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质量安全承诺书,菁选20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3-14 18:30:08 来源:网友投稿

质量安全承诺书1  为贯彻省*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我作为岗,对本岗安全工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我将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本岗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质量安全承诺书,菁选20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质量安全承诺书,菁选20篇(精选文档)

质量安全承诺书1

  为贯彻省*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我作为 岗,对本岗安全工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我将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本岗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就本岗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和要求,保证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二、认真履行本岗安全工作职责。

  三、支持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四、依据岗位安全自查内容搞好安全自查,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知识水*,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认真总结安全工作经验,为改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环境,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认真履行承诺,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效果。

  九、对本岗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发生安全事故,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 路小区 号楼 单元第 层 户,建筑面积为 *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 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房屋防水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损坏1年;

  6、 管道堵塞2个月;

  7、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 卫生洁具1年;

  9、 电器管线2年;

  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12、烟道一个采暖期;抽气孔两个月。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质量安全承诺书3

  作为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养殖场(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福建省地方标准,从事自行配制饲料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主动建立并完善自配料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批号、保质期、购进数量、使用对象、用法、用量、开始使用时间、停止使用时间等,并做好每批配料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三、本养殖场(户)自行配制的饲料只限自用,绝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

  四、自行配制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不添加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也不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五、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不违反饲料添加剂在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等规定。

  六、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不将兽用原料药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不违反有关规定及标准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七、将《承诺书》在本养殖场所明显处上墙公开,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养殖场(户):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3份,其中上墙公开1份,承诺企业保存1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存1份。)

质量安全承诺书4

  我公司本工程的安全指标是无重大工伤死亡事故。根据本工程情况,制定如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

  1.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陶健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安全负责人,确保安全保证措施的层层落实,既有执行者,又有监督者。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坚持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对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项目部、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予上岗。坚持每周一小时的安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部位工序施工前,均由安保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对各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各个时期、各个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彻底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地进行停工整改。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制度,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理。

  1.6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明确安全责任人,现场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其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坚持对施工队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7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重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保证。

  1.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等,均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1.10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11施工现场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和标牌,配备消防器材,由专职安全员管理,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12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牌,以加强安全意识。

  1.1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仓库、木材、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加工场地,包括需动火作业上下周围,悬挂安全标志牌,设置消防设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以防止或控制火灾。

  1.14施工现场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五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2.文明施工措施

  2.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创良好企业形象。

  2.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精神,增强文明施工

  意识,自觉实施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3为方便公众监督,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悬挂城监部门颁发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号、文明施工负责人、投诉电话等。

  2.4为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范围的围蔽统一按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实行围蔽。现场办公室及工棚设施要合理、方便、整齐、划一,工程一开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要同步进场。

  2.5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6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

  2.7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8要随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始终坚持监理工程师对任何过程和部件的检查都是合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要予以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2.9施工料具、设备分类堆放整齐,作业场地清洁整齐,井然有序,作业完毕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各种办公资料记录齐全,装订整齐,文整良好。

  3.治安管理措施

  3.1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3.2严格执行施工区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佩带胸卡。

  3.3工作人员仅限工程指定施工区域活动,非经许可禁止进入与工程无关区域。

  3.4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和人员安全。

  3.5材料车辆进单位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现场,停放指定停车场。

  3.6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盗或破坏。

  3.7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8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3.9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4.成品保护措施

  4.1成品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1)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3)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4)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4.2成品保护措施

  1) 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制。

  2)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队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队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荣誉和切身利益。

  3)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所有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 项目经理部制定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5) 在现场搭设库房,以便材料的存放,防止风、雨的侵蚀。对于不宜受潮,容易锈蚀的材料,在库房内搭设货架存放。存放时码放整齐,注意码放高度及稳固。

  6) 材料,设备搬运过程中,对于易损材料,设备,轻拿轻放,搬运到操作面后再拆除外包装,严禁为便于搬运提前拆除外包装。

  7) 对于必须安装而且易损坏,丢失的材料,设备及机房内的设备要在形成封闭条件后再安装,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8)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倒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等地面。

  5.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针对工艺部分施工的特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5.1人工开挖埋地管道沟槽时,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否则不得施工,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另外应避免在夜间开挖深度大于1米的沟槽。

  5.2人力搬运管子、阀门等时,小心轻装轻卸,动作一致,互相照应。起吊重物,必须先认真检查吊具、绳索是否可靠。起吊重物时,吊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5.3管道安装前应清理和检查管道内杂物。管道施工中途停工时应临时堵封管子敞口,防止小支物进入管内。

  5.4阀门安装后,应关闭严密。试压时可打开,试压后仍关闭。待调试或试运时加 以开启调节流量。

  5.5管沟开挖时土方离管沟边沿不得小于800m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沟边存放,施工时,应经常检查沟壁两侧是否有松动和裂缝或渗水现象,可能有塌方时应及时加护板和支撑。

  5.6下雨后管沟底部有积水时,应认真采取排水措施,且防止带电线在水中导电。

  5.7施工过程中往管沟内运送工具、材料等,应慢慢滑放,沟内人员应注意安全避让。

  5.8管道组装对口或水*移动时,严禁用手摸管口,以免将手指切伤或压伤。

  5.9使用手提砂轮或角向磨光时,应戴防护眼镜,进入工件时应缓慢,旋转方向应正确,操作时面部与砂轮偏侧,停用时待停转后才可将砂轮放于安全处。

  5.10吊装管子时,两端应栓好拉绳,预制件翻身或转动时应考虑重心位置,防止滑动或重心偏移而伤人。

  5.11在协助电焊工组对管道焊口时,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弧光刺伤眼睛,脚应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板上。

  5.12工地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负责统一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随便拉接。电线按规定敷设,严禁挂在钢脚手架上。埋地电线必须加钢管套管。所有电闸箱加锁,井架加避雷针。全部电动工具及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维修电气线路,保证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加强夜间照明的管理,确保施工部位的照明。

  5.13卷扬机及各种机电设备,应由持证人员专人操作使用,严禁他人操作乱动。

  5.14压力试验用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表数应为两块以上。

  5.15管道试压的应检查管道与支架的紧固性和管道堵板的牢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进行试压。

  5.16压力较高的管道试压时,应划定危险区,并安排人员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17试压时升压和降压应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压力必须按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增加,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发现渗漏时严禁带压修理,排放口不得对准电线、基础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5.18管道吹扫口应设置在开阔安全地域。吹扫口和气源之间应设置通讯联络,并设专人负责安全。

  5.19直至工程安全施工完成。

质量安全承诺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检查细则》,结合我院院科两级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优质服务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作为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院的总体要求做好本科室的.质量管理工作。凡因违反规定导致事故、纠纷发生者,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要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特别是核心制度的落实。对于不能严格遵照执行的人员要下岗培训,对于延误病人的抢救及治疗时机,造成医疗事故、纠纷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三、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病人,科学制定诊疗及护理方案,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实向病人及家属告知并严守患者隐私,在实行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和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前,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件,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

  资料,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四、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执业活动,做到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坚持应检必检、合理施治的原则。

  五、必须严格按照我院20**年版《病历书写指南》的要求书写门急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对于单病种、优势病种及重点病种病历必须按照要求书写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中一定要有中医内容,上级医生查房记录中一定要体现中医诊疗指导内容)。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我院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认真书写临床路径表格。科主任、质控员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严重缺陷的病历出科。

  六、适时进行医患沟通,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姓名,沟通的具体内容,沟通的结果),并要求病人及家属签署意见和医患双方签名;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尽可能使用病人及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违规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七、坚决贯彻执行会诊制度。凡遇疑难、重、危及诊断不明病例,一律及时请院外会诊,会诊要及早申请。急诊会诊必须随叫随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门(急)诊抢救必须按照门(急)诊抢救流程执行,病人在门诊就诊或在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或待诊、待查时,如果病情出现变化,病情加重或突发意外(如呼吸心跳骤停),应就地抢救,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迅速参加抢救,在病情允许情况下由医护人员陪同立即护送至急诊科进一步治疗观察;需住院者应在病情*稳后

  由医护人员陪同护送至综合icu病房或相关科室病房;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同时上报医务科、门诊办等相关部门。急危重病人入院后,接诊医师应立即进行救治,必须在5分钟内给予处置、建立静脉通路,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和)科主任必须立即查看病人,指导抢救治疗工作。

  八、加强围手术期病人的管理,认真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完成术前、术中、术后的手术安全核查和手术风险评估,从填写手术通知单开始,做好手术病人身份识别和手术部位识别双重检查,特别对昏迷病人、急危重病人、老年人和儿童要实施腕带管理。加强手术病人*安全的管理,防止因*不当造成病人的二次损伤。手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应予病人家属查看后提送病理检查,并做好交接登记。

  九、凡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重大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报送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紧急手术病人,在无家属及关系人等特殊情况下,应向科主任、医务科和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但术前谈话内容要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要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更改术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并再次向病人家属告知、说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十、认真贯彻落实查对制度。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种报告应按相关规定认真查对,保证准确无误,确保病人的安全;药剂人员在药品调剂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十对”,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人的病情变

  化,特别在抢救病人时,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护士一定要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抢救时所有药品的空瓶,在抢救结束核对登记后方可销毁。违规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按照分级护理制度为患者提供护理措施。按要求及时巡视,观察病情变化,第一时间通知医生,遵医嘱给予治疗措施。强调患者活动范围,重危护理患者不可离床活动;一级护理患者可在病室内活动;二、三级护理患者可在病区内活动。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亲自指导下书写医疗文件、参加手术和各项诊疗操作,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违规追究责任人全部责任。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务科批准后方能单独值班,违规者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负主要责任。

  十二、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抢救病人的需要。因抢救器械、药品等抢救物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三、医患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封存病历(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不得掩盖或隐瞒,并及时上报医务科。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不得将真相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及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更不能将相互之间的不同意见或矛盾暴露在病人及家属面前。否则,因此引发的纠纷,视情节及后果对当事人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病历中相关文件完*员权限及时限:

  (1)门(急)诊病历记录,就诊时完成;

  (2)入院记录,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

  (4)病程记录,病危每天至少记录1次;病重至少2天记录1次;病情稳定至少3天记录1次;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

  (6)接班记录,接班后8小时内完成;

  (7)转出记录,转出科室前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8)转入记录,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9)阶段小结,每月至少1次;

  (10)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由经治医术前完成;

  (11)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由术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一助完成术者审签;

  (12)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麻醉术前、术后完成;

  (13)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由术者或一助即时完成;

  (14)术后3日病程记录,每日至少一次,要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5)有创操作记录,操作完成后即时完成;

质量安全承诺书6

  为保障全省乳制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乳制品生产管理,加强乳制品行业自律,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我省乳制品的安全放心消费需求,在此,我们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乳制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诚实守信,严格自律,遵规守法,保证出厂乳制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二、自建自控奶源。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的,企业保证自建自控奶源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企业保证原料乳粉质量安全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确保原料乳质量安全。

  三、杜绝搀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做法。从原奶收购、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销售运输全过程实施严格管理,原奶和乳制品批批严格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过程记录和销售记录,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承诺严格执行 “五不”规定:不接受委托加工,不搞贴牌生产,不进行分装生产,不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五、生产羊奶粉企业承诺,严格奶制度,不收掺有牛奶的羊奶,不以牛奶冒充羊奶,不收购散奶,羊奶制品保证做到纯真,质量优良。

  六、乳制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价格合理,诚信守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强化管理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七、倾听消费者意见,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下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振兴陕西乳品产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乳制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和必须坚守的底线。

  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自觉遵守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质量安全承诺书7

  为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安全,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是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企业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检验条件等持续保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的条件,如发生重大变化,15天内向质监沣东新城分局申报。

  三、本企业严格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并做好生产记录,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各项指标和相应规定的要求,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四、本企业每一批次的产品都要进行出厂检验,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检验设备定期检定;检验员定期培训;做好并保管好检验记录。

  五、本企业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污染,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库房保持整洁干净;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并进行定期培训。

  六、本企业承诺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添加剂使用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项制度,并如实记录制度的运行情况。

  七、本企业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添加剂应符合

  国家标准规定;原辅材料进厂要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级的原料生产加工。

  八、本企业的"产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晰,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保证不伪造产品标识标注,不利用产品标签欺诈、误导消费者。

  九、本承诺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使广大员工众所周知。

  承诺人:**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8

  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质量安全承诺书9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粮油质量安全,市*等相关部门及粮油购销、仓储、加工、零售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严把粮食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及卫生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粮食质量管理工作。

  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决不收购发霉、变质或受污染的粮食,对每批收购入库的粮食都要使用仪器进行化验。

  四、粮食加工企业保证粮食质量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认真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

  五、粮食销售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粮油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进货台账。

  六、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单位:中卫市*、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卫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宁县*、海原县*、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中卫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卫市粮油购销公司、中卫市军粮供应站、宁夏三鑫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鑫正源面业有限公司、宁夏万齐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裕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雪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中昊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宁香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金麦子粮油综合加工厂、中卫市鑫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金福面粉加工厂、中卫市利禾粮油销售部、中卫荣盛超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林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宁县禹王面粉有限公司、中宁县军粮供应站、中宁县丰泽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宁县万宝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亨源粮油有限公司。共33个单位。

质量安全承诺书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切实保证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年修订)》及附录:中药饮片的要求生产和销售药品,绝不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药品。

  2、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和行为规范。

  3、严把原药材购进质量关,严格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保证不从不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原药材,不购进使用其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饮片。

  4、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保证销售药品的可追溯性。对入库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明药品质量状况,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生产和销售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入库、不销售。

  5、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并做好温湿度、药品养护等记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安全有效。

  6、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7、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并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理。

  特此承诺!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20**年x月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1

  近期,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要求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承诺:

  一是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二是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三是定期并如实向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数量、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

  四是储存粮食的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是粮食不与有害物质混存。

  六是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混存。

  七是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要单独存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或者销毁处理。

  八是储存粮食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存在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九是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人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销售出库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与检验结果一致。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时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十是运输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质量安全承诺书12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 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 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 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 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 诺 人: 日 期: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质量安全承诺书13

***************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安全零伤害”、“装备零故障”、“质量零缺陷”的奋斗目标要求,为彻底杜绝重特大安全、装备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已知晓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安全生产告知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我已知晓本企业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设备事故管理》、《工艺装备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工艺装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本企业各项工艺装备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装备事故的发生。

  三、我已知晓本企业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质量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产品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分类》、《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我一定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工作,为公司安全、装备、质量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

  如果本人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装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肇事者),我愿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之后,接受被开除出厂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4

  **泸县宏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 (姓名)班组在贵公司 项目工地从事 楼( ~ )层的 工作,保证一切听从贵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本班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人自愿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罚:

  一、本班组人员不够,未达到规定的节点工期时,我自愿受罚 元/次;

  二、工人有不听从贵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三、贵方要求夜间加班,如有工人不听从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四、当天应完成的工作量一定通宵加班完成,否则我自愿受罚 元/次;

  五、后序工作必须等前部工作验收后再进行,没有经过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就抢先施工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六、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或落手清的要求,又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好的,我自愿受罚 元/次;

  七、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由于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罚款 元,且一切损失由我负责;

  八、工人擅自与总包或监理人员顶撞的`,每次罚款 元;

  九、本班工人如在生活区内出现男女混居,每人每次罚款 元;

  十、本班工人如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烧水、或煮东西吃,每次罚款 元; (以上罚款只要有依据,无须本人签字,即可在工资中扣除)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5

  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质量安全承诺书16

  致: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 的招标文件后,我司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要求编制投标书,现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就 工程有关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5、提交结算资料的承诺:在工程正式移交后 日内,一次性提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

  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7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保证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18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以内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合同货物寿命期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5、我方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我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期不少于20年。

  6、在合同货物寿命期内,我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潜在性缺陷或原理性故障时,会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对于合同货物,我方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经买方事先同意。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8、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9、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且我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2 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3 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4 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

  10.5 赔偿损失

  除已有约定外,我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买方选择任何以上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11、我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提供伴随/售后服务。

质量安全承诺书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全过程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的消费安全。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组织培训和学习。

  二、保证按相应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按照相应农产品产地标准对基地进行管理;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三、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或者销毁制度。

  四、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

  五、建立全过程生产管理完整档案,且按要求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七、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郑重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x

  日期:**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20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粮油质量安全,市*等相关部门及粮油购销、仓储、加工、零售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严把粮食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及卫生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粮食质量管理工作。

  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决不收购发霉、变质或受污染的粮食,对每批收购入库的粮食都要使用仪器进行化验。

  四、粮食加工企业保证粮食质量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认真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

  五、粮食销售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粮油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进货台账。

  六、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单位:中卫市*、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卫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宁县*、海原县*、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中卫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卫市粮油购销公司、中卫市军粮供应站、宁夏三鑫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鑫正源面业有限公司、宁夏万齐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裕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雪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中昊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宁香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金麦子粮油综合加工厂、中卫市鑫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金福面粉加工厂、中卫市利禾粮油销售部、中卫荣盛超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林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宁县禹王面粉有限公司、中宁县军粮供应站、中宁县丰泽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宁县万宝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亨源粮油有限公司。共33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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