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3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第1篇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台政策。为帮助我区企业应对疫情、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3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第1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政策。为帮助我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先后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达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搭建平台。为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召开"共渡疫情、共推发展"银政企对接视频会,邀请10家金融机构分别介绍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及优惠政策,会上进行网上签约。
(三)广泛宣传。印制30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及省、市、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发至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提升企业家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四)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四送一服"工作核心任务,重点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四重一小"企业,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返还社会保险费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疫情期间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目前已返还企业868家,返还失业金583万元,涉及人数19879人。
针对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截止目前,已退还356家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涉及金额399.50万元。
(二)减免企业房租
经摸排,已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服饰等11家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涉及金额37.21万元。
(三)补助企业税负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可由区级财政对20201年一季度实行先征后补,预计2151家企业补贴可达2161万元。
(四)延期缴纳税款
省税务局决定20**年度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延至8月31日,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税款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电子税务局申请完成后资料由企业提供给税源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核查报告,送至省税务局审批,截止到7月9日,区已经办理104户次,延期缴纳税款20636.35万元。
(五)加强信贷纾困
协调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扩大信贷投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截至目前,11家银行已对全区174家企业实现新增投放13.2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166家3.67亿元)。
(六)加大设备补贴
对于在疫情期间,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购置的设备,按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补助;防护口罩、防护服和隔离服生产企业购置的设备,且其产品优先供应本区使用的,按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经摸排,全区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共计7家,设备购置额约655.05万元,约奖补95.4万元。其中市鸿正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医用防护服和隔离服技改项目于2020年5月获得省经信厅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54万元。同时,积极宣传省、市、区相关政策,并立即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简化审批流程,促使企业尽快投产达效。
(七)降低担保费率
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担保费率按0.5%执行。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已为69家企业减免105笔,减免担保费106.6万元。
(八)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精神,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首屏的95%结算。截止目前我区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965.万元。
(九)及时兑现奖补
及时精准落实各级涉企扶持政策,尽快拨付涉企资金,提振市场信心。一是兑现拨付工业纳税二十强奖励资金,涉及金额256万元。二是立即拨付设备购置、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省级新产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等制造强市奖补资金,涉及奖补项目80个,涉及金额计1241.37万元。三是及时拨付恒昌新材料等12家企业制造强省奖补资金2040万元,淮宿建材等15家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784.90万元。
现已组织恒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1家申报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文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申报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市东大木业有限公司等8家申报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青网科技园有限公司1家申报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已按要求完成,申请奖补金额1496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第2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灌南县税务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聚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坚持既抓疫情防控工作,又抓优惠政策落实,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线上办税。成立"不见面、网上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线上办税模式。要求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手机个税APP、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形成"纳税人远程提交→税务机关后台集中处理+远程征纳沟通→邮寄出件"条线办税流程。对线上申请业务、邮寄申请业务、流转审核业务、文书资料邮寄明确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异常税政部门及时跟进协同处理,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全面落实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在便民办税的同时,有效避免因人员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
做好宣传引导。努力提高税收政策宣传引导普及率和精确度,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减尽减。借助12345政府平台、纳税服务热线开展"不见面"办税答疑并处理相关诉求,引导纳税人、缴费人按操作指引办理涉税业务,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及时响应、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同步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制定公布的税收政策、指引解读以及操作指南,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知晓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通过税企交流群、电话邮件问需于企业,进行"点对点""一对一"专属政策解答和纳税辅导,确保中小微企业精准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落实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疫情防控税收新政落实落细。帮助企业贯彻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政策全部执行到位。对2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辅导其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政策;对600余户中小企业,执行社保费缓缴减免政策。在灌南县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的通知后,县局迅速做好工作对接、辅导提醒和统筹联动,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缓缴公积金、"三费"免征等政策措施,杜绝误申报,为企业纾困解难。
加强跟踪督查。县局纪检组立足监督职责定位,持续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过程开展常态化督查。联合税政、纳服、征管、非税等部门,通过实地跟踪检查,掌握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程序、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电话抽查回访,掌握企业和个人对不见面办税流程、优惠政策宣贯知悉情况,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严查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或有令不行、变通执行的部门及个人行为。疫情防控期间未出现相关信访或举报情况。灌南县税务局通过全心全意送政策,尽心尽力抓落实,全面助力县域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第3篇
为了支持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具体来看,在加强重点物资保障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在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航空公司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在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方面,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在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4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明确。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
此外,为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税费优惠
稳外贸外资
在稳外贸外资方面,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据了解,实施这些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加大防疫物资供给保障,支持疫情
防控工作;有助于对冲疫情影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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