定不会上那些可恶诈骗团的“鱼钩”了。

  小心“防”诈骗,安全“0”距离,只要我们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就能远离诈骗,远离骗子!防止诈骗,从我做起,欧耶!

  

  

篇三: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相关部门继续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行为春节期间做好突发重大诈骗案件的应对机制积极关注电信诈骗案件此外国家执法部门应同世界各国不断建立国际间司法协助渠道飞赴境外打击犯罪让罪犯无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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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反映:春节将至基层对电信网络诈骗案

  频发的几点建议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春节将至基层对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的几点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20XX年1月8日,云南西双版纳机场异常繁忙,几百名民警押解涉嫌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的300名罪犯归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今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最近几年,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每年以20%到30%的速度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当前发案上升速度最快的一类犯罪活动。20XX年全国犯案大概在40万(起)左右,涉及人民群众损失是107亿;20XX年全年发案就超过了50万(起),损失涉案金额在200亿左右。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社会诚信,影响百姓的安宁生活,搅的人心惶惶,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让人深恶痛绝。逢年过节更是电信诈骗的高发阶段,春节将至,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从诸多案件可以看出,人们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还不够,警惕性不高,极易轻信他人。春节前后人流量大、人群集中,以此为契机,多渠道、多层面、多阵地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信诈骗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二是继续保持对电信诈骗的高压打击态势。相关部门继续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行为,春节期间,做好突发重大诈骗案件的应对机制,积极关注电信诈骗案件,此外,国家执法部门应同世界各国不断建立国际间司法协助渠道,飞赴境外打击犯罪,让罪犯无容身之处。三是加大网络技术投入。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网上的虚假信息能被鉴别并及时提醒群众,预防和打击诈骗案件,减少群众损失。

  

  

篇四: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关于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

  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3篇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

  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

  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

  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

  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

  (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

  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

  (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

  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

  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

  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

  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

  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

  (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

  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

  (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

  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九月教师思想报告***报告

  9月20日__教师思想报告:

  亲爱的党组织:

  一位87岁的退休教师生病了,他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足以让他安享晚年。然而,他很节俭,坚持以胡萝卜为粥。他每月的生活费不到50元。相反,他捐赠了30多万元在家乡发展教育。几天前,海口市大浦镇大浦中学退休物理教师陈其贤的故事在网上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朋友们认为陈老的无私奉献是全社会的财富,值得向他学习。——新华社《国事》

  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心被一种强烈的感觉所震撼。作为一名87岁的老人,陈老被邀请回学校任教至今,已经在海口市琼山区大浦镇大浦中学1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生活了32年。他本可以用退休金享受晚年。他本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体验一下有很多孩子和孙辈的快乐。然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他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相反,他继续将全部热情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并捐赠了数万元来支持家乡的教育发展。各种奖状和荣誉证书挂在他的小房子里。同时,还有陈老自己用毛笔写的书法。我认为这也是老人的人生信条:“热爱生活,致力于教育。”“要成为一个人,必须正直、善良、无私,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关心他人,快乐起来!”

  多么简单的人生信条如此不可或缺。自古以来,人民教师就被视为神圣的职业。孔子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说过“没有教育就没有阶级”,这给了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不管他们的地位如何。同志们说“教育应该从娃娃开始”,使我们懂得了教育的重要性。

  ”春天的丝虫会织到死去,每晚蜡烛都会抽干它们的灯芯。”“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小时候写作文时,我们总是喜欢用这样的句子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深深钦佩。在我们心中,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学生心灵的火种,学生一步步攀登的石阶。如果我们被要求用语言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爱,那么我想每个人都可以用许多美丽而华丽的句子来写引人入胜的文章,但是我们到底为我们和蔼可亲、可敬的老师做了多少呢?

  

  

篇五: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打击电信诈骗表态发言

  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

  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

  (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1。不贪婪: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

  2。不轻信:不要相信任何“紧急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请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判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

  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小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

  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

  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通知

  近年以来,我市的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就在昨日,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调走了我公司的通讯录,从而进行了诈骗行为,幸好在各当事人电话实时联系和沟通下,才避免了本次诈骗事件的发生。目前,犯罪分子还掌握着我公司部分人员的通讯录,请大家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大家参考。

  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

  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

  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

  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

  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如果你遇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2021年4月14日中电信六安分公司关于打击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总结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

  六安分公司在全市开展打击信息诈骗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省公司、通信管局和市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活动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公司党委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基础,本着行业部门技术业务特征为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迅速有力,采取有效的打击办法与技术措施,全面落实了打击治理活动,竭力推动了活动有效开展,效果显著,成绩裴然。

  一、党委重视、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贝学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组;为有效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综合治理有效性和组织保障,及时转发并制定了具体的打击信息诈骗行动方案与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和政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要求,规定内容不走样,在自主安排的内容中,我们措施紧密结合通信信息支撑和技术优势,做出了既有行业特征进行治理,又通过对典型信息诈骗犯罪作案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各技术业务部门主动出击,紧密跟踪,密切注意往来通信业务进出入端口,业务异常变动,遇有特殊情况,

  

篇六: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总结(精选范文)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网上刷单、网上借贷款、冒充QQ好友、网上买游戏币、购物退款、购买保健品等,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全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县公安局整合刑侦专业力量,广泛动员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对电信诈骗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宣传、打击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大型街面宣传8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专题讲座6次,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宣传800余次,拦截反诈预警100余次,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针对我县电信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

  二、积极开展反诈宣传。针对高发诈骗手段,适时开展街面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并通过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诈骗信息,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三、加大与银行、通信部门协作沟通,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在银行、通信等单位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并随时根据发案特点对各单位进行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协作部门防诈意识,提醒能力,对于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网上刷单、网上借贷款、冒充qq好友、网上买游戏币、购物退款、购买保健品等,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全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县公安局整合刑侦专业力量,广泛动员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对电信诈骗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宣传、打击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大型街面宣传8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专题讲座6次,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宣传800余次,拦截反诈预警100余次,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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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一、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针对我县电信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

  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

  二、积极开展反诈宣传。针对高发诈骗手段,适时开展街面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并通过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诈骗信息,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三、加大与银行、通信部门协作沟通,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在银行、通信等单位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并随时根据发案特点对各单位进行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协作部门防诈意识,提醒能力,对于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总结2

  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银行**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

  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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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支,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

  **银行**分行将继续强化日常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在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支,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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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XX银行XX分行将继续强化日常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

  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在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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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到atm机上进行银行卡保护操作受害者按其指定的操作方式操作后发现卡内现金被转入骗子的帐号中了

  校园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发言稿3篇

  你今天必需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好让你明天可以拥有别人不能拥有的东西。以下是本文库为您推荐校园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发言稿3篇。

  校园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发言稿1电信作为科技高度发达和社会进步发展的一项标志,越来越让人们享受着生活的便利,同时,也有许多人饱受着电信诈骗之害。电信诈骗是一种新型犯罪手段,犯罪分子使用高科技现代通信技术,诈骗众多受害者的钱财,传播速度快、区域广、被害人数多,对社会影响危害极大。就笔者所在的派出所来说,今年以来,报案近30起。因此,对公安部门侦查、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现就电信诈骗的打击与防范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一、电信诈骗的种类及方式:1、以中奖为饵诈骗。如以某公司庆典、手机号码、QQ号中奖,以公证员身份请受害人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邮费"、"税款"到指定的信用卡,收到钱后便杳无音讯,如"恭喜你在XX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笔记本电脑一部,现金9.8万元,请你登陆某某网站了解详情并领取。"案例:20**年4月,许庄街道蔡庄社区蔡某某报案称,她收到一条短信,说她的手机号被央视"非常6+1"栏目抽取获得一等奖,奖品是三星笔记本及9.8万元现金,后蔡某某按网上操作提示先后汇出奖品税款8000余元,发觉上当。2、赚取高额话费诈骗。一是诱使对方回电话听歌,"赚"取高额话费,常见短信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收听";二是诱使对方回电,"赚"取高额话费,如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案例:20**年3月,许庄街道马厂社区一中学生收到短信称,他的一位朋友某某某(手机号)为他留了言,拨某某号听取,然而,电话打通后,是一个带黄色话题的聊天平台,短短几十分钟,花去话费1200余元,其家长报警。3、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嫌疑人采取步步逼近手法,通常需拨打几次电话。第一次电话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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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拨打受害人电话后,犯罪嫌疑人先试探性地问"猜猜我是谁",受害人莫名其妙之际,犯罪嫌疑人立即强势质问"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了",诱使受害人在记忆中搜寻与嫌疑人声音相似的熟人,并推测性地问嫌疑人是否为某某,这时嫌疑人立即对号入座成为受害者的熟人,并拉家常拉近关系,丝毫不提钱的事。第二次电话是"出事了":"认亲"后,嫌疑人再次打电话声称自己赌博被抓等或发生车祸等,诱骗受害人汇钱至指定账户。接下来的第N次电话就是捏造各种理由谎称钱不够,诱骗受害人分数次汇款至指定账户直至受害人警觉。

  案例:20**年6月,一位在辖区打工的青年男子到派出所报案,他被"猜猜我是谁"诈骗方式被骗4000元。

  4、利用信用卡被刷诈骗。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到ATM机上进行银行卡保护操作,受害者按其指定的操作方式操作后发现卡内现金被转入骗子的帐号中了。5、冒充司法人员诈骗。此类案件主要是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威,恐吓受害人涉嫌洗黑钱、恶意透支等案件,利用受害人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诱惑受害人将钱转至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身份信息被盗,为确保受害人财产安全,需进行财产冻结或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警告受害人不能向亲友透露,甚至要求受害人关闭手机。经过"多部门"连番恐吓,步步诱骗,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嫌疑人提供的账户中。案例:20**年3月,许庄街道三旗营蒋某某称,几天前,湖北一个号码打电话给他,说是湖北高等法院,他去年在外招商引资涉嫌诈骗,要其汇款三万元保证金,蒋某分四次共汇去四万余元,后发觉被骗。6、虚构退税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在网上、发短信及打电话的方式,向受害人发布购房退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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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购车退税、购车补贴、退学费等"好消息",并称只需按要求在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即可拿到退还钱款,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还冒用车管所、税务局工作人员之名进行诈骗。

  二、电信诈骗犯罪特点:一是手法变化快。一开始只是群发短信,发展到现在互联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冒充电信人员、公安人员谎称涉及贩毒、洗钱等等,通过这种办法说公安机关要追究等借口。骗术花样在不断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二是蔓延范围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三是侦查取证难。诈骗集团花几十块钱买一个民工的身份证,开多个银行卡,设立了多级账户,通过银行快速层层转账,最后再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ATM机上取现。被骗的钱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各地,很快就被人取走,这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侦办一起这样的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经费,要派出很多的专案组,满世界跑,到处拿着法律手续找银行、找通信部门查电话、查账号。哪个环节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影响下一步侦查工作,再加上繁琐的程序,要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和经费,上至省公安厅甚至公安部协调指挥才能破获这样的案件。四是受害群体广。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采取漫天撒网,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或选择白天老年人留在家中时段拨打电话,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资信度比较闭塞,容易受骗的情况实施作案。此类犯罪受害者涉及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小学教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三、电信诈骗频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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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诈骗成本极低。常见的短信群发的机器售价几百元,只要连接手机就能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段并自动地群发短信。大面积的轰炸,哪怕只有万分之一人上当也能带能巨额利益。而骗到的钱财动辄上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上百万。可见,"低成本、高回报",正是此类犯罪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2、诈骗成功率高。一是短信发送范围广。由于群发器发送短信的范围极广,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难免上当。二是许多群众防骗意识不强,识骗能力不高。一是贪利心理,愿者上钩。消费者对财富的不正确态度是诈骗得手的最直接因素,多数的行骗者均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作为诱饵,使部分消费者丧失最起码的警惕性。二是好奇心理,步步跟进。部分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是从最开始就相信犯罪分子的信息,但由于好奇心理,使他们一步一步地跟进犯罪分子所设定的陷阱中。三是粗心大意,难以自防。四是报警者少,难以群防。五是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电信诈骗活动大多属于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分子伪装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特点十分突出。犯罪分子不仅身份不明,而且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大多属于外省,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异地排摸,而且需要异地协作;不仅排摸费用大,办案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长,追赃难度大。因此,公安机关主观上产生了厌倦烦燥的心态,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3、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电信方面--为了多销售通信产品,忽视实名登记,部分需记名销售的产品,身份证件由销售代理商提供,然后对外无记名销售,身份验证形同虚设,犯罪分子利用此漏洞隐身作案、逃避打击。400、一号通等智能电话可捆绑多部手机,隐藏主叫号码,显示虚拟号码,并可在任意地点接听,致使不法分子频繁更换捆绑电话,跨区域作案。银行方面--身份证开户验证把关不严,部分金融机构员工为完成办卡任务,放松对把卡审查,致使大量代办、收购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作案工具。4、犯罪智能化。诈骗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线索通常是非个人信息开通的电话号码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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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一旦启动侦查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许多公安机关在事务多、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有时不得不放弃追踪;跨区域作案导致抓捕难。电信诈骗犯罪隐蔽性强,抓捕需要各部门协作,技术门槛高,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费尽周折往往只抓到犯罪下游取款人员,由于犯罪团伙内分工明确、单线联系等特点,主犯始终逍遥法外。这就造成犯罪分子肆无忌惮。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一)以"防"为先。电信诈骗属于可防犯罪,加强防范是成本最低、最直接有效的举措。要加大宣传范围,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等形式,利用多种媒介深入地、面对面地揭露诈骗伎俩、宣传防范对策、提醒群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一是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要教育广大群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二是及时揭露诈骗伎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电信诈骗的免疫力。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三是重点把好银行关口。此类诈骗犯罪的最终达成,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来实现,防范"电信诈骗",银行是关键。建议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各金融单位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主要是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客户办理转、汇款业务存在可疑情形的,要及时予以提醒、核对或劝阻。在各金融网点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的告示,同时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单,亦可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相关的提示语。各金融网点的ATM机张贴警示语,白天安排专职保安负责提醒客户在业务操作前认真甄别。四是积极协调电信部门。要求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网络电话业务、国际语音来电接转业务、发布手机短信息、互联网信息的监管控制,严防非法的网络语音来电接入,及时封堵"银行卡欠费"诈骗、"电话欠费"诈骗等各类有害信息。(二)以"打"为主。一是要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并对收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搞清犯罪信息源所在区域、诈骗资金流向,选准工作重点进行侦查,确保打有目标,攻有方向。二是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协作。电信诈骗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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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特点突出,因此要同外地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击电信诈骗活动;同时要与电信、金融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关停、冻结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银行帐号和卡号,净化信息通信环境。三是要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大审讯力度,深挖团伙,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带一伙,扩大斗争战果;对破获的案件要加快办案进度,做到快审查,快起诉、快审判,体现打击效果。

  校园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发言稿1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你发现了吗?网上购物往往要比市场价低得多,许多人为贪小便宜,谋利益,在网上汇款,数月后毫无音讯,"你上当了!"看来,不要总是想着会有好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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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哦,即使市场价贵点,但质量和品质还是有所保障的,可要当心啦!骗子无处不在,利用数不胜数的手段处处诈骗,千方百计,步步引诱,你

  时刻小心着吗?防止诈骗,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哟!只要我们处理得当,就一定不会上那些可恶诈骗团的"鱼钩"了。

  小心"防"诈骗,安全"0"距离,只要我们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就能远离诈骗,远离骗子!防止诈骗,从我做起,欧耶!

  校园预防电信诈骗宣传讲稿3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和信息平台,给不特定人群造成恐慌,诱使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进行转账实施的非接触式的一种诈骗犯罪。下面向大家介绍几种与同学们有关的诈骗形式,希望同学们用自己的火眼金睛识破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1、利用QQ等网络聊天工具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盗号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及密码,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亲友聊天,然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借钱诈骗。2、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或者交易后再进行盗号的方式诈骗。3、网上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4、利用网上银行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制作与一些银行官网相似的"钓鱼"网页,盗取网银信息后将现金取走。防骗对策是在登录银行网页时务必检查是否是该银行的官网,同时要管好自己的网银证书,避免在公用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5、网购诈骗。防骗对策是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有信誉度的购物网站,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信商家提供的图片和商品评论。尽量使用支付宝、U盾等安全支付工具,拒绝与店主私下交易。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的诈骗形式,如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冒充亲友以车祸、吸毒被抓实施电信诈骗、绑架恐吓实施电信诈骗、群发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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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支、消费短信实施诈骗等等。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只要我们能牢记"一二

  三"就一定能识破不法分子的骗局!即一个原则:接到陌生电话短信坚决不紧张,保持警惕;二条途径:向10报警咨询;或询问家庭成员、亲朋好友,认真甄别;三个坚决:坚决不轻信陌生人话语,坚决不泄露自身账户密码,坚决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同时,希望大家能把今天学到的防骗知识带给家长、长辈们,让我们一起构筑一道防骗墙!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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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农村反诈宣传演讲稿

  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在做好户外宣传的同时,依托联社网点“点多面广”的优势,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手册,LED屏播放游飞字幕,对群众宣传普及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的危害性。通过此次入户反诈宣传活动,提升了村民主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水平。将继续深入群众,做好宣传,让防骗知识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良好氛围。

  结合本地实际,以“四零”工作法高位推动“反诈”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强大声势,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反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多发势头,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提高全县群众电信诈骗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筑牢全社会共同防范、抵御电诈犯罪“防火墙”,力争实现辖区内“电诈案发案降低、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不遗漏”目标。同时,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等展示反诈宣传海报和标语,对办理汇款、转账等业务的客户进行防骗问询提示,实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全覆盖。

  紧盯工作实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好老年群体的“钱袋子”,让他们安享幸福晚年。将继续担负起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惠农网点优势,持续提升重点人群的反诈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安全感、满意度。

  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多、防诈信息获取较少、识诈反诈意识不强等特点,向老年群众发放宣传单、明白纸、宣传海报等资料,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向村民讲述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揭露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虚拟货币诈骗、保健品诈骗、假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作案手法,提醒老年人要警惕以“高利息回报”为诱饵,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手段实施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打通了养老反诈基层宣传“最后一公里”。

  

  

篇九: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关于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

  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3篇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一、电信诈骗的特点(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根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

  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四)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

  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和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五)社会危害剧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普通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针对特定对象,而是广泛散布诈骗信息,等待受害者上钩。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大批的电话用户上当受骗,涉案数额往往很大,其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

  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首先,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一般都不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具体的作案地点与作案人有很大难度;其次,犯罪分子普遍采用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甚至跨国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最后,在有些团伙诈骗作案中,多数成员间并不熟悉,一般都使用绰号或假名,犯罪分子之间多是单线联系,只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甚至在遥控指挥下,分工明确,只做自己被安排的事情,如有人只负责打电话欺骗被害人,有人负责转移钱款,另外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一是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犯罪,只能结合《刑法》第266条普通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进行定罪及处罚。但是,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话诈骗时,也有用伪造的身份证开办银行帐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这些手段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其他犯罪,是否需要

  数罪并罚,值得探讨。二是犯罪金额与共同犯罪的主从犯问题有时难以认定,导致量刑有一定难度,电话诈骗犯罪针对的一般是不特定的电话用户,其受害者在地域上的分布往往十分广泛,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并不愿意主动报案,因此往往难以核定具体的涉案金额。三是有些团伙成员不是主犯,虽有共同诈骗的犯意,但对其他成员单独作案所得的金额是否需要负责也值得探讨。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1.不贪婪: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2.不轻信:不要相信任何“紧急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请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判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小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

  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1.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

  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一、电信诈骗的特点(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根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

  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三)作案技术科技化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到被害人家庭固定电话的开户资料后,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的电话来电显示出拨打过来的电话确实是110或__或电信__或等常见的业务电话,或是被害人熟悉的亲友的电话,使被害人相信对方确实是公安、工商或是电信和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或是自己的亲友,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电话、U盾转帐等技术,并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控制了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控其行为,致使其上当受骗。

  (四)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和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五)社会危害剧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普通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针

  对特定对象,而是广泛散布诈骗信息,等待受害者上钩。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大批的电话用户上当受骗,涉案数额往往很大,其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

  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首先,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一般都不使用固定电

  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具体的作案地点与作案人有很大难度;其次,犯罪分子普遍采用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甚至跨国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最后,在有些团伙诈骗作案中,多数成员间并不熟悉,一般都使用绰号或假名,犯罪分子之间多是单线联系,只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甚至在遥控指挥下,分工明确,只做自己被安排的事情,如有人只负责打电话欺骗被害人,有人负责转移钱款,另外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一是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犯罪,只能结合《刑法》第266条普通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进行定罪及处罚。但是,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话诈骗时,也有用伪造的身份证开办银行帐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这些手段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其他犯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值得探讨。二是犯罪金额与共同犯罪的主从犯问题有时难以认定,导致量刑有一定难度,电话诈骗犯罪针对的一般是不特定的电话用户,其受害者在地域上的分布往往十分广泛,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并不愿意主动报案,因此往往难以核定具体的涉案金额。三是有些团伙成员不是主犯,虽有共同诈骗的犯意,但对其他成员单独作案所得的金额是否需要负责也值得探讨。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

  (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1.不贪婪: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2.不轻信:不要相信任何“紧急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请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判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小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1.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

  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电信诈骗的思想报告九月教师思想报告***报告9月20日__教师思想报告:亲爱的党组织:一位87岁的退休教师生病了,他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足以让他安享晚年。然而,他很节俭,坚持以胡萝卜为粥。他每月的生活费不到50元。相反,他捐赠了30多万元在家乡发展教育。几天前,海口市大浦镇大浦中学退休物理教师陈其贤的故事在网上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朋友们认为陈老的无私奉献是全社会的财富,值得向他学习。——新华社《国事》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心被一种强烈的感觉所震撼。作为一名87岁的老人,陈老被邀请回学校任教至今,已经在海口市琼山区大浦镇大浦中学1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生活了32年。他本可以用退休金享受晚年。他本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体验一下有很多孩子和孙辈的快乐。然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他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相反,他继续将全部热情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并捐赠了数万元来支持家乡的教育发展。各种奖状和荣誉证书挂在他的小房子里。同时,还有陈老自己用毛笔写的书法。我认为这也是老人的人生信条:“热爱生活,致力于教育。”“要成为一个人,必须正直、善良、无私,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关心他人,快乐起来!”多么简单的人生信条如此不可或缺。自古以来,人民教师就被视为神圣的职业。孔子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说过“没有教育就没有阶级”,这给了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不管他们的地位如何。同志们说“教育应该从娃娃开

  始”,使我们懂得了教育的重要性。”春天的丝虫会织到死去,每晚蜡烛都会抽干它们的灯芯。”“燃烧自

  己,照亮他人”。小时候写作文时,我们总是喜欢用这样的句子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深深钦佩。在我们心中,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学生心灵的火种,学生一步步攀登的石阶。如果我们被要求用语言来表达我们对老师的爱,那么我想每个人都可以用许多美丽而华丽的句子来写引人入胜的文章,但是我们到底为我们和蔼可亲、可敬的老师做了多少呢?

  目前,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即将到来。你还记得那些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日夜工作,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解决困难问题的老师吗?你还记得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我们的老师吗?你还记得我们长大成人时爬上鬓角的老师吗?如果是这样,请给他们发一个简单的节日祝福,一条短信或一个电话。让我们感谢他们用他们自己的生命之光照亮了我们的旅程!从溪流中喝水的人有他的源头,从溪流中学习的人在喝完水后会向我的老师朗读。

  

  

篇十: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在全市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席会议讲话

  自今年X月份联席会议召开以来,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认真落实各项举措,我市反电信诈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预防工作实现阶段性胜利。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全年电信诈骗刑事发案数和群众损失数“双降”,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电信诈骗刑事发案数出现上升,但是群众损失数实现下降,对比期间几何式增长的大环境,说明我们制定的方案科学、思路正确、方法得当、措施落地有成效,大家都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在此,对大家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春节电信诈骗犯罪出现大幅反弹,防范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亟待完善解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转变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反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在全社会众志城成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一些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趁机作乱,将黑手伸向广大人民群众。我市网络刷单、网络贷款、网络购物退款、网上购买防疫用品等各类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当前是电信诈骗警情实现全年“双降”的关键时期,工作做在前面,基础打的牢靠,就会事半功倍,就能顺利实现全年“双降”的目标。因此,我们思想上千万不能麻痹松懈,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的严峻形式,发动好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力量,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打击防范工作。特别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摒弃公安机关一家包办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高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由于人事调整,部分同志刚接触这项工作,要认真研究业务,找到本单位参与反电诈工作的切入点,要确定固定的分管领导,做到谁分管、谁参会、谁汇报、谁解读、谁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前点名、通报情况,确保这项工作有连续性,推动措施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职能作用

  针对X月份以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的现状,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防疫情和防电诈两不误的思路,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电信诈骗预防宣传活动。除了通过市级媒体高频率宣传外,根据发案特点和防范工作需求,将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增补为反电信诈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

  但从通报情况看,社会面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措施到位,圣城街道、住建局对所有三无小区、物管小区及党政、企事业小区、楼房化村庄等楼道口显要位置进行了张贴,在小区内悬挂反电信诈骗宣传横幅,向所有小区业主、沿街商户门头和复工复产企业人员发放《一封信》和《告知书》;文家、孙家集、洛城街办同步推进落实,提升群众的反电信诈骗防范意识。商务局督导市内大型商场、超市,在卖场和超市购物袋上全部设计印制了反电信诈骗提示语,在卖场内广泛张贴反电信诈骗宣传海报;教体局将反电信诈骗宣传作为疫情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学生和家长共同制作反电信诈骗手抄报,以此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有的成员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甚至个别成员单位此项工作没有开展。下一步随着反电诈联席会议的进行,要建立成员单位定期述职制度,按工作情

  况分批次进行,实现全部成员单位述职。财政局要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压降大额电信诈骗发案率,开展反电信诈骗指导,讲解冒充老板诈骗等高发案件类型,减少企业损失。

  反电诈宣传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重在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履职尽责,切实按照部署要求,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加强督导,又要针对电信诈骗案件多发的成因,深入细致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整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三、立足职责,细化措施,确保反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我市反电诈形势,经联席会议研究,从X月X日至X月X日,在全市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春季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集中式、漫灌式宣传,各市直部门、镇街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要吃透方案精神,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行动。要与公安反诈部门紧密配合,以警情研判指导反电诈宣传,及时对重点发案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预警宣传,将电信诈骗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既要做好内部人员防范宣传教育,确保内部人员“零发案”,又要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不同群体,采取集中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调动全体人员主观能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创新宣传方式,让群众易看、易懂、易记,进一步扩大宣传防范覆盖率,再次掀起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热潮。相关部门、镇街要加大对全市物管小区、三无小区、党政企事业单位小区业主及各企业员工等案件多发区域、人群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不断拓展反电诈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人人皆知。

  我们通过前期点点滴滴的积累,实现了反电诈工作稳步推进,现正在筹备微信反电诈知识有奖答题活动,通过这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增长反电诈知识、增强反电诈意识,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联席会议上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通报各单位情况。我们也要看到本地居民由单一被诈骗到出现进行诈骗、协助诈骗苗头的新形势、新变化,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遏制。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诈骗犯罪团伙利用公民信息实施诈骗,尤其是年轻人法律知识不足、易受经济利益诱惑,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中,发现可疑账号要及时推送公安部门核查,去除滋生电信诈骗犯罪土壤。将反电信诈骗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打防并举,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让我市电信诈骗打击、预防工作走在前列。

  

篇十一:电诈发案上升表态发言

 打击电信诈骗表态发言

  

  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1.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

  

  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

  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

  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如果你遇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2015年4月14日第3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中电信

  六安分公司关于打击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总结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政法委综合

  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六安分公司在全市开展打击信息诈骗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

  省公司、通信管局和市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活动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公司党委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基础,本着行业部门技术业务特征为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迅速有力,采取有效的打击办法与技术措施,全面落实了打击治理活动,竭力推动了活动有效开展,效果显著,成绩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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