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24 15:40: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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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精选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3篇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单选题)监察机关调查( )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A.涉嫌贿赂 B.涉嫌重大贪污贿赂 C.涉嫌贪污 D.涉嫌渎职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解析:展开解析↓2、(单选题)监察机关经批准手续确定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 )以内有效。

A.六个月 B.三个月 C.一个月 D.十五日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解析:展开解析↓3、(单选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 )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A.三日 B.三个月 C.七日 D.一个月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解析:展开解析↓4、(单选题)监察委员会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决定。

A.党纪政纪处分 B.政纪处分 C.政务处分 D.党纪政务处分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A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5、(单选题)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 )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监察委员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本级监察委员会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C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6、(单选题)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 )证人等人员。

A.讯问 B.询问 C.盘问 D.审问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解析:展开解析↓7、(单选题)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 )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A.领导,指导 B.领导,领导 C.指导,领导 D.指导,指导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A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8、(单选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A.四届 B.两届 C.五届 D.三届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解析:展开解析↓9、(单选题)监察机关可以对( )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藏匿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 ),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A.涉嫌违纪违法,说明搜查理由 B.涉嫌职务犯罪,出示搜查证 C.涉嫌职务犯罪,出具工作证 D.涉嫌违纪违法,亮明身份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解析:展开解析↓10、(单选题)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 ),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A.盘问 B.讯问 C.询问 D.审问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11、(多选题)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

∙word/media/image1_1.pngA.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word/media/image1_1.pngB.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word/media/image1_1.pngC.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word/media/image1_1.pngD.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12、(多选题)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

∙word/media/image1_1.pngA.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word/media/image1_1.pngB.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word/media/image1_1.pngC.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word/media/image1_1.pngD.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word/media/image1_1.pngE.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正确答案:ABCDE  用户选择:ABCDE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13、(多选题)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 )。

∙word/media/image1_1.pngA.人民监督

∙word/media/image1_1.pngB.舆论监督

∙word/media/image1_1.pngC.民主监督

∙word/media/image1_1.pngD.社会监督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ABCD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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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多选题)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word/media/image1_1.pngA.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大利益等情形的

∙word/media/image1_1.pngB.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word/media/image1_1.pngC.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word/media/image1_1.pngD.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BCD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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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多选题)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 )

∙word/media/image1_1.pngA.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word/media/image1_1.pngB.可能逃跑、自杀的

∙word/media/image1_1.pngC.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word/media/image1_1.pngD.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16、(多选题)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可以依法作出哪些处置?( )

∙word/media/image1_1.pngA.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过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word/media/image1_1.pngB.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word/media/image1_1.pngC.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word/media/image1_1.pngD.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word/media/image1_1.pngE.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正确答案:ABCDE  用户选择: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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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多选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 )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word/media/image1_1.pngA.调取

∙word/media/image1_1.pngB.扣押

∙word/media/image1_1.pngC.查封

∙word/media/image1_1.pngD.处置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D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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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多选题)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 ),应当保密。

∙word/media/image1_1.pngA.舆情信息

∙word/media/image1_1.pngB.商业秘密

∙word/media/image1_1.pngC.国家秘密

∙word/media/image1_1.pngD.个人隐私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ABC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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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多选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哪些相关工作?( )

∙word/media/image1_1.pngA.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配合追捕逃犯

∙word/media/image1_1.pngB.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word/media/image1_1.pngC.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word/media/image1_1.pngD.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ABCD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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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选题)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 )的工作机制。

∙word/media/image1_1.pngA.相互协调

∙word/media/image1_1.pngB.相互约束

∙word/media/image1_1.pngC.相互制约

∙word/media/image1_1.pngD.相互配合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AD

21、(判断题)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可以根据调查的发展情况灵活变更调查对象。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对导入到我的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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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判断题)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两年后,可以担任仲裁员。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3、(判断题)监察机关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报案或者举报,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4、(判断题)公立学校校长要接受监察机关的监察。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5、(判断题)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6、(判断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7、(判断题)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可以连选连任。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8、(判断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死亡,则案件应当作出结案处理。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9、(判断题)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并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30、(判断题)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word/media/image2_1.pngA.对

∙word/media/image2_1.png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一、制定背景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家庭暴力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多部法律都有反家庭暴力的内容,22个省出台了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为了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经过多方征求意见,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界定

家庭暴力形式表现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或者身体、精神双重伤害。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详细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

(二)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

做好预防工作是有效减少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以下预防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并要求用人单位、新闻媒体、司法行政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中小学校做好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提高有关工作人员反家庭暴力职业技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机制,多渠道化解家庭矛盾以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调解组织应当及时调解家庭纠纷。

四是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提高监护人的依法监护水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三)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置

家庭暴力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毕竟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特殊性,需要明确公权力干预的边界和方式。为此,本法从家庭暴力的发现和报案、公安机关的处置、对受害人的救助、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环节作了规定

一是建立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二是设置公安机关告诫制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轻微家庭暴力,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加害人,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三是完善受害人救助制度。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四是发挥人民法院的作用。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五是全方面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司法实践上的有益创新与尝试,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的主要内容。为了保护受害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请按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一号公布 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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