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10篇

时间:2022-11-05 11:05:05 来源:网友投稿

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10篇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2022年脱贫攻坚帮扶方案  一、西水地村根本情况西水地村位于许堡乡东南部,北靠大秦铁路,南望册田水库,东邻东水地。全  村耕地面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10篇

篇一: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2022年脱贫攻坚帮扶方案

  一、西水地村根本情况西水地村位于许堡乡东南部,北靠大秦铁路,南望册田水库,东邻东水地。全

  村耕地面积3901亩,林地面积2955亩,退耕还林面积220亩。主要种植玉米、绿豆、小杂粮。多年来,村里无集体经济收入,属集体经济空壳村,产业结构较为单一,还是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致富途径少,根底设施薄弱,农业现代化水平低。

  全村共有178户359人,常住人口72户154人,20个党员。现有贫困人口2户2人,不稳定脱贫户9户18人。全村约有50%农户依靠农业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占全村经济收入的60%,50%农户外出务工开展,占全村经济收入的40%。全村有规模养猪户1户,规模200头。村里成立农业合作社1个。

  二、目标任务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我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之年。为顺应全区扶贫格局变化,进一步稳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立“交总账〞意识,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攻坚态势,持续推进政策、责任、工作“三个落实〞,提高站位抓落实、明确任务抓落实、町紧工程抓落实、扭住工作抓落实,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十个清零行动〞,以深化“六大行动〞为抓手,创新帮扶举措,集中优势力量,组织开展精准帮扶“六个一〞行动,坚决完成区脱贫任务,持续増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工作措施(一)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全部脱贫。按照中央和省市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精准帮扶“六个一〞行动。一是制作一张作战图。制作悬挂脱贫攻坚作战图,挂图作战、精准攻坚。二是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制定切实有效的精准帮扶方案,调整安排单位班子成员与剩余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要因户因人施策,开展实质性帮扶,将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及时发现问题,有力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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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建立一本督战合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资料清理核实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脱贫质量达标。

  〔二〕紧町问题短板,持续深化整改。对照上级反应的问题,我局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回头看〞,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紧盯间题整改,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十个清零行动〞,重点围绕剩余未脱贫户和“两类户〞、控辍保学、根本医疗、危房改造、饮水平安、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兜底、账实不符等10个到户问题,逐户排查,逐项销号,上下联动把问题解决在决战过程中。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成效上级和群众不认可不放过,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全面稳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调整行政审批效劳管理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宏任组长,分管领导安立宏任副组长,帮扶干部为成员。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全力抓的帮扶工作机制,为开展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联系帮扶贫困户联络员制度,柴建雄、石中华为联络员联系帮扶村。〔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干部职工带着任务深入帮扶村和帮扶户调查研究,摸清根本情况,并准确掌握帮扶村和帮扶户的贫困状况,听取当地干部、贫困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逐级上报以便研究解决,为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根底。〔三〕落实工作责任把帮扶工作与单位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按照领导先行、干部联动,定人定时定责、不脱贫不脱钩的帮扶机制,制定帮扶方案、建立帮扶台账,逐村、逐户落实到位,做好各自帮扶工作记录。干部进村入户对接帮扶对象,每月1次,确保帮扶村贫困户按时脱贫,取得实效。〔四〕保持帮扶力度,稳固脱贫成果。坚持派驻力量帮扶投入、驻村时间、管理力度“四个不减〞,确保脱贫攻坚态势持续、政策连续、工作接续。坚持稳固期严于攻坚期的要求,保持扶贫扶弱、脱困解困民生保障政策稳定,把防止返贫和稳固提升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贫困户“两类户〞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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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和帮扶支持力度,以驻村帮扶干部队伍为根本力量,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回头看〞“回头帮〞,持续抓实抓好帮扶工作,稳固提升脱贫成果。

  〔五〕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进一步完善帮扶干部联系贫困村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做到村有清单、户有手册、帮扶干部有台账。联系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开展1次帮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准确了解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家庭种植、养殖、外出务工等情况,协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有的放矢的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打好打赢2022年脱贫攻坚收官战。

  五、重点工程〔一〕组织实施扶贫工程。方案联系区妇联,组织全村有劳动能力的妇女村民学习织布等新技能。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每年五月份进行黄花采摘工作,促进我区黄花产业开展。积极帮助贫困户推广土特产销售,以提高贫困户收入。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就业脱贫等脱贫攻坚工程,确保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二〕种植旱作农业工程1000亩,以提高贫困户收入。〔三〕西水地村要借助国家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的有利契机,科学统筹调整产业结构,围绕“一村一品一主体〞开展的布局,以大力加强根底设施建设为支撑,因地制宜,推动以黄花种植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为主体,带动贫困户分红,共同经营管理,确保到2022年底贫困人口得到全面消除,经济开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初步形成,把西水地村建设为经济繁荣、村民富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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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贏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改变状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按照《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方法》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规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规范,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三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四)功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准时、有效控制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穷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根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大众称心度,全面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

  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别病、

  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对监测对象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改变状况

  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别病、灾难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穷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县、乡、村三级联动,建设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比"两不愁三保障'规范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准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定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状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注:决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第二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六、帮扶内容〔一〕明确帮扶责任。各乡〔镇〕要针对边缘户落实决定帮扶责任人,准时开展走访入户,了解边缘户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共同约定帮扶措施。同时,驻村帮扶单位要结合"两联一进'大众工作,将辖区内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两联一进'大众工作统筹推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二〕产业就业消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进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赋予工程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忙其稳定进展产业;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就业;对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监测对象,主动搭建销售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用好"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多渠道觖决农产品运卖难问题;对有特别困难的易地搬迁大众,着力解决好搬迁大众的产业、就业问题,让搬迁大众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农业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进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平安住房保障。对边缘户唯一住房存在平安隐患的,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优先支配工程,或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赋予一次性补贴措施予以解决。脱贫监测户假设因各种灾难导致住房浮现平安隐患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乡〔镇〕)

  〔四〕根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长久慢性病、残疾等因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县卫健、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的状况下,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十免四补助'和"三保三补三基金'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安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

  〔五〕义务教导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是家庭教导支出过高的边缘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的扶持政策赋予教导资助。(责任单位:县教导局,各乡〔镇〕)

  〔六〕饮水平安保障。对于边缘户中存在饮水困难的,县水务局要准时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并到达当地饮水平安评价规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兜底政策保障。合理运用脱贫攻坚期内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有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规范的脱贫监测户视详细状况采取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12个月低保;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采取脱贫不脱政策。对无劳动力的边缘户、特别困难户做好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的有效连接,合乎条件的纳入"扶贫车间+托管'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对合乎低保、特困供给条件,应准时纳入低保、特困供给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七、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应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帮扶稳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准时发觉、准时帮扶、准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坚定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反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和收入等方面,跟踪改变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二、根本原那么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合乎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打算,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节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节和数据分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三、监测办法〔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打消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安排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浮现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决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打消评估,采取动态管理。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平安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浮现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导、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伎俩进行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分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起码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决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采取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设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打消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打消评估和动态管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打消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节。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按照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采取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Ⅰ、Ⅰ、Ⅰ'三个等级,分离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面临返贫致贫户。Ⅰ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Ⅰ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赖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决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按照风险改变状况实时调节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打消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打消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四、帮扶措施实行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按照"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按照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打算、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打算、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打算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功效进行紧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按照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

  和暂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赋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赋予物质嘉奖和精神激励。主动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宽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主动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节。支配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支配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倡议,进一步健全完美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常态开展〔长久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导、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分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浮现教导、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支配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支配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绩,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分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三: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2022年关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方案范文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防范洪涝灾害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的通知》、《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市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方案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本工作方案所指因灾包括以下三大类:(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

  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协同联动共享。灾害发生后,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二)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要及时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坚持快速识别、及时帮扶。区、镇、村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开展识别认定,确保受灾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四)坚持分类施策、先行救助。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三、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立即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各区级相关部门向区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受灾等相关信息。(一)部门推送。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受灾总体情况推送。其他部门按照《市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中风险信息推送要求,在灾害发生后的x天内将受灾情况及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

  (二)及时研判。区乡村振兴局要第一时间统筹工作力量,结合相关部门推送的受灾范围及风险线索,立即组织分析研判。

  (三)信息反馈。区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推送的风险线索后,当天向相关乡镇推送,并由乡镇立即向相关村(社区)反馈。

  (四)快速认定。对受灾农户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析研判、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公示录入等监测对象认定工作。

  四、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分析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结构,弄清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加快开展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保障农户的住房和饮水安全。帮助农户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一)落实兜底帮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受灾农户,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切实保障好受灾农户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二)开展就业帮扶。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引导及时返岗复工;对原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近就

  地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三)保障住房安全。对受灾房屋和疑似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

  由镇、村(社区)组织初步筛查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区住建局指导乡镇纳入危改项目。不能纳入的,要多方筹措资金,尽快落实改造。对房屋墙壁倒塌户,乡镇要及时转移确保居住安全;区住建局应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受灾危房排查,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四)保障教育和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失学辍学现象;协调落实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五)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六)实施产业帮扶。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的现场指导,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鼓励受灾农户发展

  短平快产业,积极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耕补种补养。要及时收集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对接,千方百计帮助销售农产品。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七)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因灾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追加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八)动员社会帮扶。对因灾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家庭渡过难关。探索建立社会防止返贫救助基金,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在防止返贫资金募集、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九)强化保险帮扶。对涉及受灾脱贫户、受灾监测对象农业和住房保险理赔的,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综合特色保险险种,对农产品价格下跌、产品滞销、意外伤害、劳动力丧失、短期失业的家庭提供综合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和自我发展能力,避免因突发风险陷入严重经济困境,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

  坚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相关保险机构(十)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老弱病残孤

  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各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干部要广泛开展交心、暖心、宽心活动,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坚持自治、法治、治相结合,教育引导其弘扬传统美、树立文明新风,逐步消除精神贫困。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五、先行救助对受灾严重、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统计申报灾害救助,优先予以保障。(一)调整衔接资金使用结构。区乡村振兴局可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优先安排衔接资金用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优化入库程序,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当年衔接资金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可先行实施。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二)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经各区级相关部门无法予以解决的,统筹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

  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三)临时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完善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对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救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四)先救助后履行相关程序。对因灾因突发事件造成受灾农户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况,区卫健局要先落实救助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把防止因灾返贫致贫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首要任务来抓。各镇党委书记要牵头抓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各村(社区)要具体抓好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对象的摸排和动态监测,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二)完善机制,统一调度。要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

  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信息、救助帮扶信息共享与比对分析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镇、村(社区)建立健全预警分级,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图,确保精准发现、动态帮扶。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交换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不漏一户一人。

  (三)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区委、区政府将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导致返贫和新增致贫的,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问责处理。

  

  

篇四: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扶贫工作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靶向施策,强化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排查识别(一)排查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排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

  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收入大幅度缩减的家庭。

  (二)排查方式。1、通过政策宣传,农户自愿申报;2、以村为单位,由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排查;3、全县组织开展交叉排查和行业部门定期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筛查。

  (三)识别程序。对农户申报、村级排查、县级排查和行业部门筛查出的疑似对象,按照农户自愿提交申请、村核实、村会议研究、村内公示、乡镇复核、县批准的程序,识别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统称为“两类人群”,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监测管理。“两类人群”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模,一般为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四)识别管理。对于排查出的疑似对象,乡村两级原则上每个季度启动1次“两类人群”识别程序,特殊情况也可以立即启动。识别程序走完后,如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处于开放状态,要及时录入系统;如果处于关闭状态,先建好纸质档案,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后及时补录。

  三、精准帮扶对识别为“两类人群”的监测对象,边缘户要落实乡村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并分类施策,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

  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住脱贫底线,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发展生产;鼓励以山林土地流转、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优先采购生产的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对具备劳动就业能力的,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优先安排在乡村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基地就近务工就业;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上岗。

  (三)保障帮扶。对“两不愁三保障”有短板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健康扶贫、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等相关保障政策,尽快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对无劳动能力的,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精神双扶。扎实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的精气神。开展“六个一活动”和“三讲一评”颂恩活动,教育群众铭记恩,密切干群关系。深入实施“积分评定、爱心超市”“扶贫专岗设置”等做法,树立“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勤勉风尚。

  (五)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守望相助、同奔小康”行动,引导帮扶、能人领路、邻里互助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六)防贫保险。认真落实《人保财险靖安支公司精准防贫保险承保方案》,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学等赔付启动标准,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确保不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

  四、动态监测(一)监测对象。主要监测“两类人群”,即:经识别认定的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二)监测内容。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及其结构中工资性、生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等各类收入变化情况;监测对象教育、医疗、突发灾害等方面刚性支出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

  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健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监测方式。以乡镇为主体,村级为单位,建立“两类人群”动态监测台账,每月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入户开展1次监测调查,重点围绕监测内容,调查帮扶举措落实情况、成效情况,综合判断返贫致贫因素是否消除,跟踪监测是否出现新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帮扶力度,通过监测促进形成即困即帮的常态化机制。

  (四)监测管理。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照监测内容,密切关注和动态监测。对家庭基本信息要及时准确采集录入;对人员自然增减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通过帮扶及自我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以及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且连续3个月保持稳定的监测对象,在系统内标注后保留信息,属边缘户的可不再进行帮扶,但不做退出处理;对通过采取系列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成效的要及时做返贫或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处理,但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精准脱贫。

  五、工作要求(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

  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县级组织的交叉排查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由县脱贫攻坚常态化调研督导组对各乡镇识别、帮扶、监测工作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篇五: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_2022年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方案

  2022年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方案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方案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本工作方案所指因灾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协同联动共享。灾害发生后,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三)坚持快速识别、及时帮扶。区、镇、村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

  开展识别认定,确保受灾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要及

  时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坚持分类施策、先行救助。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立即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各区级相关部门向区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受灾等相关信息。

  (一)部门推送。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受灾总体情况推送。其他部门按照《市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农领办发〔2021〕19号)中风险信息推送要求,在灾害发生后的1天内将受灾情况及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

  (二)及时研判。区乡村振兴局要第一时间统筹工作力量,结合相关部门推送的受灾范围及风险线索,立即组织分析研判。

  (三)快速认定。对受灾农户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析研判、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公示录入等监测对象认定工作。

  (四)信息反馈。区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推送的风险线索后,当天向相关乡镇推送,并由乡镇立即向相关村(社区)反馈。

  四、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分析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结构,弄清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

  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加快开展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保障农户的住房和饮水安全。帮助农户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

  (一)落实兜底帮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受灾农户,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切实保障好受灾农户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二)保障住房安全。对受灾房屋和疑似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由镇、村(社区)组织初步筛查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区住建局指导乡镇纳入危改项目。不能纳入的,要多方筹措资金,尽快落实改造。对房屋墙壁倒塌户,乡镇要及时转移确保居住安全;

  区住建局应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受灾危房排查,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三)开展就业帮扶。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引导及时返岗复工;

  对原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就业;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四)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

  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

  区水利局,各镇(五)保障教育和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失学辍学现象;

  协调落实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六)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因灾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

  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追加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七)实施产业帮扶。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的现场指导,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鼓励受灾农户发展“短平快”产业,积极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耕补种补养。要及时收集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zf采购等对接,千方百计帮助销售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八)强化保险帮扶。对涉及受灾脱贫户、受灾监测对象农业和住房保险理赔的,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综合特色保险险种,对农产品价格下跌、产品滞销、意外伤害、劳动力丧失、短期失业的家庭提供综合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和自我发展能力,避免因突发风险陷入严重经济困境,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相关保险机构(九)动员社会帮

  扶。对因灾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家庭渡过难关。探索建立社会防止返贫救助基金,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在防止返贫资金募集、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十)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各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干部要广泛开展“交心、暖心、宽心”活动,“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坚持自治、法治、治相结合,教育引导其弘扬传统美、树立文明新风,逐步消除精神贫困。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五、先行救助。(一)调整衔接资金使用结构。区乡村振兴局可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报区委区zf同意后,优先安排衔接资金用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优化入库程序,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当年衔接资金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可先行实施。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二)临时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完善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救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

  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三)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经各区级相关部门无法予以解决的,统筹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四)先救助后履行相关程序。对因灾因突发事件造成受灾农户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况,区卫健局要先落实救助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把防止因灾返贫致贫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首要任务来抓。各镇党w书记要牵头抓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各村(社区)要具体抓好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对象的摸排和动态监测,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二)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区委、区zf将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导致返贫和新增致贫的,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问责处理。

  (三)完善机制,统一调度。要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信息、救助帮扶信息共享与比对分析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镇、村(社区)建立健全预警分级,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图,确保精准发现、动态帮扶。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交换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确保各项

  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不漏一户一人。

  

  

篇六: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村级防返贫机制三篇

  村级防返贫机制一篇对照《**区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围绕脱贫

  监测户和边缘户新识别、两类人员监测、贫困人口自然变更等实行分类管理。

  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42户4010人,已全部实现脱贫,无新增致贫户和返贫户。核定脱贫监测户15户27人,落实帮扶措施155条;

  边缘户48户118人,落实帮扶措施216条。

  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人员落实常态化监测,逐户开展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实现精准帮扶。对通过帮扶后返贫或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认真核定并做好系统标注,实行动态管理。

  村级防返贫机制二篇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

  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

  

  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2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22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22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

  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22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

  

  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监测步骤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

  现。村两委干部、

  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

  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

  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

  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

  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村级防返贫机制三篇各村党总支、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贫困户高质量脱贫,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

  3.镇扶贫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镇扶贫办牵头,按照镇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镇扶贫办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度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商后及时通报

  镇扶贫办要督促村委会、帮扶单位、镇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镇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22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包村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镇督查组组长为

  

  

篇七: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如何发现监测对象

  防返贫致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流程

  农户通过“XX”平台、向镇村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的方式自主申报。

  镇村扶贫干部与“两个帮扶”干部走访排查。

  行业部门数据比对预警。

  上级督查暗访问题交

  如何确定监测对象

  如何进行帮扶

  村支部书记与驻村第一书记在收到风险预警消息后在48小时内与农户取得联系并上门核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与返贫致贫风险点,并为其在“XX”平台申报并审核。

  向其解释政策,不予纳

  入监测。

  镇扶贫办上户核查,对其进行风险判定,制定相应帮扶计划,并在“XX”平台审核通过。

  风险定级为蓝色关注的对象由镇村进行持续跟踪关注。

  市扶贫办将红、黄色风险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在“XX”平台审核通过,根据不同的返贫致贫风险点反馈至各行业部门单位,实施帮扶。

  村两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开展就地帮扶。

  镇级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对其在产业就业等方面进行帮扶。

  对监测对象实行“五位一体”帮扶计划。

  各行业部门充分利用合理政策对其进行帮扶。

  市扶贫办统筹信访资金进行救助。

  市扶贫办统筹利用社会捐赠进行救助。

  如何进行销号

  镇村按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情况进行跟踪,对风险点已消除的对象上报市扶贫办做风险消除登记,同时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测。

  Step1: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镇村走访排查、部门数据比对、上级督查暗访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拟监测对象;

  Step2:村书记在48小时内与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取得联系并上门核实情况。对于情况属实的在“XX”监测平台据实录入信息上报情况并通过村级审核;对情况不属实的,不予纳入监测对象范围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Step3:镇扶贫办对“XX”监测平台内通过村级审核的对象进行上门核查,为其进行风险评估。对于蓝色低风险对象,由镇村进行持续跟踪关注;对于黄色中风险对象,录入建档立卡系统,并根据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对于红色高风险对象,由镇村即刻开展临时救助,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上报市扶贫办录入建档立卡系统,并迅速对接相关部门,咨询政策及具体实施意见,对其进行帮扶;

  Step4: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风险评估,按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等级调整并监测其风险消除情况。对于3个月以内风险仍未消除的对象要加大帮扶力度;对于经过风险评估已经消除风险的对象,上报市扶贫办进行风险消除登记,同时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测。

  

  

篇八: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

  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九: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对照《**区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围绕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新识别、“两类”人员监测、贫困人口自然变更等实行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42户4010人,已全部实现脱贫,无新增致贫户和返贫户。核定脱贫监测户15户27人,落实帮扶措施155条;边缘户48户118人,落实帮扶措施216条。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人员落实常态化监测,逐户开展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实现精准帮扶。对通过帮扶后返贫或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认真核定并做好系统标注,实行动态管理。【篇二】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一)监测范围。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二)三色管理。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

  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监测步骤(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四)动态监测。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

  (完成附件4)。(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

  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篇三】各村党总支、镇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贫困户高质量脱贫,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二、监测对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1.村一级监测。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季度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月底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每季度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镇扶贫办。

  3.镇扶贫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镇扶贫办牵头,按照镇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镇扶贫办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度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商后及时通报镇扶贫办要督促村委会、帮扶单位、镇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镇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9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包村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镇督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包自然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二)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各村委会、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镇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

  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篇四】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户因人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坚持早发现、早帮扶、早稳定原则。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三、监测方法(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5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全面分析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建立村级监测对象工作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

  2.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干部、扶贫专干等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完成入户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

  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和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

  3.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

  5.开展动态管理。按照入户走访、村级评定、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村委会每月对本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问题进行一次摸排,详细填报监测

  对象台账,上报乡镇扶贫办;乡镇扶贫办要及时汇总监测对象数据和建立监测对象工作台账,县扶贫办再根据省扶贫办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审定监测对象,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6.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根据农户确认,村、乡、县三级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四、帮扶措施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1.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

  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大学教育阶段监测对象通过奖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临时性资助、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各乡镇要根据本地

  实际,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止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相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6.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险,及时化解生产风险。

  四、工作要求(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二)完善工作机制。县级扶贫、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和部门预警信息开展核实比对,确定监测对象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三)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四)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

  期对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篇五】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之年。为切实消除贫困存量、遏制贫困增量,坚决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原则,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已脱贫人口和常住非贫困人口全覆盖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定期监测、分类预警、动态帮扶机制,按照“缺啥补啥”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内生动力激发、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等,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对象界定(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参考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是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③发展产业失败,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参考标准。重点为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费开支较大,②家庭供养学生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⑤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

  重大变故是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

  四、预警程序(一)村组常态监测。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为主体,帮扶责任人配合,村组每月对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三保障”状况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于每月25日前,将监测台账报乡镇(街道)审核。(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街道)每月汇总各村(社区)监测台账,召开党委会或乡村干部会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分类确定预警等级,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动态帮扶建议。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按“红色、黄色、蓝色”予以分类预警。红色预警:凡是涉及已脱贫人口可能返贫的问题,启动红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黄色预警:凡是涉及边缘人口可能致贫的问题,启动黄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

  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蓝色预警:凡是涉及非贫困人口因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问题,启动蓝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10个工作内日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于每月30日前,将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县级综合处置。县级相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及时审定名单、研究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如本部门可解决的,由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时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动态帮扶(一)低收入问题帮扶1.产业就业增加收入。对有劳动力的家庭,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共同研判、制定帮扶计划,乡镇(街道)汇总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委、人社局,通过产业、就业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增加收入。2.落实转移性收入。对监测对象所涉及的长期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高龄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偿、公益林补偿、农业保护补贴、计生奖励扶助金

  等长期稳定补贴收入,及时跟踪落实。如有应享未享情况,各乡镇(街道)及时督促相关站办所,按政策立即落实。

  3.落实赡养义务。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街道)负责向县民政局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落实赡养费。必要时签订赡养人、被赚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县检察院、县法院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局、县法院组建“流动法庭”“院坝法庭”,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二)“三保障”问题帮扶1.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由县住建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底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予以解决。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医保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配合,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3.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由县教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并积极帮助其申请助学贷

  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

  4.安全饮水保障方面:由县水利局牵头,落实季节性供水保障机制,制定水利设施具体管护标准,划清县、镇、村职责,各乡镇(街道)负责逐村建立供水设施管护制度,成立村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供水设施,对存在的问题设施及时整修,保证日常供水,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三)重大变故帮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采取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点对点”帮扶措施,力争不出现新增边缘人口。积极探索为边缘易致贫人口购买防贫商业保险。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为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罗全良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丰都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工

  作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及具体操作办法。

  (二)加强工作对接,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网络,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和信息的共建共享,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切实消除预警风险,防止因沟通协调不畅造成工作脱节,进而导致返贫或新增贫困。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抓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对易返贫和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增贫困。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或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增贫困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篇十:2022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识别标准1.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2.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

  1.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2.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

  3.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

  (-)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

  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五、监测步骤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一)初筛初定第一步:精准“排”。每月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帮扶干部等人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受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收入不达标等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核实并上报镇乡村振兴中心。第二步:重点“访”。每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村两委对村上报的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同步做好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信息采集。第三步:综合“评”。L村级初评(每月15日前)。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二)准确锁定第四步:准确“录”。根据县及部门比对形成最终锁定名单后,由镇扶贫办反馈给各村核实信息,核实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录入大数据平台。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三)分类帮扶第六步:分类“补”。根据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1.以“补”为主,对照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2.以“扶”为主,根据受灾群众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3.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

  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四)精准核实销号

  第七步:核实“销”。根据县级相关和乡村振兴中心的反馈信息后将进行再次核实并标注销号。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受灾群众返贫是底线任务,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镇级各部门和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动真碰硬排查。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对受灾群众严格对标“一超六有”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坚决落实主责主担,主动发现、排查辖区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及进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受灾群众脱贫成效回头看排查工作严格执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镇纪委在督查发现若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实等情况的,将通报至村级和帮扶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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