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第1篇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热门7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1篇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处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卫生监督,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供水范围内发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来水、二次供水和直饮水。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组织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时预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指挥校内相关部门处置学校内突发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提供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相关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相关信息,对处置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和报告,并提出可行性预警与建议。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应急行动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七个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负责,党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件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件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学院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后勤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
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
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件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采取临时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确保用水安全。
4.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处、保卫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对外发布的信息,报学校领导签发;
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5.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团委、相关学院参与。主要职责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件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6.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负责,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工作,建立事发初期、进展期和事后信息发布、报道的良好机制及相关规范,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新闻,统筹协调发布基本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控及管理,及时化解网络舆情。
7.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负责,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物资和应急生活饮用水,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费用;
及时组织运力保障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部门调配使用;
编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讯录。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人数,参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四级。即: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30―99人,但无人员死亡的;
区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Ⅱ级):事件危害严重,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Ⅰ级):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学校根据上述分级标准,提出事件等级意见,报政府机关认定。没有达到以上事件分级标准的,校内按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件处置,适用本预案。
五、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维护管理员和后勤处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组成;
二是监测体系,对生活饮用水服务网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机制。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早解决。
后勤处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报告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和报告应由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签发;
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
(4)责任报告单位(人)
学校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
学校医疗机构;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单位;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从事生活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
行使职责的学校后勤处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
1.学校后勤处根据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件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
2.学校后勤处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后勤处、各相关单位、事件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校后勤处办公室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件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校后勤处办公室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
4.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分析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四)调查和总结
1.安全保卫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生活饮用水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2篇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学校行政一班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抗污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 警:110、120
总 指 挥:z
副 总 指挥:z
通 讯 组:z
安全保卫组:z
人员疏散组:z
后 勤 组:z
运 输 组:z
救 援 组:z
医 疗 组:z
依据污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环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知识。
(2)开展污染救灾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师生救灾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
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
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
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周边环境突发污染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周边环境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救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德育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环境突发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务处、德育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污染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灾害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正常抗灾救灾工作
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
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灾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突发污染、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灾预报期,布置防污工作,全体教职工应处于临灾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污染事件的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抗污应急状态后,抗灾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依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
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次生灾害爆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应急终止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附则
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抗污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3篇
1.1总则
1.1.1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
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发布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
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
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有关部门组成,市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
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
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
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
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
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
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发布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10)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1.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5.1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必要时由市人向当地驻军通报,并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各区(市)县人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1.5.2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的信息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故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1.5.3应急结束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
1.5.4后期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行政部门。
1.6保障措施
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立相应的保障。
1.6.1技术保障
1.6.1.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立专家应急预案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1.6.1.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
市环保行政部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
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使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1.6.1.3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水平。
1.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
1.6.3物资保障
市人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环保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
1.6.4经费保障
市人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人财政部门应准备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使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
1.6.5专家保障
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由各部门分专业建立专家档案,确立联系方式方法,保证专家成员能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1.6.6医疗保障
由各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与有关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医疗保障计划。
1.6.7协同保障
由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加,主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咨询、参与、配合等关系,确保各种行动的畅通。
1.6.8社会动员保障
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市人民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4篇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三、职责
1.X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XXXXX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XXXXXX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东首,南面隔洪沟路与公司宿舍区、洪沟村相邻,西面与新华药厂、化工技校相邻,北面隔新村东路与东大化工(集团)公司、东风化工厂、棉麻站相邻,东面隔东三路与合力化工公司、张店开关厂相邻。厂区占地面积0.55平方公里,其中厂区南北最大距离500米,东西最大距离700米。公司现有职工2474人。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农药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型化工企业,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条件苛刻,又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主要产品有烧碱、液氯、盐酸、敌百虫、敌敌畏、氧乐果、三氯杀螨醇、二氯苯、乙烯利、乙磷铝、甲氰菊酯二十余种。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产量为年产烧碱120000吨,液氯40000吨,盐酸70000吨,敌敌畏12000吨,氧乐果4000吨。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贮量为液氯100吨,液氨50吨,丙烯20吨。
上述物质在突然停电、停水或失控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本公司设有义务消防队一支,消防人员10名,消防指挥车1辆,职工医院1个,医护人员81名。全公司职工基本熟悉防护知识。
二、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及分工
(一)指挥机构的组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经理及调度处、安环处、保卫处、技术设备处、职工医院、供应部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环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调度处。若总经理和分管经理不在时,可由调度处和安环处处长任临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调度处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安环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保卫处处长: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
技术设备处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职工医院院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
供应部经理: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两个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目标:供应部北库,贮存各类危险化学品;
2#目标:氯碱厂合成盐酸贮罐。
(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供应部危险化学品库区装卸、存贮的原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强蚀高毒、挥发性强的特点,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一甲胺、芳烃、丙烯、液氨、液体黄磷、盐酸、硫酸、液碱等二十余种。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烧伤,冻伤、窒息、环境污染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库区发生化学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且以上十二种危化品贮存量最大最危险。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6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7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依靠科学、实事求是。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及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的实施办法》。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2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环境污染事故定义: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使当地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造成人员明显中毒、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
2.2风险分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在电力、煤炭的建设、生产等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废油、煤粉尘、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质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对厂界以外区域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现场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专家咨询组组成。
3.2职责
3.2.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生产部、安全监察室、工程部、多经部等部门领导。
3.2.1.1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及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3.2.1.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和调用救援设施。
3.2.1.3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审批所属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1.4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响应的预警级别。
3.2.1.5分轻重缓急,果断启动预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抢险方案,部署各响应小组开展救灾抢险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抢险命令和信号。
3.2.1.6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等政府部门汇报。
3.2.1.7组织或配合现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全面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
3.2.1.8审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额外费用。
3.2.2公司应急响应办公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监室/总经理工作部/生产值班室承担。公司安排24小时值班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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