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年度工作计划1 上海市委、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节能年度工作计划,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1
上海市委、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国家拟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碳排放强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继续大幅削减”的节能减排指标,确定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能耗和排放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区县、园区等,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继续把结构节能减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排污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以*推动为引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为企业节能减排开辟新的路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排。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强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计量、统计和考核体系。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区县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潜力,确定其到20**年的能耗,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二是围绕提升能效,强化节能标准建设和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工业领域,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筑领域,研究制订比现行节能标准更具操作性、更易执行监督的节能设计地方性标准,制定出台*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领域,研究制订水运、航空、轨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额标准。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对标达标工作。鼓励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能耗超限额标准的单位给予差别电价等处罚和媒体公布等。
三是强化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形成节能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交通企业和*机关、医院、商场、旅游饭店、学校等领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尽快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等,继续实施“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规定。严把“能评”和“环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五是发挥价格机制和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能耗超过产品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或超过用能定额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常态增长。
六是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开展钢铁、化工、石化、电力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理顺在沪央企等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体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专项指导和服务。健全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利用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机制。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
七是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氛围。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居民使用节能产品。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2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强化对我市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20**年节能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节能监察将紧紧围绕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85%的节能目标,有针对和侧重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节能监察原则
1、突出重点。以我市列入“万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工业企业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重点监察能源利用状况、能源管理和高能耗设备淘汰情况等。
2、协调推进。坚持市县(区)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和对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监察。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监察程序,完善法律文书体系,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确保监察执法公正性和合法性。
4、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及时对违法用能行为予以曝光,确保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监察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
2、国家有关政策:《*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20**]28号)、《*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20**〕42号);
3、中央部委有关文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87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20**年6号令)、《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国家质监总局20**年17号令)、《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115号);
5、省市有关政策:《安徽省20**—20**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XX市20**—20**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三、节能监察内容和时间安排
1、重点用能单位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
监察对象:万千家企业。
监察内容:根据企业报送的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报告的真实性。重点核查企业节能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情况,节能技术改造情况,能源利用状况系统网上填报情况等。
时间安排:20**年3—4月。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监督检查
监察对象:20**年以来经过节能评估审查,并且已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监察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情况,重点核查高耗能项目,同时兼顾重点投资项目。
时间安排:20**年5—6月。
3、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监察
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核查企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时间安排:20**年7月。
4、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节能专项监察
监察对象:部分宾馆、饭店、商场、机关。
监察内容:能源消费记录及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账情况;室内照明照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绿色节能产品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夏季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
时间安排:20**年8月。
5、工业企业现场节能监测
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监测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耗水*是否在能耗限额值内;依据国家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标准,测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对能效监测不合格者,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和改进建议。
时间安排:20**年9—10月。
6、财政资金奖励、补助的节能项目专项监察
监察对象: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节能项目。
监察内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奖励、补助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竣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时间安排:20**年11月。
四、有关要求
1、严明纪律、规范执法。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监察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20**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20**年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各被监察单位应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提供现场监察所需的能源统计报表、技术资料及设备台账等,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3、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现场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由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节能监察报告》,客观反映节能监察执法情况。对在监察中发现的不合理不规范的用能行为出具《节能监察意见书》,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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