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14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1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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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4年6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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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提升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4—2020年。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一)发展现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公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自律活动;各地区探索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经济发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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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体系不成熟,服务行为不规,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
(二)形势和要求。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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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在更大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拓展期。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其他和地区的经济社会交流更加密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国际合作与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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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健全法制,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篇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2-2022年)》(玉府发〔2022〕2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到2022年,实现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州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全州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1、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信用建设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信息隐私权等有法可依。对涉及民生的住房、医疗、食品药品、消费等失信多发领域,建立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责任单位:
州政府法制办、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基本建成立法工作,2022年完善各项信用立法和制度并全面推广实施。
2、建设信用信息标准化体系。根据商业市场和资本市场对主体信用评价的需要,按照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制定统一的主体识别标识、信
用指标目录、征信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公安局)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制定相应规范制度,2022年建成并全面推广实施。
3、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国家制定的以公民身份号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公民统一社会代码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制定信用代码制度,2022年建全管理体系并全面推广实施。
4、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国家制定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制定信用代码制度,2022年建全管理体系并全面推广实施。
(二)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
5、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结合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按照行业信用信息征集目录,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内信用信息的全州互联互通。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实施步骤:2022年上半年完成全州诚信建设网站建设,各行业信用信息录入常态化,实现信用信息共享,2022年—2022年各行业信用信息常态化录入。
6、推进社会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率先从各种执业资质、税款缴纳、社保缴费、工商登记、合同履约、交通违章、其他违法违纪等方面,制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逐步将个人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信息中心)
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目录,逐步将企业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数据的共享与查询。(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
展改革委)
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将各类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步骤:2022年上半年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2022年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
7、健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归集、整合和共享金融交易信息为目标,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实施步骤:2022年完成平台建设,2022年开始制定共享目录,2022年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
8、加快社会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建立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实施步骤:2022年完成平台建设,2022年开始制定共享目录,2022年实现数据共享与查询。
9、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根据市场需求,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依法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产品在金融、行政管理、公共交易服务、市场商务活动等领域的应用,防范内部风险,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依法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步骤:2022年完成平台建设,2022年开始制定对外服务信息目录,2022年实现对外服务与数据共享。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0、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决策透明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
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步骤:2022年制定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2022年实现数据共享。
11、倡导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认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公务员招录、代表选举、高管任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领域,将信用信息纳入工作要求,逐步建立政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核查制度,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州编委办、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产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建立核查制度,2022年全面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12、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践诺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清理政府性债务,以及拖欠的各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款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偿,对政府债务经仲裁裁决或司法判决的,
应依法予以执行。政府举债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政府各项财务支出必须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守财务规定,提高透明度。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步骤:2022年制定考核制度,2022年完善问责机制,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监察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加强教育并制定考核制度,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4、建立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诚信档案,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以涉信生产企业为重点,推进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信用
记录,为社会提供质量诚信报告,建立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大信用联动奖惩力度,在市场准入、评比评优、项目审批、资质认定、市场监管等方面建立联动惩戒机制,激励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规范、引导、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质量诚信环境。(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委)
实施步骤:2022年建立评估制度和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2022年建立奖惩机制,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5、加快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质”工程系统,加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加强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级,使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表彰评优、银行信贷、安排拨付有关补贴资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步骤:2022年建立质量信息数据库,2022年建立等级评级机制,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6、加强以食品、药品、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为重点的信用管理。推进信用咨询服务系统、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体系、征信数据库网络建设。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涉信产品为导向,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肉制品、乳制品、蔬菜、
粮食、食用油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生产的信用管理制度,探索推进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
供应商审计、问题产品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虚假广告披露、惩戒和中止机制。建立质量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制度,为异地查处和联合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委)
实施步骤:2022年平台建设,2022年建立信用管理制度,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7、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快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和平台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以能源企业和资源开采型企业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责任。(责任单位:州安监局)
实施步骤:2022年平台建设,2022年建立管理制度和审核制度,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8、建立诚信经营制度。支持工商、质监、农业、证监、物价等领域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传销、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内幕交易、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垄断等损害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营造守信的市场环境。以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加强商品净含量计量及过度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大力推进食品和药品等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经营
行为,保障消费安全、公平和诚信。配合建立以商品条形码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商品信用记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诚信流通环境。(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商粮局、州农委、州发展改革委)
实施步骤:2022年—2022年建立商品追溯体系,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19、加强合同履约信用管理。探索合同履约诚信记录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和恶意拖欠行为。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监督,提高履约率。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维护诚信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州法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步骤:2022年建立合同管理制度,2022年建立履约信用记录制度,2022年全面推广实施。
20、加强重点涉信领域诚信建设。加强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环节监管,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使用“地沟油”和有害原料等食品领域...
篇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全面推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収展观为挃导挄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事五觃刉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觃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劥和失信惩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収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专业资料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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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4年6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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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4—2020年。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一)发展现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公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和标准相继出台。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自律活动;各地区探索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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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经济发展水
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体系不成熟,服务行为不规,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
(二)形势和要求。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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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在更大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拓展期。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交流更加密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国际合作与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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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的自觉行为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
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健全法制,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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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首先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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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要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得施行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如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包庇纵容行政区域社会主体的违规和失信行为等。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政府举债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政府收支必须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透明度。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监督。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计力度。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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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商务关系有效维护、商务运行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有效改善的基本条件,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加快完善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研究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完善零售商与供应商信用合作模式。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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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借助电子口岸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制度。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税收黑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价格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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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行“明码实价”。督促经营者加强部价格管理,根据经营者条件建立健全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实施奖惩制度。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市场价格秩序。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推动建设全国性的综合检索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一站式”综合检索服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诚信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肢解发包、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围。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依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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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扩大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围,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形成部门规章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相结合的交通运输信用法规体系。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监管。针对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管道等运输市场不同经营门类分别制定考核指标,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类交通运输行为列入失信记录。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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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惩戒,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打击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开展电子商务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提供手段。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营造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企业档案及其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将统计信用记录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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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并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重点加强公证仲裁类、律师类、会计类、担保类、鉴证类、检验检测类、评估类、认证类、代理类、经纪类、职业介绍类、咨询类、交易类等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
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展会主办机构诚信办展,践行诚信服务公约,建立信用档案和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各类虚假广告,突出广告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中强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务信用生态环境。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防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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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用管理师。鼓励企业建立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以信为本,才会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久安。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树立大医的价值理念,坚持仁心仁术的执业操守。培育诚信执业、诚信采购、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和失信行为,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积极开展以“诚信至上,以质取胜”为主题的药品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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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构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劳动保障监督执法,规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对医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规参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和仲裁的管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失信行为。
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师和科研人员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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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挥教师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的影响作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为提高全民族诚信素质奠定基础。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
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制定文化市场诚信管理措施,加强文化市场动态监管。制定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建立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中介企业信用等级的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入、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建立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强化对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提升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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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国家环境监测、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评文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考核分类监管。建立企业对所排放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制度。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加强国家能源利用数据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研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对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和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和监管。研究开展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并逐步向全社会定期发布信用评级结果。加强对环资项目评审专家从业情况的信用考核管理。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把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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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设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
自然人信用建设。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国家人口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全国围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培育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理念,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大力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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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黑,对列入黑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容,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法院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覆盖审判工作全过程的全国四级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引导诚实守信风尚。检察公信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诚信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程序时限等信息,对于办案进展等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信息,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国家人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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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资源库建设。将公民交通安全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化、制度化水平,维护**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执业。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执法规化建设,严密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三、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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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容。
(一)普及诚信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容。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以社会成员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道德模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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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诚信典,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三)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信用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把信用管理列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发展急需的新兴、重点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研究生培养中开设信用管理研究方向。开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加强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促进和加强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的交流与培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四、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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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成员信用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发挥行业、地方、市场的力量和作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和前提。
(一)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以工商、纳税、价格、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各部门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依托国家各项重大信息化工程,整合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二)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政务信用信息整合。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加强地区信用信息的应用。各地区要制定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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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在公共管理中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提高履职效率。
(三)征信系统建设。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征信机构开展征信业务,应建立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各地区、各行业要支持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对外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征信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部风险防、避免利益冲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依法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等多种领域中的应用。(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围,提升系统对外服务水平。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继续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系统的,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五)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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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各地区、各行业要以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特殊查询需求特殊申请。
依法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
五、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其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一)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税务、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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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配合征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制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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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分别根据本地区、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地区或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制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加大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培育和规信用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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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
推进并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培育发展本土评级机构,增强我国评级机构的国际影响力。规发展信用评级市场,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整体公信力。探索创新双评级、再评级制度。鼓励我国评级机构参与国际竞争和制定国际标准,加强与其他国家信用评级机构的协调和合作。
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推动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信用服务业务发展。
建立政务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制度。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有序扩大政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优化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行业的发展环境。
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根据信用服务市场、机构业务的不同特点,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制定信用服务相关法律制度,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实现从业资格认定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业务规,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
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强化信用服务机构部控制,完善约束机制,提升信用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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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信用服务机构要确立行为准则,加强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性和独立性,提升公信力。鼓励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设立首席信用监督官,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在组织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水平。
(四)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的引导教育,不断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以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机制为重点,通过对已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予以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信用服务机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五)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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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完善信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部管理。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安全保障、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依法制定和实施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建立实施支撑体系(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本规划纲要总体要求,成立规划纲要推进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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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规划纲要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领域先行先试,并在政府投资、融资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实施专项工程。政务信息公开工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进行分类管理,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为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青年信用示户工作,发挥典型示作用,使农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在实践中提高信用意识。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创新小微企业集合信用服务方式,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微企业诚信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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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推动创新示。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示地区率先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
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有序开放。示地区各部门在开展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强化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并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必备要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和奖励,失信者受到制约和惩戒。对违规等典型失信行为予以公开,对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信用融资活动中试行开展地方政府综合信用评价。
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探索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优化区域信用环境。
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
(五)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健全组织机构,各地区、各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全国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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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地方政府推进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督查,强化考核,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容。
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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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
系统
作者:苏驰翔关玉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08期
摘要: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现实状况进行了回顾,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完善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撑作用,指出了传统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向新系统转型的方向。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
一、前言
“诚信”二字,首见于《礼记·乐记》中“著诚云伪”的注疏——“诚为诚信也”。诚信,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中所凝结的美好品质。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诚信显得愈发重要,而我们也在诚信建设上遇到了更大的挑战。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沿革与意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沿革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从单一到丰富、由局部到全面的建设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社会信用体系的萌芽(1990-200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2001-201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发展阶段(2011至今)[1]。
2014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明确社会信用体系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推进,内容重点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推进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纲要》发布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相应配套制度、章程、规范等纷纷出台:建成全国联网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广、宣传诚信的活动广泛开展;信用信息数据逐渐透明化;社会各级单位积极探索信用信息的应用,使之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经济效益;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调查的各征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现,征信行业的发展进入快车道。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
第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第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第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第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回顾
我国学者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最开始的关注重心在于市场经济改革下的经贸交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
提高,各类社会现象和矛盾相继出现,这也从现实需要的维度上上拓寬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的关注对象。
关于社会信用现状。我国存在较为严重的社会失信问题,对社会、政府、企业、司法等主体的诚信状况构成挑战,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2][3]。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宏观统筹较弱、标准统一、人才基础差、市场发育不完全,存在广泛的体制机制问题[4]。曲婧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四个方面出发,指出我国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完善,在社会信用体系经历了初步规划阶段、全面建设阶段,进入了推进完善阶段,并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5]。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和模式选择研究上,诸多学者结合国际经验,围绕中央银行模式、市场驱动模式、会员模式三种成熟的征信模式展开分析,并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论述,不过暂时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
本文将主要研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未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建设提出建议。
三、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公共信用体系
1.公共信用体系内涵。信用可以体现在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其中广义信用强调从行为人在经济、社会交往中恪守承诺的意义去理解信用,主要体现在以诚实交易和摒弃机会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中[6]。基于此,本位所关注的公共信用应属于广义信用的范畴,以服务公共事务为目的,是信用发展的一种具体形态。
2.公共信用体系维度。目前的公共信用体系内容涵盖金融、司法、交通、旅游等方面。
在金融上,2006年3月,经中编办批准,人民银行设立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成国内信息规模最大,介入机构覆盖最广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非银行信息也进行了采集,实现了新突破。
在司法上,根据2013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者名单的自然人,其名单信息当通报至相关行政、金融部门机构,征信机构和行业协会等,依照法律在社会生活中酌情进行惩戒。
在交通上,交通运输行业驾驶员屡次故意、放纵自己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出行旅客严重影响了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的正常工作,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即为交通安全失信。
在旅游上,根据2017年11月14日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下达的通知,对于在旅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需依法限制或禁止其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限制起对国家优惠政策的享受、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并且对其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
3.公共信用体系机制。通过上文的阐述不难看出,我国司法部门司法失信系统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在交通信用体系、旅游信用体系和银行经济体制信用体系等的各种违约及逾期记录。
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制度,有效加大了惩戒力度,扩张惩戒领域。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来自其失信行业领域惩戒,以及来自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民商事行为限制、行业准入限制、担任重要职务限制、享受国家优惠福利政策和荣誉奖项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和定罪处罚限制、协助查询和被公示信息的措施等惩罚措施。
(二)商业信用体系
1.商业信用体系内涵。商业信用的基础是客观上对承诺的兑现以及主观上的诚实,两者结合产生商业的信赖和好评。商业信用是主客观的统一,是商事主体在商业活动中主观意思和客观行为一致性的体现。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
自从1949年我国建国以来,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具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在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期间,商业信用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出来。滞后阶段:从第二个五年计划到1978年间,除只准对采购农副产品和制造长期的大型设备可预付定金外,其余一律禁止运用商业信用。发展阶段:从改革开放至今,商业信用的应用在我国逐步获取了更大的效益,涉及空间逐步扩大,并发挥了较大作用,未来将慢慢走向成熟阶段。
篇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XX市XX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XX〔2014〕45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XX〔2014〕64号)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披露、应用为主线,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管理为支撑,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加快形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标准、规范,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信用管理;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和共享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夯实基础。(三)强化应用,突出成效信用建设的核心在于应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在区域和行业内广泛应用,有效实现信用惠民便企。(四)突出重点,树立标杆围绕信用建设各重点领域,以信用示范项目为抓手,树立XX信用标杆,打造诚信XX新高地。三、工作目标以XX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构建XX特色的信用格局。第一阶段(信用筑基年):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适应XX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常态化信息归集报送机制。第二阶段(信用攻坚年):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领域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在行政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广泛推进联合奖惩应用。第三阶段(信用提升年):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满足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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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发展需要、体现XX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覆盖全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高效运行,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全社会多领域推广应用,特别是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住宿、交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实现全社会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信用XX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一)加快建立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1.加强信用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2.加快推进信用管理规范建设。结合XX实际,加快制定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信用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投诉办理、信用修复、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数据局,区各有关单位配合)3.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各镇(街道)、全区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合同履约、价格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统计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中介服务、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分配、海关及司法等重点领域,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制度。加快梳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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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奖惩措施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行对比,嵌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等综合性服务平台,构建跨部门、跨行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文明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4.动态调整信用目录。根据市级工作部署,按照XX市出台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调整我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实施信用资源目录定期动态管理,夯实信用数据标准化归集基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各有关单位)
(二)夯实信用基础推进信用全阶段管理5.加快建立我区信用信息数据库。围绕“两库一网一公众号”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造XX区“自然人库”和“法人库”,全面整合区有关部门的企业法人数据信息,描绘企业法人信用画像,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政府监管,助推企业发展;重新设计和上线“信用XX”网站,以“信用中国”网为标准,将其建成为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咨询、信用动态等功能的门户网站;建立并不断完善“信用XX”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信用信息查询便捷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6.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结合“权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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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要求,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拓展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机关工作职能信用承诺、监管对象信用承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等信息。推动司法机关在政府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各有关单位)
7.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继续落实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加快完成存量代码转换和建立新旧代码映射关系工作,做好新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共享和公示工作,推进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代码信息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
8.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我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XX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文件要求,归集我区信用数据上报市政务数据局,向市级部门申请信用信息共享,回流我区信用数据,实现区级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各有关单位)
9.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对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进行信用修复等教育培训,督促失信主体作出信用承诺,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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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10.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性监管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
商会诚信自律制度,建立会员单位信用记录,制定针对会员单位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清单,并对会员单位的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和共享,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有关单位]
11.加大培育和发展综合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各镇(街道)、全区各部门与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发展改革局,人行XX支行、区有关单位]
12.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金融信用环境、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建设,严惩恶意逃废债行为,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严厉的约束和惩戒措施;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和金融乱象,依法查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现象;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建立突发金融风险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金融局,XX银监办、人行XX支行)
(三)围绕重点领域建设,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机制13.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XX市XX区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明府办函〔2019〕11号)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我区政府部门诚信目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及其管理办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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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府机构履职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涉政府机构案件妥善执行。[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各有关单位]
14.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流通、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统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XX”等信用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开信用承诺,建立并完善“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强化信用自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民政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等)
15.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各领域应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改善公共服务环境、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导向、激励、惩戒、退出等作用。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职业人群、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XX”等信用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开信用承诺,建立并完善“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实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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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等)
16.有效推进司法公信建设。重点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公开审判信息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检务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建立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等职业人群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单位的诚信档案。对公证当事人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档案,发现涉及使用假证、冒充他人、伪造公证书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人,将其录入公证行业的个人诚信档案;若法律受援人不如实申报经济状况,以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核实后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建立司法领域“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推动司法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推动区级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区内跨部门的信用联合惩戒范围,推动失信行为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分局)
17.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全面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XX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政银保”农业合作贷款,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局,人行XX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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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开展信用应用,助推信用便企惠民18.大力推进“信易贷”服务。整合区内税务、银行、保险、银监等部门资源,建立服务扶持优质中小微企业发展信贷办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贷款服务。丰富“信易贷”“税源贷”等产品内涵,加大“政银保”“创业贷”等项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信贷额度及财政贴息力度,着力缓解诚信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人行XX支行及辖区内金融机构)19.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XX办〔2017〕38号)精神,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信用主体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并按时录入XX市安全生产自助管理系统和XX市智能安监管理平台,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管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公开查询、共享,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各有关单位)20.在行政审批领域开展信用应用。将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融入行政审批,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联合激励措施,对失信者实施按正常时限办理业务和其他依法限制措施等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各有关单位)21.在税务领域开展信用应用。让诚信纳税户在办理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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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业务的过程中可享受“绿色通道”,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诚信个人办理业务,对A级纳税人开展联合激励措施。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扩宽受惠企业覆盖面(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2.加大我区企业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的应用力度。充分利用XX(XX)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升级改造的契机,以信用为突破口,加大我区企业在平台的应用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快转变企业融资从“抵押为主”向“信用为本”转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人行XX支行、区有关单位及辖区内各金融机构)
23.对星级志愿者提供信用便利服务。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文件,配合省、市完善“i志愿”星级志愿者评定系统,在我区教育服务、创新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联合激励管理。完善志愿者回馈优惠政策,为星级志愿者进入区内旅游景点提供优惠福利,让志愿者爱心得到肯定和回馈,增强志愿者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通过树立志愿者诚信典型,加快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市民积极参与志愿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
24.在社会治理中开展信用应用。在社会治理中探索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民积分制、红黑名单制度,对促进社会治理的行为适当加分,对破坏社会治理的行为进行扣分,将市民诚信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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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民责任。逐步应用到集体分红、公共租赁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劳动保障、就业、社会救助等政府服务、公共资源分配中,调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树立信用标杆,打造XX诚信高地25.加快建立健全诚信企业培育工程。建立企业信用资质培育机制,拓宽企业信用资质培育范围,开展企业信用资质培育活动。加快整合、共享和应用税务、海关、经济科技、市场监管等涉企部门信用信息。建立“诚信企业”评选制度,对获得“诚信企业”称号及信用评级高的企业优先给予融资政策支持、信贷额度保障、贷款绿色通道和税收优惠等举措,强化守信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企业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健全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使失信者受到约束惩戒。严格限制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享受融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人行XX支行等单位及辖区内金融机构)26.加快推进诚信主题广场建设。以诚信为主题并以荷城广场为主体加快推进诚信广场建设,运用多种手段,注重艺术化表达,善用雕塑、书法、剪纸、木版画、陶艺、织物、绿化造型等艺术手段特别是XX本土优秀民间传统技艺呈现核心价值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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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园景观的艺术感染力。在满足群众休闲游憩健身等公共需求的基础上,注重突出文化承载,用各种文化内容和文化样式诠释广场主题、彰显价值导向、塑造人文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与XX历史文化、广场整体景观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有关单位)
27.加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推动行政机关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针对不同的审批事项、项目类型,建立投资项目承诺标准,明确边界条件,将行政许可事项后置,并按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对项目实施监管和服务;推行“容缺审批”,推动企业投资管理从“先审后批、先批后建”向“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或先建后验)转变。(责任单位:区各审批相关部门)
28.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律师、教师、导游、医师、执业药师等重点人群诚信档案,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等)
29.探索使用个人信用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级个人信用分,对我区信用分优良的个人,在公共服务、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对信用分优良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通过“信用XX”等信用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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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示和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
30.探索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制度。引入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协同监管,探索开展信用档案记录、信用数据分析、红黑名单认定、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跟踪监测、失信行为大数据舆情监测,编制发布区域或行业信用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人行XX支行)
(六)大力营造诚信氛围,培植信用文化31.全面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好人”等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挖掘诚信典型、模范,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政策权威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用法规制度。拍摄XX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片,制作宣传画册,培养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自觉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各行业主管部门]32.强化诚信教育。结合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把诚信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的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阶段的教育中,着力提高青少年的诚信意识。将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诚信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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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33.持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违法
失信风险开展精准监管,选择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新风尚。开展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企业欠薪等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敦促相关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整改和信用承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各有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统筹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的研究,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规范的制定,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等。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区镇级财政预算,对信用平台建设、维护,重点领域示范工程,信用文化教育,信用市场培育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要优先给予安排。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用服务业,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三)强化责任落实。区信用办将联合区委区府办督查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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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对本方案提出的建设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详见附件),并纳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四)加大宣传策划与成果推广。对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开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示范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要及时总结提升并加以推广,使全区上下的成果共享,总结交流各部门的先进的工作经验,相互学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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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任务分工
为明确工作分工,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就《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如下分工:
b5E2RGbCAP一、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一)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制1、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征集、
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指导和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制定和实施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办参加)p1EanqFDPw
2、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银行负责)DXDiTa9E3d
3、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分别根据本地区、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地区或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TCrpUDGiT
4、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制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加大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5PCzVD7HxA
(二)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5、加快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
)jLBHrnAILg6、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中央编办、民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参加)xHAQX74J0X二、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三)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7、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以工商、纳税、价格、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
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研、消防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LDAYtRyKfE
8、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各部门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依托国家各项重大信息化工程,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Zzz6ZB2Ltk
(四)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企业、
9、加快推进政务信用信息整合。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dvzfvkwMI1
10、加强地区内信用信息的应用。各地区要制定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在公共管理中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提高履职效率。(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qyn14ZNXI
(五)征信系统建设。
11、加快征信系统建设。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
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人民银行负责)EmxvxOtOco
12、对外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推动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风险防范、避免利益冲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依法向客户提供方便、快
险业及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等多种领域中的应用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
牵头负责)SixE2yXPq5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
六)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13、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系统对外服务水平。(人民银行负责)6ewMyirQFL
14、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继续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人民银行牵头负责,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参加)kavU42VRUs
(七)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15、逐步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各地区、各行业要以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
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特殊查询需求特殊申请。(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参加)y6v3ALoS89
16、依法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
换与共享。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参加)M2ub6vSTnP
篇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xìnyòng)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部国家级规划(guīhuà),顶层(dǐnɡcénɡ)设计(顶层(dǐnɡcénɡ)设计:正成为中国新的政治名词。其在工程学中的本义是统筹考虑项目各层次和各要素(yàosù),追根溯源,统揽全局,在最高层次上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顶层设计是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的结果。这部规划是我们到2020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性、统领性的指导文件。其发布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纲要内容共包括四各部分: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主要什么原因致使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析了当下社会的现状,并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思想及主要原则:政府推动,社会共建;政企合作,市场运作,灵活性提高,以国家政策为依托。健全法制,规范发展;推动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致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法律的保护,从而提升它的地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性: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因此要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以及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到2020年,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达到五个方面的总体目标。第一,基本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第二,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第三,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第四,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第五,建立健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能够全面发挥作用
二、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目前表现得比较突出的、社会比较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都集中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其内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其内容:生产领域信用建设。流通领域信用建设。金融领域信用建设。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建设领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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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会展、广告领域信用(xìnyòng)建设。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jiànshè)的基础,其内容(nèiróng):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jìhuáshēnɡyù)领域信用建设。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文化、体育、旅游(lǚyóu)领域信用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自然人信用建设。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说是底线和保障,其内容: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通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使得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三、三大基础性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基础的是三大措施:第一,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这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第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前提,这主要是社会信用体系他律的机制建设,主要是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建立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间、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到2017年,要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第三,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这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其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有效规范社会主体信用行为的核心机制。一方面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完善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失信行为责任人行业禁入制度,推动形成涵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市场性约束和惩戒、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和社会性约束和惩戒,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联合惩戒体系,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建立实施支撑体系: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更快更完善的建设,那么国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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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就必须给以支撑,成立建设小组,部际委联合委员会,加大政策支持: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需求给予相关政策支撑;并且实施专项工程。建立重点领域及工程的示范。
最后(zuìhòu):现在最急需(jíxū)、最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呢:社会信用(xìnyòng)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任务也繁重,千头万绪。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可以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这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保证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信用记录、可核查、可追溯。(二)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诚信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在很多失信行为成本太低。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在一个地方、一个领域违法失信,可能在当地、在这个领域会受到一些惩戒,但到了其他地方、其他领域,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可能他不会受到限制和惩戒。这种现状必须改变。要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失信以后代价很高,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这样会使得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地诚实守信。当然(dāngrán),像培育服务市场、健全法律法规这些工作也非常重要,但有一个过程,当前亟需要做的、现在就可以做的,主要就是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健全(jiànquán)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这两件事要加快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对法人主体和自然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价,为部门间开展联合惩戒提供技术支撑。四是要推动出台一系列支撑联合惩戒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把各行业、各地方联合惩戒的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同时,我们在推动“信用城市”创建的工作中,也会要求地方政府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作为重中之重的创建内容。
篇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当前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和假账假票等问题比较普遍建筑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滋长蔓延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4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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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
作者:宋雄伟《光明日报》(202x年11月23日**版)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2x年国务院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x—2020年)》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然而,现实中《规划》的实施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目前来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较多,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宏观层面的立法欠缺。我国尚无一部全国性的信用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尽管中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在《刑法》中规定了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很多不诚信行为如何认证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极大地制约了征信活动的开展。操作层面的具体制度安排缺失。落实《规划》需要一系列具体制度的安排,然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诸多操作层面具体制度缺失的问题。信用信息标准和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在信用信息标准建设上,由于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由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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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部门先行建设信用平台和出台相关标准,导致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平台建设标准各不相同,给地区间、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国家信用平台归集地方信用信息带来很大困难。在信用平台建设上,信息的采集、整理、储存等方面,行业分割、区域分割十分严重。既有平台滞后带来的‘不足’问题,也有部门利益导致的‘不愿’问题,既有法规欠缺带来的“不能”问题,也有边界模糊导致的‘不清’问题”。其存在的主要核心问题是完整统一的社会服务需求和数据分散、行业垄断和地方割据的供给格局之间的矛盾。
信用服务市场和机构发展缓慢。主要表现为。缺少高质量的数据,制约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结构失衡,政府相关征信机构势力强大,商业征信机构发展落后;信用服务产品单一,数量较少,且主要是一些低端产品,没有一个增值的信用产品体系,信用产品的认可度和信用度也比较低,认可度不高。
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难题的应对措施明确牵头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涉及面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设立专门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显得非常有必要,更有利于充分谋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只有部分省区设立了工作机构(信用中心)和管理机构(信用建设管理处),大部分省区主要由主管机构的业务处室兼信用建设的工作职能和管理职能,导致推动力度和效果受到一定制约。建议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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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信用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法律层面的现实困难,应当将为立法创造条件和推动立法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和部际联席会议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和研究工作,提出法律框架,明确重要事项,打好基础,强力推进立法进程。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交换、共享,以及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
规划设计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条块分割的局面。一是明确平台建设的总体定位,即必须提供三种基础服务:建设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全国统一的基础信用数据库,通过各级窗口面向社会提供基础服务;建设信用基础数据库,为各级政府部门基于信用信息开展市场监管提供公共基础数据服务;提供公共的技术支撑,支持政务部门间开展共享交换和协同互通。二是信用信息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信用信息应用的需求和采集的可操作性。准确定义好信用信息标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从3核心指标起步,从可明确标准的指标起步。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出台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信息归集目录等,使地方平台建设与国家平台建设相互衔接,国家平台提供统一的基础服务,行业平台提供专业的行业服务,区域平台提供综合性的区域服务,形成三位一体的格局,为实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快征信服务市场的发展,推动信用产业多元化发展。信用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润滑剂,既有市场属性、又有公共产品属性,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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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一是强化扶持政策。把信用服务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目录;建立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通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发展,形成信用产业集聚效益。三是政府要带头把信用信息应用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并向市场和社会购买信用服务。政府要通过公开信用信息、购买信用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创新信用产品,为社会提供专业信用服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提升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培养专业人才。建立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五是加大与国际征信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的一些评级和一些标准的制定,扩大话语权。
统一信用联合惩戒标准,落实信用统一代码制度。一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是建设信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手段的根本途径,通过加大失信行为的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失不起信、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但实际当中实施联合惩戒缺乏相关依据和统一的惩戒标准,联合惩戒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国家制定相对统一的联合惩戒制度惩戒标准。二是落实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信用记录的唯一信用标识;把身份证号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唯一标示。三是增加信用体验。探索扩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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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互动功能,开发信用监督取证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实时采集上传视频、音频、图片等全媒体的信用举报信息,完善社会监督。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第二篇:如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呈现出“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用建设严重滞后,少数经营业户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避法律监管,偷漏国家规费,非法从事经营,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服务对象的利益,增加了执法部门管理的难度。信用建设已经成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同志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加快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管理信用体系迫在眉睫。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保障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建设诚信国家、诚信社会的基础工程。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漫长的信用史和深厚的信用文化底蕴。几千年来,孔孟等儒家奉行和倡导的“仁、义、理、智、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作为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得到民众普遍遵行,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但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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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文化浩劫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变幻,导致民众意识迷惘,社会道德失范,使我国的信用建设问题日益突出。现在人们都在希望“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希望在社会交往中真正做到“童叟无欺”。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各个领域都在按照国际贸易组织确定的原则,不断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步伐,着手建立部门或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据今年九月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诚信经商”高层论坛会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的企业和个人登记系统,覆盖了4.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制定了对本系统显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实行贷款限制的规定。今年7月,交通部制定颁布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第一部完整的信用制度,成为国家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表明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二)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道路运输行业树立诚实守信良好风气的重要前提。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形势丝毫不容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讲还相当严峻。从基层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的实践来看,营运车辆私下买卖、不到运管部门办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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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转籍手续,偷逃、拖欠公路规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行政执法等现象频繁发生,充分说明少数车主业户法律意识淡薄、信用道德缺失。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本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制度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必要手段。非法经营者采取形式多样、变化多端的违法经营和失信欺诈行为,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取了非法利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遵纪守法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广大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局面。如果不能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行为实施处罚、规范和制约,道路运输市场将在无序、失范状态下运行,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失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四)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使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尽快与国际经济大格局接轨的迫切需求。中国加入wto之后,世界贸易组织对开放中国的道路运输市场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且列出了开放时间表。目前我国已经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交通部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如果我们不能按照国际规则迅速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之后,行业管理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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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复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二、目前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用信息采集困难。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形成了
深厚的积淀,很多国人都有保守、含蓄、内向和担心他人窥探隐私的心理,即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和“财不外露、富不示人”,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积极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从信用主体的个人和企业来讲,对信用信息采集的作用认识不足,诚实守法经营的业户担心如
第三篇:如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呈现出“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用建设严重滞后,少数经营业户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避法律监管,偷漏国家规费,非法从事经营,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服务对象的利益,增加了执法部门管理的难度。信用建设已经成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同志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加快社会发展的核心之一。因此,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管理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保障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建设诚信国家、诚信社会的基础工程。我国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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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漫长的信用史和深厚的信用文化底蕴。几千年来,孔孟等儒家奉行和倡导的“仁、义、理、智、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作为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得到民众普遍遵行,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但是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文化浩劫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变幻,导致民众意识迷惘,社会道德失范,使我国的信用建设问题日益突出。现在人们都在希望“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希望在社会交往中真正做到“童叟无欺”。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各个领域都在按照国际贸易组织确定的原则,不断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步伐,着手建立部门或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据今年九月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诚信经商”高层论坛会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的企业和个人登记系统,覆盖了4.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制定了对本系统显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实行贷款限制的规定。今年7月,交通部制定颁布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第一部完整的信用制度,成为国家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表明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二)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道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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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行业树立诚实守信良好风气的重要前提。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形势丝毫不容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讲还相当严峻。从基层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的实践来看,营运车辆私下买卖、不到运管部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偷逃、拖欠公路规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行政执法等现象频繁发生,充分说明少数车主业户法律意识淡薄、信用道德缺失。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本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制度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必要手段。非法经营者采取形式多样、变化多端的违法经营和失信欺诈行为,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取了非法利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遵纪守法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广大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局面。如果不能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行为实施处罚、规范和制约,道路运输市场将在无序、失范状态下运行,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失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四)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使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尽快与国际经济大格局接轨的迫切需求。中国加入wto之后,世界贸易组织对开放中国的道路运输市场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且列出了开放时间表。目前我国已经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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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交通部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如果我们不能按照国际规则迅速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之后,行业管理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多更复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
二、目前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用信息采集困难。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形成了深厚的积淀,很多国人都有保守、含蓄、内向和担心他人窥探隐私的心理,即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和“财不外露、富不示人”,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积极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从信用主体的个人和企业来讲,对信用信息采集的作用认识不足,诚实守法经营的业户担心如实申报以后会吃亏上当,而那些略有瑕疵尤其是已有不良记录的业户因惧怕暴露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对信息征集心存抵触。在今年“两证”换发中,我们经常发现部分车主业户在填报信息采集表时,填报虚假的电话号码和个人住址、提供已经被其他业户登记使用过的从业资格证书,甚至使用明显虚假的车辆行驶证件等,以达到通过年审的目的。由于数据浩繁、核对困难,加上运管部门受职责、权限和识别手段的限制,对于这些虚假信息,大多只能望“假”兴叹,无可奈何。(二)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软件开发滞后,信用信息共享的程度较低。目前我省运管系统已经建立了“湖北省运政信息网”,录入了所有登记注册的道路客货运输业户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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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但这些信用信息由各级运管部门采集,局限于全省范围内使用,而且仅由运政管理部门一家掌握。目前,我省交通系统的公路规费征稽部门、地方海事和港航监督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银行、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也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由于长期以来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各自为政、画地为牢,一些信用信息比较集中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支配下,担心信息共享会损害自身利益,因而对信用信息进行垄断和封锁。如何有效地整合这些资源,建立一个严密、完整、有效运转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开发相关软件,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三)信用评估的质量不高,客观性、实用性不强。信用信息的使用即信用等级评估是信用体系的核心,包括对业户信息的审查鉴别和日常中对信用信息的补充完善,对信用信息的分析、研究、评定,信用评估模型以及信用等级综合评估结果的使用等等。由于目前信息采集困难并且真伪难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软件开发滞后,信用信息共享的程度较低,以及我国尚未制定统
一、标准的信用评定模型,信用评估的法律地位及权威性和实用性可想而知。从基层运管部门使用“湖北省运政信息网”的情况看,我们对业户信用考核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公路规费缴纳情况、年度审验通过情况、违章及处理情况,等等,其信用考核等级则由微机操作员根据业户的基本情况做出判断,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仅举今年我所受理的一件道路客运班线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为例。由于申请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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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许可时隐瞒了有关情况、提供了虚假材料,运管部门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等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申请,同时行政许可申请人的部分成员在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期间有过非法转让车辆和线路牌等行为。但仍然是这些申请人,在登记注册了一家新的公司之后,再次提出相同的行政许可申请。由于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禁止性规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并且没有进入实用阶段,运管部门只能依法予以受理。虽然该案经过听证程序仍然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但申请人在通过信访途径无果之后,又依照法律程序提起了行政诉讼,既浪费了当事各方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增加了行政成本,还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关于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思考(一)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立法,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法律层次,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实施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没有法治、没有信用,就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一个人一旦有了信用不良记录,那么他和家人在贷款、社会保险、就学就业,包括购物、社交活动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歧视,变得寸步难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呈现多极化和多样化,人们对经营行为不再采用统一的道德评判模式,对价值观的衡量不再使用统一标准,对道德规范的认同感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紧紧依靠道德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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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健全法律,建立信用应用体系,严格依法规范信用行为,及时向社会曝光失信行为,并制定严厉惩戒失信行为的条款,让那些利用虚假信息和投机欺诈手段蒙骗管理部门、坑害消费者、非法获取利益、危害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一旦触网、倒霉终身。交通部颁布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虽然仅仅只是一部规章,但是对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立法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应该迅速组织贯彻实施,为道路运输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立法积累经验、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从信用理念的宣传、教育入手,弘扬信用文化,在道路运输行业加强信用文明建设。在这项中,运管部门应该责无旁贷地担任领军角色。首先,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让广大群众对该办法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诚信政府”、“诚信机关”、“诚信行业”创建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带头讲诚实、守信用,履约践诺,依靠道德的力量带动全行业的信用建设;第三,通过对道路运输行业欺诈投机行为的曝光和依法严惩,对违法违章的经营者产生震慑,对其他合法经营者敲响警钟,在全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宜昌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利用《三峡日报》等媒体,分批公布了全市范围内拖欠公路规费的业户名单,对催缴欠费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横向联系,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迅速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开发等项基础性。运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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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与本系统有关单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
税务、银行、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实行信息的互通共
享。同时加快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制定信用信息的评估模型,为建
立道路运输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全社会各行各业建设信用体系、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的正在
全面推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之风正在逐渐“回归”社会和民众,
成为全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虽然刚刚起步,但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全
社会共同努力,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必将建设得更加完备,道路运
输市场必将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得到快速发展。
第四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中国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文/肖上贤
摘要:社会信用体系是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是现
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
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本文
结合现阶段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建
议。关键词:信用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服务
problemsanddevelopmentproposalsintheconstructionofsocial
creditsysteminchinaabstract
:
socialcreditsystemisanecologicalenvironmentpromotingnormaloperation
ofmarket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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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hefoundationofmodernmarketeconomy.theconstructionofsocialcreditsysteminourcountryisstillinthefirststage,thereisaseriesofquestions,suchaslawsandregulationsisinplete,lackofoverallplanning,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isimperfect.thispaperfocusontheseproblems,putforwardsomedevelopmentproposalsofsocialcreditsystemconstructioninchina.
keyword:creditsocialcreditsystemcreditservices一、引言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其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在经济、社会交往中的诚实信任。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信用的经济内涵不断丰富,在商品经济时代,商业信用起着主导作用,信用关系主要体现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信贷信用和消费信用逐步成为现代经济活动中最重要形式,信用活动逐步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是由各种信用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逐步融合形成一个统1一的体系,其本质是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包括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和社会信用活动三部分。它以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使守信者受到鼓励,失信者受到惩罚,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形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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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至此,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二、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主要表现为:第一,制定了一些行业性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第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就,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功建立,部分行业和地方也建立了信用信息系统,并且部分行业之间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第三,信用服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涌现了一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产品不断丰富。但总体来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健全,尤其是全国性法律法规尚未建立虽然目前一些行业和地方已制定了相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但整体来看,覆盖面有限,全国性的专门的信用法律法规尚未建立。目前中国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立法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有从不同的角度对信用行为进行规定,但由于较为零散,且深度和广度不够,均很难形成明确的法律制度和约束机制。更重要的是,对于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市场监管以及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信用信息开发程度较低,信用服务机构不能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使用,也无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信用服务,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2、缺乏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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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已充分认识,但却缺乏统筹规划,对于建设中的一些基本问题缺乏统一认识,譬如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建
2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社会信用体系到底要建什么。应采取何种模式建设。建设方法和步骤是什么等等。虽然目前行业和地方纷纷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呈现出表面繁荣的局面,但由于统筹规划的缺失,行业和地方的作用和分工不明确、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信用数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3、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用信息数据涵盖范围有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社会信用信息涉及金融、经贸、财税、工商、物价、公安、海关、司法、质监、劳动保障、环保和住房等一系列行业,目前中国有一些行业尚未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导致部分行业信用信息的缺失。此外,从已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行业来看,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了所有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之外,其他行业的信用信息基本只局限于执法信息层面,信用信息数据涵盖范围有限。更为重要的是,信用信息分散在各行业,互相割裂垄断,尚未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
4、信用服务机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国先后成立了一些民营征信机构,一些外资征信机构也开始在中国开展业务,截至目前,中国从事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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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信用征集与调查的信用服务机构大约有100家。但总体来看,这些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从事综合性业务的机构较少。
5、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信用管理人才匮乏目前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对信用管理人才产生了巨大需求。然而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批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但大部分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信用管理部门,再加上高等院校也较少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导致信用管理人才(包括监管人才和市场各参与主体人才)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加快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的需要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扩大内需为未来五年的首要任务。扩大居民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点,一方面就是要促进居民转变观念,提高信用消费的比重,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企业信用销售规模。信用消费可以促使消费者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实现消费规模的扩张;而信用销售所具有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特点,可以使得企业提前实现销售、锁定目标市场,进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最终在宏观上带来内需的扩张。信用消费和信用销售作为当前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两种重要形式,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信用销售是信用消费的重要支撑,信用消费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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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销售起着重要拉动作用。只有通过加强和提升企业和居民的诚信意识,才能有效推动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开展信用销售和信用消费,从而有效地扩大内需,实现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目的。
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保障信用交易的实现,从而有利于扩大信用交易规模,带动经济增长,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支撑。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1)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一种信息共享机制和有效的社会机制,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信息传播和预警,解决经济社会中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惩罚和警戒失信行为,褒扬和奖励守信行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前,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和假账假票等问题比较普遍,建筑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滋长蔓延,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4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改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假冒伪劣和违法违约不仅影响社会信用环境,甚至会破坏国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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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象,影响到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在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诚信是社会合作、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可以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之下,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重新配置,世界各国已被紧密的连成一个整体。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中国企业也不断走向国外,开拓国外市场,开展跨国经营。虽然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管理体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初步建立起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涉外法律体系。但是由于产权不明确、法制不健全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还难以实现与国际的有效接轨。同时,中国在对外开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中的失信现象,如单方毁约和商业欺诈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推进,也影响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因此,中国企业要走向国际市场,在国际竞争中立足和发展,就需要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优化经济环境,促使中国企业树立强烈的信用意识,使其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拓展国际市场,使中国品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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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中国价值观走向世界。四、完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国外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较为完善的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不仅法律法规的种类多,而且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例如,美国制定了16部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然而中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全国性的信用立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应加快信用立法,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在具体法律法规上,应尽快推出《征信管理条例》,同时加快《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条例》、《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办法》、《不良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征信行业发展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进行社会信用立法建设时,还需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府行政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商业秘密与公开信用信息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消费者个人隐私与公开信用信息的关系。
2、完善监管体系首先,为了切实履行政府对于信用体系建设所承担的职能,应加强总体协调与指导,尽快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落实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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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任务。考虑到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制度保障工作,涉及到金融、商贸、税务、海关和质监等多个部门,亟需打破各种利益壁垒。建议尽快明确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同时对所有从事信用服务的机构实施特许经营,明确特许经营范围,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以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
其次,尽快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自律作用。
第三,加大对失信行为信息的披露,建立不良信用信息目录,建立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1)加快行业信用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与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编制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本行业信用信息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将相关信息资源的收集、整合工作,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对于已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的部门,要继续完善整合本行业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对于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的部6门,要加大建设力度。
(2)初步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鼓励部门间开展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加强互联互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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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初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与共享平台。信息需求紧迫的行业或重点领域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3)促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充分调动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探索行之有效的合作路径,形成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促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快速、高效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行业信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间的衔接与信用信息共享,避免信用信息封锁和重复建设。(4)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征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5)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将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政银合作,创新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农户信用评价工作为切入点,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4、完善市场体系(1)加快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执业水准、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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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和加工信用信息,同时开展多种专业化征信服务,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提高全社会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
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信用信息市场化是征信机构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必7由之路。为此,政府部门应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向合格的征信服务机构开放,以支持社会征信服务行业低成本、高效率的获得信息资源。
另一方面,发展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跨地区和跨行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行必要的投资,制定有关政策,引导信用行业的均衡发展,形成合理的行业结构。
(2)扩大产品使用范围推进信用征信产品的市场培育和有效使用。信用征信产品的广泛有效使用是推进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动力。各有关部门应通过法规和政策来积极引导全社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对一些行业的市场准入要有提供信用产品的特殊要求,逐步推广使用信用征信产品,加快培育征信产品市场。例如,近几年可以重点引导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府投融资项目招投标、个人求职、租房、公务员录用、评奖评优、登记注册、资格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领导干部公选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领域市场准入对信用产品的需求。5、加大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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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服务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推进,社会对于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应通过在高等院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等措施,有针对性的加大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未来我国信用管理人才的培训方向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就是公共信用管理人才;另一个层面是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公共信用管理人才主要是社会行政管理,包括信用监管、信用法律和社会学之类;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包括银行、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等所需的高端信用管理人才。
6、建立健全信用思想教育体系一方面,加强信用思想教育,统一认识。通过在学校开立信用管理课程、编写信用知识读本、举办信用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信用宣传下乡以及新闻媒体宣传和引导等多种形式,持久、广泛和深入地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信用普教机制和信用文化宣传长效机制,增强社会信用意识,统一认识,最终形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将信用思想教育工作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以此来调动政府在信用思想教育体系中的8积极性。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为加强社会对失信惩戒的认识,营造“失信为耻”的社会观念,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前市场经济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现阶段可重点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质量、环保、住房、进出口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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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考文献:[1]刘袁胜:社会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d],
大连理工大学,202x年6月[2]龙海明,凤伟俊: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信用信息共享模式研
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x,23(5):57-60[3]于春梅: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2x年10月[4]杨德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建与金融风险防范[d],黑龙江大学,202x年12月[5]庄毅: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执行难”问题的**[d],中国政法大学,202x年3月
第五篇: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问题与对策分析
0家企业的3000万元货款被席卷而空。随后,又发生了超群电脑的现金流断裂问题,大量的骗帐、逃帐、拖帐、赖帐事件使中关村戴上了“骗子一条街”的帽子。又因时常发生盗版、假冒伪劣等问题使中关村雪上加霜,蒙上了“盗版一条街”的丑名,严重挫伤了企业家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这两方面的大量违信行为,使众多中关村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更不利于企业从资本市场上融资。而中关村许多企业是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如果没有外部金融支持,企业就可能无法把握出现的商机,无法扩大市场甚至在竞争中遭到淘汰。此外,许多中关村企业不敢使用信用经济的主要经营手段——赊销的结果是企业商品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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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利润率降低。这种状况严重损坏了中关村企业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的形象,恶化了中关村的投融资环境与开展国际贸易的环境。
在尚未出台全国性的信用法规情形下,地方政府如何建设信用体系是当前普遍关心的问题。北京市被国家发改委选定为全国五个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市又把中关村作为北京市信用建设的试点地区。202x年7月19日国家发改委欧新黔副主任在考察北京市的信用建设时,十分肯定北京市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并要求加以经验总结以便在全国推广(见北京发改委网站)。
一、中关村信用建设的主要措施1.选准切入点信用,在经济学范畴内,是指经济活动中的资金借贷行为和商品赊销行为,指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的能力;或是一种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作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也包括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能力)。信用的授信方与受信方可分别为个人、企业、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信用建设就涵盖了处理每个授信方与受信方的关系,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个人及企业之间等等多方面的关系。信用建设的工程十分浩大。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使中关村成为信用环境的首善之区和商业信用活动的首选之地。中关村管理委员会作为北京市政府管理科技园的派出管理机构,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性质与根本任务,决定把信用建设的切入点放在通过信用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解决园区中小企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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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难问题。首先,中关村管理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促进园区企业快速、健康
的发展,科技园区的企业主体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横亘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难题就推动了企业园区经济的发展,其解决过程就是银企间信用的建设过程。因此,银企信用建设在推动园区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
其次,银企信用的建设有助于企业明确优良信用的标准与实现的途径。由于可以参照国际上已经成熟的企业信用标准,因此建立园区标准较易。只要企业遵循标准行事、企业诚实经营,就可能获得银行信贷。同时通过榜样的力量使守信企业在园区中起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与个人之间的合约履行问题矛盾,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工商、法院、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平息矛盾。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大量的信用建设,具有提纲挈领的功效。
2.园区信用体系基本运行机制①政府推动在北京市发改委的指导下,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具体从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资金投入、协调、规范、保障等多方面积极推动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力打造“信用中关村”。例如,管委会作为主投资方成立了拥有数亿资产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精选了六家北京市最具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与北京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签订了“见保(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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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函)即贷”的绿色通道贷款协议。②政策引导为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业积极购买信用
产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运用公共财政杠杆作用,制定了一系列信用激励政策,以引导企业主动做征信评级报告,让企业积极加入园区信用促进会,使它们除能长期接受信用教育与培训外还能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与补贴。例如,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关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软件出口、集成电路、留学生以及瞪羚企业四个贷款绿色通道,对购买了信用产品并加入信用促进会的企业在申请上述四个绿色通道贷款时不仅享受银行基准利率与较低担保费,而且还能享受利息与担保补贴。此外,中关村管理委员会还在发放政府鼓励企业发展的产业化基金与创新基金以及加入政府采购网时强制要求申请企业必须购买信用产品。
③多方参与园区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依靠政府的直接推动和企业积极参与,而且也需信用产品提供方和使用方的加入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产品所特有的功能。为此,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的组织推动下,园区于202x年7月成立了有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组织、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企业信用促进会,形成了以信用为基础的多方协作机制。目前,园区还在积极与市工商局和人民银行北京管理部建立联系,加强信息交流。
④市场运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在园区信用体系建立之初,就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方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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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培育市场,具体运作交由协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完成。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被选定的6家信用中介机构采用有偿服务的原则开展企业征信、评级工作,园区企业可自由选择上述6家企业。
⑤配套服务针对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资金的特点,为降低购买信用产品的成本以及达到快速便捷融资的目的,中关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服务政策措施。例如对企业购买信用产品,中关村管理委员会给予50%的补贴,加入了信用促进会的企业在购买中介机构的基本财务报告时还能获得50%的补贴。
⑥规范管理为保证园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进行,园区先后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制度试点暂行办法》、《关于推行中关村企业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法》、《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章程》、《关于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征信工作实施办法》、《“瞪羚企业”信用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中介机构征信评级管理暂行办法》,用以指导和监督各项信用工作,使信用产品的文本、标识和评价标准实现了统一,并制定了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为《中关村企业信用报告》和《中关村企业征信报告》在园区范围内实施创造了条件。
信用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主要的违约记录、主导产品和企业经营状况以及相应的综合判断和分析。信用报告的评价结果按照统一标准,分为zc1,zc2,zc3,zc4,zc5五个等级(其中,z表示中关村,c代表信用credit)。中介机构将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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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出具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信用报告的现行收费标准按照资产总额分为四个档次,最低收费202x元,最高收费5000元。202x年,中关村管委会在大力推动园区企业使用信用报告基础上,又推出“中关村企业征信报告”,征信报告分为《标准征信报告》和《深度征信报告》。《标准征信报告》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做如实的记载,不做任何评价。《深度征信报告》根据所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适当的分析评价,依次得出zcaa、zca、zcbb、zcb、zcn+、zcn-五个等级。征信报告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已经使用信用评级报告并达到zc3级以上的企业,可以不再申请使用征信报告,具备申请有关优惠政策及财政资金的资格。征信报告采用政府限价原则,每份标准征信报告不超过300元,每份深度征信报告不超过1000元。中关村园区还积极摸索园区信用评级标准与国际知名信用公司评级标
准的互通互换,促进园区信用产品与国际接轨。⑦长效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如果没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很有可能流于形式。为此,园区颁布实施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体系建设202x~202x年行动纲要》,用以指导各项工作。《行动纲要》中心内容是以企业信用自律为基础,以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导向,以征信评级为激励惩戒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目标。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信用促进会承担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并接收社会投诉。3.园区信用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第一,截止202x年10月,信用促进会会员已由发起时的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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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到了500多家,征信、评级报告超过千份。第二,截止202x年8月,获得担保贷款的会员企业达到193家,
担保贷款总金额超过20亿元;第三,通过参与该体系,金融机构获得了一批信用良好的客户资
源。第四,通过参与该体系,信用中介机构在园区开拓了一定的市场,
获得了生存发展的资金支持,并初步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第五,通过该体系,园区逐步找到了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投融
资环境的突破口。第六,园区企业的良好信用信息已纳入到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在广泛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基础上,起草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自律公约》,公示信用促进会会员企业在信用自律方面的庄严承诺,进一步提升“信用中关村”品牌形象。第八,充实园区企业信用信息库,提供信用信息网上查询业务。
企业信用信息库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通过在园区开展征信活动,可以扩大和充实企业信用信息量,202x年园区已启动信息系统和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开通使用。
二、中关村信用建设尚存在的问题1.信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要使信用成为人们日常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行为准则就必须进行更加广泛的宣传与普及教育活动。园区通过各种方式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但收到的效果有限。如何做好信用宣传工作,使信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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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心是值得研究的课题。2.企业信用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对信用的认识还只停留在与自己直接利益有关的层面上,换
言之,企业对信用的认知更多的还是一种短期利益行为。因此,信用工作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是要教育企业形成良好的信用自律意识和行为。除了现行的政府激励政策外,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来引导企业提高信用自律意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信用服务手段与品种有待进一步丰富丰富信用服务手段与品种实质上是为信用和信用产品的使用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氛围。目前看,信用和信用产品仍然缺少有效的市场需求。虽然管委会通过设置叠加信用的相关激励政策在园区形成了一定的信用市场需求,但信用产品市场中更重要的主体需求尚未真正形成。例如,绝大部分金融机构仅将信用报告的评价结果作为审批贷款的参考,对信用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仍持观望态度;园区绝大部分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还只是凭借相互间的了解信任,尚未认识到征信评级报告对保证交易安全的重要性。受这种市场需求环境的影响,企业购买信用产品的积极性还不十分高。因此,如何丰富信用服务手段与品种、提高信用服务质量,营造更好的信用产品市场就成为十分重要的工作。三、原因分析1.信用报告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主要用途应服务于企业间商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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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关村信用报告的主要功能是协助企业申请贷款,而企业通过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时需要填写更加详尽的报告,并且担保公司的业务人员出于要承担主要担保风险的压力自然会十分耐心细致地考察企业,因此中关村信用报告对于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作用自然受到了很大局限。信用报告作为第三方的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只具有申请贷款的参考作用是十分自然的,它的功能表现在帮助银行、担保公司筛选企业。而真正能有能力获得贷款或有资格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在中关村很少,这就局限了信用报告的使用。
其次,中关村信用报告的第二个用途是企业若想通过中关村管理委员会申请政府项目必须出具该报告。但由于政府项目毕竟很少,能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也不多,这也是信用报告影响不高的原因之一。
第三,虽然中关村信用报告的用途明确表明可用于企业间的商务活动,但这方面动作不大。而企业间的商务活动是信用经济的活生生的表现形式,是最需要信用支持的,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报告的主要用途也正在于此。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在于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在于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企业间的可用于商务活动的信用报告没有得到应有的研究与重视。202x年颁布的《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企业信息发布主要局限在收集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而对于企业间可用于商务活动的信息发布与公开没有一个法律或条例。因此北京市征信公司或信用评级公司并没有把向第三企业提供被征信企业的信用报告作为公司经营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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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间用途的信用宣传不足企业由于受到经营性压力,对现实利益看得很重十分自然合理。如果信用促进的宣传与企业的日常商务活动关联不高或之与一小部门企业相关,要提供信用宣传的效果自然就会事半功倍。如果能让企业感到信用报告与企业的经营有重大利益关联,企业必然会积极投入到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来。四、对策分析1.加紧研究适合企业间进行信用沟通的信用报告格式与售价目前,征信公司或信用评级公司在征信时与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能随意散布信用报告,但当被征信企业同意时,可以向第三方提供信用报告。但这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信用报告的内容较多而且高度机密,对于企业间经营活动,需要的信息可能过多,因此要提供信用报告,就需要研究可用于企业间商务活动信用报告的披露格式,可根据一般商务活动急需了解的企业履约情况(主要考察企业的信用支付意愿)与财务状况(主要考察企业的信用支付能力)设计出一般的格式,而部分其他信息,也可让第三方进行定制,此处重要的是确定向第三方出具此种信用报告的售价。由征信公司或评级公司向第三方企业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使报告具有公正性与客观性,提高了可行度,因此适当收费非常合理。2.规范各方行为,研究多方共赢的信息发布机制企业间信用报告的披露涉及到三方。被征信企业、征信公司、第三方企业,因此必须规范各方的行为,其一是要求被征信企业提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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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可信的材料;其二是征信公司必须实地考察被征信企业,并由中关村信用促进会监督征信企业的活动,对于工作失误进行处罚;第三,第三方必须与被征信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同时第三方企业有权向中关村信用促进会等机构反映信用报告的虚假不实内容,并接受受骗经济补偿。由于征信公司能从向第三方企业提供信用报告中获得经济收益,自然会有积极性,同时如果工作出错,会受到经济处罚,必然会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信用报告的真实性。
3.积极宣传,全力打造信用中关村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出发,目前已经初具规模。在继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用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扩大信用产品的同时,有必要着力宣传信用报告对企业间日常经营的作用,让投资中关村、与中关村企业进行商务往来的公司能获得中关村企业的信用报告并有意识花小钱获得重要信息,有效避免骗帐、逃帐、拖帐、赖帐等信用欺诈行为。为此,建议在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关村信用促进会网站开辟信用专栏,在科技园的路牌广告中大力宣传信用报告,商务活动中广泛采用信用报告之时就是信用中关村实现之日。
内容仅供参考
篇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关键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7月23日15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对广大网友关心的网上诚信建设、失信惩戒机制、政务诚信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务院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两家共同牵头,有36个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主要是牵头做五项工作。第一,做好顶层设计。第二,推动法规制度建设。第三,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第四,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第五,推动地
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表现比较突出、社会比较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
都集中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纲要集中在四个领域提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关于这四个领域诚信建设的关系,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说是底线和保障。原本考虑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规划不宜就司法公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但考虑到当前司法公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后,司法公信建设的相关内容也纳入了《规划纲要》。
网上生活已经成为个人生活当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失信行为,本质上是诚信缺失问题在互联网领域的具体表现。因为网络空间具有更大的参与度、开放度和自由度,监管的难度就更大。对这些行为,除了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以外,《规划纲要》针对加强网上诚信建设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强化网民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的意识。第二,建立网络信用档案,涵盖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的信用档案,并且要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进行交换共享,推动在社会各领域
推广应用。第三,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第四,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公开曝光。
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对到2020年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怎么把各项工作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也是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二)加大政策支持,要求各级政府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先行先试;(三)实施三大工程,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推动三大示范,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共同推进机制,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任务也繁重,千头万绪。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一)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
记录。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可以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这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保证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信用记录、可核查、可追溯。(二)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诚信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在很多失信行为成本太低。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在一个地方、一个领域违法失信,可能在当地、在这个领域会受到一些惩戒,但到了其他地方、其他领域,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可能他不会受到限制和惩戒。这种现状必须改变。要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失信以后代价很高,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这样会使得我们每个人都自觉的诚实守信。当然,像培育服务市场、健全法律法规这些工作也非常重要,但有一个过程,当前亟需要做的、现在就可以做的,主要就是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这两件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加大失信成本,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信用主体觉得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自觉守信。《规划纲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约束和惩戒措施:一是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
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配合征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人,在注册公司、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时,肯定要面临非常严格的审核和限制。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通过失信信息公开曝光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使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在市场上曝光,其他的企业和个人在交易当中可能就会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这样会减少他的交易机会,提高他的交易成本,包括一些融资机构,可能对你的借贷、发债、上市都会进行一些惩戒,这样在客观上达到惩戒失信的效果。三是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四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篇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尽管中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在刑法中规定了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很多不诚信行为如何认证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极大地制约了征信活动的开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国务院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然而,现实中《规划》的实施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目前来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较多,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宏观层面的立法欠缺。我国尚无一部全国性的信用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尽管中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在《刑法》中规定了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很多不诚信行为如何认证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极大地制约了征信活动的开展。
体系建设
操作层面的具体制度安排缺失。落实《规划》需要一系列具体制度的安排,然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诸多操作层面具体制度缺失的问题。
信用信息标准和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在信用信息标准建设上,由于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先行建设信用平台和出台相关标准,导致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平台建设标准各不相同,给地区间、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国家信用平台归集地方信用信息带来很大困难。在信用平台建设上,信息的采集、整理、储存等方面,行业分割、区域分割十分严重。既有平台滞后带来的‘不足’问题,也有部门利益导致的‘不愿’问题,既有法规欠缺带来的“不能”问题,也有边界模糊导致的‘不清’问题”。其存在的主要核心问题是完整统一的社会服务需求和数据分散、行业垄断和地方割据的供给格局之间的矛盾。
信用服务市场和机构发展缓慢。主要表现为:缺少高质量的数据,制约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结构失衡,政府相关征信机构势力强大,商业征信机构发展落后;信用服务产品单一,数量较少,且主要是一些低端产品,没有一个增值的信用产品体系,信用产品的认可度和信用度也比较低,认可度不高。
体系建设
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难题的应对措施
明确牵头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涉及面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设立专门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显得非常有必要,更有利于充分谋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只有部分省区设立了工作机构(信用中心)和管理机构(信用建设管理处),大部分省区主要由主管机构的业务处室兼信用建设的工作职能和管理职能,导致推动力度和效果受到一定制约。建议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上予以支持。
加快建设信用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法律层面的现实困难,应当将为立法创造条件和推动立法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和部际联席会议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和研究工作,提出法律框架,明确重要事项,打好基础,强力推进立法进程。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交换、共享,以及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
体系建设
规划设计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条块分割的局面。一是明确平台建设的总体定位,即必须提供三种基础服务:建设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全国统一的基础信用数据库,通过各级窗口面向社会提供基础服务;建设信用基础数据库,为各级政府部门基于信用信息开展市场监管提供公共基础数据服务;提供公共的技术支撑,支持政务部门间开展共享交换和协同互通。二是信用信息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信用信息应用的需求和采集的可操作性。准确定义好信用信息标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从核心指标起步,从可明确标准的指标起步。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出台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信息归集目录等,使地方平台建设与国家平台建设相互衔接,国家平台提供统一的基础服务,行业平台提供专业的行业服务,区域平台提供综合性的区域服务,形成三位一体的格局,为实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快征信服务市场的发展,推动信用产业多元化发展。信用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润滑剂,既有市场属性、又有公共产品属性,必须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一是强化扶持政策。把信用服务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目录;建立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通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发展,形成信
体系建设
用产业集聚效益。三是政府要带头把信用信息应用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并向市场和社会购买信用服务。政府要通过公开信用信息、购买信用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创新信用产品,为社会提供专业信用服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提升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培养专业人才。建立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五是加大与国际征信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的一些评级和一些标准的制定,扩大话语权。
统一信用联合惩戒标准,落实信用统一代码制度。一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是建设信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手段的根本途径,通过加大失信行为的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失不起信、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但实际当中实施联合惩戒缺乏相关依据和统一的惩戒标准,联合惩戒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国家制定相对统一的联合惩戒制度惩戒标准。二是落实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信用记录的唯一信用标识;把身份证号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唯一标示。三是增加信用体验。探索扩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动功能,开发信用监督取证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实时采集上传视频、音频、图片等全媒体的信用举报信息,完善社会监督。
体系建设
体系建设
篇十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P>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坚定践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主题主线,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化智慧信用平台、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多元化信用应用新场景、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五位一体建设,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依法依规、规范发展。健全社会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示、应用等全过程监督,畅通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渠道,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优化服务、惠民便企。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推行“互联网+民生+信用”服务,推动“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在民生领域拓展实施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增进人民福祉。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力推广“信易批”“信易贷”等应用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对标先进、突出特色。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经验和特色做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与重点发展区域、先进城市对接,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活动,着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以点带面、全域推开、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以信用建设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创新开放、城乡融合、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和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深度融合,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显著提高,城市信用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全国前列,为2035年全面建成有信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形成健全的“信用立法+目录清单+制度标准”法规制度体系。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国家、省制度规范在全面落地。信用信息管理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管理全面实现制度化、目录化、清单化。
——在数据归集共享方面。建成市县信用“一张网”,打造信用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高于国家要求。到2022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信用数据总量突破8亿条。到2025年底,力争突破10亿条。
——在信用服务应用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嵌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信用信息成为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有序共享数据资源。到2025年底,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00万人次。以“信易批”“信易贷”等“信易+”系列应用服务持续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到2025年,全市“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达到50个以上。
——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在42个领域全面覆盖,信用监管成为政府监管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方式。
——在重点领域整体发展方面。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营商环境和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信用制度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全面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建设条款宣传解读。深入贯彻《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条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和依据,依法依规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和披露、信用激励和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活动,纠正和杜绝信用信息滥用与信用惩戒泛化。研究制定条例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处罚对象、处罚行为、处罚依据的具体标准及处罚裁量尺度。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对国家信用相关制度文件的细化和落实,及时转发或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健全平台运行、信息管理、应用奖惩、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机制,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制度体系。
健全信用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将标准化融入信用建设各个领域。依据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依法依规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规范共享和深度应用。
(二)夯实信用基础设施,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功能。各级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及时、客观、完整采集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实施信用信息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全市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治理行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组织开展的“双公示”监测评估要求,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扩大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不断丰富创新信息归集、共享和交换方式,实现横向与部门(单位)、纵向与省区县的智能联通。主动对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在全市更大范围内共享应用,有效支撑信用联合奖惩和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以及市场信用信息共享共融,依法依规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信用信息。
篇十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P>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坚定践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主题主线,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化智慧信用平台、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多元化信用应用新场景、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五位一体建设,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依法依规、规范发展。健全社会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示、应用等全过程监督,畅通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渠道,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优化服务、惠民便企。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推行"互联网+民生+信用”服务,推动“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在民生领域拓展实施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增进人民福祉。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力推广"信易批""信易贷”等应用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对标先进、突出特色。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经验和特色做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与重点发展区域、先进城市对接,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活动,着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以点带面、全域推开、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以信用建设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创新开放、城乡融合、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和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深度融合,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显著提高,城市信用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全国前列,为2035年全面建成有信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形成健全的"信用立法+目录清单+制度标准"法规制度体系。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国家、省制度规范在全面落地。信用信息管理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管理全面实现制度化、目录化、清单化。
——在数据归集共享方面。建成市县信用"一张网",打造信用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高于国家要求。到2022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信用数据总量突破8亿条。到2025年底,力争突破10亿条。
——在信用服务应用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嵌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信用信息成为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有序共享数据资源。到2025年底,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00万人次。以"信易批""信易贷"等"信易+”系列应用服务持续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到2025年,全市"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达到50个以上。
——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
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信
用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在42个领域全面覆盖,信用监管成为政府监管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方式。
——在重点领域整体发展方面。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营商环境和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健全信用制度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全面加强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用建设条款宣传解读。深入贯彻《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条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和依据,依法依规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和披露、信用激励和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活动,纠正和杜绝信用信息滥用与信用惩戒泛化。研究制定条例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处罚对象、处罚行为、处罚依据的具体标准及处罚裁量尺度。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对国家信用相关制度文件的细化和落实,及时转发或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健全平台运行、信息管理、应用奖惩、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机制,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制度体系。
健全信用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将标准化融入信用建设各个领域。依据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依法依规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规范共享和深度应用。
(二)夯实信用基础设施,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功能。各级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及时、客观、完整采集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实施信用信息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全市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治理行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组织开展的"双公示"监测评估要求,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扩大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不断丰富创新信息归集、共享和交换方式,实现横向与部门(单位)、纵向与省区县的智能联通。主动对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在全市更大范围内共享应用,有效支撑信用联合奖惩和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以及市场信用信息共享共融,依法依规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信用信息。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技术需求,精准改造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归集、处
理、分析、展示等基础功能,增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互、监测、评价等功能。以满足市场主体对信用服务的基本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信用"网站。有序分期实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于平台建设,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全实用、信用网站风格及标识统一和基础栏目统-0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交互系统建设,实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城市大脑等平台和系统信息共享,提升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效率和质量。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市信用大脑。
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级。按照全省统一信用查询服务标准,推广联合奖惩和信用核查应用,提升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服务能级。全面提升市信用信息平台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信用查询精品服务专项行动,落实信用主体自身社会信用信息查询制度。
(三)突出法治联动治理,健全失信约束机制。规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认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集中公示。规范清理自行创设严重失信名单标准、涉及额外减损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失信惩戒措施制度。
建立层次清晰的失信约束措施。严格把握失信约束合法、关联、比例、过惩相当原则,对主体涉及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实施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失信约束措施。
主体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对其实施以行政强制为主的失信约束措施。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措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加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行业失信问题治理,对照中央文明委确定的失信问题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失信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落实《"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按严重程度、失信频度梳理治理对象名单,开展失信主体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
鼓励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根据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严重失信名单退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整改后退出。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边界清晰、权责明确、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线上通道,高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经修复信用信息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机制,引导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四)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并形成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依托"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全域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通过整合资质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公益表彰等数据,构建通用性、基础性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评价结果与部门监管信息,形成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动评价结果应用。
落实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加强税务、海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医保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行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据公共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监管服务。鼓励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
(五)拓展信用服务新场景,提升惠民便企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信用应用新场景。
针对重点领域,推进多元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推出特色"信易+”应用场景,提升"信
易+”服务能力水平。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方式,鼓励在农村、
社区、园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推广"互
联网+民生+信用"应用服务模式,实现信用应用创新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有效对接,
切实提升市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的感知度和获得感。
搭建市地方征信平台。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行”的工作思路,以市发
展改革委奉头建设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导建设的市金融综合服
务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推动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库为基
础,搭建地方征信平台,提升市场主体融资服务水平,扩大信用交易,提高经济运行效
率。
大力开展"信易贷"工作。加大纳税、公积金、社保、公用事业缴费等增信信息的归
集力度,为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数据支撑。探索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
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提高信用贷款可获得性。举办"信易贷”政策宣讲和平台对
接活动,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鼓励全市金融机
构入驻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登录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拓展特色,支持扩大"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银行多样化创新,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融资产品,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
(六)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管理。编制行业信用体系标准。加大对行业信用标准基础性、标准化研究力度,探索制定与市经济发展相配套的行业信用体系标准。加强对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标准化的信用管理测评体系,打造行业发展信用软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探索设立市级企业征信机构,融合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贷信息及市场信用信息,提供企业征信产品和服务。制定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政策,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信用产品与服务。培育从事信用担保、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信用风险控制及评级评价等相关活动的信用服务机构。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消除信息壁垒,为信用服务机构获取信用信息提供便利,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开发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和新场景。鼓励各级各部门引入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大数据分析、风险监测预警、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信用修复培训等协同监管和信用服务,推动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强化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监督检查、执法监管等工作,有效规范信用服务行业从业行为。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制度,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危害数据安全、侵犯个人权益和隐私行为的监管力度,净化信用服务市场。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
业人员信用记录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养,打造优秀信用管理人才队伍。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记录等信用信息依法纳入档案,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信用教育,将信用知识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公务员信用意识,打造遵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用信息公开,严格兑现政府部门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人员更替为由违约毁约,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立政府部门信用约束、信用履职和监督问责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务诚信监测评价体系。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存量,严防发生增量,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
深入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归集司法判决、纪律处分等反映政务诚信状况的相关数据。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方面,探索建立政府部门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实施政务诚信建设专项督查和监测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八)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打响信用品牌。传播普及诚信文化。以"诚信建设万里行”为引领,大力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顺应全媒体发展趋势,以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深入开展诚信宣传。组织诚信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进机关、进农村等活动,形成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风尚。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利用市区县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在大专院校、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学校中,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培育诚信价值,推动诚信理念入脑入心。利用"644”信用记录关爰日、"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诚信教育活动。
选树新时代诚信典范。突出正面引导,挖掘选树诚实守信典型事例,加强对"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诚信之星"等突出诚信人物、诚信企业的宣传。结合精神文明建设、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多渠道树立现代诚信典型,弘扬诚实守信时代新风。开展诚信一条街、诚信企业、诚信市场、诚信商户等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榜样。
(九)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服务改革创新。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商务企业信用管理,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推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管理体系。推行环境信用信息告知制度,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录和评价,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数据采集和共享,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实施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健全重点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及线上线下追溯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建立覆盖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平台,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市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和物流等行业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机制。加强超限运输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深化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网约车、外卖平台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推动将信用监管嵌入行业管理全过程。针对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分别制定信用考核评价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夯实民生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完善民政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住房保障、低保救助、慈善捐献等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健全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约束机制,将用人单位因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而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处罚的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
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大提升行动。深化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商事诉讼案件进行公正审判,坚决纠正徇私舞弊等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探索信用+基层治理。加快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在综合治理、公共安全、执法督察、社会稳定、网格化监管等方面,发挥信用对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集成促进作用,打造城乡精准治理、多方协作、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将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取水、违法居住等行为信息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实施信用动态监管。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信用联动机制,将信用手段嵌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监管中,促进城市执法者与被执法者良性互动。
打造各区县信用应用特色。遵循"试点突破、示范推广、全面覆盖"原则,探索将信用机制和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对接融合,完善重大社会风险预警体系,提高网格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深化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感知度和满意度作为社区信用治理重要指标推动社区居民共治、共建信用社区。结合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创新社区版、乡村版个人信用积分机制,实现以积分换服务,以服务换积分。
推动区域合作创新行动。以落实胶东经济圈信用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提升区域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全跨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强化区域间信用联动,实现资源统筹、监管协同,助力区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区域内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标准、数据、平台等建设基础,创新服务和监管机制,推
进信用在各领域的应用。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原则,逐步实现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共享、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信用协同监管、信用市场共育、信用环境共Wo
实施市域信用建设一体化工程。构建市级和区县两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分工、良性互动、齐抓共促格局。以区县为重要阵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下沉,加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强化通用功能和信用数据支持。切实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优势,依托本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拓展应用场景,重点推动社区、景区、街区、园区等多元载体信用应用,引导创新信用产品,完善应用措施,优化激励约束,实现应用场景持续稳定运行。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部门间、地区间联动推进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二)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加大信用制度标准研究、信用基础设施保障、信用产品创新与研发、信用应用场景拓展、示范工程创建、信用宣传教育、信息安全保障等支持。加强信用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家人才库,引入信用管理人才,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三)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过程督查,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度进行跟踪分析与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完善
考核机制,动态调整和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城市信用排名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篇十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P>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现就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为支持,以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自觉行为规范。二、基本原则(一)强化法治,严格监管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全过程,依法开展信用体系征集、评价、公开、查询与使用。明确监管责任,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促进信用服务健康发展。(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围绕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重点领域展开,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社会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三)注重应用,服务发展
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三、工作任务(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建立行政失信行为追究制度。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各级各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确保守信践诺。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公信建设加强个人信用建设。突出个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
录,逐步实现对个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建立公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惩戒依据。
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文化建设。
(三)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强化诚信建设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动公示和联动监管,加大联合惩戒的力度。对于较重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要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惩戒方式。对以一般失信行为,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也可采用信用提醒和警示约谈等方式予以惩戒。建立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利用社会媒体和门户网站,对诚实守信的单位、行业及个人予以褒扬,传递和
弘扬正能量,营造浓厚氛围;对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引起社会的道德谴责,有效约束各级各类人员的失信行为。
(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和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论坛讲座,通过多种手段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诚信行业、诚信机构等,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实践主题活动。将诚信建设要求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引导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有特色的诚信教育实践主题活动。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司法局、局属单位、行业协会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部门、行业要根据自身职责、职业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本单位、部门、行业信用工作实施方案,信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考核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考评办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部门、行业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市司法局20XX年3月10日
篇十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P>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一、完善___领导体系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___领导体系。统筹协调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___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工作要求: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构、专职人员、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并安排专门科室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充实力量和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要在联席会议框架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三是明确责任人。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领导责任人、执行责任人和具体操作负责人。四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与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日常联络机制。___年___月底前我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并将相关信息报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各乡镇(街)配合单位:市___、市___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交通局、市商粮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社保局、市法制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市就业局、市物价局
二、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工作职责:落实___、___、国家部委各项政策法规和意见。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要求,谋篇布局,为整体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描绘蓝图。围绕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明确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___全面落实。落实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按照我市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突出“以用促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各部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联合各部委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切实保障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工作要求:___年___月底前,出台一个整体推进的实施方案;___月底前,要出台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的具体操作办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监督体系
工作职责: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完善和细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评估管理办法,逐项督导和落实。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示范社区以及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评审和区域性城市信用监测评价。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完成工作及时、有效,并取得示范效应的,及时、广泛宣传;对不积极、___、没成效的部门和地区,以督促整改、通报、警示等方式进行考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工作要求:___年___月底前市发改局制定形成“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市发改局每___个月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报市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四、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建设完成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联合奖惩、异议处理等功能,完善“信用中国(___)”网站的数据公开和查询功能,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行业信息系统整合行业内公共信用信息,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化平台和系统,归集整合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开发“个人信用分”,用于开展联合奖惩。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门户网站。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规范、统一进度,与本级和上级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共享。工作要求:___月底前建设完成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省级信用平台完成共享和对接。归集整合我市___%以上的常住人口的个人信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等采集的法人和其他___信用信息的数据量要达到归集信息量的___%。我市在政府
门户网站建立信用子网站,在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信用信息公示专区。按相关规定公开“双公示”。公示信用信息量要超过本辖区归集信息量的___%。省发改委将配合国家___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网站建设情况定期评测。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行市支行、市监局配合单位:市___宣传部、市法院、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社保局五、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职责: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依法采集和记录政务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加强政务诚___育。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各部门要以规范格式针对在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在政务领域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求:___年___月底前要建立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及各级政府部门等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并与市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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