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14篇

时间:2022-11-09 12:40:07 来源:网友投稿

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14篇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14篇,供大家参考。

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14篇

篇一: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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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为防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在经济社会开展中,县、乡〔镇、街道〕制定和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立工程、大型活动等决策事项。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展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第四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做到开展为了人民、开展依靠人民、开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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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学开展、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面利益关系,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工程建立、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有效防决策风险,保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四〕“必经程序、依法行政〞的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第二章围和容第五条评估围。〔一〕涉及政府投资工程的决策;〔二〕涉及公共设施建立的决策;〔三〕涉及城乡建立和土地利用规划;〔四〕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五〕涉及公用事业价风格整;〔六〕涉及城市开展和管理面的决策;〔七〕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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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九〕涉及环境保护面的重大决策;〔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决定;〔十一〕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维护稳定工作部门认为应当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十二〕立法决策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不适用本文件的规定。第六条评估容。〔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决策机构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围进展决策;决策容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的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围是否准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二〕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了各面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以及相关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特殊困难是否得到解决;是否能为本级财政所承受。〔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重大决策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改革力度、开展速度和生活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统一;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开展观,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密性;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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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四〕重大决策的平安性。重大决策的实施是否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承受能力;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处置预案。〔五〕其他。除上述4个面以外,对其他可能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也要进展风险评估。第三章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第七条评估责任主体。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一〕由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作出决策的党委、政府为评估责任主体。〔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决策的,作出决策的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由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第八条评估实施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提出决策建议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几个部门共同提出决策建议的,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参加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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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应当指定评估实施主体。〔三〕各级党委、政府的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共同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四〕评估实施主体要在重大决策实施前,适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后要报送决策机关审核。第九条各级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视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下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评估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二条评估程序。〔一〕确定评估式。风险评估式可选择单独进展,也可与“政府〞建立中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工作通报等工作结合进展。〔二〕制定评估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案。案的制定要根据重大决策的性质、特点和容,准确把握评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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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评估的具体式、步骤、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按评估案组织开展工作。评估案需书面函告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征求群众意见。风险评估小组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按照评估案,向受到决策直接影响的群众和其他利益相关公示重大决策的容和建议案,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的必要性,反映意见和建议的具体途径等容。并可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和电子信箱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四〕实施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应当对重大决策的法律、政策依据,决策实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利益相关及其他各面的意见,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展科学预测和充分论证,在此根底上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平安性等面作出全面评估,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决策实施的前提、时机、社会影响及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的评估,对重大决策的实施作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局部实施、可以实施的评估结论。风险评估报告需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填写?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容应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的成员签名后报送决策机关审核。

  

篇二: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四)“必经程序、依法行政”的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重大决策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生活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统一;

  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四)重大决策的安全性。重大决策的实施是否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承受能力;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除上述4个方面以外,对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篇三: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扶贫化解矛盾工作方案

  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状况,就必必需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特别、最严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是强调依法办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

  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熟悉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使命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否则相反。

  乡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常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村干及新乡村指导员要“敢于面对矛盾、走进矛盾、化解矛盾〞,在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掌握社情民意,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点的基础上,从群众最“盼〞、最“难〞、最“怨〞的

  事情做起,通过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心贴心沟通等多种方式,全力督促和协助村干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排查化解农企利益纷争、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怀、反映激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展开和谐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一〕抓好宣扬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广大新乡村建设指导员要防范和改正松懈、麻痹和应付的思想情绪,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推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方针,在驻村工作、生活期间,注重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广泛宣扬乡村“最为适销对路〞、最为有用的《婚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将和谐稳定的家庭观念、诚实守信的履约观念、关爱生命健康的人文观念入脑、入心。

  多宣扬群众已经感情认同、理论认同的理念——冤家宜解不宜结,多宣扬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化解矛盾的功效好处,并且乐于接受、在施行中认同人民调解,使之成为乡村发展的“助推器〞,成为维护稳定的“减压阀〞,成为农民群众的“连心桥〞。〔二〕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

  积极组织村组干部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学习会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会,帮助村级组织完善村务、财务相关管

  理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加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乡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近年来,泸西县“红色股份〞、水果权证抵押贷款等各项惠民便民政策相继试点、推广,广大指导员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站在减少矛盾纠纷阻碍、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疏通相关政策施行道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加快推动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协调村内各方关系,健全和执行好村规民约。〔三〕抓好乡村治理,创建和谐乡村。

  广大新乡村指导员要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组织村组干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法治建设的宣扬者、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展开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展开法治宣扬学习,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秩序。依法依规做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及时化解农企利益纷争、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怀、反映激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

  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引导当地政府与村民、企业等社会组织之间建立沟通机制,为群众提供参加公共决策的平台和机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广大指导员要在建设高原花园城市建设中强化调查研究,

  强化施行锻炼,强化思索总结,学会走百家路,说百家话,吃百家饭,办百家事,充分发挥“先锋队〞作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密切关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山林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布暑得到落实落实,深入、有序推动;妥善解决乡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乡村不稳定因素,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五〕树立法治权威,维护农民权益。面对面、心贴心,用嘴交流,用心沟通,正确引导群众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正确享受法定权利,在心中培育法治意识。

  一定要实现从宏观向微观的转变,把自己完全置于一般老百姓当中,变“空谈〞为“实干〞,把工作重心转变到办好小事上来,办好群众期盼的事情,办好群众难以解决的事情。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确保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让农民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加意识,不断提升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关注弱势群体,做好贴心服务。近年来,随着乡村大量青壮年劳作力外出务工,老人、妇女、儿童成为部分乡村主要的留守人员,治安管理和防范上存在一定隐患。

  广大新乡村指导员在千方百计抓乡村项目建设时,要高度

  重视乡村社会和谐建设问题,关注留守人员,强化对留守在乡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服务与管理工作,提升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积极协调,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小问题不出大隐患。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

  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展开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状况明。

  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激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认真展开乡村走访调查,努力参加各种活动,强化基层工作业务水平。通过同村干部、组长一起对村民进行走访,多跟村干部一起下队入户,通过施行,多角度,多渠道积存工作经验,强化解决纠纷技巧,不断提升自己服务农民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

  结对扶持困难户,为困难户排忧解难。通过询问村干部和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村内一些困难户的生活状况,在生活等方面给予帮助,生产上给予支招,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作,密切同村、组干部和村民的联系,摸清村情,掌握社情民意,弄清目前急必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一些困难户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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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地方政府的处理机制也在不断调整之中。

  早期,一些地方习惯于采纳封锁消息、强迫命令等手段迅速平息事件。施行说明,这种简单生硬的做法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成为下一轮社会冲突的导火线。

  近年来,一些地方汲取上述教训,开始采纳承诺给予好处甚至“花钱消灾〞等“软性〞手段来回应群众通过非理性方式表达的诉求,希望通过强大的行政手段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迅速消除社会矛盾。上述两种处理机制都可以纳进行政主导型处理模式的范畴。

  所谓行政主导型处理模式,是指以追求社会的刚性稳定为目标,以单方压制或利益诱导等为手段,以矛盾的暂时消解为效果的处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模式确实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是,这一模式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压制性〞或“收买型〞处理模式,其对象不是群众利益诉求所涉及的问题,而是表达利益诉求的群众本身,且其注重处理忽视预防。在通过非理性方式表达的利益诉求往往交织着复杂的利益纠葛,有的还是多年积存而成的状况下,这一方式治标不治本。

  此外,急风暴雨式的行政化手段既无法确保对立双方争议的公正解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缺少法律依据导致并加剧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危机。因此,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精神,反思过往教训,建立一种新的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治理模式势在必行。

  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之倡导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曾言:“通过冲突,社会能在

  面对新环境时进行调整。一个灵活的社会通过冲突行为而受益,因为这种冲突行为通过规范的改善和创造,确保了社会在变化了的条件下延续下去。〞

  由此可见,社会中存在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缺少有效解决冲突的机制。同时,和谐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无矛盾、无纠纷的社会,而应是一个存在矛盾纠纷却能妥善迅速解决的社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革新社会治理〞,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指引社会通过完善治理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而社会治理,是多方参加的治理,也是依法进行的治理,政府在多方中居于主导地位,却必必需把自身权力运行纳进法治化轨道,且注重社会矛盾的预防。

  因此,对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治理模式而言,必必需实现从行政主导型向依法治理型、从注重处理向注重预防的转变。笔者将这种新型治理模式称之为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

  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以追求社会的韧性稳定为目标,以社会多元主体参加共治为手段,以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为效果。与行政主导型处理模式相比,其具有目标的长远性、手段的多样性、效果的彻底性和观念的前瞻性等优势,且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比如,2021年“广东乌坎事件〞的处理就充分体现了依法

  治理型防治模式的基本思路。面对乌坎村民的诉求,当地政府先依照法律程序指引村民重新选举村委会,再依法处理村民提出的土地使用、财务审计、扶贫助学等问题,不仅有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还有利于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合格的法治环境。

  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之核心与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确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而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的核心和关键正在于此。

  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的核心是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不仅要求政府在处理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化解矛盾,还要求政府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有效预防社会冲突的发生。

  首先,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树立“互动协商〞的理念。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因此,社会治理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体人民的权力。

  所以,在社会治理中,政府应改变以往单向度的治理体制和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模式,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表达

  权、参加权和监督权,通过与民众之间的上下互动、合作协商,达成社会治理的共识,从而减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摩擦,有效预防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的发生。其次,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

  “法律至上〞的理念不仅要求政府在日常社会治理中严格依法行政,避免出现因违规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与民众之间的冲突,还要求政府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治理替代政治化、治安化、应急化的管理。最后,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树立“引导依法维权〞的理念。

  面对维权方式的多元化趋势,各级政府应当大力宣扬“依法维权〞理念,并充分利用体制内的一切有利资源促使公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治理型防治模式的关键是法治方式。

  群众利益诉求非理性表达事件的法律应对应当以“预防与治理并举、重在预防〞理念为指导,在预防和治理两个层面进行建构。预防机制的关键在于通过公共决策风险评估、公众参加、专家论证等机制的建立和完。

  

  

篇四: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可以尝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探索逐步建立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促进决策为民的刚性门槛国企改革征地拆迁城市发展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机构改革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计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不尊重客观规律,定政策、作决策不符合地区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是造成社会矛盾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可以尝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探索逐步建立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促进决策为民的“刚性门槛”。对凡是涉及“三农”、国企改革、征地拆迁、城市发展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机构改革、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计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

  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一)什么是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和效益分析相对,是对信息资产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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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借用了“风险评估”这一信息安全领域专业术语的内涵,将社会稳定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某项决策的实施将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风险概率的大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评估战略、风险评估意见、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倒查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义

  1.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要趋利避害。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将有效预防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出台,消弭于未然,起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2.促使决策顺利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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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分析论证,把过不了民意关、触动了稳定线的决策逐一淘汰。同时,风险评估战略包含了推荐风险消减对策的内容,也就是指明了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3.有效提高执政能力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举措,确保“决策为民”。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评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些事项主要包括:1.涉及“三农”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2.涉及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国有企业关闭和破产中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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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区划调整、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未列入价格听证范围、但又涉及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等。

  4.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和移民安置;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工程选址等。

  5.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6.涉及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事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8.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依法评估,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评估。对某项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首先要对这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评估,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勿庸置疑会面临更大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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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因此,以法律为准绳是评估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对决策事项合法性的审查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另一方面,评估的程序要合法,在评估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等行为,都要受到严厉追究。

  2.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估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党委、政府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既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同时要正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以既维护群众的眼前利益,又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为标准进行评估。

  (三)评估与决策相分离

  为避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保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评估的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不能合二为一,应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这个专门的评估机构既可以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一个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从监察、信访、维稳、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运作既可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进行,也可以作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依靠国家经费运转。评估者与决策者分离的最大好处就是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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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的系统化专业化水平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公共权力通过决策环节侵蚀公共利益进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如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评估机构采用风险评估战略对某一决策事项实施的可能性、难易程度、可预见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从而得出风险评估意见的一个过程。“风险评估战略”和“风险评估意见”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涵盖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开展工作的全部内容。

  (一)风险评估战略

  风险评估战略就是进行风险评估的方案、对策和措施,其任务是对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潜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为确保评估的可操作性,要求将评估内容细化为各项具体指标,通过对每项指标的考核来做出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战略的实施分三步进行: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评估决策事项的有益性→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每一个步骤的实施都有赖于多个具体指标的量化考核,这些指标因决策事项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而各不相同。

  1.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

  对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首先要审查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包括决策的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决策者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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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违反制定程序;决策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地方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等等。凡决策事项达不到上述任一条指标的,均应评定为不合法。

  2.评估决策事项的有益性

  评估决策事项的有益性就是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行分析。笼统来讲,判断有益性可以直接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标准,具体操作上,可以将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否符合群众的当前利益、长远利益细化为各项指标,对每个指标逐一评分。通过科学、系统地分析利弊,每项指标中利大于弊的计正分,弊大于利的计负分,最后按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总分,参照分值对照表进行评估,得出拟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群众利益的结论。

  3.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

  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要以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评估机构要按照评估方案,首先就拟决策事项向社会或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让群众了解相关内容。随后要深入实地、深入群众,采取发放调研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归纳和整理,依据实际的数据回馈情况,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汇总,得出群众支持度是否达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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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评估意见

  风险评估意见是实施风险评估战略得到的结果,以风险评估报告为载体。风险评估报告中不但要载明风险评估战略三个步骤的实施过程和评估依据,还要据此作出风险评估结论,给出风险消减对策。具体包括:

  1.评定风险等级

  评估报告要在前三个步骤的基础上,分析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概率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据此评定风险等级,把拟决策事项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最高风险等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全国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带来及其严重影响的,评定为A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区域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带来较大影响的,评定为B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一定范围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某一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一定影响的,评定为C级;决策事项不会引发信访问题或影响社会稳定,或虽可能引发小范围的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但可以通过稳定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的,评定为D级。

  2.评估风险承受能力

  除了评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报告还要对某项决策拟实施地区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进行评估。也就是通过分析决策事项将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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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特定的标准或最佳惯例进行对照,得出该地区最高能承受哪个等级风险的结论。

  3.提出风险消减对策

  社会稳定风险消减对策就是将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的措施。评估机构通过风险评估战略的实施,对影响稳定、造成信访的问题的源头即风险源已经有一定了解,再加以客观分析,就可以对症下药提出风险消减对策。评估报告要对此加以论证,推荐最佳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消减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四、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决策的制定者要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对决策事项做出处理:

  1.对不合法或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拟决策事项(合法性、有益性中一项或两项经评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终止。

  2.对既合法、又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或多数群众不赞成的拟决策事项(合法性、有益性均达标,群众支持度不达标的),分两种情况处理:评定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在某地区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对决策事项先试行,在试行期间运用风险消减对策做好稳定工作,经试行决策运行良好、未出现稳定风险的,可以正式施行;评定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超出某地区风险承受能力的,决策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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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按风险消减对策改进决策内容,消减稳定风险,取得群众支持后,再次进入评估程序。

  3.对合法性、有益性、群众支持度均达标的拟决策事项,或风险评估等级为D级的拟决策事项,可以实施。但实施过程中仍要按照风险消减对策做好预防措施,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

  五、用责任倒查保证评估机制落实

  所谓责任倒查,是指决策机构对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风险评估、不按照风险评估意见做出决策,或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提供错误的评估结论,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倒查机制是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责任倒查的实施者是各级监督机构,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评估机构和决策机构,以及这两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

  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稳定是大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只有秉承直面问题、审视问题,然后解决问题的态度,才能把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如前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设计了一整套事前的风险评估方法,希望通过这一制度“门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然而这项机制的建立还有待政府部门进一步的探索,这套方法还需要在实践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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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改进。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化、法制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日趋完善,正如鲁迅所言:“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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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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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开展的重要因素。而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不尊重客观规律,定政策、作决策不符合地区实际情况和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是造成社会矛盾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可以尝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探索逐步建立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促进决策为民的“刚性门槛〞。对但凡涉及“三农〞、国企改革、征地拆迁、城市开展和管理、重点工程建立、社会保障、机构改革、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展事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计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

  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一〕什么是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和效益分析相对,是对信息资产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根底,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平安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平安管理体系筹划的过程。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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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借用了“风险评估〞这一信息平安领域专业术语的涵,将社会稳定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以科学的法和手段对*项决策的实施将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进展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风险概率的大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评估战略、风险评估意见、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倒查机制四个面的容。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义

  1.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要趋利避害。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将有效预防不利于改革开展稳定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出台,消弭于未然,起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2.促使决策顺利推进和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分析论证,把过不了民意关、触动了稳定线的决策逐一淘汰。同时,风险评估战略包含了推荐风险消减对策的容,也就是指明了下一步改良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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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效提高执政能力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决策科学化、**化、法制化,是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改良领导式和执政式的重要举措,确保“决策为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

  〔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评估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些事项主要包括:

  1.涉及“三农〞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工程建立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方案生育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2.涉及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国有企业关闭和破产中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

  3.涉及城市开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区划调整、旧城改造和城市根底设施建立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面的重大改革;未列入价格听证围、但又涉及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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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涉及重点工程建立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和移民安置;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工程选址等。

  5.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方案生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6.涉及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事项。环境保护面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工程建立等。

  8.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依法评估,充分尊重群众**权利

  1.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针政策进展评估。对*项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展评估,首先要对这项决策的合法性进展评估,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勿庸置疑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因此,以法律为准绳是评估的根本原则。一面,对决策事项合法性的审查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针政策为依据;另一面,评估的程序要合法,在评估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等行为,都要受到厉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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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评估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党委、政府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既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扬**,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同时要正确把握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以既维护群众的眼前利益,又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为标准进展评估。

  〔三〕评估与决策相别离

  为防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保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评估的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不能合二为一,应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围的决策事项进展事前的风险评估。这个专门的评估机构既可以是不承当行政职能的一个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从监察、信访、维稳、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运作既可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进展,也可以作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依靠经费运转。评估者与决策者别离的最大好处就是以评估的系统化专业化水平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公共权力通过决策环节侵蚀公共利益进而影响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

  

篇六: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不尊重客观规律,定政策、作决策不符合地区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是造成社会矛盾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可以尝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探索逐步建立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促进决策为民的“刚性门槛”。对凡是涉及“三农”、国企改革、征地拆迁、城市发展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机构改革、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计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

  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一)什么是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和效益分析相对,是对信息资产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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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借用了“风险评估”这一信息安全领域专业术语的内涵,将社会稳定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某项决策的实施将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风险概率的大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评估战略、风险评估意见、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倒查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义

  1.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要趋利避害。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将有效预防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出台,消弭于未然,起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2.促使决策顺利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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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分析论证,把过不了民意关、触动了稳定线的决策逐一淘汰。同时,风险评估战略包含了推荐风险消减对策的内容,也就是指明了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3.有效提高执政能力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举措,确保“决策为民”。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评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些事项主要包括:1.涉及“三农”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2.涉及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国有企业关闭和破产中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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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区划调整、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未列入价格听证范围、但又涉及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等。

  4.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和移民安置;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工程选址等。

  5.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6.涉及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事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8.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依法评估,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评估。对某项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首先要对这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评估,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勿庸置疑会面临更大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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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因此,以法律为准绳是评估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对决策事项合法性的审查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另一方面,评估的程序要合法,在评估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等行为,都要受到严厉追究。

  2.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估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党委、政府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既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同时要正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以既维护群众的眼前利益,又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为标准进行评估。

  (三)评估与决策相分离

  为避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保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评估的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不能合二为一,应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这个专门的评估机构既可以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一个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从监察、信访、维稳、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运作既可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进行,也可以作为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依靠国家经费运转。评估者与决策者分离的最大好处就是以评

  

篇七: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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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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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制定稳控方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稳控工作。7、信息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收集和报

  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起因和工作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法1、坚持定期排查化解与动态排查化解相结合。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坚持每半年定期进行一次重点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要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矛盾纠纷随时排查,要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着力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以及个人极端行为和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稳定问题,做到及时掌握、提前化解、严密防范。2、坚持日常排查化解与重点排查化解相结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坚决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到日常排查化解工作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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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力度,实行领导包案、挂账督办,限期化解制度。领导包案要切实做到包分析研判、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稳控、包息诉罢访、把问题解决在本公司、本部门。

  3、坚持公司排查化解与关联部门配合排查化解相结合。在排查化解工作中要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共同把握排查化解工作动态,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发挥联动作用,综合发挥各方面力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4、坚持排查化解与管控相结合。根据维稳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司在排查化解工作中对重点信访人要及时与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情况,争取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尤其对可能出现个人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配合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估,做好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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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在经济社会开展中,县、乡〔镇、街道〕制定和施行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亲密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立工程、大型活动等决策事项。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施行重大决策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展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第四条工作原那么。〔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那么。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做到开展为了人民、开展依靠人民、开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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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学开展、统筹兼顾〞的原那么。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的,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工程建立、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那么。实在加强组织指导,明确指导责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重大决策的顺利施行。〔四〕“必经程序、依法行政〞的原那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努力进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度,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五条评估范围。〔一〕涉及政府投资工程的决策;〔二〕涉及公共设施建立的决策;〔三〕涉及城乡建立和土地利用规划;〔四〕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五〕涉及公用事业价风格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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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及城市开展和管理方面的决策;〔七〕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八〕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九〕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决定;〔十一〕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维护稳定工作部门认为应当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十二〕立法决策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不适用本文件的规定。第六条评估内容。〔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决策机构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展决策;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准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二〕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以及相关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特殊困难是否得到解决;是否能为本级财政所承受。〔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重大决策施行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改革力度、开展速度和生活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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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开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互相攀比;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四〕重大决策的平安性。重大决策的施行是否对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承受才能;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言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处置预案。〔五〕其他。除上述4个方面以外,对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也要进展风险评估。第三章责任主体与施行主体第七条评估责任主体。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那么确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一〕由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作出决策的党委、政府为评估责任主体。〔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决策的,作出决策的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由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第八条评估施行主体。评估施行主体详细负责重大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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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提出决策建议的部门是评估施行主体;几个部门共同提出决策建议的,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是评估施行主体,其他部门参加评估工作。〔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应当指定评估施行主体。〔三〕各级党委、政府的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共同确定评估施行主体,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四〕评估施行主体要在重大决策施行前,适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后要报送决策机关审核。第九条各级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视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下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评估施行主体要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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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评估程序。〔一〕确定评估方式。风险评估方式可选择单独进展,也可与“阳光政府〞建立中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工作通报等工作结合进展。〔二〕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方案的制定要根据重大决策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评估的详细方式、步骤、时限和目的要求,并按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工作。评估方案需书面函告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三〕征求群众意见。风险评估小组要按照公开透明原那么,按照评估方案,向受到决策直接影响的群众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示重大决策的内容和建议方案,决策的法律和政策根据,决策的必要性,反映意见和建议的详细途径等内容。并可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四〕施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应当对重大决策的法律、政策根据,决策施行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利益相关方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展科学预测和充分论证,在此根底上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平安性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估,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决策

  

篇九: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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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裕、XX、文明、开放、和谐**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为防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在经济社会开展中,县、乡〔镇、街道〕制定和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立工程、大型活动等决策事项。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展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第四条工作原那么。〔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那么。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做到开展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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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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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开展依靠人民、开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二〕“科学开展、统筹兼顾〞的原那么。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工程建立、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有效防决策风险,保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四〕“必经程序、依法行政〞的原那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依法科学XX决策水平,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第二章围和容第五条评估围。〔一〕涉及政府投资工程的决策;〔二〕涉及公共设施建立的决策;〔三〕涉及城乡建立和土地利用规划;〔四〕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五〕涉及公用事业价风格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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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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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及城市开展和管理方面的决策;〔七〕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八〕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九〕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决定;〔十一〕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维护稳定工作部门认为应当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十二〕立法决策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不适用本文件的规定。第六条评估容。〔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决策机构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围进展决策;决策容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的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围是否准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二〕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以及相关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特殊困难是否得到解决;是否能为本级财政所承受。〔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重大决策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改革力度、开展速度和生活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统一;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开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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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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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四〕重大决策的平安性。重大决策的实施是否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承受能力;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处置预案。〔五〕其他。除上述4个方面以外,对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也要进展风险评估。

  第三章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第七条评估责任主体。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那么确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一〕由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作出决策的党委、政府为评估责任主体。〔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决策的,作出决策的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由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第八条评估实施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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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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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提出决策建议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几个部门共同提出决策建议的,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参加评估工作。〔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应当指定评估实施主体。〔三〕各级党委、政府的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共同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四〕评估实施主体要在重大决策实施前,适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后要报送决策机关审核。第九条各级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视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下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评估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二条评估程序。〔一〕确定评估方式。风险评估方式可选择单独进展,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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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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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政府〞建立中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工作通报等工作结合进展。〔二〕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方案的制定要根据重大决策的性质、特点和容,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评估的具体方式、步骤、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按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工作。评估方案需书面函告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征求群众意见。风险评估小组要按照公开透明原那么,按照评估方案,向受到决策直接影响的群众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示重大决策的容和建议方案,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的必要性,反映意见和建议的具体途径等容。并可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四〕实施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应当对重大决策的法律、政策依据,决策实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利益相关方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展科学预测和充分论证,在此根底上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平安性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估,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决策实施的前提、时机、社会影响及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的评估,对重大决策的实施作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局部实施、可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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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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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的评估结论。风险评估报告需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填写?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容应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的成员签名后报送决策机关审核。〔五〕审核评估报告。决策机关应采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的方式,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草案进展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容:评估容和评估程序是否完备,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征求意见是否广泛,反映意见是否全面、真实,风险防、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行、有效,各项评估容的评估结果和风险评价结论是否准确。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以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对评估报告草案作进一步研究论证。经审核确认评估报告存在较大问题的,要退回评估实施主体重新组织评估。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需由决策机关报同级党委、政府,并送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评估责任主体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六〕评估结论的运用。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和重视风险评估结论,科学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发生。1.风险特别重大的〔I级〕,不能实施。党委、政府必须指导、监视责任主体及时调整决策,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切实化解稳定风险,稳定风险降到可实施时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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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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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风险重大的〔II级〕,暂缓实施。责任主体必须及时修改完善决策方案,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经再次组织评估确认风险等级降低的,待化解稳定风险后再实施。3.风险较大的〔III级〕,慎重实施或者局部实施。责任主体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认真化解,妥善实施。4.风险一般的〔IV级〕,可以实施。责任主体必须制定防止产生新稳定风险的措施。〔七〕落实维稳责任。责任主体应根据不同的稳定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防、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做好后续化解稳定风险工作。重大决策的实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决策机关要暂停决策实施并责成评估实施主体对决策执行情况进展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需要对决策进展调整的,应及时进展调整;需要停顿执行的,应停顿执行。每月19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向县维稳办上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第十三条责任主体应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建立专项档案。档案容包括:〔一〕重大决策名称;〔二〕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名称;〔三〕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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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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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评估方案;〔五〕风险评估报告;〔六〕化解稳定风险的工作预案;〔七〕其他需要备案的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将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际效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核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五条应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预防、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或在评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尽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展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有关问责制的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六章附那么第十七条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根据本制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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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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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法。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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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篇十: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努

  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这些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定政策作决策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是造成社会矛盾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可以尝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计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一)什么是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和效益分析相对,是对信息资产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借用了“风险评估”这一信息安全领域专业术语的内涵,将社会稳定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某项决策的实施将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风险概率

  的大小,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评估战略风险、评估意见、评估结果运用、责任倒查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义

  1、从源头化解矛盾*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就是要趋利避害。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就是**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将有效预防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或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出台,起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作用。

  2、促使决策顺利推进和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分析论证,把过不了民意关触动了稳定线的决策逐一淘汰。同时,风险评估战略包含了推荐风险消减对策的内容,也就是指明了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3、有效提高执政能力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决策科学化*化法制化,是促使**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举措,确保“决策为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

  (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评估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些事项主要包括:

  1、涉及“三农”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2、涉及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人员安置;企业关闭和破产中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

  3、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补偿居民安置;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未列入价格听证范围但又涉及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等。

  4、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土地征用及*补偿居民安置和移民安置;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工程选址等。

  5、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等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6、涉及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事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8、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依法评估,充分尊重群众*权利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评估。以法律为准绳是评估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对决策事项合法性的审查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另一方面,评估的程序要合法,在评估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等行为,都要受到严厉追究。

  2、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同时要正确

  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以既维护群众的眼前利益,又符合群众的长远利益为标准进行评估。

  (三)评估与决策相分离

  为避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保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评估的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不能合二为一,应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评估者与决策者分离的最大好处就是以评估的系统化、专业化水平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公共权力通过决策环节侵蚀公共利益,进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如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评估机构采用风险评估战略对某一决策事项实施的可能性、难易程度、可预见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从而得出风险评估意见的一个过程。“风险评估战略”和“风险评估意见”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涵盖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开展工作的全部内容。

  (一)风险评估战略

  风险评估战略的任务是对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潜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为确保评估的可操作性,要求将评估内容细化为各项具体指标,通过对每项指标的考核来做出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战略的实施分三步进行: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评估决策事项的有益性→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每一个步骤的实施都有赖于多个具体指标的量化考核,这些指标因决策事项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而各不相同。

  1、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

  对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首先要审查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包括决策的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决策者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者是否违反制定程序;决策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地方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等等。凡决策事项达不到上述任一条指标的,均应评定为不合法。

  

篇十一: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决策的作出科室部门政策的提出科室部门项目的申报科室部门和工作的实施科室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确定评估事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基本情况把握评估重点适时组织评估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完善社会和谐稳定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特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稳步推进。一、界定评估范围把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二、明确评估内容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在风险评估工作中,坚持谁包抓谁负责,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规范评估、民主决策,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三、落实责任主体决策的作出科室部门、政策的提出科室部门、项目的申报科室部门和工作的实施科室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四、严格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事项

  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基本情况,把握评估重点,适时组织评估。2、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涉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3、形成评估结论评估责任主体综合各方面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形成评估报告。4、决策审查局领导班子有权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责任主体,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5、全程跟踪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全程跟踪评估,动态监控化解,及时发现新的不稳定隐患,调整完善对策措施。五、实行责任追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处属各科室、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应该评估的重大事项不进

  行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决策失误,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篇十二: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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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

  盾纠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纷

  切排查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

  健调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

  盾处工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制

  1度、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

  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

  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

  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

  势切实、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

  因维,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

  护

  施社。

  2会安、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

  处定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

  共稳定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

  支,部书记或副局长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加速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推进、定期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局长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支部

  书“记或副局长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支

  部平安书记或副局长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不城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市

  ”

  二建设、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

  调伐,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建、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立

  如健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

  述全矛,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

  意盾,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

  认纠纷。

  快

  速

  排

  查

  调

  2

  处

  机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支部书记或副局长汇报,由支部书记或副局长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3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4

  

  

篇十三: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洗煤滤布不稳定因素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在农村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坚持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

  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政权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位,警力不足,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治组织和经费不落实,农村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开展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关键。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洗煤滤布不稳定因素,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在农村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坚持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贯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始终。要通过在农村开展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的自觉性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

  

  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甚至"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牲畜、农电、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盗窃破坏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能源、铁路、交通、通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和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田等破坏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涉农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四、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理顺农民群众情绪,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建立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作机制,维护农村接边地区稳定。五、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科技含量高、适应农村特点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农村集镇治安防范工作,在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增加巡逻警力,确保安全。切实加强对农村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枪支弹药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特别要加强对镇村出租房屋和重点场所、部位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当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滤布进一步整合农村治安资源,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和民兵连(营)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出资的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组建护村队、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和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逐步推行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和治安联防联治等做法,实现乡与乡、村与村联户联防、联片联保、十户联防、联防联调、联打联治,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

  

  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农村社会面的控制。积极探索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治安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多渠道解决治安防范经费保障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自防自治活动。

  六、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服务管理教育工作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老人、妇女、儿童成为部分农村主要的留守人员,对由此引发的治安管理和防范上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要加强对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家庭和社会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帮教、救助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与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八、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和传染病等事件。加强对农用车、船等的管理和对农村建房、用电、用水、卫生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和村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高度重视生态安全和人口安全。九、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农村政法、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政法、综合治理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村委会和治保会、调解会建设以及村级综治办(综治工作站、综治中心)、综治联调联动中心等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健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中心户长、综治特派员、综治协管员、综治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治安巡防员等基层综治队伍建设,通过财政支持、有条件的集体资助和村民在"一事一议"范围内自筹等方式解决群防群治组织运行所需的资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选一些得力干部,派驻治安管理相对薄弱的农村,指导和协助这些地方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十、建立齐抓共建机制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参与农村平安建设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

  

  村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大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和防范,加强农村警务室、警务点、报警点、治安卡点建设,推动农村警务前移。人民法院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和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部门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政部门要强化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认真做好农村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立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防盗工作。水利、电力部门要指导农村安全用水、用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利、电力设施。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打击毁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农民住宅、农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渡口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农民投身于共创美好和谐稳定平安家园建设。人武部门要加强农村民兵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农村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驻农村各部队要积极开展

  

  创建平安驻地、平安基层单位活动,参与军警民治安联防共建。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海关、环保、质检、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对口服务,进行具体指导,形成全社会关注、各方面参与的农村平安建设局面。要建立党政机关结对促建制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农村平安建设进行结对帮建,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调动广大青少年和妇女力量参与农村平安建设。十

  一、加强对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增加对农村平安建设投入,安排筹集一定资金支持农村平安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要将农村平安建设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办)特别是县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办)要加强对农村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附送:

  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X年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文明和谐东湖,对全面完成区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至关重要。现就进一步加强今年全区文明和谐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全区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两个战略”,加快构建“三个区”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文明和谐东湖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东湖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区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务求做到四个“不发生”:

  

  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赴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大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治安灾害事故。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要任务,致力于推动“平安和谐东湖”的建设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X]25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和谐南昌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好创建和谐平安东湖的各项工作,务求在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维稳机制,在抓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干部包案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以及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区每半月、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和基层单位每周定期排查一次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度,逐级落实月报、季度分析、要情报告、“零报告”等制度,使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针对我区群体性上访事件规模扩大、表现形式多样、行为方式趋于激烈、跨区域串联、反复性大的动向,认真分析研究群体性事件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工作,不断加大基层组织的调处力度,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状态。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日常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处置不稳定因素例会和重大信访问题高层决策制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关

  

  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若干意见》(东办发[201X]24号)文件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每月至少2次公开接访,街道、贤士湖管理处领导每天公开接访的制度。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法上访问题,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动向,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尤其是重大的涉法涉诉问题,要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及时调处的原则,并明确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专人负责,限期予以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及时靠前果断进行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于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铁路公路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要依法对策划组织者追究法律责任。对排查调处不力,工作失职,不作为导致出现群体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究有关责任。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努力实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力争全区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置率达到95%以上;群体上访总量、群体性事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0%;涉法涉诉上访总量下降20%。

  (二)强化“严打”方针,在建立经常性“严打”整治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坚持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新型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全面整治和规范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的工作,有效防止各种敌对势力插手利用我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制造各种骚乱活动;有效防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向我内部渗透策反活动;有效防止利用互联网组党结社,组织各种非法活动;有效防止境外非法宗教

  

  势力对我区的渗透;严厉打击“***”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要建立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经常性开展治安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农贸市场、交通沿线村庄和城乡结合部及治安秩序较为复杂的车站、码头、繁华商业街区、大型批发市场、娱乐场所的整治。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医院、学校周边和铁路沿线、文化、体育等休闲活动地段的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和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实提高严打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区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实现破案率、依法处理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群众安全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强化社会面的控制,在对犯罪多发人群的防范教育和管理矫治上有新突破。一方面,要抓好社会面的控制,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已建立的电子监控、治安查报站、巡逻执勤点的防范监控作用;加强专职巡防队伍的教育和使用管理,做到专职专用;区各责任系统(部门)要认真履行综治维稳职能,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形成内外结合较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另一方面,要减少社会上犯罪人员,着力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的教育和矫治,加强对无业人员、流动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社会上处在犯罪边缘的特殊群体得到及时关爱、挽救、教育和管理,有效地预防、减少各种违法犯罪。

  (四)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能力上有新突破。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我区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处置以及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演练,明确职责,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是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

  三是突出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和“六小场所”的整治力度;

  四是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和金融网点的管理,同时,也要加强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色情等违法网站,封堵有害信息;五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道路安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洗煤滤布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社会管理,在抓好社会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上有新突破。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各类社团和新经济组织的管理。整合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无具体责任单位的“社会人”都纳入部门单位和社区等组织管理之中,减少和杜绝社会管理盲区。综治部门要充分履行公共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进行社会管理。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致力于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

  范化社区警务室覆盖面积100%,农村警务室覆盖面100%的基础上,要按照上年度制定的综治“六进”的工作标准,其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均要达到100%。要进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意见》(洪发[201X]30号)文件的要求,基本完成“两所一庭”的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作用。区综治委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不断整合基层综治资源,形成综治工作合力。要通过建立综治维稳和信访接待中心、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和谐1

  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等形式,把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和维稳、信访等基层力量聚集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都要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拓展,本年度内,全区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创建达标数要力争达到40%以上。

  三、坚持齐抓共管,致力于提高综治五个专口工作的整体水平(一)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好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低学历、无业人员和农民工的管理教育,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防止这些人员管理失控,减少社会违法犯罪现象。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形成以公安派出所为主体,街道、村委会为依托,责任区民警为核心,协管员为骨干的流动人口管理格局。不断强化管理工作,更新管理理念、改革登记手段、优化管理方式、创新信息技术。加强工作调研,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我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的试点经验做法,尽快制定全区性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措施。通过政府出

  

  资、出租屋的税收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建立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启动“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围绕“以帮促防”的理念,依托团区委“东青在线”网站、《东青志愿者》会刊、“志愿者联络站”等三大公益平台,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扶新模式--“东青模式”的作用,扎实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要在去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档立卡,并采取“一对一”、“三包一”等形式,与重点青少年建立帮教对子,落实好帮教措施。上半年,区综治委预防办要对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开展一次“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落实情况专项调研。要进一步挖掘和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进行观摩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全区广泛开展“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村)”、“无毒社区(村)、“放心网吧”和“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等系列活动,着力推进“困难帮扶”和“阳光温暖工程”,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力争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稳中有降。今年,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的工作意见,建立1至2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出狱(所)服务、就业扶持四大工作体系,加大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构,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参与

  

  支持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滤布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返回原籍后过渡性安置,避免由于生活无着落而重新犯罪。今年,由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区直有关部门,高起点地创办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力争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8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加强铁路护路联防。认真总结三年来创建经验,积极推行新一轮“五年”平安创建规划,并以这项活动为载体,加强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去年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定期分析排查铁路沿线的治安隐患,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实施护栏网方案》,认真落实有关街道、社区(村)逐级包保责任制,努力配合、协调解决涵洞积水、清理防护栅栏内菜地等问题。不断加大对村、社区一级的护路联防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对铁路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重点是浙赣线电气化改造提速区段的提速安全教育,扎实推进爱路护路模范村(户)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涉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特别是对于因伤亡事故赔偿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更要早介入、早处理、早解决。积极预防和减少铁路“五类”治安事故,维护铁路治安稳定,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继续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校地联谊、联防、联调、联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校园智能防控平台建设,不断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整体合力。适时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行重要时段挂点整治、警校互动,落实督查

  

  通报制度,继续推行校园各类问题抄告制,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种治安隐患。不断加强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堵塞各种防范漏洞,防止食物中毒、火灾、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进一步对在校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做到人员、内容、时间、地点“四落实”,全面推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优化教书育人环境。6月份,区综治委要组织力量对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五个专项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考评。四、坚持统筹兼顾,致力于夯实综治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综治日常工作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批转区综治委等五部委<关于贯彻洪发[201X]3号文件精神的实施细则》(东发[201X]05号),建立重大事项抄告和专项工作督办制度;进一步规范要情报告、治安形势分析、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委(办)、五部委工作例会、日常工作台帐等制度,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快捷灵敏、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以保障和推动综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综治宣传和见义勇为工作。要抓住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15周年的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南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深化、拓展见义勇为工作,今年要在加强基础、规范日常工作的同时,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三)进一步强化综治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围绕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综治干部五种能力,即综合协调、化解社会矛盾的能

  

  力,分析判断复杂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社会管理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提高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

  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工作。其他所有领导都要一岗双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作用,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地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真正形成“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机制。

  (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街道、各系统、贤士湖管理处要紧紧围绕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党政机关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综治各成员系统(单位)要认真履行好综治维稳社会职能;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团结各类别各层面的力量,为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综治工作献计献策,群策群力;其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争做“无越级上访、无治安案件、无干部职工犯罪、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平安”部门(单位),建好自己的小环境,积小安为大安,积局部平安为全局平安,为全区社会稳定作贡献。

  (三)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街道、各系统、贤士湖管理处要加大对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四)搞好舆论宣传工作。正确社会舆论导向对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综治稳定工作有重要影响。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和综治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弘扬社会正气,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文明和谐东湖建设支持和参与全区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文明和谐东湖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篇十四:矛盾风险评估联系帮扶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构建基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平安四方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机构设置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法庭、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城管、工商、税务以及工、青、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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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社区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三、工作机制(一)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需部门调解的,根据纠纷性质和工作职能,分流有关部门调解,并检查调度办理结果。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要填写调解协议书,并加盖街道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引导进行诉讼,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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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调处完毕的纠纷要及时整卷归档。(二)联合接访。“四位一体”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

  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除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外,需分流的案件均给当事人填写《受理回执单》,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四位一体”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半月召开一次社区调解、治保、信访负责人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四)联合调处。“四位一体”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需出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制作。

  四、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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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

  (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分类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要报告案由和处置经过,做到一事一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要在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案件分流制度。凡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回执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对于重大、疑难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四位一体”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处。

  (四)调处反馈制度。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应在10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跨区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应在30日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60日内处结。责任单位要按时调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四位一体”办公室反馈调处情况。

  (五)督查通报制度。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度,了解调处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分析形势,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协作。

  (六)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微机化管理台账,对社区居委会调解不了的,以及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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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对案件的分流责任单位、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要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

  (七)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信访、综治办、司法所)。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及时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明确责任。

  (八)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激化责任查究制度。调解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活动,亲自督查督办重大疑难纠纷和分流纠纷。凡因排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发生凶杀、爆炸、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越级上访等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对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中心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用于日常值班、档案存放、调处矛盾纠纷),办公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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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橱柜、电话、微机、传真机、录音机、照相机、交通工具、工作经费到位。

  六、考核与管理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四方”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位一体”办公室的指导与管理,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四位一体”办公室。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道正派、能打硬仗的调解队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街道“四位一体”矛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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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工作,将采取先行试点办法,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人员到位,内部机制规范,配套运转良好,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标准,确保20XX年8月底前各街道全部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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