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岗位职责第1篇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状况进行监督。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岗位职责集锦10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1篇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状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状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状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群众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2篇
(一)受支部领导并理解局纪工委工作指导;
(二)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三)对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和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状况进行监督;
(四)列席本单位评定职称、评优、奖惩、选拔推荐干部、工作量计算和津贴分配等重要会议;
(五)参加局纪工委组织的会议并报告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3篇
1、在市局纪检组长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监督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3、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贯彻实施监察、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5、协助市局纪检组检查和处理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
6、协助市局纪检组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述,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8、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9、协助市局纪检组做好信访和查案工作。
10、做好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4篇
1、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工作,执行落实反腐倡廉、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3、对公司员工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公司人员的违纪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5、处理公司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来信来访、举报的登记和审核工作。
6、抓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7、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事业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指导并抓好公司范围内纪检、监察的相关制度建设。
9、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5篇
⑴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⑵协助党组和领导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强金融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⑶检查处理监察监督对象违反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
⑷宣传教育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官僚主义,廉洁高效地工作;
⑸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忠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6篇
一、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7篇
负责登记处理举报信访件,对总部及下属单位信访数据进行同级、分析、上报、总结。
参与对重要举报信访、一般案件和对总部监察对象举报信访件的调査核实,起草调査核实报告。
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对下属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査、指导。
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
制定信访处理、案件调查、采购项目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8篇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状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推荐。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职责分解,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状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状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状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推荐。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9篇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用心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状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来源理推荐,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第10篇
1、负责贯彻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提出抓好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计划。
2、负责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和党政纪教育。
3、负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做好重大案件的分析研究。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积极受理有关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5、负责全镇辖区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方案的研究与制定、任务的落实与督查、违规的查处与纠正、方法的探索与创新,特别是群众所反映热点问题的解决和行业不正之风抵制与纠正等。
6、负责对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7、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