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15篇

时间:2022-11-05 14:55:07 来源:网友投稿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15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2018年法制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和同事们的关心下,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履行法制工作职能,较好的完成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15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15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2018年法制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和同事们的关心下,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履行法制工作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重点工作:一、法制培训工作为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截止至目前我局有计划、有重点、系统地组织学习共开展、参与执法培训12次。其中我局内部培训3次,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专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鹤北进校园和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名山专场;参与县法制办培训1次;参与网络培训1次,食品许可网络培训;参与市里培训3次,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政策解读及综合知识培训、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能力提升暨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培训班、2018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参与省里培训4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全省应急预案暨应急能力建设培训班、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交流工作业务培训班、全省餐饭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为快速提高办案能力提供法律支撑。二、案件核审工作截止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0件,一般程序案件78件,简易程序案件2件,办件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截至目前罚没款入库合计33.1万元,同比增长97%。法制核审案件80件,核审率达百分之百,无一复议诉讼案件。三、法制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共参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10余次。完善奖励制度,出台优秀办案人员奖励办法。按照市食药、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建设年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权利清单梳理及流程再造工作经多次梳理,截至目前共完成17大项69小项权利清单梳理及流程再造工作,报送材料200余份。五、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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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食药监管报表工作要求,完成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表工作。完成信息化支撑数据统计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42篇。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侵权假冒案件34件。

  具体工作措施:一、强化责任,规范行为,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根据基层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针对立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罚没物资处理等突出问题,强化执法办案的有效监督。二、严格案件核审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各办案单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深度不够,与各办案单位沟通协调较少,导致对某些案件了解不够深入。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培训和法规业务学习,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各部门沟通,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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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工作

  作者: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20年第07期

  本刊讯(记者王崇民)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持续做好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責任。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基本原则,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控制风险为目标,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首先,将生鲜、冷冻畜禽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水产品及其制品列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场所,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其次,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的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实际数量与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同时,除要加强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外,各区还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各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进而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零感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针对监督抽检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第四,继续做好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立即督促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对进场车辆和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市场清洁、通风,市场消毒完毕后应在明显位置做好“已消毒”的标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市场商户对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在处理动物和生鲜产品时,工作人员须穿好工作服、配戴手套并做好面部防护,有效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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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要点

  2021年,市场监管局继续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全县市场良好秩序。建立“4216”工作机制(严守四条底线,紧盯两项突破,坚持一个理念,当好六种角色),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市场安全监管、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为融入成德眉资同城化、金青新大港区一体化发展和建设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严守四条底线,突显保障民生新成效坚持党组带头学、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等方式,突出抓好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四大安全底线,服务民生。一是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紧扣疫情发展动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防控;持续抓好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日常检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依

  法行政能,强化“互联网+”监管,紧盯疫苗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事前风险防范,牢牢把握市场安全舆情的主动权,将防控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贯穿到市场监管全过程。

  (二)紧盯两项突破,注入服务发展新动能一是紧盯知识产权工作,着力抓好创新能力建设、知识产权成果培育保护和转化运用等重点工作,着重解决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支撑不够等问题,力争高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验收,为下一步申请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紧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全力推进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力争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保持在全市前三分之一先进行列。(三)坚持一个理念,提高“金”字招牌知名度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个理念,各市场监管所强化大局观念,结合辖区特色精准切入,打造特色亮点,服务地方发展。五凤所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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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在旅游环线中,有山有水好轻松”的休闲旅游发展方向,打造“女子所”,喊响“办市场事,找女子所”口号;福兴所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卫生室易制毒特殊药品监管,打造“全时段”禁毒防护网;土桥所辖区毗邻简阳、乐至、中江,创新打造边界食品安全联席监管机制,助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

  (四)当好六种角色,彰显市场监管新作为以开展党史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狠抓重点工作落实,着力当好新经济企业培育的“服务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定。

  第一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委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不少于1次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规定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分局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2、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事项的个体户注册登记。3、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按计划组织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按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依法加强安全管理。5、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6、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7、负责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第六条相关科室履行以下具体工作职责。1、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办公场所、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2、市场主体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的吊、注销工作。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包装、检验、培训等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行政审批科: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5、市场信用监管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6、质量监督与管理科: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7、标准计量科: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修制订工作。8、食品安全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和大型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9、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10、稽查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事故。11、市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12、效能办(组织人事科):负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第七条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要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参与、配合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做好各类次生、衍生事故的防范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七进”等活动。

  第十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任务。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四个最严”要求,以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和监管部门能力建设为重点,夯实监管基础,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以专项整治为龙头,违法添加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加大全过程、全环节检查力度,强化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年度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信息及市场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及频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适时开展飞行检查。对问题单位或产品抽检不合格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度和检查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排查、动态归零。

  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使用单位,视违规情节严重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二、以完善产品溯源体系为中心,深入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一)开展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的化妆品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兼顾宾馆、洗浴场所,美容美发机构的检查覆盖率不少于50%。检查内容要以溯源管理(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违法宣传、非法添加、非法自制化妆品、经营使用假冒产品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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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整治要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工作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综合利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公告公示、消费警示等手段,提高整治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四个一律”的处理原则,强化打击力度。

  各分局要积极创新,强化对美容美发等化妆品使用机构的监管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

  (二)开展网络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

  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统一安排,继续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网络经营化妆品店铺、网站、平台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网络经营化妆品违法势头。

  三、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按照国家、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积极参加《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培训,规范现场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告知、产品确认、结果报送、抽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提高抽检工作有效性。

  要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持续加强对婴幼儿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上一年度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要开展跟踪抽检。

  要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公示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处置率达到100%,一查到底,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落实案件通报和协查制度,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发挥系统和社会的力量,在最大范围内有效打击化妆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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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继续巩固与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继续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体系建设。要加强哨点管理,推进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在保证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基础上,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汇总分析,要提高风险信号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方面的系统性、区域性、敏感性风险。重大敏感案例要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妥善处置。

  2022年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任务指标为每百万人口50份,我县任务目标21例。

  五、以《化妆品监督条例》及配套规章为重点,加强培训宣传工作

  随着《化妆品监督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出台,培训和宣传工作将是2022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局将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全县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积极开展《条例》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认真组织开展“5﹒25爱肤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宣传化妆品选择、使用常识及化妆品监管的法规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参与化妆品宣传工作和监管工作,推动行业自律,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的有效形式。

  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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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要求,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努力打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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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1.08.252021.08.25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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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以下简称总局《通知》)要求,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分类改革举措(一)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全覆盖。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共有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1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重庆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市局根据《实施方案》及总局《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涉及审批或监管职责的改革事项,逐项明确了责任处室、改革内容,申办许可(备案)的程序规定,并进一步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各个改革事项的具体管

  理措施(详见附件1-15)。(二)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市场监管领域共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在重

  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分别试点直接取消审批和实行告知承诺,市局分别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详见附件16-17),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三)确保各项分类改革举措有序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同时要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在登记环节由市场主体填写相关备案信息一并办理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由市场主体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原审批方式,完整、准确、一次性地告知市场主体开展经营需要满足的条件、办证后的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的后果,市场主体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要及时按照具体管理措施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实施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及时做好承接,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的举措要严格落实到位。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许可类涉企经营事项以及非许可类涉企经营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理清监管职责,依法实施监管。对主管部门模糊、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主动向区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由区县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明晰监管职责,增强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盲区。对许可类涉企经营事项,按照四种改革方式,严格执行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的监管要求和监管规则,确保有效监管。(二)进一步压实协同监管。认真执行“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完善“先照后证”告知内容,精准告知申请人需办理许可及审批层级、部门等关键信息,重点提示不实承诺的后续处罚、信用惩戒等关键内容,向行业主管部门100%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或备案事项“照后证前”“照后备案前”监管衔接制度,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全程跟进,依法查处无证、无备案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不予许可的市场主体情况后,按规定督促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确保“证”“照”监管无缝监管。(三)进一步防范风险隐患。树立底线思维,立足本地实际和职能职责,逐项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防控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注

  重对具体管理措施的定期评估和分析研判,按照需要适时调整具体内容,及时完善更新,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的深度融合,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推动高效监管。

  三、相关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局、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重要性,认真领会改革精神,落实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观念,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统筹兼顾推进改革,确保“放”“管”结合,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县局、各处室(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涉及审批和监管权限下放的事项,各处室要充分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和交流,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对具体管理措施的学习和把握,确保各项下放的事权承接到位。(三)强化督查检查。市局将定期开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督查检查和总结评估,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改革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区县局要注意总结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管理措施的通知》(渝市监发〔2019〕9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附件:1.广告发布登记具体管理措施2.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具体管理措施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体管理措施4.设立认证机构(风险等级低)审批具体管理措施5.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具体管理措施6.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化肥)具体管理措施7.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具体管理措施8.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具体管理措施9.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具体管理措施10.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具体管理措施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具体管理措施1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1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具体管理措施14.设立认证机构(风险等级高)审批具体管理措施1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具体管理措施16.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17.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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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一、年度工作总结年3月13日,我局挂牌组建。组建以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以改革为统领,一手抓机构整合、一手抓依法履职,基本实现了“秩序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的工作目标,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一)打基础、促整合,机构改革稳中快进一是成功搭建组织框架。完成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设立、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中层干部调整、一般人员划转及时到位,局机关办公场所搬迁、区政务对接使用等基础工作顺利实施,内部管理、执法行为、责任落实等多项制度制定出台,有效确保了全局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方、运行有序。二是有序推进职能整合。贯彻落实“大市场”、“大监管"工作理念,餐饮监管职责向下延伸,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核发一体化”试点开展;案件基础数据库、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和法律文书样本有效统一;涵盖、、、的投诉举报中心运行成效显著;“事权划分"、权力边界清理稳步进行,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职责体系初步建立。三是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及时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两个事业机构的整合重组,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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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补充执法力量提供了有利条件.针对机构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大队行政建制偏低、派出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向市、区两级反映、争取,成功实现了执法大队由正股职建制向副科职建制升格,区编办也已批复同意在黄桥街道、高铁新城两个板块增设正股职分局。

  (二)聚合力、助升级,服务发展质效提升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落实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各项改革举措,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也稳步实施。年,全区新登记内资企业户,私营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外商投资企业户;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全系统发放“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份、“一照一码”版营业执照份,抄告“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信息批户。二是“四大战略”实施硕果累累。年,全系统在商标、名牌、质量和标准化“四大战略"实施上都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全区新培育申报件中国驰名商标、件省著名商标、件市知名商标,再认定件省著名商标、件市知名商标。望亭的御亭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入选苏州首批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牛头”商标获评“年江苏风云品牌”,“虞河”、“阳澄湖"商标入选苏州十大农产品商标。新增件苏州市名牌产品,新申报件江苏省名牌产品。中亿丰公司成功获评苏州市质量奖,金宏气体成为相城首家入围市长质量奖最终评审环节的企业,另有家企业申报了江苏省质量奖。吴通通讯制定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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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标准获批通过,成为相城首例由企业提出并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家企业起草发布项国家标准;家企业申报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家农业单位申报项苏州市农业地方标准,获立项项。

  三是助企强企成效显著。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笔,助企融资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笔,助企融资亿元。加强企业信用合同建设,指导家企业获评年度省级重守企业、家企业获评年度市级重守企业,新命名年度区级重守企业家;完成家国家级重守企业、家省级重守企业、家市级重守企业和家区级重守企业复查工作.

  (三)守底线、强监管,民生安全防线牢筑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夯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制度保障基础,推动食品安全“三方责任”有效落实。加强源头把控,全年新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近千份;预审份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材料和份企业产品委托加工备案材料,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许可证现场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等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专项整治次,巡查、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次。积极做好禽流感防控、第届世乒赛、年家具博览会、苏州相城国际人才精英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的食品安全监管及保障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城大讲堂—-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等活动,发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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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余份.圆满完成区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题询问和区政协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管情况对口协商工作。完成各类食品抽样检测批次,查办食品类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全面启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出台《相城区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和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日常监察、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家,处理协调各类举报投诉多起,日常监察工作行之有效.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酒店、宾馆、商场、超市以及旅游景点的电梯、游乐设施、观光车等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做到有的放矢。组织住建、公安、安监、消防以及特检院等部门,进行全区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牵头开展“”全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维保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家,电梯台,发现隐患电梯台,依法封停台,立案调查一家企业;各地方板块共检查电梯台,发现、整改问题电梯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多份,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次,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我们还配合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在澄阳工业园综合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督查等项联合执法检查中,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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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保障“三品一械”安全.组织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许可初审等工作,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等现场验收、核查家,形式审查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变更现场核查家.扎实加强药械源头监管,实施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认证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场验收家,医疗器械认证检查及体系考核家次。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检查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家次,查处药械类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例,完成“三品一械"抽检批次。

  (四)抓重点、净环境,市场秩序规范稳定一是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了“助创业,保创新"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家具市场行业专项整治、红盾网剑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直销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整治活动,对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违法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区个重点专业市场的证照管理、经营行为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宣传时有发生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年,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除食药案件外,还查办了其他各类案件件,罚没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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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扎实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企业年报服务,认真做好宣传普及、咨询解答、操作指导等工作,年度企业年报率达到。组织企业信用信息抽查,先后开展了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次企业出资管理情况抽查和次广告经营单位情况抽查工作,抽查企业户。严格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户市场主体已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三是广泛开展质量、合同、认证认可等各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产品、商品质量监测,抽检家具、童装、汽车配件等各类产品、商品批次,并对部分重点行业、单位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开展电信、银行、供水、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房地产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份。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认证认可监管,检查许可证获证企业家,对家企业管理体系评审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计量管理,办理各类计量证书发放、换证、撤销家,开展停车场计时计费装置、定量包装商品量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次。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新增公示网站只,新增挂标只,受理网络申投诉件.

  (五)多举措、重实干,维权惠民扎实有力一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我们整合原、、、各个平台系统,建立了区级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平台自年月投入运行后,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意见建议件.作为消费维权重点的窗口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件,办结投诉件、举报件、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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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及其他事项件。各级消保委组织受理、办结消费者投诉件,调处群体性消费纠纷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人次。

  二是持续强化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推动村级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开发区漕湖农贸市场、渭塘翡翠农贸市场和玉盘农贸市场个村级农贸市场以及元和聚贤农贸市场按标准建成快检室。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互查互学、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和平安市场宣传月活动.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完成个市场的基础信息录入。

  三是不断深化计量惠民工程和“两免费"检定。开展诚信计量实事工程和健康计量惠民工程,完成流通领域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台件、居民家用水银式血压计免费检定维修台件.开展“两免费”检定工作,完成个医疗机构台件计量器具和家农贸市场台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检定合格率均为。

  (六)优素质、求效能,三项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年中“谈心谈话"和年底调研座谈两次全局性的交流活动,收集整理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分析反馈机构改革形势进展,有效统一了全系统的思想认识.通过多场次丰富多样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提高待遇、规范管理,有效提升了协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正股职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和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等工作也都顺利完成.二是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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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与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力打牢了党风廉政工作基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得到了广泛宣贯.组织开展轮“清风行动”督查,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窗口规范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巡查,对财务收支、固定资产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四风”反弹。

  三是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调整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制员培训,法制工作得到顺利衔接.严格案件核审,共核审件局审案件,退回补证件,执法监督得到有效落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百姓关注热点、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为切入点,积极宣传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六五”普法末期考核验收成绩优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也稳妥有效。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通过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成了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和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录入。

  二、年工作计划年,我们肩负着为未来五年开好头、起好步,深度融合、改革攻坚的艰巨任务,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突破瓶颈、固本强基、提升效能”为主线,全面强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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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事后监管、保障民生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推动相城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着力理顺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一是调整完善机构设置。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定方案”,研究明确执法大队和基层分局的内设机构设置,推动实施基层分局增设和机关科室调整。二是推动形成更加顺畅的内部工作模式。要抓紧完成“事权划分"工作,明确具体业务工作的事权主体,厘清机关与基层分局的职责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制定落实基层分局规范化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三是推动形成更加顺畅的外部运行机制。要抓紧划分权力边界,明确部门职责范围,推动形成部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公室、质量强区办公室等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进一步理顺基层分局与所属板块的关系,推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的落实.(二)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要扎实做好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确保年报率进一步提高。要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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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去年,国务院出台号文,专门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出部署。月号,苏州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要认真研究落实市政府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机制,理清“先照后证”模式下各单位、部门职责,完善机制、整合力量,着力**无照经营面广量大的难题。推动建立联动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制定落实全区重点领域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加强对重点产品、商品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商品的后处理,特别要开展好升降平台制造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升降平台产品质量,防止升降平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制定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自愿性认证企业监管巡查计划,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深化“放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告发布行业、汽车店销售行为、流通领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和家具行业进行整治。组织开展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专业市场安全管理.要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网络监管工作。要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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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着力强化民生保障,进一步保障“三大”安全一是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统领,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千方百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要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核发一体化”。要规范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和监督抽检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切实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围绕食品安全领域最棘手、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三方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扎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市级初审验收和省级复核考评等工作.二是以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要明确工作重心、合理安排计划,通过对事故易发领域的重点监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切实突出监察效能.以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两个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特别要按照的比例对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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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夏季全区气瓶充装单位联合检查和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要加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氛围。

  三是持续强化药械安全监管.要继续做好新版、实施工作,确保药品零售企业新版全覆盖认证.要根据省市食药监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开展制售假劣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等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落实三品一械抽检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

  四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重点,巩固和扩大惠民利民成果。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办机制,探索推进中心平台向基层延伸,高效办结各类投诉举报.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和解”工作机制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维权知识教育引导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治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继续抓好民生计量工作,推进诚信计量、健康计量两项惠民工程,开展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两免费检定。要稳步推进农贸市场移交工作,探索新体制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模式,继续推动开展村级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工作。

  (四)着力深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一是持续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红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一照一码"改革,积极开展存量企业新照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先照后证"抄告制度,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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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继续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推动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要根据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要求,围绕苏相合作区、高铁新城、阳澄湖文创园、望亭国际物流园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联系与指导。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出资形式和住所登记等方面,降低互联网企业创业门槛.

  二是继续深化“四个战略”实施,支持区域经济提档升级。继续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力争在各类质量奖项、特别是苏州市长质量奖评选中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围绕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加强商标、名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争创知、著、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继续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

  三是扎实做好助企融资等服务工作。继续依托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登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同指导与帮扶工作,通过重守企业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着力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两级班子建设,根据履职新要求、新形势,着力打造一支善谋事、会办事、能成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两级班子队伍。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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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加大争取力度,力争两级政府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辅助人员配备上给予更多支持,进一步壮大两支队伍规模。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特别要在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探索开展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加快干部专业监管能力提升。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并根据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开展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追求。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监督、考核、问责等多种手段,持续改进干部作风。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廉政文化氛围。要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契合实际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完善常态化效能考核机制.要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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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对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要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案件核审、行政指导和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案件评查、复杂疑难案件讲评及核审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法制员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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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作者:来源:《中国食品》2018年第19期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杳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傳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酋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人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公安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場准人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6.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司。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三)法规司。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人、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司。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反垄断局。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人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公安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

  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人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6.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司。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三)法规司。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人、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或跨省(自治区、直轄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司。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反垄断局。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5、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6、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7、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4、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5、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6、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证照方可入市经营。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范本)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位内整洁卫生。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划行规市,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2、市场内商品___、上架、进盆、进池,不得触地销售,摆放整齐有序。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三、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1、市场主办方必须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达到文明规范的管理标准。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等病媒防治工作。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四、市场车辆管理规范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市场交易大厅内肉制品区、蔬菜区摊位隔板上方需张贴的创建宣传标语内容一、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二、文明创建共参与,文明成果同受益;三、文明源于一点一滴,和-谐始于一言一行;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一言一行和-谐情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

  

  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篇2](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二)负责辖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县局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登记许可。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工作。(三)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___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四)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特殊标志、___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___,建立并完善消费___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辖区内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六)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七)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八)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在乡(镇)食安委的领导下就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___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协管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协助辖区重大___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021年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商业活动的策划与___实施;2.___指导撰写各种公关活动方案;3.据市场信息及行业动态(范本),进行活动策划和执行;4.协助部门经理对活动进行整体协调和把控;5.评估活动效果并编制活动报告;6.根据业务需要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塑造良好企业形象;7.根据公司市场战略和业务需要制定市场调查计划;8.定期收集竞争对手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范本),并整理、分析,形成报告;9.负责活动现场的统筹、监督管理与执行;10.负责公司刊物及行销刊物的企划;11.负责公关、接待及新闻稿撰写发稿;12.执行定期行销活动资讯的更新与维护;13.设计活动相关文宣。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二)

  

  1、有效整合媒体资源,确保各类推广文案执行到位,达成公司销售目标。

  2、负责营销策划部的工作及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3、收集有关行业的信息,掌握市场动态(范本),分析销售和市场发展状况,提出书面报告及针对性意见。4、制订营销策划方案和销售计划,负责营销活动的策划、___以及实施。5、公司产品品牌形象策划以及品牌管理。6、参与公司新产品拓展的调研工作、主持完成产品的市场定位及策划报告,独立撰写前、中、后期策划方案以及撰写广告宣传所需的各类文案并独立呈报。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三)1.根据要求完成各类执行方案、招商方案、行文报告等撰写工作。2.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各类别客户服务方案。3.针对性地收集行业相关资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范本)。4.配合策划经理及项目经理完成市场方面的相关工作。5.定期制定项目研究报告及客户分析报告。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四)1.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进行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2.主笔完整的市场活动全案策划;3.相关市场信息、行业政策,了解市场趋势;

  

  4.根据收集到的市场数据,对目标市场进行分析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5.完成公司内部及面向合作伙伴的策划案及分析报告宣讲;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篇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12•【字号】•【施行日期】2019.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省局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本实施细则所称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指省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三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职责时,应当把市场监管

  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四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省局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消除制约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每年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重视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有效解决法制机构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四)加强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对全省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评议考核工作,客观评价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水平。

  第五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组织起草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依法组织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

  (二)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搭建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平台,逐步扩大法律顾问、法律人才库成员、公职律师参与市场监管事务的广度和深

  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三)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地方立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理论

  研究,优先保障改革亟需立法。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依法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报备,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第六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力抓好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的“放、管、服”工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针对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

  (三)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七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

  为。(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

  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二)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方式,建立常态

  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

  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第八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第九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完善省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第十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四位一体。

  第十一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问责。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十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局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及技术支撑力量,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1.深化“放管服”各项措施。继续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提高行政效能;落实“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任务。2.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针对消费维权热点,对重点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二是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二)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作用,落实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即时信息抽查、年报信息抽查,加强出资、行政许可等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力度。倒逼市场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信用度,自觉履行主体责任。2.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一是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进一步发挥信用约束作用;二是探索更加高效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3.突出市场监管重点。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二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盯紧安全,进一步加强风险集中领域监管1.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整治,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二是扎实开展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三是进一步引入和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等级评定、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等监管工作效能。2.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开展高风险及易发事故的承压设备隐患治理,在电梯、锅炉、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

  

  

篇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肉制品生产重点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作者:蔚宏奎张聪王崇民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20年第10期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6部门联合开展的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精神,9月14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以“建设质量强省、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何建中出席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参观、专业讲解、公益检测、现场答疑等形式,展现了建工建材的检验检测相关内容,让人们零距离感受检验检测的工作程序。通过现场咨询,能够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检验检测相关知识,充分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提升社会认知度。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西省检验检测行业为助力疫情防控,积极贯彻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截至8月底,共有23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减免相关检验检测费用409.68万元,惠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2122家。

  山西省省局认证处、示范区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检验检测学会,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对象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肉制品生产重点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近日,市場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推动肉制品质量提升。

  《通知》要求,此次行动要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自查等情况,以及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及销售等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入生产场所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发现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原料肉、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开展抽样检验。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风险问题和风险企业,相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

  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肉类,以及非法采购加工陆生野生动物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名单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自2020年5月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全省申报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单位共12123家,其中示范店186家、诚信店11937家。9月15日起,申请创建单位名单正式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省局微信公众号“辽宁市场监管”对外公布,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与评价。

  据悉,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共分两类,即诚信店创建和示范店创建,且示范店是在诚信店的基础上进行创建。申报诚信店需要满足证照齐全有效、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不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不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5个基本条件;申报示范店则需要在申报诚信店的基础上具备保健食品销售展示专柜(专区)且总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等3个基本条件,以及符合《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标准(2020版)》的规定。

  本次创建活动借鉴了合格评定行业的国际通行做法,重在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我负责,以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创建活动,让保健食品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牢固树立“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的诚信意识,从而营造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篇十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好好地做个梳理并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可是怎样写工作总结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篇120**年,在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一)药械稽查方面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1、开展春节节前检查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

  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2、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

  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二)市场稽查方面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二、存在的问题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下步工作打算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3、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究,有究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篇2今年,药械监管股工作紧紧围绕药械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药

  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均取得成效。

  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的整体工作思路,我们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共有一级以上医院及药械相关事业单位16家;药品经营企业159家(其中药品批发公司1家,连锁销售公司2家,零售单体药店79家,零售连锁门店7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4家;个体医疗诊所及口腔诊所39家;疫苗接种单位18家。今年我股着重检查药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覆盖面已达到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覆盖面达到100%,一级以上医院覆盖面达到100%。开展了“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食品药品掺杂使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查工作”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高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车辆75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60余户、医疗机构50余户、药品批发企业1户、疫苗接种单位18户。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销售假药行为;以搭售的形式买药品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未按时上交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自查报告等行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案件11起,其中简易程序1起;一般程序10起,结案8起,1起案件因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上缴罚款,已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准备申请萝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案件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将产品报市食药监局请示做假药认定,待市食药监局出具认定结果后,研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至黑

  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处理。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2,892.88元,现已上缴罚没款总计:22,892.88元。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日常工作中,我们督导网报单位积极上报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报告认真审核,对可疑报告及时电话核查,对不规范报告及时修改,对规范报告及时评价上报。截止目前,共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5份,完成了既定目标。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审查、核查工作今年4月,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工作委托我局办理,我们接到此项工作任务后,积极向市局请示、学习,努力完善并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对申请办理许可、备案、变更的企业,悉心指导、严格审查、准确核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核查药品经营企业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次,受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事项变更25家次。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四、工作存在的问题1、由于监管面积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药品医疗器械动态巡查的频次还没有达到。2、有关医疗器械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较多,尤其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刚刚实行,很多内容还需学习、消化、领会。3、“性保健品”类产品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很多产品打着“适宜人群”、“产品功效”等“擦边球”宣传其治疗疗效,应采取措施重点治理。五、下步工作打算药械安全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药械安全这项工作,将药械监管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1、着力开展医疗机构、个体牙科诊所、眼镜店监管工作,以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为重点环节,以医疗机构为重点领域,以一次性无菌以及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2、继续推进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加大药品购、销、存相关记录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的、陈列的及已经售出的药品均为100%系统内药品,保障药品可追溯性。

  3、积极做好局机关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限、保质量的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配合局办公室、党办、法规股等机关股室开展工作,做到工作不拖拉、不积压,配合好各部门完成汇总、报表工作。与食品股及各监管所、分局等部门做好联动,遇事不推脱、多协调,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局工作稳步进行做出自己的努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篇3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二、强化日常监管手段、拓宽案件查办渠道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流通环节: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

  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

  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三、依法许可、严把准入关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

  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

  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篇4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证照改革情况。稳步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上半年,全县新增法人企业1094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7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9户,为全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企业年报情况。坚持舆论宣传和重点督促相结合,积极引导经营者进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至6月21日,我县20**年度内资、个体户、农合公示率分别为86.79%、94.61%、91.82%,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三)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全面落实对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粉丝面制品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共检查食品经营户4320户,生产企业121家,餐饮服务单位362家,其中学校食堂65家。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上半年,我局抽检食用农产品133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白酒、糖果制品、蛋制品、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食品77组,合格率达97.4%,不合格2批次,已立案查处。(四)药品安全监管情况。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滋补类产品专项检查,抽检滋补类中药饮片8批,已送市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排查上海新兴药业问题白蛋白,检查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9家,其中2家不合格,已立案查处;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检查零售药店220家,立案55起,罚款2.55万元,2家零售药店主动注销执业药师证,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20余家。(五)化妆品保健品监管情况。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检查、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2家,化妆品

  经营企业72家,限期整改44家,有效规范了我县化妆品、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根据市局特种设备年度监察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608台套。

  (七)价格监管情况。四月份以来共办理价格投诉74件,其中:市长热线54件,人民网留言2件,12315热线转办4件,价格投诉电话12358(7212976)14件,全程做到咨询有回音,投诉有落实。

  (八)知识产权情况。上半年,我县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8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276件。“XX槐花”、“XX坛闷蒜”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新申报“XX硬质小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

  二、存在的问题(一)政务信息分隔,阻碍了部门信息共享。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有分隔现象,登记全程电子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事中事后监管不能完全到位。基层监管范围大、任务重,一些单位存在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不完善、人员较少、各部门对推送的数据领取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关于下一步重点工作的计划(一)企业登记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化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举措,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增添活力,服务XX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生产环节:7月开展小麦粉专项整治工作、8-9月饮料企业专项整治;10月酒类企业专项整治;11月肉制品专项整治;12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销售环节:继续开展生猪市场整治;9-10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整治;国庆中秋食品安全检查;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餐饮环节:联合教育等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整治。

  (三)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和风险分级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开展全县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价格监督检查。落实省局《关于印发20**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推进企业降成本工作的通知》,完成两个《通知》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局主动联系专利资助申报网上系统移转我局的事项。做好科技局移交我局的96件发明专利和205件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工作;主动和县商务局联系掌握出口企业情况,做好对出口企业申请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指导服务工作。

  

  

篇十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仔细履职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圆满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一)市对县考绩取得好成绩。我局共承担市对县考绩四项内容,从目前掌握情况看,成绩良好,其中质量工作排B组第一、全市第三;大拆大整之"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项目排B组第一;个转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B组并列第一;食品药品安全(平安建设"负面清单')B组第二、全市第六。

  为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党政同责'、"条块同责',列出**条任务清单,落实问责方法,集全系统之力加以推动。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对寄递行业、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敏感物资等领域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强化食药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G**维稳安保工作成效良好,我局多人获先进个人荣誉。四是加大服务招商选资力度,完成招商选资项目企业设立登记**家,注册资金达**亿元。

  (三)重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年十大重点项目都已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局部项目超额完成。其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项目中,积极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简易注册程序,全年办理网上登记**x件;积极落实住所新政,办理"一址多照'****家,集群登记**家。食品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项目中,攻克食品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隐蔽性高、顽固性强等难题,实现小作坊备案率、分类监管率、抽检覆盖率x个**x%。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项目中,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确保"三重企业'四个率达**x%,全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基础保持稳定。

  二、仔细履行职责,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强力推动。一是全力开展"大拆大整'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系统实际,研究部署"大拆大整'系列工作,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资源浪费严重、环境破坏较大的小作坊、小加工点、"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和城中村进行整治,经过疏导,已登记市场主体****户,取缔****户,自行关闭****户。二是全力做好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工作,将"四小一市场'综合整治作为提升平安建设满意率的首要载体,争取在"四小一市场'平安暗访中少扣分。三是全面完成G**维稳安保任务,将G**维稳安保作

  (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一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深入开展"三大一严'"四小一市场'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以来,行政立案**起,移送公安线索x条、案件**起,刑事立案**起,对**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食品安全相关案件即去年查获的特大贩卖珍稀野生动物案的**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最高判刑**年,有力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分子。二是深入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年检测能力达到****批次,并以全省裸分总分最高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大力开展学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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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智慧监管项目,全面完成**家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任务,建成学校"智慧监管'工程**家,完成率将达到**x.x%。高标准完成放心农贸市场创立,投资****多万元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上塘综合农贸市场建成使用,顺利通过省级放心农贸市场验收。三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扎实推动基层食安委组建全覆盖,试点推动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探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多方互动共赢的鼓励约束机制;深化四个"你我'和食品安全"五进'等系列活动,完善科普宣传站和网络点题平台。

  (二)全面推动"三强一制造'。推动实施"质量强县、标准强县、品牌强县'战略和"x制造'品牌建设,成绩突出。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x家企业获评县长质量奖。编写**县质量强县"十三五'规划,并正式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新增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企业x家,累计**家。二是深入实施标准强县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x个、行业标准x个,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个。大力推动企业产品自我申明公开工作,全年共有**x家企业上报**x项标准,涵盖**x种产品。三是深入实施品牌强县战略。持续实施筹建规划和园区品牌建设规划,"全国泵阀产业知名品牌创立示范区'已通过验收检查,成为全市首个"全国知名品牌创立示范区',这项工作获省质监局创新奖。出台《**县质量与品牌奖励资金管理方法(****年修订)》等奖励扶持政策,明确在科技投入、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年x家企业新申报x名牌通过评审,已进入最后一轮;x家企业新申报**名牌通过评审,也已进入最后一轮。四是大力实施"x制造'品牌建设。**县获批省第二批"x制造'品牌建设试点县,获得了市政府改革试点工作;共起草"x制造'团体标准草案x个,x家列入**市"x制造'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已完成培育工作。

  (三)倾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一是推动小微企业成长三年计划。有效**资金瓶颈,设立x亿元专项资金,缓解"转贷难';政银企深度合作缓解"融资难',帮助**x家小微企业贷款x.**亿元;强平台拓空间,促进企业集聚发展,提速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注册成立首家众创空间**XX公司,精心打造了瓯窑文化"特色小镇'。二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全年新增市场主体****家,办理前置改后置****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执照****x户,协助**县人民法院办理破产企业居全市第一。三是深入推动商标品牌服务工作。依托瓯北品牌指导站加强辅导服务,扩大商标注册量,全年我县新增注册商标****枚;全面推动商标质押工作,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向县内**家银行全面覆盖,授信额度达x.**x亿元,贷款发生额****万元,办理专利权质押****万元,参与企业数和贷款总额均居全市第一。

  (四)全力维护公正市场竞争秩序。一是强化经检办案工作。切实把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办结案件**x起,大要案**起,移送公安**起,罚没款**x.**万元。成功查办全市首例网络冒用知名企业名称专业权违法案件,并被省工商局列为十大网络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之一。二是深化药械保化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四品一械'检查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共立案**件,结案**件,罚没款到位**.**万元。三是强化重点产品监管。针对监督抽查基数庞大、涉及行业领域广等监管难度高问题,科学制定抽查计划,仔细开展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x批次,其中合格**x批次,合格率为**.x%,比**市平均水平高出x.x个百分点。将儿童服装产品列为重点关注产品,一方面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帮扶指导,切实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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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平稳调整,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全面融合,三局合一的融合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二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开展常态化效能督查,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庄重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等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县委作风巡查组工作,对巡查组反馈的x件**个主要问题建议进行仔细整改,全面解决到位。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条举措'和市委"x+x'文件精神及反对"四风'要求,形成了"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四、****年工作思路

  ****年,是我县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推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县市场监管局正式合并之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优五提'发展重点为中心,仔细履职市场监督工作职能,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奉献。

  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三是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星级市场创立(乡村农贸市场的星级创立工作,推动"阳光厨房'、放心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免费检测室等建设;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建设,不断稳固提升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四是全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继续深入实施餐桌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四小一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深挖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切实提升食品安全平安建设成效。

  (二)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紧紧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加大力度,拓宽领域,提高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红盾护航'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继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推动网格化监管机制的落实,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隐患,确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针对"四品一械'市场的薄弱和领域等突出问题,加大稽查工作力度,促进"四品一械'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积极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监管工作,做好企业年报后续抽查工作。以大拆大整为契机,注重重点领域无照经营的监管,积极履行查处关闭职能,确保监管到位。

  (一)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基层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乡镇食安办综合协调能力和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能力。二是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县创立。以****年实现"四个明显提升'为目标,进一步倒排时间、细化计划、落实责任,加快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

  (三)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个转企'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继续推动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仔细执行《服务招商引资促进项目落地发展假设干意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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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优化服务,促成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规范消费投诉集中行业的经营活动,促进行业提升发展水平。

  (四)深入实施质量"三强'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扎实开展政府质量奖工作,积极开展"千争创万导入'活动。深入实施标准强县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深入实施品牌强县战略,大力推动"x制造'试点县建设,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继续加强计量、检验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工作,开展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计量检定机构的能力提升。

  (五)切实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切实抓好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开展多形式培训,增强业务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助推干部掌握监管业务知识,提升监管技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分级核审制度,规范统一执法程序、文书、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定的职责边界和履职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处分案件备案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日常督查、专项巡查和主题教育,加强党内学习,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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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和职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169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169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根据区政府委托,履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四)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新区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五)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1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商品)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

  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开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职数2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党群机构的设置、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一)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稽查大队,挂经济检查科牌子,指导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为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股级职数2名。

  (二)基层派出机构共核定工商所专项编制124名,其它事项另行发文明确。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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