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篇)

时间:2022-11-20 0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篇)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5篇)

篇一: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实行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文旅行业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按照“应延尽延”要求给予一定期限延期,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贷款本金涉及担保的,企业应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贷款利息延期支付产生的罚息,偿还计划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2.拓宽中小微文旅企业纾困渠道。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资金需求的民营、中小微文旅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按照“应续尽续”的原则,通过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做好资金接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文旅小微企业获得纯信用贷款支持。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可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

  3.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坚持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完善内部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不断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符合“乡村振兴”“经略海洋”“黄河保护传承弘扬工程”“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或省重大战略规划项目支持力度,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文化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形式的贷款业务。

  4.简化优化审批流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准入、评级授信、利率审批、项目预审等环节,简化流程,限时服务,提高文旅企业信贷服务便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优选项目实施名单制管理,建立重点文旅企业“客户库”“项目库”,实行专人跟进。

  5.创新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对文旅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加大对文旅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建立各方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合理分担文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二、强化金融赋能文旅消费

  6.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好客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及积分等用户权益。积极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

  7.提高消费便捷程度。实施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提高文旅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传统演出场所和文博场馆等改造提升及文旅商综合体、文旅特色步行街打造,支持开展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及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

  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旅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商综合体等共同开展文旅消费惠民促销活动。到2022年,实现全省文旅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银行卡或移动支付全覆盖。

  8.强化金融科技支持。发挥金融机构科技优势,提升“文旅+金融+互联网”普惠金融水平,支持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创新文旅消费场景,促进文旅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打造智慧旅游目的地。发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线上平台的赋能和效益提升作用,开发文旅服务功能及产品,引导和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热点新模式。

  三、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

  9.加强文旅项目债券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文旅项目提供配套金融支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文旅项目和中小微文旅企业。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要加大争取力度,将山东重点文旅项目纳入其总行金融债券项目库,扩大文旅项目融资渠道。

  10.支持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加强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地方金融、证监等部门间的对接沟通和信息共享,共同筛选和储备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上市资源,分类对接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境外交易所等,争取多渠道上市融资。

  11.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保险公司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文旅企业债权和股权。支持保险机构在现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探索开展适合文旅企业特点和经营模式的新型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发有针对性的网上咨询、投保、理赔等线上服务功能。

  1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文旅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旅产业领域。支持文旅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以及发行信托计划等方式,丰富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大型文旅集团针对中小微文旅企业和文旅项目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3.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单位联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企业调研,多层面召开工作推进会、政银企对接会、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题座谈会等,促进政银企合作。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文旅事业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融资工具为文旅企业和文旅项目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14.强化金融辅导对接。落实“金融辅导员制度”,开展“金融诊疗行动”“百行进万企”活动,宣传推广山东省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引导文旅企业寻求融资问题解决途径。

  15.加强统计监测。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要会同本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做好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重点掌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文化和旅游产业贷款投放量、

  信贷产品创新、运用央行资金政策成效等情况,统计监测结果作为下年度贷款贴息资金安排重要参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二: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市已于2008年制订了《朝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市政府又下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结合我们近期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就实施、落实好《规划》和市政府的《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按照国家统计规范,进一步明确我市文化产业的范围和门类,以及密切关联产业

  借鉴陕西、上海、厦门等地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发展文化产业不能忽视整体旅游业,以及与娱乐业交叉、关联密切的休闲健身体育业。由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共同发起、联合国内文化产业领域众多知名企业共同编纂的《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2003)》所列的文化产业子行业就有:纸质传媒、影音传媒、网络传媒、广告产业、旅游产业、艺术产业、体育产业。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权威性的解释说,旅游休闲活动包括:风景区游览活动、动植物观赏活动和休闲健身活动。所以应该按照国家统计规范,进一步明确,不仅对观赏人文景观的文化旅游业属于文化产业,对自然风光的观赏,对动植物(如花卉)的观赏及相关产业,也属于文化产业范围。休闲健身体育业即体育服务业,也是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

  从我市实际看,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也在加强文化内涵。在许多旅游线路上,既有人文景区景点,又有自然风光景区景点,很难将二者分开。

  把体育服务业纳入文化产业的发展范围和研究视野之中,也符合我市实际。我市许多县区,文化、体育由一个部门管理。多数体育场馆也进行文化活动;一些娱乐业场馆中,又有体育活动项目,如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从本质上来说,休闲性健身体育活动也是一种娱乐性消费、文化消费。深圳市就明确把休闲健身和体彩业列在文化产业中。另外,文化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属于相关文化产业层,也应予以重视。

  二、采取具体措施,实实在在地解决对文化产业的认识问题市政府发出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和战略位置。现在的问题是,要实实在在地、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模糊观念和认识。要教育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文化消费的增长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国家间综合国力竞争的日趋激烈,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早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的18%到25%。日本文化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我国文化产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在经济发达地区及西部一些省份得到长足发展,文化消费不断增长。2004-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化平均

  增长率22%。根据2004年、2008年两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40亿,至2008年增长至7630亿,年化平均增长率22%,其中法人单位贡献的增加值的年化增速为%,高于同期GDP的年平均增速(名义)近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由%提高到%。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规模8000亿,预测2015年将达17000亿。文化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要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出发,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性和必然性。不然,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就会同全国其他省市拉大差距,乃至影响经济综合实力同其他省市差距更大。

  从我市实际出发,要以四大文化为基础,带动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休闲、服务、广告等行业发展。要牢固树立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观念;文化产业是一项重要产业的观念;文化产品既可以被当地人民消费,更可能被外地、外省甚至国外人群消费,如果运作科学得当,可以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经济增长点的观念。

  建议借鉴江苏省的经验,举办文化产业发展高级研修班、研讨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主持,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文化、广电、出版、旅游、体育、文物等部门具体筹办,市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和各县、区有关负责人参加,邀请全国和省内文化产业专家,理论界、经济界、文化界人士,共同研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

  三、建议将文化产业列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市和县两级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和重大项目

  继上世纪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之后,江苏、湖北、湖南、天津、四川、重庆、广西、云南等省市也纷纷制定文化产业规划,力图在未来5—10年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左右提高到5—6%。因此,建议我市在编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时,将文化产业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并进行总体规划。

  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有经过充分科学论证的文化产业项目为支撑。要建立朝阳市文化产业项目库。要进一步明确朝阳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保护性开发战略、文化旅游先导战略、多元投资战略。要十分重视抢救、保护、利用朝阳古代文化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革命文化资源,当代文化资源。借鉴广东省对文化产业项目面向社会公布、推介、招标等做法,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文化产业项目开发。

  当前重点是要抓好进一步完善各市、县的文化产业规划。各市、县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上下功夫。从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和优势出发,制订出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中长期规划,尽可能避免在文化产业建设上走弯路。

  四、整合文化资源,在做强做大文化产业骨干企业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

  拥有若干实力雄厚的文化产业集团,是一个地区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整合、优化现有的文化资源,壮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做强做大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在这方面,我们应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组建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再发展一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文化产业集团,如演出经营集团、发行集团、旅行社集团、出版业集团、印刷业集团、文化电子商务集团等。

  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应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尤其是要实事求是,从我市实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具体来说,建议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现行体制下,我市文化资源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资源整合难度大。因此,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应由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参与,科学论证,政府推动。(2)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文化骨干企业。(3)凡已经组建或正在酝酿组建的事业集团应尽快向企业集团过渡;媒体集团应将喉舌部分之外的经营部分剥离出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鼓励文化事业单位与文化企业单位,从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经济效益增长出发的自愿联合、联营或各种形式的合作,逐步向文化产业集团过渡。

  五、大力扶持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1、搭建服务于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管理平台。由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市场

  准入、资质年检、效益评估的标准。运用计算机联网管理系统,形成面向全社会发布文化信息、介绍文化政策、提供文化服务、监督文化环境的公共平台,有针对性地为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2、营造有利于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除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政府主导的文化活动、文化项目、公益性文化项目资助、文化产品的生产、评奖等,都要为多种所有制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参与提供平等机遇。工商、税务、金融、稽查等管理部门依法支持各类中小型文化企业在文化市场中的合法经营和平等竞争。

  六、突出重点,发挥旅游业对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全国文化产业理论界的一些专家认为,地域性的、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发挥优势,集中力量求突破。一般来说,这个突破点在旅游业。从朝阳实际出发,除四大文化资源优势外,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不强,演艺业、音像业、体育服务业、传媒业等,都缺乏整体优势。而旅游业则资源丰富,潜力大,优势明显。旅游业关联度大,产业链长。应抓住辽宁省把我市列为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的重点地区、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我市文化旅游业项目对国外和外省市等社会资金又有极大吸引力的机遇,努力推进旅游业的发展。所以目前应乘势而上,突出重点,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演出业、娱乐

  业、影视业、传媒业、会展业、广告业、工艺美术品业、体育服务业、工农业观光业等文化产业的发展。

  要加大旅游产品的宣传营销力度。上海建立旅游集散中心,整合了当地和江苏、浙江的文化旅游资源,大大方便了游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朝阳应借鉴上海经验,在朝阳市区建立旅游集散中心。在人流物流增大的同时以朝阳为中心,面向国内外构建文化产品流通体系。建立朝阳文物、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科研数据库,实施文化资源向数字媒体转移,为传播多种文化产品的生产信息打造平台。以国家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为依托,开通综合性的朝阳文化产业网站。要尽可能加大投入,向国内外大力宣传推介朝阳文化产业项目,推销朝阳文化产品。

  七、大力宣传已经涌现出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我市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除四大文化已经驰名全国并在国外产生重大影响外,还有一大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先进典型。例如,凌源的皮影、建平艺术剪纸、朝阳戏剧创作的发展,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把发展“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的成功做法运用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来,对于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很有宣传推广的意义和价值。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也有一些好典型。如朝阳屹恒矿业有限公司,投资2400万元组建了凤鸣朝阳大剧院。这家剧院现在是我市最大的以演出业为主的文化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00多万元。

  朝阳龙翔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多名学者、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及优秀专业研发设计人员、竭诚为各企事业提供具有朝阳文化特色的各种礼品(会议礼品、办公礼品、纪念礼品、外事活动礼品等)高质量产品、高品位价值,不断向社会展现创意新颖、制作精巧的文化旅游产品。

  又如,朝阳三燕文化(旅游)产品研发中心是一家以文化旅游产品的研究开发、制作、销售为一体的民营科技企业。研发中心立足朝阳的化石文化、红山文化、佛教文化、三燕文化和深厚的民间工艺资源,按着市场经济的需求进行创意开发、包装整合,根据人们商务活动、对外交往的需要,开发制作产品保真、包装精美、携带方便的商务礼品、纪念品;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研制开发体现朝阳特色,以满足旅游者需求的旅游品;根据装修业市场的需求,提倡“一幅书画,一方奇石,一棵根艺,将改变你的一生”的理念,把文化产品带入千家万户。

  对这些文化产业先进典型,应以召开经验交流会、命名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文化产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经验和贡献,促进我市文化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八、积极培育和孵化文化事业单位中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优势部分;加强文物保护,强化文化产业潜在优势

  在努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在提高对人民群众公益性文化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积

  极培育和孵化文化事业单位中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优势部分,逐步增加其产业化成份。

  从一种事业转化为一种产业,需要一个孵化过程。在这里,不能有形而上学、片面性、一刀切。文化事业单位应当经过政府积极培育,待优势部分适应市场的时机成熟后,再让它们稳步走向市场。用市场行为将这些部分纳入文化产业市场运行的链条,最终形成文化产业。不能只从减轻财政负担出发,急于将一些文化事业单位推入产业行列。要防止这种既伤害公益性文化事业,又无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倾向。

  要加强文物资源的保护,在抢救和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要重视并强化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在优势,注重永续利用,长久受益。防止急功近利,损害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九、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各行业及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领导市和各县、区都应加强对文化产业各行业及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领导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有关部门与有的文物单位的不协调问题,解决旅游、文物、林业、土地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一些不协调问题。在文化娱乐、广播电视、报刊发行等方面,还应注意解决市和县、区政府所在地,市级、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矛盾,地方与企业的矛盾,以使各有关方面不要为争夺部门利益而增加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成本,制约文化产业生产力的发展。还要加强

  文化产业单位与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使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得以落实。

  北京市成立了文化产业管理委员会,云南等省成立了文化产业领导小组。我市也成立了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我市也应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和省内一些兄弟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统一协调领导工作。建议我市在适当时候召开文化产业工作会议,集中解决一些重要问题。

  十、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研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督查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

  我市应依托文化和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联合高等院校,建立全市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深入研究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现实问题和规划工作,编纂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年度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产业决策咨询和政策、方案选择。

  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发展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方面,应增加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建议清理并普遍检查一次已经出台的文化经济政策和对娱乐、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服务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对各县、区自己出台的扶持、优惠政策进行一次交流总结,对收到良好成效的应推广。要坚持通过差别税率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应实行文化新闻出版单位的所得税返还政策。建议对休闲健身体育项目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97号文件规定

  征税,不要增收其他费。建议推广有些县、区已实行的文化产业建设项目适当减免土地使用费、固定资产调节税。

  要建立和完善我市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这是明确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制订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对出现的问题、矛盾和困难有科学的认识,从而把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篇三: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旅篇:加速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宗和来源:《走向世界》2021年第02期

  在文化产业方面,2018年,青岛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32.7亿元,占当年GDP比重为4.9%,居全省首位。2019年,青岛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83家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37亿元,占全省比重为30.0%,省内龙头地位突出。随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2020年前三季度,青岛文化产业发展活力迸发,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营业收入841.6亿元,同比增长15.4%,比全国高16%、比全省高15%。文化产业持续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在旅游产业方面,2016年至2019年,青岛全市游客总人数达38200万人次;年度旅游总人数由2015年7455万人次增加至2019年11302万人次,年均增长11%;境内游总人数由2015年7322万人次增加至2019年11132万人次,年均增长率11.04%;入境游总人数由2015年133.81万人次增加至2019年170.26万人次,年均增长率6.21%。实现旅游总收入6622亿元,年旅游收入由2015年的1189.8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2005.6亿元,年均增长13.9%。旅游总收入占GDP比值由2015年的12.79%上升至2019年的17.08%。旅游业发展总体呈稳步上升

  趋势。成功举办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全球总决赛、第四届世界厨师艺术节、第八届国际戏剧学院奖评选及颁奖典礼等,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政策2018年,青岛市政府印发了《關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细则》《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奖补政策,全市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编制完成《青岛市全域旅游规划纲要(2018-2021年)》,2019年青岛市崂山区获批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凤凰岛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沽河、灵山湾获批省级旅游度假区。2020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20条具体措施,投入财政资金3000万元,帮助文旅企业渡难关、谋发展。夯实产业发展载体

  目前青岛全市共有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3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5个、市级11个。网吧、歌舞娱乐企业、游艺娱乐企业、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影视类企业(含影院)、新闻出版企业、演出行业企业等文化企业总数近1.1万家。截至2020年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57家企业。青岛出版集团多次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目前全市拥有A级旅游景区112处,其中,5A级旅游景区1处,4A级旅游景区26处,3A级旅游景区69处;星级酒店90个,其中,五星级酒店9个,四星级酒店23个,三星级酒店55个,二星级酒店3家。拥有旅行社594家,其中,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59家。加强

  招商引资,单体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签约和在谈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共139个,总投资额5388.2亿元。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是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中的两个产业门类。“十三五”期间,青岛文化核心领域规模扩充,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1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的20.5%,实现利润总额28.4亿元,占规模以上全部文化企业的76.7%,比重均稳步提升。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三大行业单位数量构成比为38.8:20.8:40.4,文化服务业占比实现提升。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视听载体等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新业态增长势头强劲。青岛市影视文化产业集群、现代海洋旅游产业集群入选山东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选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9个精品旅游项目入选山东省第三批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

  促进文旅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青岛文化、旅游与科技、金融、工业、教育、医养健康等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运用资本力量推动产业发展,先后设立了规模6000万元的青岛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9亿元的嘉文禧梦股权投资基金、规模2亿元的主旋律文化产业基金和规模10亿元的海控天程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成功引入了同程旅游、深圳优依购等企业来青岛投资。与青岛银行合作,挂牌设立省内首家文创支行。加大文旅新业态培育力度,研学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快速发展,青岛研学旅游产业体系项目获第四届山东文化创新奖。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获山东省研学旅行创新线路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奖,青岛18个项目获奖。青岛啤酒集团、青岛明月海藻健康产业园、青岛琅琊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7家入选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青岛玫瑰圣地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入选首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青岛海泉湾康养旅游基地、灵山岛森林康养旅游基地入选首批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青岛宝湖马术小镇、青岛上合·国际马文化产业园入选首批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各类省级示范基地数量居全省首位。青岛开展了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康养旅游基地评定工作,海信科学探索中心等一批获评基地成为市民和游客喜爱的“网红”打卡点。谋划在市南、崂山、西海岸主要婚拍点各建设一处婚拍驿站样板并研究制定服务标准。建立研学旅游、康养旅游等动态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文旅新业态项目进行扶持奖励。

  着力提升文化旅游消费

  2016年,青島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青岛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自2018年起连续3年纳入市政府市办实事。2018年以来市、区(市)两级文旅惠民活动累计发放政府文旅惠民消费补贴8300余万元,惠及群众500余万人次,直接拉动文旅消费3.3亿元,间接实现经济效益116.3亿元。据统计,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904元,同比增长12.9%,增长率位列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项指标之首,成为引领青岛消费的新引擎。大力发展文旅夜经济,推出8大夜间旅游产品、4条主题线路,制定音乐酒吧管理扶持办法,25条酒吧街开街运营,总面积近百万平方米,音乐酒吧110余家,驻唱乐队109支。青岛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020中国夜间经济二十强城市”。

  影视产业异军突起

  青岛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的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长城》《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等5部影片发放制作成本补贴资金5200余万元。2017年青岛成为中国首个、世界第9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电影之都,先后成功举办青岛电影交易博览会、电影之都青岛峰会、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颁奖、上合组织国家电影节、2019青岛国际影视博览会等影视文化活动。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区已建成40个世界顶级摄影棚并全部投入运营,累计接拍30余部电影电视作品。动画影片《C9回家》荣获第32届中国电影金鸡奖评委会最佳美术片提名。2019年全市电影票房6.02亿。2020年制定影视产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建设方案,新增影视企业近300家,全国首个UHD+5G直播室建成使用。

  新闻和出版业稳步发展

  青岛共有73家新闻和出版单位。2019年指导青岛出版集团资本运营板块顺利完成对喜马拉雅美元基金的出资,打通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通路。截至2019年底,青岛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营业收入达105亿元,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独角兽企业。“十三五”时期,先后组织举办“亚太手工艺文化周”“2019中国(青岛)工艺美术博览会暨文化旅游商品交易会”“第55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和“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会”,在全国率先创建专业化工艺美术行业版权贸易平台,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国内第一支以IP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基金。大力实施精品出版工程,全市共有27个项目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

  印刷发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五”期间青岛全市共有印刷企业1634家,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43家,增长率17.5%;资产总额200亿元,工业总产值166亿元,分别较“十二五”增加19.88亿元、34.35亿元,增长率分别为11.9%、26.1%;规模以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增长11家;从业人员达30254人。现有出版物发行单位1430家,较“十二五”期间增加606家,增长率为73.5%;网上书店305家,增加289家,增长率1806%。

  邮轮旅游取得新突破

  2016年5月,青岛成为全国第四个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印发《青岛市扶持邮轮旅游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成立了国内首个国际邮轮旅游组织——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邮轮分会。“十三五”期间累计接待邮轮349航次,游客48万人次,其中2019年共接待邮轮93航次,游客17.6万人次,在全国13个邮轮母港11个业绩下滑的情况下,逆势同比分别增长31%和57%,增幅居全国首位。

  “十三五”时期青岛的文旅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主体不强、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十四五”时期,青岛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以文促旅、以旅彰文,以文旅赋能,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借力互联网的文旅业态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应用创新、文旅IP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入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将青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国际时尚之都、世界海洋文化名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城市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

  Duringthe13thFive-YearPlanperiod,Qingdaosteppedupthedeepintegrationofcultureandtourismtopromotethehigh-qualitydevelopmentofthecultureandtourismindustry.Intermsofthecultureindustry,in2018,theaddedvalueofQingdao’scultureindustryrankedfirstintheprovince;in2019,583enterprisesinthecultureindustryandrelatedindustrieswereabovethedesignatedsizeinQingdao,withacommandingleadintheprovince;in2020,Qingdao’sculture

  industryexhibitedgreatvitalityandcontinuedtocontributetothecity’s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

  Intermsofthetourismindustry,from2016to2019,thetourismindustrywasonasteadygrowthtrajectoryoverall,withthetotalnumberoftouriststoQingdaoreaching382millionandthetotaltourismrevenueamountingto662.2billionyuan.ThecitysuccessfullyheldtheGlobalFinalsofMissTourismWorld,the4thWorldChefArtFestival,theselectionandawardingceremonyofthe8thInternationalTheatreAcademyAward,etc.,furtherenhancingthecityimage.

篇四: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31•【文号】•【施行日期】2009.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

  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旅游景区(点)要广泛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化内涵。有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要积极开发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演出活动,丰富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提高红色旅游的经济效益。(三)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既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本真性,又要通过旅游开发向外界宣传推广。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方式,加以合理利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注重原真形态的展示,另一方面通过编排,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效

  益的文化旅游节目。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文化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以旅游热点地区为重点,采取地方申报,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的方式,编制双年度《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项目,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进行表彰。给予一批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支持其向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推进文化旅游示范县建设,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

  (五)鼓励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设立连锁网吧、游戏游艺场所。结合不同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特点,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游艺娱乐企业在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游艺娱乐场所,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一站式旅游消费和文化娱乐园区。

  (六)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合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形式,推进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沟通与合作。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的文化、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旅行社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宣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文化活动,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七)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文化行政部门鼓励创意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挖掘旅游品牌的形象价值,拓展旅游品牌的产业链条;旅游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市场推广,逐步提高工艺品(纪念品)的信誉和影响力。举办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博览会和全国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鼓励有创新特色的

  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加强对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推广。文化旅游推广与对外文化工作相结合,在中国与其他国家举办的文化年或其他主题文化活动中增设旅游产品和项目展示,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国际影响。旅游部门发挥市场推广优势,将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充实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九)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人才。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编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确立一批文化旅游实践基地和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院系(专业),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联合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培训,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十)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与旅游质监机构要建立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抓住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实施监管。坚决打击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计划外自付费项目或强制购物的行为;打击导游司机私自收受高额回扣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打击宣扬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工作的领导。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成立两部门分管部局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司局参加的文化旅游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各级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建立相应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定期通报文化旅游结合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强本地区文化旅游的紧密合作。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文化旅游结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文化旅游协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开创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篇五: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文旅融合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41号)、《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0**)》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建设,壮大旅游实体经济,全力推动旅游业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转变,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持范围

  扶持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业素质与服务品质提升、旅游市场拓展、智慧旅游与信息化、旅游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等内容的旅游企业和有关镇(街道)及行政村等。

  二、扶持内容

  (一)项目投资

  1.旅游重点项目投资补助

  对列入市旅游重点项目计划,经依法核准或备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新建酒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并经审计的,经认定,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和可对外出售的投资额)以竞争性分配方式一次性给予4%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限额200万元;

  对在线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开发建设和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的智慧旅游项目,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并经审计的,经认定,按其实际投资额以竞争性分配方式一次性给予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限额100万元。对注册登记在桐乡市的互联网旅游平台,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10万元以内的奖励。

  2.乡村旅游项目投资补助

  鼓励各行政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万村景区化创建。各旅游企业(含景区村庄培育村),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和停车场等旅游相关设施,项目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并经审计的,经认定,按其旅游相关设施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以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购买游船游艇、旅游营运车、环保电瓶车等旅游设施设备并投入运营,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设施设备验收交付使用并经审计的,按其实际投资额,一次性以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3.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经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定,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建设智能导览、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免费WI-FI和视频监控等智慧旅游项目,以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实际投资额的4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万元。

  4.经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定,承担市本级旅游公共服务功能的咨询服务中心、文化服务场所以及符合评定标准的景区(含度假区、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不包括景区村庄)的咨询服务网点,经嘉兴市年度考核评定为良好、优秀的,以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

  (二)规模奖励5.A级景区(点)规模奖励对A级景区(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以内的奖励。6.旅游饭店规模奖励对旅游饭店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内的奖励。7.旅行社规模奖励对旅行社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以内的奖励。(三)品牌奖励8.A级景区品牌创建对首次评定为国家AAA、AAAA、AAAAA级的景区,经认定,

  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AAA、AAAA、AAAAA级的景区镇,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AA、AAA级的乡村A级景区村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以内的奖励。

  9.旅游饭店品牌创建

  对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旅游饭店,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题银鼎级、金鼎级饭店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首次评定为“银桂”、“金桂”级浙江省品质饭店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以内的奖励。

  10.旅行社品牌创建

  对首次评定为四星、五星级品质旅行社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当年度进入嘉兴市十强的市内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

  11.旅游商品品牌创建

  对首次被嘉兴市、省或国家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主导评定为嘉兴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旅游商品,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2.5万元、5万元、10万元以内的奖励。

  12.新型业态品牌创建对由省和国家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主导评定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乡村集聚区等各类示范基地、生态旅游区,以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40万元。13.旅游饭店品牌管理引进鼓励旅游饭店加强与国内(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对新引进的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取得品牌使用权)并委托经营管理,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以内的奖励。对国内、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在市内投资兴建,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经认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分别予以30万元、50万元以内的奖励。14.做实做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四)营销奖励15.地接奖励对组织国内外(桐乡市除外)游客在桐乡市旅游并住宿旅游饭店或品牌民宿的市内旅行社,年累计组团量达到500人次以上,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按每人2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市内旅行社全年奖励限额100万元。16.会务营销活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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