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例文,供大家参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范文 范文一:
XX 年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XX 年, 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心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为我县“赶超发展、 激情跨越”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职能配置、 工作流程,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 做好卫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改革, 调整完善工商、食品药品监管、 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功能区管理机制。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 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试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开展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试点。
(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 推进市县两级同权扁平化审批试点。
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和网上联合审批制度, 创新联审、 联办、 联批等方式。
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改革, 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 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挂靠单位彻底脱钩。
推行企业投资高效审批机制, 力争县级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 100 天左右。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加强法定招标范围内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开展“网上商城”采购, 强化招标文件联合审查模式, 完善诚信管理体系。
(三)
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建立直接登记和备案登记相结合的新型登记模式,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工作。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健全基层选举、 议事、 公开、 述职、 问责等机制, 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能力。
推进专业社会人才体制改革, 加强社工人才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良性互动、 有效衔接的“三社联动”机制。
(四)
规范政府民商事行为。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 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合同、 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 做好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备案工作, 提高政府合同规范率。
二、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做好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前期调研, 建立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中的组织实施主体、 决策范围、 决策工作档案、 年终考核等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
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规定举行听证。
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探索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制度。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 扩大审查范围。
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是否调整或者停止执行的参考依据。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二)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
围绕县委、 县政府中心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批工作,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 通过网上征求意见、 召开讨论会、 听证会等形式, 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做好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工作。
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 继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做到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 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 及时向社会公布, 提高规范性文件科学性。
加强规范性文件内容宣传, 方便公众知晓和查询。
三、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理顺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尝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探索基层综合执法, 增强中心镇治理能力。
开展执法协作, 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 跨地区协同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 深化行政许可裁量权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 对裁量基准进行评估和修正。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着力解决刑事案件移送问题。
(二)
推广柔性执法。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文书说理工作, 进一步推广行政执法全程说理。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完善行政指导流程, 规范行政指导程序, 建立相关制度, 使行政指导规范化、 制度化。
四、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一)
扩大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 政协监督, 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
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探索网络问政新模式, 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公众、 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 举报或报道, 降低行政执法有效投诉率。
(二)
加强内部层级监督。
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行政职权公开系统、行政执法网上运行系统和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 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监督, 构筑腐败惩防体系。
实现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监督工作常态化, 重点督查不公开的案件。
继续开展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案卷评查, 加大重大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和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力度。组织开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 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问责对象,规范问责方式和程序, 坚持有错必纠、 有责必问。
五、 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一)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 矛盾调处、 权益保障机制。
在房屋征收、 土地征收、 社会保障、 环境保护、 公共安全等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署名有效初信(访)
答复意见送达率、 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录入率和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达到 100%。
(二)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更加注重运用调解、 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进一步提高复议案件的调解、 和解率, 做到案结事了。
完善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与行政复议工作日常联系制度,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三)
完善复议互动机制。
深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互动, 通过召开复议与审判联席会议等方式, 就行政执法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 并达成共识。
继续开展“三率”(出庭应诉率、 败诉率、 司法建议反馈率)
情况检查, 将检查内容扩展到整个行政机关应诉、 应复工作,并结合检查情况抓好整改。
六、 提升政府法治能力
(一)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
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 的要求, 对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试行)》 科学制定各功能区、 镇(街道)
和县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 有效运用考核结果, 完善激励机制。
(二)
提高法治意识。
制定领导干部、 公务员法律知识、 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 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或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更新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启用更新知识网上考试系统。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力度, 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法制理论研究, 重点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增强法制机构履职能力。
加强法制机构队伍自身建设, 着力解决基层法制机构人员不足、 素质不高等问题, 配足法制工作人员, 打造一支有政府法制部门专业特色和优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范文二:
宜春市 X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XX 年,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紧紧围绕市委、 市政府中心工作, 认真落实《江西省 X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县(市、 区)
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 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2. 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采取政府常务会前学法、 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 4 次。
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 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 40 学时, 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 作为公务员考核、 任职、 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组织参加国内知名院校举办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 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 法治思维。(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3. 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 报纸、 广播、 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 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政府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 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4.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到 XX 年底,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政府或部门法律顾问协议。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少于 2 人, 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不少于 1 人。
对于规模较大、 人口较多的村委会, 要积极提倡聘请法律顾问, 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努力营造议事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良好氛围, 确保法律顾问决策”全参与”。
着力提升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意识, 督促法律顾问服务“全方位”。(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5.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到认真衔接和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律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 向社会公布。
整合政府信息化网络平台, 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精心编制和实施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关, 坚持“逢文必审”, 做到“有件必备”。
政府法制机构对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权限、 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要及时通知制定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逾期不处理的, 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并向社会公布。(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7. 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跨部门、 跨行业综合执法, 减少行政执法层级, 解决交叉执法、 多层执法、 多头执法等问题, 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保障和监督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8. 推行网上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执法办案系统与监督系统, 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 网上审批、 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 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9. 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 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 并经研究批准, 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 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 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 自由裁量权基准、 行政执法结果、 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10. 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 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 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执法内容、 执法方式、 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 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县市区政府、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11.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 乱摊派、 乱罚款”的行为, 有效解决执法不公、 执法不严、 不作为、 乱作为等问题。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对执法频率高、 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有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 年内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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