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衣制度第1篇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标准,树立公司的统一形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一、工牌组成:员工工牌由公司logo、公司名称、个人照片、姓名、部门、职务、编号、签发日期七部分组成,并依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衣制度热门11篇,供大家参考。
工衣制度 第1篇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标准,树立公司的统一形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牌组成:员工工牌由公司logo、公司名称、个人照片、姓名、部门、职务、编号、签发日期七部分组成,并依顺序编号,与员工工卡对应。
二、工牌识别:统一贴免冠1寸照片、盖公司行政人事部章后(工牌背面)生效。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厂部生产部经理)采用红色吊绳皮质吊牌;厂部(生产部、品管部、工程部、仓库、采购部)主管、办公室职能部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研发部、业务部)工作人员、厂部(品管部、工程部、采购部)工作人员采用蓝色吊绳皮质吊牌;厂部生产部组长、领班,员工采用白色卡套(因考虑实际情况后,厂部仓库员工、厂部生产部五金丝印组领班、员工采用蓝色吊绳白色卡套)。
三、办理流程: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七个工作日后将配发员工工牌,员工工牌中员工编号由行政人事部依据员工序号与工卡同步编制。
四、管理要求:
1、工牌属卡套的一律配戴在左胸前、属吊牌的一律佩带在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工牌处理;
2、上班时间(包括外出),员工必须配戴工牌;
3、员工离职时工牌应缴回,否则将赔偿20元;
4、工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行政人事部补发,每个扣缴工本费10元;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部门经理签证后,交行政人事部补发;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利用工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将工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6、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配戴工牌,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配戴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5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每次记申诫一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处分。
7、公司外来人员(包括客户、供应商、快递公司人员、送货人员、退货人员等)进入公司统一到前台领取临时工牌或者贵宾卡佩带,采用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追查不到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外籍客户除外。违者以未佩带工牌处理。
8、除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免于佩带工牌外,凡属公司员工一律佩带工牌上班。
执行日期:本规定20**年从8月6日--9日开始试行,从20**年8月10日开始执行。以前管理规定、制度、规章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工衣制度 第2篇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市场部负责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人力资源部及计划物流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领用核签及员工个人档案,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工作时间着装及面貌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服应及时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划伤现象。第三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春秋装及夏天装)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
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由个人申请更换。
3、市场采购员负责工作服订购时,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人力资源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登记保管。
4、人力资源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人力资源部人员按具体的通知单要求如数发放。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秋装和夏天装,检验员和其它员工以不同颜色区分。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春秋装、夏天装各两套。工作服使用年限为两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根据季节申请夏,秋工作服每年各一套。人力资源部查实后向仓库下发工作服发放通知单,仓库接到通知单后向员工发放工作服。
3、根据季节一次性发放当前季节所需的两套工作服。秋、夏工作服交替更换时间为(5月1日后换夏季工作服,10月1日后换春秋季工作服)。
4、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员工袖标,入职一周后由所在部门主管向公司申请工作服。申请流程(新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工作服,人力资源部向仓库下发同意发放工作服的通知,新员工持通知单至仓库领取工作服)。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
2、员工6个月以内(包括6个月)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
6—12个月的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超过两年自动离职的应当上交最新发放的工作服,旧工作服不收回。(新工作服无法提供的则在工资中扣除最新工作服的相应费用)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仓管员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人员监管,以便下次奖励工作期限超过2年的一线优秀操作工。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可由本人向所在部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单后至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因工作损坏的由本人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后领取一套旧工作服。
5、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6个月内(含)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
工作6—9个月折旧费为50%,9—12个月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上无折旧费。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6、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7、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赔偿;
8、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工衣制度 第3篇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
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
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
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
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x年x月x日
工衣制度 第4篇
1、发放范围:
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类别和牌面标志:
(1)酒店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佩戴工牌,上边标注山东金马大厦,下边标注部门名称及工牌号。
(2)实习生佩戴实习名牌,名牌标明中文姓名、部门及一寸免冠照片。
3、工牌佩戴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将处以罚款,并填写《处罚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丢失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5)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需要更换工牌者,不能交回者及离店1个月以上交回工牌须交纳工本费。
4、发放程序:
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对工牌号及员工情况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员工。
工衣制度 第5篇
一、目的
规范工作服领用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工作服的发放与管理
三、管理权限
1、人事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量体安排及联系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着装规范进行考核;
3、人事部负责服装的入库、保管、领用、及领用的汇总;
负责离职人员工服款项的扣除;
四、领用程序及离职押金扣除条款
1、新入职员工(包括临时工)原则上须转正之后方可领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用规定服装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组长和厂长签字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到人事部领用
2、新员工入职公司发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两套(以入职时间为准),扣押全额工作服制作费作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费用以制服押金条的形式发给个人,当个人工龄满两年时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当月工资中返还押金部门
4、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离职时扣除全额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条,不予返还
5、工龄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离职时凭制服押金条扣除60%的费用,其余部门在离职当月工资中返还(注:押金条一并收回)
6、工龄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凭制服押金条扣除30%的费用,其余部门在离职当月工资中返还(注:押金条一并收回)
7、工龄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领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费作为福利有公司为其承担,无需扣押个人费用
五、着装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上班在岗期间必须统一穿工作服
2、试用期员工转正之后絮叨人事部备案,领用或订做工作服
3、服装要保持整齐、干净,不露胸或披挂,不随意搭配、调换
4、人事部每月对服装库存进行盘点,核定安全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及时申请采购
5、员工是否按照行为规范和本管理规定要求着装,纳入个人考核内容;
期间不得私自外借或外卖工作服,凡外借、外卖者罚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间,不着装工作服的,发现一次扣罚10元/人次
六、附则:
1、本制度由会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总经办监督,解释权归人事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随时修改,附件同样有效
工衣制度 第6篇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社会形象,全体员工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着装整洁得体。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两种(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发放及回收:
1、员工入职后,按季节选择发放新工作服,若因库存空缺,可暂行发放旧工作服(勉费使用),待增补库存后,再以旧换新。
2、所有工作服,均设以下规定发放给员工使用:
a、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内,辞职或辞退时归还工作服,缴纳50%的工作服成本费;
不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b、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辞职或辞职时归还工作服,缴纳20%的工作服成本费;
不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c、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一年及以上者,辞职或辞退时归还工作服,均无需缴纳工作服成本费;
不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d、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折叠整齐后交于公司行政部处,办理离职手续
e、所有离职时未归还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着公司的工作服从事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及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
3、员工对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的50%,并于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拜访客户或去客户工厂时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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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五、其它事项:
1、员工可依据季节温度变化,自动进行工作服换季穿着事项。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工作服样式进行更改,或借给非本公司人穿着。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着装的规定,合理得体的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进入工作场地或客户工厂。
六、奖惩:
1、每位员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着工作服,未穿着工作服者罚款10元/天;
2、将工作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50元/次;
3、每位员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罚款10元/次
4、将工作牌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这,给予50元/次的罚款
七、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行政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衣制度 第7篇
为加强对公司员工工装有效管理,规范员工着装行为,保持良好精神风貌,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装配置及领用
1、男装包括西服一件,长裤两条,长袖衬衫两件,短袖衬衫两件;
女装包括西服一件,长裤一条,裙装一条,长袖衬衫两件,短袖衬衫两件;
2、工作装领用:由集团办公室填写《工作装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签字、领取工作装。
二、员工工作装着装规范
1、夏季着装规范(5月1日至9月30日)男员工:着衬衫、长裤、深色鞋袜;
女员工:着衬衫、长裤(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着装规范(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员工:着西服、长袖衬衫、长裤、深色鞋袜;
女员工:着西服、长袖衬衫、长裤、深色皮鞋。
3、具体换装时间由集团办公室统一通知。
三、员工着装管理要求
1、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着装规范,上班时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统一着工作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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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项会议、活动及集体培训学习、外出参观培训、会议时须按要求着工作装。
3、工作装应保持平整整洁。
四、违反着装规定的处罚标准
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不着工作装的,罚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体活动不按规定要求着装的,罚款200元。
3、不按规范配套着装的,罚款100元;
五、工作装费用折算标准
1、工龄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不收取工作装费用,服装归个人所有;
2、工龄未满两年的员工,离职时按如下标准折算:员工承担费用=工装总额÷工装使用期限月数(24个月)×剩余使用时限月数。(备注:小于10天的不计月数,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计,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计,扣除折旧费用后,服装归个人所有;
3、新入职已订做工作装的员工,工作装费用分两次逐月先从工资中扣缴,工龄满两年后予以退还工作装费用,服装归个人所有。
工衣制度 第8篇
为维护**物业管理处整体形象,便利员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员工工牌编号原则
1、员工工牌编号为四位数,第一位为部门代码,后三位为序号。
2、员工工牌的质地与规格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制作,负责登记发放。
3、部门代码规定如下:
1)行政办公室
2)物业部
3)保安部
4)工程部
5)财务部
6)保洁部
二、员工工牌佩带及管理规定
1、员工工牌编号为终身编号,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佩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员工上岗须佩带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内,更不允许转借。
3、因职务或岗位变化,员工应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更换工牌手续,交回旧牌,制发新牌。
4、员工工牌丢失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补发,补发费10元。员工工牌丢失、转借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5、员工离职须将工牌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工衣制度 第9篇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出酒店员工的职业风范,凡员工上岗必须佩带工牌。
1、发放范围: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佩带集团标志。
3、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佩带工牌,以贡英文名为主,牌面上人员工本人的工号及部门。
4、试用期内人员及实习生佩带“trainee”牌。
5、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地佩带于左上胸。
6、凡不佩带工牌者将处以罚款。
7、不得互换工牌,凡发现佩带其他员工工牌者,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佩带一年以上,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在更换时不收费。佩带不足一年因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视磨损程序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9、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的需要更换工牌者需要缴纳工本费。
10、离职人员需将工牌交回人事部,不能交回者需在工资中扣回工本费。
工衣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
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工衣制度 第11篇
为理顺工牌流程,规范员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员工的工号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
一、职责分工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牌的制作和各项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牌的制作及分发
(一)工牌制作流程图
制作名单工牌发放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将需制作工牌的人员名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单内容包括制作人数、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
2.根据公司确定的工牌样式和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牌的制作(工号牌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员工照片、工号)
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毕,分发至各部门,并形成制作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牌发放,形成《工牌分发/回收记录》,并上交于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
(一)工牌的使用
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2.工作期间须佩戴工牌,佩带于工服左上方。
3.严禁出现乱戴及损坏现象。
4.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
(二)工牌换发/补充
1.工牌遗失或损坏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给予更换;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后方可办理新的工牌。
2.各部门每月回收及新增发放的工牌需形成记录,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遗失、损坏、新增工牌数量进行统计,将名单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为其更换、发放新的工牌,并做好记录。
(三)离职员工工牌管理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如果出现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
回收的工牌需重复使用,部门回收的工牌由部门回收后,统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四、工牌的更换
(一)使用年限
根据工牌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换程序
根据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后,破损严重,以致影响对客服务质量时,各部门可提出工牌更换申请,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经物业领导审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工牌的更换。
五、工牌的检查及处罚
(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对员工进行检查时,发现未佩带工牌且经提醒之后仍然多次未佩带工牌给予20元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