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省卫生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供大家参考。
省卫生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13-2014 年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 组长拟任人选竞争上岗的公告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 湘发〔2012〕 15 号)、省委组织部 《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人员 竞争上岗 的实施意见》( 湘组发〔2010〕 13 号)
和我厅《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湘卫人发〔2011〕 13 号)
文件精神, 经厅党组研究, 决定对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 2013-2014 年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组长拟任人选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争职位 1、 省卫生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人选 1 名 。
2、 2013-2014 年省卫生厅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组长拟任人选1 名 。
二、 竞争范围 省卫生厅机关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 都可报名 参加。
三、 任职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 规定的 6 项基本条件, 具备履行岗 位职责所需政策理论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 , 近 3 年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称职
以上, 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在省卫生厅机关任副处级职务满 3 年的现任副处长(2010 年2 月 28 日 以前任职)或者现任调研员 , 年龄在 55 岁 以下( 1958年 3 月 1 日 以后出生)。
2、 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组长 在省卫生厅机关任主任科员 职务满 3 年 (2010 年 2 月 28 日以前任职), 年龄在 40 周 岁 以下(1973 年 3 月 1 日 以后出生)。
四、 选拔工作程序 1、 报名 与 资格审查:
符合竞职条件人员 自 愿填写报名 审批表, 由所在处室签署意见, 于 2013 年 2 月 22 日 下午 17:00 前报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符合竞职条件人员 名 单在厅机关公布。
2、 考试测评:
采取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拟定于 2 月 25 日 下午在厅机关进行竞职演讲与现场答辩。
竞职演讲与答辩时间每人 10 分钟, 包括介绍本人简历、 工作业绩、 德才情况和任职设想, 并进行现场专题答辩。
由专家评委组根据演讲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3、 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分为大会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大会投票推荐的人员 为厅机关主任科员 以上干部、 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 责人、 厅二级机构负 责人。
4、 成绩合成:
按考试成绩占 30%, 民主推荐占 70%合成竞职人员 总成绩。
5、 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人选总成绩, 按 1: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在厅机关公布; 由厅人事处会同驻厅纪检组组织考察。
6、 讨论决定人选:
厅人事处汇总考试、 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 结合岗 位需要, 提出人选建议, 提交厅党组研究决定。
7、 公示与 任用: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 在厅机关公示 7 天,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办理任职手续。
五、 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竞争上岗在省卫生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由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驻厅纪检组负 责全程监督。
全体工作人员 在竞岗工作中必须认真负 责, 公道正派, 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严格保守机密, 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全体干部职工要讲党性、 讲原则、守纪律, 凡有以下行为的, 一经查实, 将严肃处理。
1、 通过宴请、 安排消费活动、 打电话、 发短信、 当 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 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 为自 己或他人拉票。
2、 收受他人贿赂, 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活动。
3、 编造、 传播谣言, 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4、 违反干部选拔工作保密规定。
5、 其他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省卫生厅人事处
2013 年 2 月 21 日
附件 湖南省卫生厅竞争性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考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及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 制教
育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任现职级 时
间
所在单位 及职务
报名职位
工 作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近 3年度 考核情况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
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 处室)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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